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秀 燕海霞
(1.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0;2.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00)
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家大力推行PPP 模式,基础设施PPP 项目获得高速发展。基础设施PPP 项目建设总投资大、实施周期长、不可预见因素多,且多为政府付费或政府补助项目,建设总投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大幅增加,这势必会增加政府投资甚至构成政府隐形债务。
PPP 模式就是将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汇总,并且融入社会资本,有效实现企业和政府的精诚合作,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市政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施工风险。PPP 模式的应用让公有制和私有制资金有效融合,避免了市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政府部门的过度依赖,有效推进了政府角色和相关职能的转变,有利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发展,同时也推进了市政工程项目投资的多样化。以政府部门在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中承担的责任划分可以将PPP 模式分成三种类型,一是外包模式,二是特许经营模式,三是私有化模式。不同的模式具备不同的特点和施工流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模式开展不同的管理方式。
PPP 模式回收的耗时漫长,这就需要健全有效的法律体系来作为模式支撑,不然其发展将十分困难。在2014 年,我国出台了法律法规来平衡和完善这一体系,但是,虽然填补了行业空白,但落实到具体款项时,由于各个机构部门之间存在衔接上的不当,导致行业内部管理结构混乱,无法完全受到法律保护,社会资本很难与政府展开合作,项目进展不畅。所以建立健全法律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改善PPP模式的发展前景。
由于我国PPP 模式起步比较晚,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类人才培养上就受到限制。做为新的经营模式,它在需要大量从业者的同时,更需要专业的教育机构输送人才。所以,PPP 项目十分缺乏专业人才和团队,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也有待完善。
国家要制定一系列PPP 政策支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就近年来市政道路工程发展情况来看,这项工作的建设周期比较长,而且需要的资金也比较多,这项工程的收益虽然比较多,但是投资的回收期却比较长。PPP 模式下,投资方增多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也减少了,社会资本作为主要的投资单位,在投资过程中,要考虑市政道路工程投资建设中的各种风险,如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是否与市场发展需求吻合以及是否获得法律的支持等,在此过程中,国家要适当调整政策,为社会资本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其次,政府也要监督公共部门和社会资本方,保证市场环境的安全,同时,还要保障社会资本的利益,引导社会资本科学投资,采取多种模式的投资方式,降低投资风险。
在PPP 模式下的管理中,涉及到的利益方通常比较多,一般来说,PPP 项目的法律法规系统主要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基础法律系统,二是资金融通法律系统,三是特许经营权法律系统。通过这三种法律系统能够有效保障市政工程项目合理开展,同时也能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管控。基础法律系统就是说从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营销和运营等基础的交易角度出发,保障工程项目造价合理性。资金融通法律系统主要是有效保障市政园林项目PPP 模式在各种方式都能够获取更多的施工资金,有效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由于PPP 项目需要的都是复合型的专业人才。所以对于PPP 项目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是十分重要的。所以需要探索一条政府、企业以及高校共同合作的培养机制,通过各方面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培养PPP 项目的有关复合型的人才。政府和企业也可以适当的派出专业人才去一些PPP 项目,比较成熟的国家学习,比如法国和加拿大等。学习这些国家在PPP项目中的一些先进经验。
对工期拖延的责任和引起投资增加的责任严格界定。基础设施PPP 项目由于体量大、征地拆迁难,往往是边拆边干,导致大量工程延期。为此,一方面,要合理确定建设工期,尽可能早地推进前期征地拆迁工作,为后期主体工程施工预留空间和时间;另一方面,鉴于工程实际推进过程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征地拆迁不到位、恶劣天气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因此需在合同中界定清楚各方责任,避免工期延误而导致建设期财务费用大量增加。
在加快我国市政道路建设,应结合PPP 模式的特点,根据市政道路建设中实施项目的不同性质、类别、建设目的和预期效果,选择最佳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模式,推动PPP 模式应用技术向科学化、成熟化、创新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