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 颜乐天 张泽
摘要:自迈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浪潮愈演愈烈,而贸易全球化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在为世界各国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和风险挑战。我国相应提出了“一带一路”的伟大战略,在高举和平发展大旗的同时,致力于进一步促进和沿线国家的经济交流。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为了能够让“一带一路”战略更加高效、有力地推进,实现通关便利化,快捷化已经成为我国海关亟需解决的问题。而推进经认证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则成为了该问题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文章则将在阐释AEO国际互认合作机制的前提下,分析当下我国推进AEO互认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的策略和战略重心,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和国家的贸易发展。
关键词:AEO国际互认合作;一带一路;企业认证
一、绪论部分
(一)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在进一步加速贸易发展的同时,贸易安全也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蒙上一层难以抹去的阴影,全球经济复苏困难重重,促进贸易便利化与保证贸易安全性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而我国所提出的“一带一路”这一国家顶层合作倡议,在为我国及世界贸易市场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上述矛盾的存在,也带来了必须面对的挑战与困难。而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实现AEO国家互认合作。
(二)研究目的
由于全球生产结构的调整和转移,全球的贸易格局波诡云谲,而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贸易国,在全球贸易链中举足轻重。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的不断崛起,我国的对外输出总量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与世界各国的外贸往来也越发频繁,而随着“一带一路”的战略提出,这种情况也愈发明显。在新形势下,我国与各国海关之间的AOE互认尤为重要。尤其是我国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为取得各国海关认证,耗费的各项成本是难以预估的。而我国企业一旦实现了AEO认证,就能获得各成员国海关的认可,而这将在极大程度上为我国企业提供便利,不仅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成本;还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分析当下国内外AEO策略及路径,以及结合当下“一带一路”战略,阐释AEO对国际间贸易的重大作用,预测其未来的可能发展趋势及对国内外企业的影响。
(三)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由于国内对外发展贸易的需要以及“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海关在高度重视“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同时,如何实现海关通关便捷高效已经成為眼下必须解决的问题。因而国际互认合作的策略与路径研究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众多国内学者的重视。而我国对于国际互认的策略方面,中国海关总署已于2018年3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 进一步构建了我国海关AEO制度, 成为目前我国AEO制度最重要的法律依据。而普华永道国际贸易服务部总监潘南山(2018)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20年前中国将与“一带一路”沿线所有AEO合作意愿的国家完成互认,潘南山认为这一政策的落实将给予我国诸多高信用企业切实的便利与优惠措施。另一方面,就国际互认为企业带来的具体福利方面,赵爱玲(2018)在其研究中指出,LINK AEO认证企业就目前而言,可享受国内通关便利措施,联合激励措施,自我完善及合规管理,享受互认国家之间的通关便利四项便利措施。而杜玉琼(2018)就我国AEO制度的路径研究报告中指出,就我国目前国情而言,推动AEO制度需遵循完善AEO制度设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利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后续监管以及加强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这四条路径。
(四)国外研究现状
国际互认不仅在国内受到了高度的重视,也受到了除中国外其他世界各国政府和学者的高度重视。据国际调查有限公司(2015)公布的资料显示,2012年5月4日,欧盟海关与美国海关正式签署了AEO和C-TPAT(海关——贸易联合反恐计划)的互认决定。报告认为该决定在保障欧盟与美国国土安全的同时,也保证了贸易的便利化和供应链的安全。同时也为世界上其他各国、地区的海关事务合作树立了积极的、可行的典范。而罗伯特·劳伦斯·库恩在对欧盟AEO立法实践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在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海关法典》中,AEO制度变得比以往更为重要。有关AEO的主体确认比以往更具有广泛性,相关内容的解释与规定更加明了化。说明了在路径上,欧盟增加和扩大了AEO的便利措施的趋势。
部分国外学者以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结合AEO制度进行专项研究,致力于发展本国对外贸易。无独有偶,综合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三大主流媒体《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及《华尔街日报》2013年9月至2017年7月间所有涉及“一带一路”与中国加速国际互认进程的新闻报道及评论文章,不难发现,美国媒体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中美如何在“一带一路”建设进行合作,以及美国是否也能借鉴中国的发展道路,推进AEO进程,发展对外贸易。
二、AEO国际互认机制相关理论阐释
(一)AEO国际互认的涵义
所谓国际互认,是指当贸易关系超过国界以后,由于各国认证制度不同,认证制度应有的优点不能够得到很好的体现,供应商经常需要反复申请多国的认证,这就需要认证结果的相互承认及国际互认。而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就被称作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以下简称AEO)。AEO制度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旨在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给予企业通关便利。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给予对方符合资质的企业便利。
(二)认证机制的分析
