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能力

2020-11-28 20:28张博
中国科技纵横 2020年21期
关键词:火灾事故火灾人员

张博

(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北京 100043)

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是一项关键性的消防救援任务,关系到划分火灾事故的法律责任。随着人们对电、气、火等资源的用量不断增大,火灾隐患越来越多,发生事故的原因日益复杂,对从事调查工作的人员的能力要求日趋严格。但受到调查人员工作能力不高的因素的制约,造成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急需改进和强化,想办法提高工作能力。

1.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的主要特征

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是指消防机构为了在发生火灾事故以后快速将火灾扑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一定的调查方法、技术手段对发生火灾的原因和主要责任人展开调查与取证的工作[1]。基于现场环境,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具有险(倒塌、触电等危险)、脏、累等特征,时效性与不确定性较强;基于工作实践,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具有工作量大、难度大、责任重等特征;基于社会性发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具有法效性强、干扰性大以及人为不配合等特征,例如利益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不惜掩盖事实,破坏调查。

如今各种各样的科技新产品进入人们的生活,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广泛应用既带来生活与生产便利,又加剧了火灾事故原因的多样化,准确认定原因无疑成为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准确有效地调查火灾事故原因有助于消防人员更充分地了解起火源头,摸清火灾的走势、风向,进而采取更科学、更高效的方式救火,吸收经验,维护受害者的利益。

2.新形势下提高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能力的策略

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的特征可以看出,调查人员必须拥有较高的工作能力,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细致认真地开展工作、拓宽学习范围等策略持续提高工作能力,保证查明火灾成因。

2.1 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火灾涉及到各行各业,事故现场也各式各样,调查火灾事故原因时需要掌握各方面知识,例如化工原料、理化性能和生产储存要求,还有生产工艺流程、各类机械设备的原理、安装与使用要求,以及建筑材料的成分、做法等。如果调查人员对某些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却不学习,也不虚心请教,就容易造成工作的被动与盲目。这就要求调查人员不断加强自身的专业学习,尽可能掌握各专业知识,具有运用能力和变通能力,避免调查方向被误导、工作被阻碍,无论工作到哪一步都有专业知识与技术的支撑。尤其要避免不听他人解释、不懂装懂的问题,向技术人员请教、学习,掌握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的必备知识与技术,顺利开展调查工作[2]。

因此,调查人员要熟练掌握火灾的特征、燃烧规律、勘验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实施技术鉴定等知识,学习、分析调查各类火灾事故原因的案例,丰富调查经验,并内化知识,用于调查工作的开展,提高专业技能;熟练掌握现场痕迹物证固定方法,避免让原本存在的证据因为收集不全面而无法认定事故原因;熟练掌握各类调查技术的运用。这主要包括:测试燃烧特性,即测试火灾事故现场材料的燃烧特性、测定装饰材料燃烧时的烟气组分、测试典型材料的热释放速率、分析及测试火场火灾荷载等;分析火灾动力,即分析火灾蔓延机理、分析烟气的浓度分布和流动特性、分析建筑构件的耐火性和高温力学响应特性、分析消防设施的效能和对火灾的影响等;计算火灾过程数值并模拟,即火灾蔓延的过程、危险影响范围、烟气层和温度分布、烟气流动规律,模拟全尺度环境、蔓延过程,测试建筑和实体材料的火灾性能等。

2.2 谨遵调查程序,提高执行能力

调查人员不仅要在平时加强业务学习,还要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调查程序,根据《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火灾原因认定规则》以及《火灾原因调查指南》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开展每一项工作,坚决消除程序漏洞,提高调查执行能力。

具体而言,要以最快的速度达到火灾事故现场,真实客观地掌握现场情况,减少火灾变动,这对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尤为关键。要保护好现场。在第一时间抵达火灾事故现场之后要设立警戒区,保证现场完好。以不对扑救火灾产生影响为前提发现并收集痕迹物证,保护现场和痕迹物证,遇到需要变动物品或破拆的情况必须事前拍照、录像,做好记录。要同步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前者是调查人员采取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和手段发现、提取火灾事故证据,后者是形成事故询问笔录的重要手段,是调查火灾事故的一项法定证据,通过如实记录证人所反映的发生火灾事故的情况、对原因的认识,更充分地了解发生火灾事故的全貌。这两项工作相互配合、相互认证,有助于调查人员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并确定火灾事故的性质,进而认定原因。要根据程序勘察,这是最为重要的程序,要按照发现、运用、解释、提取的顺序勘察火场痕迹,证明发生火灾事故的部位、温度输送、蔓延方向等。其中,发现痕迹物证是首要任务,有助于调查人员进一步认定原因。调查人员在理解痕迹特点之后要正确运用,找到火焰的传播途径、热烟气的蔓延途径,不仅要证明起火点,还要清楚解释火势的传播与蔓延途径,体现组合痕迹的证明力。要善于借助科技确定火灾事故的原因,最常用的技术手段就是利用仪器进行分析、鉴定,如上所示,主要包括化学分析、鉴定和物理分析、鉴定,同时进行模拟实验、直观鉴定,创新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模式。

通过执行这些程序,厘清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影响因素和发展规律,揭示火灾事故暴露的问题,为消防队的灭火和技术发展提供支持[3]。

2.3 拓宽学习范围,提高综合能力

除了掌握有关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的专业知识、工作程序,调查人员还要掌握更多法律知识,通过大范围的学习拥有应对律师的能力。因为现阶段律师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的介入有增多的趋势,有的律师经常会质疑调查人员的工作过程,若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火灾事故案件,律师还有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查阅、摘抄和复制的权利,所以调查人员要根据归档要求整理火灾案卷,当律师查阅时会审查认定火灾事故原因的证据是否合法,有瑕疵的证据将成为他们击破证据链合法性的点,对那些可以不放进案卷的材料、资料、记录等应另外归档。除此以外,调查人员要自觉学习刑事侦查的相关理论、技术,提高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的综合能力与素质。因为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和刑事侦查存在相通之处,可以从中借鉴一些经验。如今刑事侦查学已经发展了很长时间,形成独立的、完善的知识体系,工作规范有序,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却处于发展阶段,问题较多,可以通过技术学习、经验借鉴弥补不足。

一方面,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的过程中运用刑事侦查理论、技术。对犯罪证据的寻找、发现、固定是核心所在,缺少证据就无法破案,证据不足也无法把罪犯绳之以法,侦查人员的取证能力就是战斗力。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也是如此,证据支持不充分就不能认定事故原因,调查人员学习并运用刑事侦查理论、技术,可以提高取证能力,增强调查工作的规范性,使事故原因认定更客观[4]。另一方面,学习刑事案件的立案知识,掌握立案条件,方便火灾事故案件的调查、移交。法律规定消防机构要把涉嫌防火犯罪的调查移交给刑事侦查部门,调查人员对于火灾事故性质的认定就成为刑事侦查部门接收案件并立案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两者在工作中认定火灾性质时经常产生分歧,调查人员只有充分掌握立案条件,提供有力证据,才能顺利移交火灾案件,提高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的成效。

3.结语

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能够让人们对防范火灾引起重视,促进消防理念与方法的革新,完善责任追究,最终推动消防工作持续优化。这与保证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工作质量是不可分割的,调查人员务必要认识到工作特征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学习,力求做到求真务实、去伪存真,持续提高业务能力、执行能力、综合能力,进而提高火灾事故原因调查能力,推动消防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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