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收入分配研究领域长期深耕之成果集大成
——评介陈宗胜教授新著《中国居民收入分配通论》及我们开展的扶贫田野试验

2020-11-27 06:09:11
南开经济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通论居民收入分配

甘 犁

陈宗胜教授是我国收入分配研究领域的长期深耕者,眼前这部《中国居民收入分配通论:由贫穷迈向共同富裕的中国道路与经验——三论发展与改革中的收入差别变动》(后简称《通论》)著作①陈宗胜等新著《中国居民收入分配通论:从贫穷迈向共同富裕的中国道路与经验》,是陈宗胜教授牵头指导的学术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由陈宗胜主笔,周云波和钟茂初、曹桂全、任国强副主笔及一批青年博士一起研究完成的,2018年由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就是作者十数年研究成果之集大成。《通论》以“公有经济收入分配倒 U理论”为核心和主要线索,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实施的收入分配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的效果进行了严肃的评估和全面的总结,从而证实并证明中国居民收入差别的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上已经越过“公有制收入分配差别倒U曲线”的最高点,收入分配差别基尼系数开始进入下降阶段,包括城乡及区域收入差别开始缩小以及中等收入群体逐步扩大和贫困人口大规模减少等等。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总体收入差别的下降幅度还是比较小的,或许未来还可能会有波动的趋势,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行业差别及其他一些差别依然较大。我认为这个基本判断符合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基本事实,符合中国居民收入差别变动的基本事实,因而是客观科学的判断。本文围绕这一基本判断,对《通论》一书讨论的基本理论及其形成的理论特征进行一些评介。

一、《通论》是研究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必读著作

本书从收入分配角度对四十多年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进行了很好的经济理论概括和经验实证分析,既包括对收入差别程度变动轨迹和各阶层分配格局的历史变动的分析,又包括城乡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种因素以及与体制改革相关联的财税体制和社保体制改革等因素对收入差别和分配格局变动的影响的分析。比如,书中专门讨论了以公有主体经济混合改革、分税体制改革、减政放权商事体制改革、劳动体制市场化等改革因素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将其集中归并为经济体制市场化程度对收入差别的影响。特别是结合改革与发展中现实演进的需要,对中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的收入差别变动做出了基本概括,从而有针对性地对进一步改进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本书体系完整,逻辑统一,结构严谨。开篇从介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轨迹与收入分配格局的主要观点入手;紧接着用大篇幅论证和分析了中国从低收入阶段进入中等收入阶段过程中农村发展中的收入差别、城镇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差别、城乡结构转换及区域差别变动对居民收入差别的影响;然后转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过程中主要领域的制度、体制、政策改革与收入分配差别的关系,特别讨论了中国特色城乡低保、医保养老、公共教育、个税体制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收入分配降差效应和减贫效应,并且证明其有正面效果,但程度还需提高;最后,以多种方法对未来中国居民收入差别可能的变动趋势进行了多角度的预测,从而相应地并且系统完备地提出了完善收入分配的体制改革措施和政策以及逐步实现收入分配和谐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方向性意见,包括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有实践价值的政策建议,并以此作为《通论》遑遑大著的整体收尾。

本书内容丰富,分析概括全面,研究方法科学,从收入分配理论到实践、从数理推导到逻辑演绎,从发展到改革,从轨迹到格局,以及从城镇与乡村、行业与地区、总体与家庭、分配与贫困、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现状与趋势、对策和建议等多角度、多侧面,对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变动进行了综合分析,既有宏观视野,也包括大量实证细节分析,涵盖中国收入分配研究的方方面面,是陈宗胜教授及其团队多年研究中国收入分配成果的结晶。由此我认为,本书是研究中国收入分配问题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问题的一本必读著作。

