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分析

2020-11-28 12:34欧阳素珍江子丹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经济法

欧阳素珍 江子丹

摘 要: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高度重视的权益保障。公共利益与国家繁荣、社会发展,经济昌盛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都有非常直接的联系。经济法作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而制定的法律,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对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好的积极促进作用。然而,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社会的全面系统性,经济法下公共利益的保护存在一定的法律限度。本文就经济法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进行探讨分析。

关键词:经济法;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

公共利益的保护是国家民主、文明以及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意识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也是经济全面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发展,经济结构、经济态势以及经济主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洪流之中,共同创造积累财务。经济法是社会发展下公共利益保护的关键依据法律法规,也是公共利益的根本保障。然而,无规矩不成方圆,经济法在对公共利益进行最大程度保护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约束和局限。在经济法运行的过程中,如何深度解析好经济法要点,善用其中的精髓,合理避开其限度创造出最大的价值是关乎民生的重大事情。

一、经济法和公共利益概述

(一)经济法

经济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重要成果。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主体的利益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实际的应用的过程中,不同体制的国家对经济法的定义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更加贴近本国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经济法定义得相对晚一些,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经济法确立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七大法律部门之一。概念和定义也集百家之长,汇集了诸多学者和专家的宝贵意见[2]。目前,经济法被采用的权威概念是指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经济法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之一,从范围上讲属于发的范畴,从属于国内法体系,然而也具有自身鲜明的特征。

(二)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简称公益,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主体利益相一致的方面,是国家的特征表现之一。公共利益不同于国家利益和团体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也存在相应的差别。公共利益由于“公共”和“利益”定义、范围和鉴别的不确定性而带有不确定性。社会发展进程中,公共利益已经成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公共利益关系到了国家体系下每个主体的切身利益,国家发展越完善公共利益的保障越全面。

二、经济法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

(一)经济法自身限度

中国五千多年的农耕历史长河中,工业经济的发展和壮大相对较晚,经济法的确立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也晚一些才出现。近几十年来,中国不断地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日新月异、瞬息万变,尤其是经济方面,不论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主体,还是发展方向、规模、业态等诸多领域都发生了始料未及的大突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经济法已经无法更全面协调为现代的市场经济服务,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充分保护好公共利益。经济法下的公共利益保护,经济法自身就出现了一定的限度[3]。这种限度主要源自不断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的经济业态。法律法规的拟稿、制定、出台和执行相对于经济的动态发展来说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且经济法一旦实施之后,需要在市场上运行一段时间后才能收集有效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每一次的修订需要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经济长期发展战略、其他社会结构的影响方方面面的因素才能执行。因此,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法自身都将存在一定的限度。

(二)体量庞大,经济法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度低

中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程度差异化明显、经济地域特征突出、公共利益受众体量庞大,经济法很难一步到位统筹保护所有主体的公共利益。加之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从实质性加大了经济法保护的困难程度。同时,21世纪,新的时代背景下,随着而来是经济蒸蒸日上的高速发展,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丰富化,结构的突破跨界等,这使得经济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协调度相对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存在一定的限度。尽管,这种限度对于大众公共利益的影响不大,却是经济法下公共利益保护中不可小觑的部分。体量庞大,经济法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度低是经济法下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体现之一。

(三)经济法实践过程中带来的限度

经济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法律法规的支持,为经济法下的公共利益保护提供扎实的法律基础[4]。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和经济的繁荣昌盛,新时代背景下不断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新的经济业态,中国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顺利地转变为了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市场、态势、主体、结构、品类、项目等诸多经济领域都在不停的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经济法在体量巨大、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执行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限度,从而影响到公共利益的保护。首先,公共利益作为民众最普遍的基础利益,其内容、界限、判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会影响到经济法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其次,目前,经济法与公共利益保护之间的相互关联仍处在摸索探究的阶段,在具体执行的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执行标准和高效措施为其保驾护航。公共利益本身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涉及群体繁多、工作量大、干扰因素多,经济法在实践过程中,如果缺乏具体的执行标准将会影响到执行的力度和效果,不利于公共利益的保护。

