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钦
摘 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行业也得到迅猛发展,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使建筑质量问题不再频繁出现,本文从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改进方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总结,希望能对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政府监管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建筑行业的发展也非常迅速,可是近些年施工质量频繁出现问题,质量问题也对建筑业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分析建筑质量存在的问题,加强政府监管,已经成为形势所需。
一、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管的概念
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管指的是政府对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体质量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材料设备的供应商等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的相关行为[1]。具体包括:(1)制定跟工程质量有关的规章、法规、法律;(2)对于跟工程质量有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行业管理制度进行规范;(3)组织编写跟工程质量有关的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4)规范与督促市场主体质量行为;(5)在工程实施中,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对实体质量和过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以及验收备案,如有问题需督促整改;(6)其它监管行为。
二、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施工质量监督部门权威性和独立性不足。施工质量监督部门是由建设行政机构委托授权、法定的从事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工作的组织。虽然实施质量监督的工作,但并非执法主体,不具备完全监管权力,法律地位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仅仅是一种形式,因此大大削弱了质量监督部门的独立与权威性。
(二)没能全面监管责任主体。质量监督是从工程办理了质量登记的手续开始,而在备案质量监督之前还应监督地质勘察和房屋建筑的结构设计等环节,地质勘察的报告详细与否、地质勘察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建筑工程安全与否。设计阶段则是影响房屋质量的关键阶段,更应该重视,因此全面监管责任主体势在必行。
(三)建立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程序也并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主要包括工程受理的投诉机制和不良行为的处理机制不健全两方面。前者主要是接收投诉案件不及时,没有默契的衔接配合,回复质量低下[2],对卫生间的渗漏问题虽投诉很多但界定措施却不多等;后者主要是指质量隐患很多。这些问题究其根源,还是由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随时间的推移,这种漏洞必将使廉政约束失去控制或滥用职权问题出现,因此规范执法程序也迫在眉睫。
(四)被动的监督模式,消减了质量监督的作用。受监工程在施工到关键点时,建设单位会组织监督员和各参建主体实施监督检查。监督员在工程的地基验收、主体结构、大型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必须到场。这在某种程度其实漏洞也非常明显。针对那些质量监督员必须要来的环节,施工和建设单位会刻意将工作做到位,他们展示出来的工程质量水平是否真实全面很值得怀疑。这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对工程的质量监督作用。
三、政府监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措施的改进方法
(一)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实行法制化管理。应赋予质量监督机构行政执法权,取消其委托执法,给予监督员公务员或者行政编制,提高其地位,单独设置质量监督部门;修订《建筑法》,明确参建方责任与地位,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相关的法规、规程、法律或规范得到完善,严厉处罚违反工程质量法规的人员和公司,提高执法权威性,做到在执法时能够遵守具体的法律条款,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划分;对质量监管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合并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部门的职权,消除交叉职权,达成统一管理。
(二)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使质量监管实现差异化管理。首先对辖区的建筑企业采取信誉评价,掌握辖区里建筑企业信誉情况,加强管理信誉积分并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为差异化管理打好基础;其次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抽查信誉好参建方的频次与强度,使参建方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提升工程质量,增加监管信誉差、质量事故多或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参建方的频次与强度,实现对其重点监管,甚至可以在辖区限制其承揽业务;最后建立与差异化管理相配套的奖惩制度,提高参建方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约束力。
对建筑工程实行全面管理制度。全面管理制度不仅全面监管建筑工程的质量,还监管质量行为全过程,它包括:从工程立项、勘察地质、设计建筑结构、竣工验收到后期的维护修补全过程[3];编制计划后再进行质量监督,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质量监管从计划到执行到检查再到处理的四个环节都能得到全面管理,真正意义上提高质量监管的水平。
建立联合验收制度,联合验收也即住宅竣工的综合验收。原因主要在于三点:建设单位是进行综合验收组织者,但在组织前,需要完成如证明没有拖欠工程款、档案初验的合格证、安全、防雷和消防验收、规划核实一系列前提工作,才能向质量监督部门申请综合验收;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督促各参建方履行职责,配合奖惩措施,使验收的质量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住宅小区应增加园林、环保和热力等单位共同参加,实现真正的综合验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跟整改验收问题和重复验收制度配合起来,切实发挥住宅竣工综合验收制度的作用。
(三)加强建设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监督队伍。对现有的质量监督员进行强化培训。可采取以下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成立教育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使教育培訓的质量水平得到切实提升;对教育培训实行督察制度,进行定期督察或不定期督察[4],提升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培训落实到位;监督员培训应将廉洁自律作为重要内容,使他们能够秉公执法和文明执法,真正地为企业服务;邀请相关专家来授课并去到建筑工程基地参观,通过这种方式不断使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得到提升,从而在监管中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解决问题;加强培训软件和计算机,学习使用大数据更好的处理质量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将专业化的监督管理人才引进到政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部门中来。一方面可以定向引进人才,另一方面可以放宽年龄和考试的限制,合理引进人才,另外在编和外聘的方式可以同时进行。
对监督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措施应强化实行,使质量监管员愿意用绩效考核作为衡量自己的标尺。
(四)使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实现科学化的管理。建立工程质量应诚信化的平台,加强建设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质量检测部门、监理和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工程渐渐变成我国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基本任务,也是促进其他产业快速发展基础条件,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应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尤其是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视,政府部门应在法制层面规范建筑业,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使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得到加快发展。
参考文献
[1] 何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探析[J].低碳世界,2020,10(06):113+115.
[2] 杨建良.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质量控制方法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9(25):142.
[3] 蒋芃伟,韩志嵘.建筑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居业,2019(06):148+150.
[4] 孙晓亮.建筑施工管理中的质量管理[J].科技风,2017(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