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构建

2020-11-24 07:41焦雯崔文超张碧天闵庆文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遗产地文化遗产科技

焦雯,崔文超,2,张碧天,2,闵庆文,2

(1.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2.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 100049)

自2002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保护倡议,截至2020年6月底,全球共有22个国家的62个传统农业系统被FAO列入GIAHS名录。我国是最早响应并积极参与GIAHS保护倡议的国家之一,自2005年“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被列为首批试点以来,先后有15个传统农业系统被认定为GIAHS项目,数量位居世界各国之首。

2012年农业农村部发起“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发掘与保护工作,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共有5批118项传统农业系统被认定为China-NIAHS项目。随着认定数量的逐年 增 加,我 国GIAHS和China-NIAHS的 申 报与管理日益规范,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取得进步[1-2]。

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进步的背后,是10余年来不断进行的科学研究及其研究成果。科研工作者及科研机构一致被视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参与者,与政府、农民、企业、社会组织及大众均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利益相关者[3]。经过10余年的尝试和改进,我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推动、科技驱动、企业带动、社区(农民)主动、社会联动为核心的“五位一体”多方参与机制[2]。科技成为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驱动力,为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本文从科技投入、人才培养、主要科技成果、研究基地建设、交流平台建设5个方面,全面梳理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支撑工作进展,以期在未来更好地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1 主要进展

经过10余年的发展与进步,我国逐步建立起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图1)。该体系以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为目的,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农民与科研机构共同协作为基础,由科技投入、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基地建设、交流平台建设等子体系组成。

图1 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来源:作者自绘)

1.1 科技投入

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投入主要来自政府,其次来自社会组织、企业等其他主体,科技投入的主要形式为科研项目。本文在中国知网以“农业文化遗产”或“农业遗产系统”为主题检索论文,时间设定为“2005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根据检索到的论文,对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科研项目进行统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共有436个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科研项目,其中国际科技合作项目5个、部委委托项目44个、科学基金项目126个、地方委托及其他项目261个,所占比重分别为1%、10%、29%和60%(图2)。

图2 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的科研项目数量占比(来源:作者自绘)

1.1.1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005年我国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与其他国家的5个传统农业系统被FAO认定为首批GIAHS保护试点。为了促进试点工作的开展,FAO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合作,开展“稻鱼共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2009——2013年,在全球环境基金(GEF)的支持下,FAO与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开展了为期5年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与适应性管理”研究。此外,中科院地理资源所还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基金项目的支持下,在贵州从江侗乡稻鱼鸭系统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保护和地区发展”研究。统计结果显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集中在2015年以前,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初期起到了关键的引导作用。

1.1.2 部委委托项目

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司负责我国GIAHS的申报与管理,自2012年开始便对我国GIAHS保护与管理工作进行持续的科技投入,并取得论文、专著、标准等一系列研究成果。2019年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开始负责我国China-NIAHS的申报与管理,并逐渐加强我国China-NIAHS保护与管理的科技投入。统计结果显示,发文量在3篇及以上的部委委托项目共计13项,其中来自农业农村部的有9项。不难看出,农业农村部委托项目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投入中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1.1.3 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级、省部级科学基金是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活跃在农业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的研究人员通过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大量基础性研究。统计结果显示,发文量在3篇及以上的国家自然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计11项。在国家级科学基金的支持下,研究人员在农业文化遗产生态补偿、极端气候适应性、可持续旅游、生态足迹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研究。随着对农业文化遗产关注度的增加,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省级自然与社会科学基金等为从更多角度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基础研究提供了支持。

1.1.4 地方委托及其他项目

截至2020年6月底,通过论文检索得到的农业文化遗产相关地方委托及其他项目达261项,但是发文量在3篇及以上的地方委托及其他项目仅15项。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作为我国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受到了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在中科院创新工程项目和青田县政府委托项目的支持下,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开展了青田稻鱼共生系统的保护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在江苏省教育厅的支持下,开展江苏省农业文化遗产的调查、保护与发展研究。福建农林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咸宁学院等科研机构也依托地方委托项目,对地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开展了相关研究。

