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川,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却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除了商业银行以外,其他的资产管理机构在进行资产管理时基本上都有相应的法律文件,但是商业银行法受限于《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使得其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较为困难。当前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仍然是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作为依据的,但是该《办法》在法律层面上缺乏相应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框架,使得理财产品的法律地位主体以及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明确,无法对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义务以及风险进行清晰的界定。
市场经营环境不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础资本市场发展不足。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整个市场的层次结构和参与主体不够完善,这就导致无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以及竞价功能。第二,行业规范和自律约束亟需加强。我国的资本市场当前还存在着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理财产品没有获得会计主体资格的确认,这就使得整个行业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较之于西方国家更加落后。第三,金融教育和认识不到位。我国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时间较短,且发售者多为银行机构,导致消费者更加注重其背后的国家信用;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把理财当成存款销售,导致投资者对风险认识不到位,没有树立良好的忧患意识。
在不同的金融领域,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投向、信息披露、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来说,投资范围受到各个分管业务的限制,因此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较之于其他资本市场存在先天性的差距。很多中小型银行缺乏大型银行集团作战的优势,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受限十分严重。因此,有必要对监管政策进行调整,使之和资本市场主体的工作业务协调一致。
首先,商业银行的主动资产管理理念回归到“代客”本质。在当前我国居民财富不断发展的今天,投资理财的市场十分广阔,这对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了发展机遇。同时,现阶段我国第三方支付、网络金融等新金融业务的兴起,使得商业银行可以将资产管理业务的重心转向轻资本、优服务等方面,帮助商业银行尽快实现传统业务的转型。商业银行需要对当前自身的发展需求以及外部市场的竞争压力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改变过去依靠调整报表、规避监管的发展理念,而将市场化的投资理念作为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核心思想。
其次,加速资产管理向集中化管理模式发展。资产管理业务的特殊性使得其和商业银行的自营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商业银行在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时,需要注重和自营业务的风险隔离,现阶段,商业银行管理构架的不统一已经无法满足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也通过下发文件,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做了明确规定。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通过成立专业的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集中运作、独立核算是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模式的主要转型方向。
首先,加强监管的顶层设计,创造完善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环境。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地位对其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做了限制,因此,在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大力发展前,创造完善的法律监管环境是十分必要的。监管部门需要充分考虑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前景以及大资产管理的时代需求,尽管开始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立法、立规工作,对《商业银行法》进行修订;尽快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在进行立法立规工作时,可以参考《信托法》、《基金法》对银行资产管理的法律主体地位进行明确,尽快形成资产管理的投资管理、信用托管、信息披露等法律规范,为商业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创造公平统一的环境。
其次,对金融市场将进行丰富,创造资产管理业务创新的市场环境。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开发情况直接关系着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进度。因此,监管部门有必要对利率、汇率等进行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期权、利率以及期货等市场的发展。同时,加速推进资本市场和利率市场化挂钩,在确保跨境类金融产品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尝试奇异标的入市交易,将资本市场的产品进行进一步丰富。
综合全文,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着较大的市场发展压力和转型压力,现阶段,资产管理的需求是比较大的,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加速资产管理向集中化管理方向发展,并注重资管管理理念的改变,才能够把握住资产管理市场所带来的机遇,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