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做实做细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提升监督质效。
决议决定落实是否到位、“审议意见书”办理进展如何、干部履职情况怎么样……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方法,在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把监督工作绘制成精谨细腻的“工笔画”,有力地提升了监督质效。
“目前,5件决议已办理3件,其他2件正在办理中。11件‘审议意见书’均按期完成阶段性办理任务并分期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3月20日,铜陵市政府负责人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报告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集中听取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我们组织相关工作机构开展跟踪督查,认真梳理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督查意见,形成督查报告,并安排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介绍。
落实措施要有力、办理工作要有效,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希望和要求。以前,市政府将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常常是分别在不同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不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系统全面地了解掌握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将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进行‘集中年检’,一目了然,效果非常好,保证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开花结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集中年检”的监督方式予以赞许。
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关于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的督查办法,细化监督举措,探索开展满意度测评,健全督办反馈机制,避免“虎头蛇尾”,保证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2019年12月27日,在铜陵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一份“1+3审计整改报告”的审议材料格外引人注意。这份材料除了总体整改报告外,还附加土地储备及收储资金、担保体系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3个专项整改工作报告。
在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时,市人大常委会选择若干个突出问题进行跟踪调研,并将相关部门整改情况作为审计整改报告的附件,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我们这次首次采用‘1+3’形式报告审计整改工作,增强了相关部门主动整改意识,压实了主体责任。如2018年审计查出的2927套安置房闲置问题,已处置完成2564套,监督成效比较明显。”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说。
这仅是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打造“闭合”环节监督模式的一个缩影。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首先在于准确发现问题,最终目的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闭合”环节,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善使“回马枪”,对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再听取、再审议,对反馈情况再监督、再发力,跟踪到底,力求实效。
在监督污染防治工作中,铜陵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以数据化、精准化方式,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向市政府提出38个具体问题。在2019年底听取审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之前,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盘账”,着力推动解决水环境质量、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化工磷石膏堆场整治等具体问题,打通问题解决的“最后一公里”,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2020年3月20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了一场“特殊考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履职情况。其中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等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口头汇报,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强化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制定了《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办法》,组织开展述职测评活动。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视察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主要是围绕履行法定职责进行述职,既包括法律法规实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又包括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人大元素”较为明显。“这次测评设置‘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3个等次。在测评结果出来之前,心里还是比较忐忑。”市发改委主任直言,虽然这次通过了测评,但测评中也有“不满意”票,令他颇感压力。下一步,他将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有关工作,提高工作实效。
“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我们通过架设任后监督‘聚焦镜’,照准、照实了任命干部的履职情况,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监督链条,提升了依法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