1.2 人才培养

科技投入的一项重要产出就是人才培养。一方面,农业农村部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后成立GIAHS和China-NIAHS专家委员会,形成了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库;另一方面,10余年来,相关科研机构与科研团队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培养了大量人才,既有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也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科技人员。

1.2.1 专家库建设

农业农村部于2014年1月和3月先后成立了GIAHS专家委员会和China-NIAHS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等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为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在GIAHS发掘与申报方面,GIAHS专家委员会指导我国成功申报了15项GIAHS,并帮助建立了中国GIAHS申报的预备名单制度;在GIAHS保护与管理方面,GIAHS专家委员会自2015年开展GIAHS监测评估工作,并指导GIAHS监测体系的设计与完善。此外,GIAHS专家委员会还在农业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交流互访等外事活动中起到关键的联络和协调作用。在China-NIAHS发掘与申报方面,China-NIAHS专家委员会协助农业农村部进行了第二批至第五批的China-NIAHS发掘与认定工作,协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China-NIAHS保护与管理方面,China-NIAHS专家委员会指导编印《农业文化遗产简报》双月刊,建立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经验交流平台。

此外,GIAHS和China-NIAHS专家委员会还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在科学研究方面,委员会成员广泛走访遗产地,带领研究团队开展科学研究,为遗产地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支撑和管理指导;在科学普及方面,委员会成员参与农业文化遗产科普读本的编写与出版,并多次为国家及地方的“农业文化遗产培训班”提供专题讲座和培训。

1.2.2 研究生培养

自2007年依托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获得第一个硕士学位开始,截至2020年6月底,据不完全统计,依托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获得研究生学位的共计69人,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58人、获得博士学位的11人,所占比重分别为84%和16%。从图3中也可以看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对研究生的培养以硕士为主,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的人数最多,有12人;2016年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数最多,共3人。

图3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培养研究生数量变化情况(来源:作者自绘)

在这69人中,获得理学学位的25人、管理学学位的22人、工学学位的6人、历史学学位的5人、法学学位的4人、农学学位的3人、文学学位的2人、经济学学位的1人、艺术学学位的1人。获得理学学位和管理学学位的人数最多,分别占到总人数36%和32%(图4)。

图4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培养研究生的学科构成(来源:作者自绘)

就培养单位而言,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培养的研究生人数最多,有硕士5人、博士9人;其次为南京农业大学,有硕士5人、博士1人;然后是福建农林大学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均为硕士5人。

1.2.3 基层科技人员培养

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遗产地涌现出一批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有热情、有才干的基层科技人员,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坚实地基”。例如,青田县农业局农作物管理站的吴敏芳站长,自2005年从事农业文化遗产工作已15年,在稻鱼共生公共品牌建设、稻鱼共生技术推广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推动青田田鱼地标及生态原产地保护认证,并负责制定《青田田鱼综合标准》、出版《青田传统稻鱼共生技术》、开设技术推广培训会等。又如,敖汉旗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心徐峰主任,多年来致力于推动敖汉小米产业和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承担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课题,组织开展敖汉传统种质资源收集工作。

1.3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投入的另一项重要产出是科技成果,表现在论文发表、专著出版、标准制定、系统开发等多个方面。

1.3.1 论文发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在农业文化遗产相关科研项目资助下,共有702篇农业文化遗产相关论文得到发表。其中,得到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的论文数量45篇,得到部委委托项目资助的论文数量127篇,得到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数量195篇,得到地方委托及其他项目资助的论文数量335篇,所占比重分别为6%、18%、28%和48%(图5)。

图5 不同科研项目支持的论文发表数量占比(来源:作者自绘)

从图6中可以看出,从2005年开始农业文化遗产相关论文的发表数量不断增加,在2012年达到41篇,随后基本保持在40篇以上的年发表量,在2019年达到128篇的高峰值。

自2005年以来,一些国内外学术期刊以专辑或专栏形式陆续刊登了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相关的学术论文,如《Sustainalility》《Journal of Resources and Ecology》《资源科学》《中国生态农业学报》的专辑,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农史》《世界农业》《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原《遗产与保护研究》)等的专栏。