二、《通论》创新突出论证严谨且实证规范

在这本书中,陈宗胜教授团队基于扎实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整体上围绕着在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中形成的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而提出的“公有制收入分配倒 U理论假说”,考察了总体、城乡内部、城乡间以及区域、行业、群体差别,从各个侧面对理论假说进行了全方位、多维度、大格局、无死角地验证和证明。如果放眼四十多年来从整体发展历程来看,这一理论假说无疑已经得到证明。我自己的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也可以佐证之。我们最新的调查数据证实,中国居民收入差别基尼系数已经从2010年的0.61左右下降至2016年的0.58左右。这里面可能由于双方的测度方法和选取数据的着重点不尽相同,致使我们的测度数据比陈教授使用数据略高,但趋势上是一致的,表明收入差别过大的问题近年的确有所缓解,这与陈教授的判断基本一致,从而也就使“公有制收入分配倒U理论假说”得到了证实。

在证明“公有经济收入分配倒 U理论”以外,关于“葫芦形”收入分配格局的分析是本书的一大亮点。收入分配学术研究界长期在“金字塔形”和“橄榄形”两种收入分配格局之间徘徊和争议,但对“金字塔形”如何向“橄榄形”过渡,以及过渡期间会出现什么样不同的收入分配格局,却几乎没有研究,长期缺乏关注。陈教授关于“葫芦形”收入分配格局的提出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在“金字塔形”收入分配格局的演变中,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得到提高,从而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但这部分中等收入群体的现实规模还比较小,从而便呈现出迥异于“金字塔”和“橄榄形”的“葫芦形”,表明收入差别缩小的趋势已经出现,但低收入人群仍然数量规模过于庞大,这部分群体的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因此,要实现“橄榄形”收入分配格局,需要想办法推动低收入人群更快提高收入增长。这些发现和判断跟我的研究团队的研究意见和观点基本一致。

除此之外,书中还针对中国收入分配变动提出一系列颇具新意的观点。例如:(1)中国经济城乡二元体制中特色城镇化过程,必然带来居民收入差别先升后降的阶段性变化,但户籍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工业人口城镇化的不一致,延缓了实际城镇化进程;(2)在公有经济按劳分配制度下,劳动及劳动的多样化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然带来劳动收入差别的“倒U形”变化,强化按劳分配、打击非法收入和规范非劳动收入是今后政策指向;(3)城乡居民的家户特征从文化程度、劳动年龄、职业差异、职务高低、技能水平及性别健康等多方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劳动特点,制约着劳动及劳动收入差别的变动程度;(4)公有经济发展既降低城乡居民贫困率,也带动城乡贫困线阶段性上升,体现了居民收入中生计收入的提高,必然导致居民收入差别变动一定时期后转而下降;(5)公有经济发展中公共积累比率的阶段性变动,一方面影响可分配收入比例,另一方面也必然导致居民劳动收入差别在一定阶段后转而缩小;(6)中国城乡两种公有及二元体制制约的城乡差别,是居民收入总差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总收入差别扩大与下降的主导因素。可以说,这些清晰的观点,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中都在相当程度上得到确切的证实。

书中还提出其他一些值得关注的观点:(1)虽然目前总收入差别及其各个侧面都呈现下降势头,但不排除个别年份的上下波动,收入分配领域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至少总差别程度还过大、城乡差别仍过大、葫芦形格局还将持续、中等收入阶层还太小、地区差别与行业差别都较大、贫困问题仍然存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较低、还没有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距离富裕水平社会还比较远、中国城乡低保、医保养老、个税体制等再分配制度的作用还有待提高等。(2)书中提出大量可行的政策建议,包括坚决贯彻按劳分配制度、规范初级分配秩序和鼓励中等收入阶层扩大、阶段性提高生计保障收入、发展公平教育职业培训以及坚决打击非法非正常收入等;另外,同等重要的发展政策是,要保持适度差别推动整体经济发展,特别是推动农村新农镇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既是首要的,也是重要的和必须的。以上概述的这些观点再次证明,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的提出,与每一个经济发展阶段产生的具体矛盾是相互协调和相辅相成的。

