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瑞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 上海201600)
当今社会,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多,导致各种养老问题不断显现,逐渐影响我国经济的进步与发展[1]。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养老产业的健康运行,但养老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问题,制约了健康养老产业的完善与发展。 为改变养老现状,近些年来非常重视“智慧养老”等智能养老领域的发展。 随着发展的不断深入,人工智能计算机在此领域的作用开始显现。
未来智能养老形式,主要体现在智能家居方面。人工智能在老年家庭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提供更快、更简单的服务,是我国养老模式的一种创新。 “智慧养老”模式的产生,对养老产品市场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本文立足于人工智能在智慧养老产品供给市场发展中的介入现状,从计算机智能技术发展的角度,分析当前社区智慧养老产品市场发展瓶颈,深入探究其困境的根源,旨在建立完善的养老产品市场。
国内的众多专家学者对社区智慧养老的发展进行了新的探究,也出现了很多的学术成果。 但是,相对于国外已形成的完备系统发展格局来说,国内社区智慧养老的发展尚未形成完善的体制,整体研究尚未形成完备系统。
经过整理分析发现,我国智慧养老发展历程大概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1 阶段:概念起步。 21世纪后,智慧养老相关概念出现,许多学者对智慧养老的定义进行了不同的阐释。 第2 阶段:智慧养老相应产业发展遭遇困境,智慧养老发展产业处于起步阶段。 许多相关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失能老年人的特殊性,未能实现人性化操作,操作技术水平不能达到所需水平[2]。 第3 阶段:实践中的智慧养老市场发展阶段。 学者们对各地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供给实践发展状况进行探究,提出建设完备的社区智慧养老模式,各地出现了不同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3]。 第4 阶段:智慧养老产业市场发展阶段。 随着“互联网+”模式的推行以及科技的不断发展,近几年,国内投身到智慧养老具体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的学者数量不断增加,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养老产业市场中所占比不断增加。
综上可知,国内对智慧养老服务的重视以及智慧养老产品的研究迎来了发展浪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对智慧养老产品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智能家居的设计上。 由于人们全面的认识到发展智慧养老必须依靠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这一必然趋势,产品开发种类受到智能技术发展的限制。 因此,从人工智能环境的角度出发,分析现有智慧养老产品供给方市场活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等科学的不断发展这个机遇,对智慧养老产品市场的创新发展提出新的思路与方案,这些都是学者们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智慧养老作为新兴养老方式,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养老领域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但随着智慧养老的不断发展,亟需将智慧养老引入新的环境背景下进行改革创新。 因此,人工智能计算机发展的社区智慧养老模式被认为是破解“养老难题”的最佳前瞻路径。
目前,老年人对智慧养老产品的市场需求数量在不断增长,老年人对智慧养老产品的技术性有了更高的要求。 但智慧养老产品的供给市场并没有足够质量的产品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市场发展存在结构性困境。 智慧养老产品市场区域分布不平衡,易受到地区经济发展的限制,市场发展并不乐观甚至是滞后发展。 同时,智慧养老产品生产类型单一,智慧养老产品的设计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老年人对不同产品的需求。
由于养老产品是公共物品,智慧养老产品的提供者就受到一定限制。 其中,政府在养老产品供给市场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因此政府不可避免的拥有“一家独大”的绝对权力,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发展较为吃力,需要承担沉重的成本负担。 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长期垄断了养老产品的供给,给市场留下的自由空间较小。 理论上,智慧养老产业的市场发展应是,高科技技术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进入智慧养老产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实现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
智慧养老产品市场决不能是“一家独大”,而应是众多企业协同发展的市场。 中小企业应成为我国智慧养老产品市场的重要形式。 但碍于市场进入壁垒、技术发展限制等困难,企业发展状况不容乐观。由于智能技术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企业对发展前期进行大量人力、财力的投入,一般中小企业无法承担前期巨大的财政压力,而能承担得起压力的大型企业数量较少,这样智慧养老产品市场发展中难免会出现几家独大的垄断场景,这与建立智慧养老产品充分竞争的环境相违背。
经调查,老年人从心底更愿意选择价格低、性价比高的智慧养老产品。 但现有的高科技智慧养老产品,科技程度高、成本高的特点比较普遍。 即使网络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参与较方便,也不需要花费多少费用,但老年人要想享受到切实有效的养老服务仍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与以前的居家养老服务成本相比,老年人需要付出的花费更多。 其次,市场中的各企业最终目的在于为自己的企业赚取更多利润,期望市场更好的发展也是基于自身企业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市场双方产生矛盾时,老年人购买智慧养老产品的欲望就会下降。
目前,智慧养老产品的供给主体依旧以政府为主,无论是政策支持还是财政支持,政府为主体占比较大。 企业作为智慧养老产品的重要生产者、供给方,作为智慧养老产品市场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作用巨大。 然而现有企业生产的智慧养老产品数量与老年人所需养老产品数量无法匹配,供不应求现象严重。 养老产品的质量与技术层面没有达到所需层次,造成了现有市场中虽然受众群体数量庞大、产品市场需求广,但企业无法充分抓住市场需求。 未来的智慧养老产品市场绝不可能是“一家独大”的场面,而应是数量众多的智慧养老产品的提供厂家共同竞争、共同发展。
目前,智慧养老产品市场企业协同机制尚未形成,各企业孤立发展,导致技术资源无法实现有效整合与交流,造成智慧养老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使得一定数量的老年人无法负担。 信息不对称问题存在于各方之间。 如:生产厂商与老年人之间、各企业之间,信息同样无法实现共享,信息的阻塞很大程度上阻碍市场企业的进步。 此外,养老产品供给机制欠缺监督管理,良好市场监督氛围仍未实现。 同时,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市场中企业鱼龙混杂,难以保证给老年人提供高质量高科技的养老产品,给市场发展带来阻力。
人工智能环境下的智慧养老模式,在传统的养老模式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解决了以往传统养老模式无法客服的困难,是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带有创新性质的新型养老方式,更符合当今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因此要想解决智慧养老发展模式中的问题,必须要从技术角度进行改革,提高人工智能技术参与度。
(1)打破原有养老产品市场供给单一的局面,建立市场合作机制与智能技术共享机制,强化政府力量,在政府的鼓励下积极整合社会高科技技术资源,引导发展人工智能的企业资源积极进入智慧养老产业。 政府应发挥监督作用,降低自身在养老产品供给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将更多的供给机会提供给广大的智慧养老产品生产企业。
(2)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其产品市场的发展也应进行创新。 我国智慧养老产品市场运营模式,应采取“自主经营、优胜劣汰”的方式。 政府通过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吸引广大企业进入养老产品市场,根据各类老年人自身需求的特点,为老年人提供最佳的产品服务组合。 只有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企业各方才能端正生产态度,正视自身发展不足、提升产品服务质量。
(3)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是智慧养老模式的“血脉”。 政府应积极鼓励社会上的专业人才投身入智慧养老模式的发展之中,对积极进行人工智能与智慧养老联合发展的企业进行奖励与激励,鼓励技术性企业创造多层次的智慧养老产品,以此来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群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