1.3.2 著作出版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共出版农业文化遗产相关著作101本,其中论文集18本、专著36本、科普读物47本;中文著作91本、英文著作10本。从图7可以看出,自2010年起,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专著出版开始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标志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体量逐渐增大、研究思路日益成熟化、系统化。科普读物的出版大体上是自2015年开始的,主要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版,如《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列读本》《寻找桃花源:中国重要农业遗产地之旅丛书》《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故事绘本》等。

1.3.3 政策建议及规范性文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研究人员将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建议10余份,得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动了研究指导实践的落实。一批全国及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还提交了关于全国或区域性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此外,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牵头或参与起草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编写导则》《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写导则》《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被我国农业农村部采纳,成为指导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指南。

图6 不同科研项目支持的论文发表数量变化情况(来源:作者自绘)

图7 2005——2020年农业文化遗产相关著作出版情况(来源:作者自绘)

1.3.4 其他成果

我国GIAHS和China-NIAHS的申报离不开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撑。中科院地理资源所、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都在遗产申报及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工作中作出了重要贡献。监测评估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基础与保障。自2015年起,以中科院地理资源所为核心的科研机构,在GIAHS和China-NIAHS的监测评估工作中发挥了关键的支撑作用。为了更加系统、规范地开展农业文化遗产监测评估工作,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开发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监测数据在线填报系统,这一系统于2018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服务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监测评估。

1.4 研究基地建设

随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国内涌现出一批致力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科研机构及团队,并与遗产地建立起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推动地方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地方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与科研机构及团队建立了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如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合研究中心等,以进一步深化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相关研究。

1.4.1 研究机构及团队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机构及团队主要有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南京农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表1)。中科院地理资源所承担的项目数最多、培养的研究生数量最多、发表的论文数量最多。中科院地理资源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年6月,是国内最早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研机构,是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的挂靠单位,李文华院士担任中心主任,闵庆文研究员为中心副主任。该中心在国家政策咨询与战略研究、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管理实践支撑、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途径探索、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搭建以及公众科普宣传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实践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成绩,是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工作最重要的技术支撑单位和国内外该领域的主要引领者。

表1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代表性研究机构及团队

1.4.2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全国共建立10个农业文化遗产相关院士专家工作站。李文华院士作为我国农业文化遗产领域的领头人,在贵州凯里、浙江青田、浙江湖州、内蒙古敖汉、江西千烟洲、江苏兴化等地建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当地开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在北京联合大学建立院士工作站,聚焦遗产地可持续旅游。此外,李玉院士、唐启升院士和桂建芳院士也分别在浙江庆元、云南红河和浙江湖州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遗产地农作物品种改良、农耕技术优化、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

1.4.3 联合研究中心

随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不断深入、相关科技成果的不断积累,许多遗产地和科研结构点对点的合作模式日趋成熟,逐步建立起农业文化遗产相关联合研究中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6月,全国共建立10个农业文化遗产联合研究中心,如云南哈尼梯田农业文化遗产联合研究基地、青田稻鱼共生农业文化遗产联合研究中心、福州茉莉花茶科技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联合研究中心等。由于联合研究中心脱胎于科研机构在遗产地开展长期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对当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1.5 学术交流平台建设

为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的交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等交流平台逐步建立起来。这些交流平台不仅促进了不同学术领域研究人员间的交流,还促进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利益相关方,即政府、企业、农业、社会组织及大众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并进一步扩展到国内及国外不同遗产地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1.5.1 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

2012年,由李文华院士等发起成立了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经过几年努力,在2014年1月的中国农学会十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上,农业文化遗产分会被正式批准筹建,其挂靠单位为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农业文化遗产分会是以我国农业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研究和实践为主要领域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热心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事业的其他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体。

2014年11月,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成立暨学术研讨会在云南昆明召开。自此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每年都会联合遗产地举办全国性研讨会议,截至2020年6月已成功举办6届全国性农业文化遗产研讨会议[4-7]。随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全国性农业文化遗产研讨会议的参会人数和会议报告均不断增加,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与经验的交流分享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1.5.2 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

