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慧清
【摘 要】加強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创新。要通过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和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谐稳定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本文就基层政工干部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中如何发挥作用,谈一下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基层政工干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作用
1.基层政工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随着工业化不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拆建补偿等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显著增多;农民工进城务工,使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社会管理和服务资源不适应形势需要;利益格局调整使社会纠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增多,而原有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体系不完善,政府仍然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唯一主体,既存在政府包揽一切的“越位”、“错位”现象,也存在有些事情无人管理、社会矛盾在基层难以有效化解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不够丰富。一些地方在思想政治工作上仍主要采取行政手段,公民参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程度不高;社会管理法规不健全,有些领域还存在着一些法律空缺等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当,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基层政工干部,作为执政党在基层社会的优秀代表,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基层政工干部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首先,基层政工干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生活、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一员,能够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基层的社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的呼声,基层政工干部对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进行协调,或者向党的有关部门反映,督促解决,使有关矛盾、问题直接解决在基层,可以减轻信访压力,使党和政府更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其次,基层政工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和群众打成一片,有利于发扬党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激发党员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也能增进上下的理解沟通,促进良性互动,增进社会和谐。
2.基层政工干部怎样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1)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代言人作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必然导致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它们不仅有经济上的要求,而且也会产生出相应的政治要求和其他社会要求。它们需要有合法的正常渠道来表达其利益要求,并要求国家的政治决策充分体现其利益需要。基层政工干部作为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代言人,有责任,也有义务表达出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使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得到及时、有序的反映。一是及时反映民意。基层政工干部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向党的有关部门反映民意民情民心,使党委能够及时了解掌握靠一般行政系统反映不上来的,或者不能直接从群众中了解到的情况,尤其是一些潜在的重要情况,及时做好化解矛盾的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积极为民排忧解难。要定期听取群众诉求,能当场或随后进行调解的,积极调解,不便调解或调解未果的,要及时整理,向党的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向人民群众进行解答,确保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提出的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牢固树立基层政工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模范先锋形象。
(2)发挥基层政工干部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后,许多以前被忽视、被压抑的矛盾、利益要求被释放,突出表现为广大群众对自己切身利益的格外关注,如对土地的追求,对房产、医疗、环境、教育、生命安全的关注等等。解决好这些矛盾,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正当诉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基层政工干部,要充分发挥工作在基层、生活在基层,与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从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多做加深理解、理顺情绪、鼓舞精神的工作,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群众顾全大局,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愿望,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协助党委、支持政府推行工作,真正起到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和谐活力。充分发挥好基层政工干部的表率作用,能够带动群众,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基层政工干部应积极带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真正承担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任务,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起来,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基层政工干部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基层政工干部要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凝聚民心、促进改革,努力营造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3.党委领导要为基层政工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发挥基层政工干部在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方协同,积极为基层政工干部发挥先锋和表率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和保障。
(1)切实加强基层政工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基层政工带头人队伍,要着眼消除基层政工干部空白点,积极推进城乡基层政工一体化建设,统筹设置基层政工队伍,加大发展基层政工干部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鼓励基层政工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要完善制度,构建基层政工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平台。要积极推动“代表活动室”向社区延伸,为基层政工干部经常性联系群众、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搭建平台,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教育引导群众坚持通过法定程序和正常途径来表达意愿和要求。要畅通基层政工干部反映民众诉求的渠道,对于基层政工干部关于思想政治创新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所提建议,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
(3)要为基层政工干部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着眼于关注民情、维护民安、解决民困、促进民和,建立健全为民服务机制;建立表彰基金,奖励在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政工干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基层政工干部为民服务、促进民和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为基层政工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先锋作用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基层政工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听取反映民意、协调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是新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新路子、新方法,在实践中逐步总结、完善和提高,使这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