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消防救援支队,上海 200020)
消防产品主要是指专门用于预防火灾、灭火救援、火灾避难、防护、逃生所使用的产品。消防产品的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到火灾发生后能否及时地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伤害和损失。因此,强化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减少火灾所带来的损失和伤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价值。近年来,随着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能转变,以及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变化,消防救援机构在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中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从一定层面上提高消防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的质量,净化消防产品市场[1]。
依据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22号令,目前未修改)的有关规定,现阶段,我国的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分别对生产、流通、使用三个不同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鉴于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合并,其合并后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检查时,采用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目前这两种检查方式在消防监督实际工作中都要求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中开展。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规定》(122号令)、《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这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执法法律依据。
(1)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相关执法依据的修正、实施细则办法亟需完善。2018年10月,随着消防救援机构的机构改革,其有关职能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职能移交至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了相应修订,而《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规定》(122号令)目前暂未修订。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从2019年开始消防救援机构的执法监督模式也发生了巨大转变,目前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模式,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也明确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一并进行。很多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对于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诸多反馈缺乏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标准方法等具体细化和科学化的实施办法。
(2)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的难度增加。目前消防救援机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消防产品日常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现场依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开展现场检查和判定。由于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的随机确定,一些消防执法人员对于消防产品现场检查的检测器具运用、具体消防产品现场判定不合格项目的理解掌握还比较弱。在实际工作中,消防执法人员误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火灾隐患问题判定为“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很多“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被抽中的被检查单位,很多没有完善的消防产品管理档案,单位无法提供所配置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报告和检验报告等信息,现场配置的各类消防产品也年代久远,消防产品各类铭牌、标志缺失,导致消防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往往连消防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都无法确认,更谈不上进一步进行产品质量的判定检查。
(3)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抽样送检的法律风险增加。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职能归属消防部门的时候,消防部门通常是在新建项目上开展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和抽样送检。此种情况下,消防产品在项目现场基本都是刚从生产厂家“新鲜出炉”的,所以在后续的抽样送检中,一旦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生产厂家对此不合格的检测结果也基本没有异议。而2020年开始,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也要求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系统中随机抽取被抽样单位,很多随机抽取的被抽样单位都是老单位,现场配置的消防产品也是多年前生产,此类消防产品一旦抽样送检是不合格的结果,生产厂家往往会有歧义,生产厂家说:“这些消防产品都使用这么多年下来了,很多问题是单位使用、维护、管理不当造成的,当时这些消防产品出厂的时候肯定是合格的,否则也不可能会进入市场销售了;现在你们消防救援机构随机抽样送检测说我们这个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我们肯定是不服的,我们要走法律程序维护我们的权益。”这些情况的发生不仅增加了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量,更是增添了消防救援机构执法的法律风险[2]。
(1)尽快修正细化消防产品执法的相关法律依据,完善执法系统法律文书。随着消防救援机构的改制落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大转变,以及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改革,消防产品日常监督执法和监督抽查的执法依据应尽快修正完善,提升执法的法律保障。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系统中建议增加消防产品相关检查法律文书,实现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和日常抽查法律文书可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一并实施,并同步上传至监督检查系统,提高执法效率。
(2)尽快制定符合“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下消防产品监督抽样检测的检测标准。消防产品抽样检测的检测指标是非常多的,有些指标会随着消防产品的使用年限、配置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以及使用单位维护保养情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那么使用这些指标的抽样检测而导致的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对于消防产品的生产厂家而言也是缺乏公平性的。在“双随机、一公开”的消防监督抽查模式下,笔者建议消防救援机构和相关检测机构协同合作,结合各类消防产品检测情况,将那些不会受到使用年限、配置场所环境、维护保养等情况而该改变的指标类为抽样送检的指标,以维护消防产品监督执法的公正和公平。
(3)提高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的自身专业素养。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模式的改变,每一位消防执法人员都应当具有开展消防产品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的能力[3]。笔者建议要强化消防产品的业务培训,培训方式尽可能采取实地培训的方式,可以去检测机构实地观摩各类消防产品检测使用的检测器材、检测的过程,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去消防产品的生产厂家现场察看消防产品各个零部件的设置情况,通过这些具象的培训,不断提升消防执法人员的消防产品执法能力[4]。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需要重视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针对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和控制,找出一些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和办法,加强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提高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建立起良好的消防产品行业环境,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