理论研究永远在路上,陈教授借鉴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结合中国国情建立起了中国收入分配的恢弘理论体系,依据公有经济中各种要素的变动,预测我国收入差别的变动规律。进一步讲,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收入分配政策实践史,正是由于分配体制改革,激发人们发挥个体主观能动性,参与到祖国的经济建设中并不断发展生产力,才走出了“贫困恶性循环陷阱”的诅咒。因此,《通论》中设有专门章节讨论了中国城乡贫困问题。关于中国城镇贫困及其贫困治理对收入差别的影响的分析,既详尽又多有创新价值,提出一些有见地的观点,诸如我国政府部门从未明确划定城市贫困线,而只由各地划定社会保障线,从而无法对全国城市贫困形成一致认识。因此建议有关部门逐步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城市贫困线,并恰当地测度城市贫困人口规模。这些分析都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为国家层面通过立法手段确定全国统一的城市贫困线,改革目前体制下对贫困对象的甄别方法和形式,推进城镇中的精准扶贫,从宏观上为社会保障政策实施提供了理论支撑。另外,陈教授及其团队还提出了解决区域差别过大的对策,即通过国家区域战略诸如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一体化以及长三角珠三角一体化的建设等,可以有效解决地区的不平衡和地域层面的绝对贫困问题。令人振奋的是,自中央十八大以来,这些战略措施正在有条不紊地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且收效显著。

陈教授在书中还特别讨论了我国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及农村扶贫减贫实践。近些年我国开启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就是以全新的扶贫理念和实践推动农村中绝对贫困的减少,过去五年来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预计在 2020年左右,我国能够基本取得扶贫战役的全面胜利。可以肯定地说,近些年全国居民收入差别的缩小,与近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和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有很大关系。这的确进一步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优越性,夯实和提高了执政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能力,为我国进一步推动深化改革创造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前提。

三、《通论》观点得到我们田野试验的证实

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本书中客观指出的,我国收入差别仍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再分配力度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葫芦形”收入格局下,加大再分配力度不仅仅需要收入分配政策,同时也需要经济增长政策。长期的经济增长需要人民能够及时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这就既要靠产业发展和就业安排,更需要各个层级各种方式的转移支付类型的再分配制度的常态化,借此推动中产阶级的继续形成并逐步壮大,使得收入分配格局从“金字塔形”向“葫芦形”进而为“橄榄形”的转变呈现稳态。本书的研究围绕着制度演进徐徐展开,借鉴了包容性经济体制的内生增长原理,通过公有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的改革,促进“金字塔”经由“葫芦形”转到理想的收入分配形态“橄榄形”的格局。

我自己及团队的研究支持陈教授书中的结论,当前仍然较大的居民收入差别是制约我国消费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人口红利的逐年减少,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率下降,净出口对经济增长支撑减低,因此消费增长对于我国经济可持续增长愈发重要。然而,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测算,我国居民储蓄主要来自高收入群体,2014年收入最高10%家庭的储蓄占总储蓄的62.4%。由于富裕家庭收入高但边际消费倾向低,贫困家庭存在较大的消费意愿却无钱消费,各项刺激消费的政策都不容易取得成效。从国际经验来看,加强转移支付,实施适量现金转移支付项目,是目前各主流国家缩小居民收入差别的有效手段。根据 OECD国家经验,通过再分配政策使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平均下降0.2左右(从平均0.5左右下降至平均0.3左右),其中四分之三归功于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

当然,一般来讲人均 GDP在一万美元以上的国家才可能进行大规模现金转移支付,有些发达国家及我国澳门市曾经进行过这样的政策实验。但是从实践中看,现金发放数额与社会正常生活需求标准或者人均收入额度是可能分离的。即使我们完全照搬西方经济体的此项经验,也未必能取得拉低收入差别的预期效果,由此产生的负面循环预期还可能会对激励相容的科学性形成掣肘。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眼下还需要想方设法调动一切资源来做大蛋糕,我国经济发展又极其不均衡,各地的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及国民认知素质千差万别,故我国并不一定完全适合西方国家常用的大规模现金转移支付方式。相反,应当科学地找准我国各个发展阶段中问题的本质症结并加以精准施策,不搞大水漫灌,而要注重小水滴灌,这才是符合我国社会制度和目前社会发展阶段的最优选择。

