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市金融、经济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山东省公安厅部署,青岛市公安机关统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双零”(“零发案”街道、“零参与”社区)创建活动。
为确保“双零”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青岛市公安经侦部门紧盯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活动,强化源头防控、前端治理,向“不发案、少发案”聚焦,向“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发力,积极会同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集中精干力量持续开展“扫楼清街”工作,深入商务楼宇、沿街店铺等商业聚集区域对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电子商务等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及时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压降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发案。“扫楼清街”工作启动以来,共组织集中行动100余次,核查风险企业60余家(其中立案侦查4家、清理整顿8家),有效挤压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进一步掌握了工作主动权。
3起典型案例
青岛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9年1月10日,崂山分局立案侦办青岛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6亿余元,涉及投资人1000余人。崂山分局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6名,并对该案易贬值、易损毁的涉案财产进行提前处置,最大化挽回相关被骗群众的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關审查起诉。
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自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间,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某龙,在公司组建成立三个营销团队,并组织公司业务人员,采取发放宣传单、组织宣传活动的方式,以年化收益率7%的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承诺保本保息,引诱群众投资购买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设的投资理财项目,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向1038名群众吸收存款1.9亿余元,其中未兑付金额高达5988.48万元。公司营销团队人员按照吸收存款业务量赚取佣金、提成。目前,黄岛公安分局已陆续对犯罪嫌疑人丁某龙及营销团队经理、业务员等1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青岛煜昊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5年9月25日,胶州市局立案侦办青岛煜昊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2800余万元,涉及投资人80余人。胶州市局成立专案组实施破案攻坚,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并移送起诉。2017年9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胶州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损失,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多套房产全部予以查封。目前,该案件2名同案犯已到案,待判决后将依法对涉案房产拍卖处置,所得款项将由胶州人民法院返还受害人。目前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