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小河/上海大学
琉璃在西方出现的很早,早在距今 4300年左右,伊拉克阿斯玛尔就出土了世界上最早的琉璃残片。在距 3600今年前,两河流域出土了最早的琉璃制品,这表明彼时两河流域的先民们已经有能力制作完全琉璃质地的器物了,这种制作琉璃器皿的技术很快传到叙利亚、塞浦路斯、埃及和爱琴海地区,证明两河流域是当时琉璃技术的起源地。距今2600年前,琉璃制造技术在欧洲及地中海沿岸已十分流行。但是西方流行的琉璃以钠钙琉璃为主,其耐温性较好且追求透明质地,但并非本文所研究的中国本土的琉璃类型。中国的琉璃是以铅钡琉璃为主,其成品并没有很好的透明质地,这是因为当时的技术不好,作为助溶剂的铅分量大,烧成温度比较低造成的。
“琉璃”在中国古典文献中出现众多。早期《孝经·援神契》中有文字记载:“神灵滋液琉璃镜”。西汉桓宽将汉昭帝时关于官营盐铁的辩论集成《盐铁论》一书,其中《力耕篇》有“……璧玉、珊瑚、瑠(琉)璃成为国之宝”的记载。东汉《汉书·地理志》有:武帝使人入海市琉璃。《后汉书·西域传》有:“大秦国多金银奇宝,有夜光壁、明月珠、骇鸡犀、珊瑚、琥珀、琉璃、琅玕……”。而“琉璃”在中国众多古典文献中也表述为多重名称,如“谬琳”“流离”“陆离”“青金石”“青玉”“颇黎”等。早在《古今瓷器源流考》中就表述得就很清楚:“古昔琉璃本属金石之类……今之琉璃则系熔化药石,制成釉彩,施于陶器。因其光华润泽,遂以是名之耳。”所以,在古代“琉璃”一词在名称与定义上出现了混乱,所指的并非同一种物质。
从众多古籍、资料中得出观点来看,我国古代的琉璃泛指三种不同的物质,其一是指自然宝石或人造宝石,其二是指玻璃,其三是指陶胎铅釉制品。它是以陶土为胎,经高温烧制后,表面涂刷铅釉,再经低温烧制而成。本文中所研究的“琉璃”属于陶胎铅釉制品。
我国古代琉璃工艺历史相当长久,不论是在功能上、技术上还是样式上都不断创新进步,推动琉璃产业的进步,这也就使得琉璃的应用范围十分的广泛。一般按照可用途分为三大类:祭祀性琉璃制品、器物性琉璃制品和建筑琉璃制品。
最早的是祭祀性琉璃,祭祀性琉璃制品主要在庙堂和陵寝中使用。其中大部分是随葬品,也就是琉璃俑。
其后是器物性琉璃,器物性琉璃制品包括容器、文房用具和装饰品。容器类琉璃大多是生活中常用的物品,例如壶、碗、杯等。文房用具类琉璃如砚台、镇纸等物件既具有实用性又具有工艺性。装饰品类琉璃大多都是供王宫贵族消遣的奢侈品,极具工艺装饰性,例如唐三彩。
最后是建筑琉璃。建筑琉璃制品又分为功能性琉璃和装饰性琉璃。功能性琉璃制品是指在建筑上具有实用性,能够满足功能上的需求,且又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琉璃制品,例如琉璃瓦、琉璃砖、琉璃滴水等。而装饰性琉璃指的是没有实际的功能且不充当任何建筑结构,仅为了更加体现建筑的气势或者营造艺术美感的琉璃制品,例如琉璃壁。
很多人们会认为琉璃之所以会被引入到建筑中是由于它精美的装饰性与工艺价值,但是,任何一种材料在最初被运用到建筑中首先考虑的绝非是它的装饰性,琉璃也是如此。根据历代文献与古籍中的记载和参考遗留下来的古建筑为依据,得出建筑琉璃制造的技术源于北魏时代,最早在北魏时期以琉璃瓦的形式被用到建筑的屋顶上,但是为何最早是以琉璃瓦的形式的出现呢?
