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在全国首创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的规定,对于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条例》中明确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费用的事项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限定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当事人到其指定单位修理车辆的事项。
《條例》还提出,经政府批准后,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可用于群众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小型车辆停放等公益用途。该条款在确保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服务于城乡居民的生活需求,既延伸了公路设施的使用价值,又节约了城市发展所需的土地资源。
(资料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