三、经济法下公共利益保护法律限度的改善措施

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共利益越来越受到了更多的重视,由于实际实践中存在的存储原因以公共利益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有一定的限度。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发挥经济法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规避其限度,让经济法更好的为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合法合规,明确公共利益保护法律界限

经济法下的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重要的一部分原因,源自經济法和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界限的模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关部门应从客观的角度出发,依据公共利益的性质、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特殊性,在现有经济法的基础上对其内容、条款和执行应用进行优化、改进和完善[5]。就经济法的内容,明确公共利益的定义、内涵、对象、保护范畴、界限、以及对公共利益进行保护的流程。对于特殊环境下的主体对象的行为鉴定,应根据法律的核心要求明确最重要的利益主旨,并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综合进行考虑。明确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界限,能从法律依据上更加全面有效地对公共利益进行保护,更高效地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地执行经济法,共同促进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利益。还能让群众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利益受保护的范畴,从而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公共利益的保护效果。合法合规,明确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界限能从标准上规避经济法的限度,让公共利益在现有的条件下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二)依据界限,明确公共利益核心内涵

经济法下要让公共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首要条件是依据法律确定好公共利益保护的界限,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公共利益的核心内涵才能清晰知道什么内容在经济法的保护范围内,而什么内容不在保护的范畴。因此,相关部门应在现有的公共利益定义上,对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明确定义好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公共了利益的概念,内容、主题和涉及的范畴。定义明确清晰、言简意赅、条理清楚,不论是专业人士,还是寻常人士都能看懂理解,以此促进全民识法,更好的推动经济法对公关利益的保护。

(三)规范执法制度和流程

执行的制度和流程是公共利益法律保护中起到决定性的重要部分,在整个权益的保护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济法下公共利益的保护不仅涉及到专业执法人员,还关系到了每一个身在其中的社会人士,而且利益保护的过程往往复杂烦琐,牵涉甚广,多数情况下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将其熟练掌握,而对于一般的群众来说尤为困难。专业部门及人士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长远的发展战略出发,结合经济法和现代社会民众的实际情况,秉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的执法制度和流程,从操作流程全面提升公共利益法律保护的效率和质量。让经济法下的公共利益保护不仅有法依据、界限明确、主体清晰,而且有极为流畅、合理、清晰操作制度和流程加持,极大地提高了利益保护的效果。

(四)加强培训全民维权,积极维持经济秩序

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公共利益的切身参与者,是经济法下公共利益法律保护的主要力量之一。专业机构在完善经济法、公共利益概念和执法的制度流程之后,应动用有效的资源对全国人民群众进行专题培训,让民众清楚地认识到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涉及的范畴?如何统计经济法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才合理合法。通过专业、专题培训的方式,实现以国家机构部门为主导,全民维权的高效公共利益法律保护模式,综合提升效果和质量[6]。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前提条件,是经济不断以新的态势往前高速发展的基础架构,只有夯实经济秩序这个基石才能在此基础上实施经济法,经济法也才能合理使用所有的资源带动经济更好的发展,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也有望得到全面保障。因此,相关机构部门应结合现在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随机应变、与时俱进,采用最有效措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利益的保障提供保障。

结束语: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更离不开人民群众这股扎实的中坚力量。21世纪社会经济不断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维权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公共利益作为群众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体现之一,已经成为经济法下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保护力度的关键利益。实际经济发展过程中,专业人士应合理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打破公共利益法律保护的限度,综合提高保护的力度和效益。

参考文献:

[1]叶静宜.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探析[J].中国商论,2020(16):163-164.

[2]李宁.试析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J].现代营销(经营版),2020(05):98-99.

[3]任静媛.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初探[J].法制博览,2020(06):135-136.

[4]刘丽娟.浅谈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J].法制博览,2020(05):94-95.

[5]孟昭君.浅谈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J].现代经济信息,2019(19):318.

[6]魏炳煌.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J].中国农村教育,2019(20):206.

作者简介:欧阳素珍(1992-),女,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硕士研究生,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江子丹(1989-),男,汉族,江西省景德镇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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