在当前国际贸易中,AEO的认证是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的。对企业而言,认证大致可分为如下阶段。第一,AEO企业申请准备阶段,在此阶段,企业需要参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向注册地海关提交认证申请及《自我评估报告》。第二,实施阶段,相关企业会收到注册地海关制发的《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如果初审通过,则由直属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复。第三,申请结果阶段,在这个阶段,直属海关将会向通过审核的企业授予《认证企业证书》,适用海关便利管理措施。而与之相对应的,海关对于提出申请的企业,也会产生与之相匹配的接受企业申请阶段、初审阶段、实地认证阶段。而海关判断一个企业是否通过AEO认证,主要是检验企业能否满足以下条件:可采信的对海关法规的遵守、具有对商业纪录进行管理维护的相应能力、经济可靠性、磋商合作与沟通、教育培训及提高意识、信息的交换、取得及保密、货物安全、装运工具的安全、经营场所安全、人员安全、贸易伙伴安全、风险管理和灾后重建、测评、分析和提高、自动化和科技发展。综上所述,AEO认证机制较为严谨完善,对相关企业的判定也较为细致与客观。但不能否定,AEO机制是21世纪适应全球化经济浪潮的产物,它仍然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充满了未知与不确定性,需要对它进行修正与革新。
三、“一带一路”下AEO国际互认合作带来的预期收益
在全球化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通过AEO国际互认与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互相配合,互为补充,无疑可以享受到贸易全球化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经过研究,本文认为AEO国际互认合作带来的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有利于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节约时间,提高企业的效率,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让企业走向国际舞台,更好地实现企业创新发展。
2. 提升海关的现代化水平和与时俱进顺势而上的管理能力,刺激海关制度的健全和发展,提升贸易安全。
3. AEO国际互认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贸易壁垒,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利于缓解来自于国际贸易市场的强大压力。
4. 助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的确立可以帮助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的特殊条件下,更好地实现“走出去”,走向国际市场。同时,沿线国家与我国的外贸交易也变得更为便捷高效,以往复杂繁琐的程序、壁垒因为AEO国际互认的确立得意简化和消除。
四、AEO互认合作机制发展现状及面临主要问题
(一)AEO互认合作机制的主要特征
1. 安全性:AEO国际互认,是世界海关组织(WCO)所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执行《标准框架》,提高了海关甄别高风险货物的能力,加强了各国对国际贸易供应链的监管,保护了国际贸易安全的环境,从而进一步保护了各贸易国经济与社会的安全。
2. 便捷性:通过实施国际互认,提高了海关的效率,加速了货物的放行,降低了运输和储存的成本。
3. 可靠性:提高了国际贸易的透明度,信息的交流与传递更为普遍,各成员均使用相同的风险防范方式。
(二)AEO互认的发展历程
自2005年《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在WCO理事会年会予以通过后,大部分海关成员国表示了实施《标准框架》的意向。据不完全调查显示,截至2018年,已有166个WCO成员签署了实施《标准框架》意向书,约占成员国总数的五分之四。其中中日韩等27个经济体海关已经建立了AEO制度。巴西、埃及等十个经济体海关已经建立了与AEO相似的海关便利制度,AEO国际互认在越来越多的国家之间进行着。
(三)我国的AEO国际互认发展现状
自我国实施“一带一路”的开放发展经济战略后,为进一步拓宽我国的贸易合作交流范围,与沿线各国乃至世界各国进行友好的商业经济往来。我国已经和新加坡、美国等9个经济体、36个国家实现了AEO互认。在2018年我国便与日本、白俄罗斯、乌干达、乌拉圭、以色列达成了AEO互认。其中,欧盟的水平较高,通过AEO互认,为我国企业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收益。
(四)我国AEO认证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对于AEO认证缺乏正确的认知: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是否执行一项战略取决于该项战略能否为企业带来效益。然而,面对当下情况,不少企业只是将AEO互认当成一种任务完成,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更多的中小型企业,由于其风险厌恶性,采取观望的态度,期待AEO政策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2.缺乏专业AEO认证团队的指导:早在2014年,我国海关就出台了大力支持AEO落实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但由于AEO互认机制的历史较短暂,我国海关缺乏指导企业进行AEO认证的专业团队。导致不少企业对认证标准缺乏理解与认知,生搬硬套,缺乏灵活性,想要通过机制实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更是难上加难。反观国际,不少国家,如韩国日本等已经具备了指导企业进行认证的专業团队。
3.部分中小企业尚未达到认证条件:AEO国际互认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对获认证的企业有较高的要求与标准,认证企业需要对其商业记录有较为完整的、全面的管理与维护能力,要拥有企业独立的数据存档;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具备较为全面的AEO专业知识;要有较好的保密措施等等,而目前我国部分中小企业显然是不合格的。
五、“一带一路”下全面推进AEO互认合作的建议
(一)加强落实AEO认证制度
全面推进AEO国际互认,首先应让各企业单位充分了解AEO认证机制,各地政府、所辖海关应该加大对AEO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可考虑将其纳入对企业的检验考核之中,派遣专家向各地企业讲授国内外AEO互认合作的典型案例,让企业认识到AEO互认合作所能带来的巨大便利与经济效益。
(二)培养专业的AEO认证团队
鉴于当下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要让我国企业更好地通过AEO国际互认机制“走出去”,就要着重培养一批熟知《标准框架》与认证经验的专业团队,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能更好地了解AEO互认体制,运用AEO国际互认机制为自己服务,走向国际市场,树立中国特色的企业形象。
(三)推进AEO互认合作要与当下国情结合
一种政策或战略的实施能否为企业乃至国家带来效益,除却政策或者战略本身,也与一国的国情密不可分。我国正处于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特殊时间段,我国的企业比以往历史上任何一个时刻都更像也更有可能“走出去”,走向国际市场。我国要在短时间内全面推进AEO互认仍然是不切实际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发展还不够充分,公司的硬件配备和软实力等还无法达到《标准框架》中对AEO企业的要求。目前的重点应该放在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上,不少企业已然具备了AEO认证所需满足的条件,只是出于各种方面的原因还未能实现海关AEO的认证。政府应该鼓励并帮助这些大中型企业先实现海关AEO的认证,让它们先登上更广阔的舞台,带来更大的效益。再以案例为指导,帮助更多的企业实现AEO的认证,让更多的企业享受“一带一路”战略所带来的巨大收益。
参考文献:
[1]赵爱玲.中国加速推进国际AEO互认进程[J].中国对外贸易,2018(12):20-21.
[2]杜玉琼.我国海关AEO制度实施的困境与路径[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6):183-189.
[3]魏鹤婷.“一带一路”倡议对我国与与沿线国家贸易的影响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大学,2018.
*基金项目:江苏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Y18C015)。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