正如《通论》一书中指出的,目前我国社会在再分配规模和制度创新上均存在不足。我国当前对低收入群体的现金转移支付以“低保”制度为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传统救济、医疗救济等为辅,这些转移支付方式普遍面临保障水平偏低和覆盖面窄等问题。《通论》发现,“低保”对我国城镇基尼系数影响非常微弱。比如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测算,包括社保支出在内,我国政府对居民的现金转移支付仅占GDP的9.5%,远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21%),因此导致初次分配后的收入差别不能得到有效调节。我认为,还应当加大支持力度,以更大幅度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现金转移支付,从而实现中国收入差别进一步缩小,实现经济转型。

诚然,《通论》在有关章节中指出,也正如我们的实际调查项目所表明,简单而不加条件地增加现金转移支付又容易滋生“养懒汉”的现象。要解决这些政策困境,必须要在现有制度安排之外,探索激励相容的现金转移支付方法。目前相关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都非常欠缺,《通论》也不可能包罗万象地都谈到。而在这方面恰巧我的团队有些体会。我们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 2014年 6月开始在四川乐山市开展两项现金转移支付政策实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一是“劳动收入奖励计划”①“劳动收入奖励计划”自2014年8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开展试点。试点对象主要是月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相对低收入户。家庭获得的奖励金额等于家庭人口数乘以人均奖励金额。人均奖励金额是由本月人均劳动性收入决定。当家庭人均劳动性收入不超过400元时,奖励金是按劳动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当人均劳动性收入大于 400元但不超过 600元时,奖励金为某一固定值;当人均劳动性收入大于 600元但不超过1000元时,奖励金随劳动收入的增加而按照一定比例减少,直至为0。在农村地区推广的过程中,我们对奖励方案根据农村收入特点做了调整。在农村根据种植养殖业项目、务工收入和个体经营收入分别进行奖励。2017年 2月,乐山市五通桥区把该项目纳入到乐山市改革试点项目,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的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覆盖试点户1052户、3050人。,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采取“以奖代补”的扶助形式,对低收入家庭的劳动所得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现金奖励,鼓励其通过增加劳动来提高收入,是一项激励相容的现金转移支付制度。目前,该项目在乐山市 12个区县等地区推广,覆盖贫困户 72000余户。二是“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②“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从2015年4月在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的9所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初期试点主要针对小学五、六年级学生,覆盖28个班级,1300余名学生。2016年9月,我们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小学一、二、四、五、六年级,覆盖 109个班级,4000余名学生。“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共开设学习进步奖、优秀作业奖、优秀学生奖。这个激励方案的特色在于设立学习进步奖和优秀作业奖,对后进学生有较强激励作用,也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通过对达到学习目标的学生或教师给予现金奖励,增强低收入地区学生的学习动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教师的教学创新热情,从而提高经济落后地区教育质量,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质量。经过将近两年的实验,青少年教育促进计划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提高低收入地区教育质量方面成效显著。目前,该项目在乐山市马边县、沐川县和金口河区、甘孜州乡城县、遂宁市射洪县等地区推广,覆盖学生规模将达9.3万名。

《通论》一书虽然总体上是分析我国收入分配的趋势,但在政策建议一部分对于我们两个试验项目相关的问题均有涉及。以上两个项目都是我们对推动中国收入分配格局从“葫芦形”走向“橄榄形”所做的尝试,与陈教授《通论》中的丰富思想相得益彰。除此之外,陈教授还提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观点,例如贫困问题能否从授人以渔层面进一步解决以及国家政策和社会政策需继续调整完善等等,保持适度的收入差别有助对于推动整体经济发展,特别是要全方位为乡村振兴助力、整体性促进城市经济转型以及推动全国城镇化科学发展和提高我国现代化水平等等。

总之,《通论》一书的出版发行,无论是其研究范式还是典型分析、抑或逻辑推理和模型方法等等,都将对政府、学界和社会各方面产生重要的参考价值,将有利于推动我国收入分配研究领域进一步深刻认清目前收入分配现状,也希望能推动更多学者在如何完善我国收入分配格局方面做出更多有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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