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倡议提出以来,中日韩三国间在学术研究和试点经验方面的交流日渐频繁,基于三国农业历史文化渊源和良好的交流基础,2013年在韩国举办的中日韩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讨会上,在我国研究人员的倡议下,三国研究人员就成立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ERAHS)一事达成了一致。2013年10月,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ERAHS的正式成立。根据研究会章程,中国、日本、韩国每年轮流举办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讨会。2014——2019年间,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讨会分别在中国兴化市、日本佐渡岛、韩国锦山郡、中国湖州市、日本和歌山、韩国河东郡举办[8-12]。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讨会不但促进了不同学术领域研究人员之间的交流,而且促进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遗产地之间的交流,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活跃、最成功的农业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平台。

1.5.3 其他交流平台

除了中国农学会农业文化遗产分会、东亚地区农业文化遗产研究会,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等其他学术组织也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与经验的交流搭建平台。2011年10月,中国农业历史学会举行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会上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被确立为农史学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此后,在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组织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农业文化遗产均被作为核心议题之一。此外,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生态学学会、国际生态学会、东亚生态学会、中国林学会等学术组织,也通过设立专题、组织分会场等形式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与经验的交流。

2 未来展望

经过10余年的发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进步,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加,参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科研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了一批致力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科技人才,涌现出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科技成果,建立了多个基础扎实、富有成效的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和交流平台。尽管如此,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支撑体系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需要在未来的工作中不断改进提升。

2.1 建立开放性、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

科技投入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与水平。目前的科技投入主要来源于地方委托项目,部分来自部委委托项目和科学基金项目,少部分来自国际合作项目。地方委托项目和部委委托项目成为开展科学研究的主要资金来源,科学基金项目的数量虽然不多,但产出成果质量较高。相较而言,来自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科技投入较为缺乏,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家企业(如欧诗漫集团、红河中海渔业有限公司等)和少数NGO组织(如乐施会、成都河流研究会等)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中。因此,我国亟须建立开放性、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会资源潜力,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

2.2 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科技成果是科技投入的一项重要产出,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对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成果主要表现在论文、专著、咨询报告等方面,而技术标准、发明专利等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偏低,对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及遗产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因此,我国必须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建设,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科研机构应联合企业开展技术研究、技术标准制定等,并积极提供科技中介服务。通过组建联合实验室或开展合作研究计划的方式,科研机构应与企业建立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政府应将“以产养研、以研促产、产研互惠”作为宗旨,搭建地方企业和科研机构间的合作平台,整合生产需求和科研资源,建立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从而实现科研效率和效益的双提升。

2.3 加强对农民、基层科技及管理人员的培训

科技成果的转化需要农民、基层科技及管理人员的参与,他们对推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目前遗产地涌现出一批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有热情、有才干的基层科技人员,如青田县农业局农作物管理站的吴敏芳站长、敖汉旗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中心的徐峰主任等,但是相对于我国庞大的农业文化遗产数量,这些基层科技人员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虽然目前依托农业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与交流平台,对遗产地农民、基层科技及管理人员开展过多样化的培训活动,但是相对于我国庞大的农业文化遗产数量,这些培训活动的数量及覆盖的范围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国必须建立遗产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培训机制,不断完善遗产地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培训体系,培养出更多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有热情、有才干的农民、基层科技及管理人员。

2.4 建立跨学科、跨领域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机制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类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和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景观等为一体的复合性遗产,其保护与发展研究需要多学科、多领域的人才合作支撑。早期,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方面的人才培养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学科,如农学、地理学、生态学等理学学科。近年来,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关注度逐渐提升,以农业文化遗产为研究方向的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民俗学、民族学等专业的研究生和博士生逐渐增多。虽然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才培养机制初步形成,但不同学科和领域间交流合作尚显不足,这不利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因此,对外应当扩大农业文化遗产研究的影响力,通过学术交流在各学科领域宣传农业文化遗产的“天然实验室”特征,吸引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人员参与进来;对内应进一步打破学科壁垒,深化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合作,为跨学科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充足的机会。

3 结束语

自2002年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保护倡议以来,我国先后有15个传统农业系统被列入GIAHS名录,共分5批将118项传统农业系统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10余年来不断深入的科学研究及不断丰富的研究成果,已成为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驱动力,在我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未来应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推动、科技驱动、企业带动、社区(农民)主动、社会联动为核心的“五位一体”多方参与机制,为助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科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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