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海燕 林剑峰
(1.丽水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浙江丽水 323000;2.松阳县科技信息中心,浙江丽水 323400)
科技型企业数量偏少。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家356家和886家,分别占全省的2.4%和1.7%。科技型企业规模偏小。全市注册资本1亿以上的民营企业575家。规上工业户均产值1.4亿元,为全省的82.24%,其中,亿元以上241家,仅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27%。产业结构层次偏低。2018年,前十大行业中,黑金和水电增加值占到27%,以纳爱斯为主的化学制品产业增加值占到12%,三个行业合计占了近4成;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消耗型为主的制鞋、制革和竹木加工等产业增加值合计占到13.6%。新兴产业虽然近年发展势头较猛,但总量较小,如医药制造业,增加值仅占比2.53%,代表高新产业发展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2018年增加值仅为1亿元。在高新产业、装备制造、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占规上工业增加值33.6%、24.5%、16.4%,分别低于全省平均17.7%、16.2%、13.2%。
企业科技创新意识淡薄。许多民营企业管理层对科技创新的认识不足,导致企业的研发意识不强,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不足。仅四成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省级以上高企研发中心,近一半科技型企业没有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三分之一的科技型企业没有发明专利。企业战略转型缓慢。企业普遍没有明确的战略设计和长远规划。企业的产品科技含量低,科技进步贡献率普遍不高,科技引领发展能力偏弱。2018年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32.5%,低于全省的58.5%。科技政策知晓率不高。企业对科技政策的获取渠道较为片面,多停留在QQ群、微信群,对科技部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关注甚少;获得信息的方式较为被动,对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和主动性不高。创新人才资源紧缺。企业普遍反映人才紧缺已成为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因素。人才不但难引进,而且很难留住人才,特别是一些高层次、行业紧缺的人才。部分企业对产学研合作不够重视,不能充分地利用政府搭建的平台及资源,企业的发展往往受制于缺少关键技术和检测、试验设备。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专利权、著作权、商标等),固定资产购置会相对偏少,如某新引进半导体企业表示,相比花费两三年时间自建厂房,他们更愿意租厂房,因为他们的产品平均18个月就更新换代一次,资金需要更多地投入到研发和设备方面。此外,在风险管理体系的严格要求下,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政策未能充分认可,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资金的机会较小。
许多被调查企业反映招工难、引才难,要留住人才更难。一些园区远离城区,生活配套设施又不到位,缺商店、餐饮、银行网点和文体娱乐场所,影响了职工的基本生活质量、业余生活单调,给招工带来难度。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不足,难以满足引进的技术人才子女享受到优质教育的需求,难以留住人才。
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科技型民营企业主的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人才意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企业解读运用科技政策的能力,发挥科技政策的引导作用。提升服务水平。结合“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深入企业宣传科技创新政策,全面调研掌握企业的科技创新动态,解决企业研发立项、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深化科技政策兑现“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机制,确保实现科技政策全流程线上提交、线上办理,让企业真切感受到科技部门服务的高效率,当好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店小二”。
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建立“雏鹰企业”培育库,形成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重点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瞪羚企业”培育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上轨,培育行业“隐形冠军”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形成重点优质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把握科创板的历史机遇,建立“雄鹰企业”培育库,筛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掌握有核心技术、细分领域行业领先且上市积极性高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创板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推动更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实现科创板上市企业“零突破”[1]。
吸引各类国家和省级实验室、研究所、高新科技企业来丽设立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大力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团队以多种形式来丽组建创新中心。加快创建丽水生态产品(丽水山耕)、龙泉汽车空调、缙云锯床和特色机械装备等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的培育工作,突出产业导向,立足丽水实际,顺应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创业新趋势,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行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载体,鼓励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众创孵化培育管理模式,重点打造一批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众创空间。加强创业孵化服务衔接配合,支持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
全面落实科技新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从创新主体培育、创新载体建设、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体制改革、科技金融融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举措,是近年来支持科技创新含金量最大、分量最重的新政。新政构建了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幅度提高了科技型企业奖补力度;扩大了创新券支持范围,将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和技术成果、委托技术培训服务、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补助等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建立了普惠性的企业研发后补助制度,完善了企业开展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体系;突出了人在创新中的骨干作用。加快制定浙西南科创中心规划和丽水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着眼接轨长三角、融入大上海。推广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重点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选派优秀科技人员积极对接企业研发需求开展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凝练技术需求,突破技术短板,开展技术攻关合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将工业领域省、市科技项目申请与“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相衔接[2]。
探索设立科技创新引领基金,逐步形成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更好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推动科技部门与丽水市目前已有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和农商行等地方性中小银行开展合作科技金融模式创新。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要积极引入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承担融资担保中的政府风险,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要探索建立本土化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转让和定价机制,化解无形资产评估难题。要探索建设科技金融平台,促进资金供需双方无缝对接。
帮助企业搭建劳务协作平台,从劳动力富裕地区引入外来务工人员;鼓励职业技术学院、各地职业技术学校为企业开展订单培养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政府部门应遵循市场法则,完善现有人才引进政策,扩大科技型民营企业自主权,在人才的评价标准中充分听取企业的呼声,将精力投入到引入多源评价的开放式环境制度建设上来,构建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让人才在干事创业和价值创造中脱颖而出、优胜劣汰。改变人才政策思路和管理方式,以“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胸襟,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引才用才,促进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