早在北魏之前,房屋的屋顶一般多用布瓦覆盖,但布瓦质地粗糙,吸水性高,不具有良好的防水性。在雨雪天气下,瓦片容易吸收大量的水,同时加大了自身的重量,容易漏雨,且从而使房屋的安全性容易受到威胁。而随着建筑体量的不断扩大,布瓦的不安定因素也就越来越显现出来,使得建筑的发展受到了阻碍。
通过长期实践和摸索,加之琉璃工艺不断发展,工匠们大胆地将琉璃釉质运用于瓦片胚体之上,烧制成琉璃瓦片,运用于建筑上。琉璃以瓦的形式在建筑上的使用,虽然质量会较重于布瓦,但由于釉质的附着,使得瓦片不吸水,不会增加自身的重量,从而使建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证。另外,由于涂了琉璃釉,使得瓦片表面十分光滑,大大加强了雨水的流动性,具有很好的屋面排水能力。
北魏时期,宫殿屋顶上开始使用琉璃瓦。将琉璃的功能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体应用于建筑之上,作为琉璃建筑构件的出现,最早的史籍记载见于北齐时魏收撰的《魏书》。
隋唐两朝,琉璃工艺发展成熟。公元634年,始建长安大明宫,屋顶全部用琉璃瓦件,还使用了雕有莲花图案的绿琉璃砖。
宋代琉璃技术进一步发展,其使用范围也扩大了,在宫殿和皇家寺院及陵寝都开始大量使用。宋之琉璃建筑代表作,当属开封佑国寺铁塔。“铁塔”实为铁色琉璃塔,塔座塔身所有墙面、门窗、斗、腰檐,以及各式飞龙 、麒麟,均用琉璃贴面,图案多达50余种。
元代建大都,聚天下琉璃工匠于京城,现今和平门外琉璃厂就是当时御窑旧址。至明代,琉璃瓦开始大规模地用于皇家建筑。此时,琉璃瓦的技术体系已经形成,它的建筑礼制也趋于完善。尤其北京故宫,更是巧夺天工,使人叹为观止。
清代,琉璃技术进一步发展,出现了更为具体的官式琉璃作体系,并以官式文本的形式记录下来,最终形成建筑礼制的最顶峰时期。琉璃的使用和封建等级制度是紧密相连的,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封建王朝的建筑礼制体系。
根据琉璃在建筑中使用的位置与作用的不同,建筑琉璃又分为脊件类、瓦类、饰件类等。
瓦类是建筑琉璃制品中用量最大的类型,瓦类产品包括版瓦、滴水瓦、筒瓦、钩头、斜瓦、正当沟、过桥瓦、平瓦、S形瓦、平板瓦等。
脊类因使用位置不同而称为正脊、垂脊、斜脊、弯脊、半边脊;因形状不同而 称为线脊、工字脊、线脊两面有花纹时为花脊、山头脊、三星脊等。
饰件类一般包括吻、兽头、小兽、套兽等,它是用脊端收口或装饰脊顶。
在我国悠久的封建社会中,形成了以礼为中心的封建文化模式,规范着人们的方方面面,建筑中的等级制度实际上就是封建礼制在建筑上的体现。建筑琉璃与等级制度关系完全是依附于建筑的等级关系。《大清会典》中就曾标明:非皇家特许,普通大臣和百姓绝不能使用琉璃。随着封建思想禁锢的日趋强化,封建装饰的等级约束也朝着更全面而细微的方向发展。为了维护其封建礼制,统治阶级要求所有房屋的规模、样式、色彩及装饰全是按“礼制”从事。
建筑的屋顶使用中逐渐形成了鲜明的等级差别,逐步发展成等级的象征,成为封建礼制和封建建筑制度下的上下之分、尊卑有别的等级关系具体而集中的反映。这种等级制度通过建筑等级的不同和使用性质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建筑物的屋顶上。
中国古代屋顶造型丰富多彩,屋顶的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为: 重檐庑殿、重檐歇山、单檐庑殿、单檐尖山式歇山、单檐卷棚式歇山、尖山式悬山、卷棚式悬山、尖山式硬山、卷棚式硬。重要的建筑比如皇宫建筑、寺庙主要建筑多用庑殿、歇山顶。而寺庙的次要建筑和民居建筑,主要以悬山和硬山为主。而屋面的装饰材料也有琉璃瓦、青瓦的区别。在宫廷建筑中,使用琉璃瓦。其中只有皇帝使用的宫殿才能使用黄色琉璃瓦作为屋面装饰。而普通老百姓屋面则使用青瓦来铺设。
在古代,屋顶坡面的交合处是屋脊,屋脊两头处有龙样的动物回首衔着屋脊,这种脊饰专用名称叫鸱吻。鸱吻的高低体现了建筑等级的高低。例如在紫禁城建筑物上的脊饰的等级规定就是非常严苛的。如脊兽的大小、奇偶、数目等都有具体、细致而严格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也是源于建筑的等级不同而不同。
屋脊四角的脊兽的品种与数量也与建筑本体的等级制度紧密联系。吻兽本身的作用原本是用在屋脊的稍尖,起到加固的作用,而随着房屋建制的规范化,脊兽除了其使用价值外,后来又与造型艺术结合起来,起到装饰的作用,后来脊兽也逐渐成为了反映建筑等级制度的象征。首先从使用的量来看,依照殿堂大小、等级的高低而有不同的排列顺序和使用数量。《大清会典》记载,脊兽的排列顺序为“骑凤仙人、龙、凤、狮子、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这是全部的组合,共11个。故宫太和殿是唯一的例外,全部脊兽都到位了,是所有古代建筑唯一的特例,其他建筑物走兽的数量随着宫殿等级的降低而递减,从行什依次往前面减少,一般为奇数组合,最多九个,依次是七个、五个、三个。而这种脊兽只有官式建筑才能安置,民间建筑是不许使用的。所以,一般百姓的房屋均不见脊兽装饰。
在我国的封建社会中,对建筑的色彩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因为釉彩中含有不同的金属氧化物,可形成不同颜色的琉璃,所以建筑琉璃成为传统建筑传播色彩文化的一个很好的载体。一方面它不仅能够通过色彩表现人们对建筑物的审美取向和审美喜好,另一方面又能表达建筑文化本身丰富的内涵和意义。人们逐渐在建筑上用色彩来表现其政治文化的象征意义,同时包含有浓厚的伦理等级的意味。尤其是在明清时期,琉璃瓦的颜色就带有极其强烈的甚至严格的封建等级观念。
简单说一下中国古代使用色彩的等级限制:金、朱、黄最高贵,青、绿次之,黑、灰最下。
黄琉璃瓦:用于帝王宫殿、陵庙,如北京故宫,明十三陵等。
绿琉璃瓦:用于王府,百官第宅。
青琉璃瓦:用于祭祀建筑,如天坛祈年殿,屋顶铺纯青琉璃瓦,象征青天。
黑琉璃瓦、紫琉璃瓦:等多用于帝王园林中的亭台楼榭。
建筑琉璃从最初运用于建筑上,就是因为它本身的物理特性和制作工艺特点使得它具有防水的实用性,同时具备装饰美学的双重特质,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建筑上。一方面展现了我国古代琉璃技术的运用之广泛、技术之精湛,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古代建筑礼制下鲜明的等级差别,同时也体现了如此严苛的等级制度下,中国古代对建筑琉璃装饰性的探索与发展,为以后琉璃工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