国际上主流的“虚拟货币”:第一类是支付类,例如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除具有一定的支付功能外没有进一步的功能;第二类是应用类,是用于非金融应用或服务的数字凭证,例如以太坊、EOS等通过搭建“区块链”平台、“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来实现其功能;第三类是资产类,例如对实物、公司、收益参与分红、利息支付等,是标准化的数字凭证。
各种五花八门的诈骗币也有一定相同的套路:一是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技术宣称为自家虚拟币的技术构造;二是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三是涉众诈骗,兼具多种违法犯罪特征;四是将交易平台服务器放置在境外,境内行骗、境外数钱,提前为跑路做好准备。
虚拟货币骗局的特征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面向境内居民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骗来的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较大。
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有的还利用名人“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花样翻新的各种名目发行虚拟货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比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有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概念,而实际情况则是其价格大幅下跌致使消费者损失惨重。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借以营造出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繁荣”假象。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平台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
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广大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五招辨别数字货币是否属于传销币
数字货币种类繁多,应接不暇,投资者稍不注意就可能就陷入非法集资的骗局,必须仔细辨别。投资者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判断。
一、发行方式。数字货币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个账本,而这个维护过程主要是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而传销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传销头目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通过微信、讲座等形式大力度宣传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二、交易方式。数字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
而传销币则受到机构或个人控盘,无法自由交易。此类平台发行的假虚拟货币往往无法在交易所交易,因此多采用场外交易或自有交易所交易,同时价格被机构或个人高度控制。
三、实现方式。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在Github社区维护。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而传销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无法产生区块或在区块上运行,因此多采用人为拆分的方式进行代币奖励,通过在短期内不断拆分,产生大量积分或代币,造成财富“暴涨”的错觉。
四、是否给出源代码链接。去中心化数字货币都会在官网的显要位置给出源代码的链接,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而传销币重点宣传的是充值购买交易流程,并不提及其运作机制,甚至网站都没有源代码的链接地址。举例来说:比特币是开放源码且有限量,一共2100万枚,每产生一个比特币都是透明的,不受任何操纵。而传销币不开放源码,产生币的速度、数量都由企业或平台操纵,只要平台开发者愿意,传销币可以无限增发。
五、官网是否以https开头。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的官网和交易网站地址都以https开头,其目的是这类网址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数据不被非法窃取。但传销货币的官网、交易网站等在内的相关网站都没有以https开头。
投资者如何防范假借“虚拟货币”犯罪风险
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表明“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不法分子以“ICO”“IFO”“IEO”“IM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进行“虚拟货币”炒作。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之实,严重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如何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广大群众牢记以下几点:
不轻信。不管对方使用什么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不给对方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
不透露。筑牢心理防线,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轻易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核实。
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知识,保证卡内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及时报警。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骗子的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侦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