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湘丽,张 智
中国和东盟国家山水相连、人文相通,友好交往源远流长。近年来,双方不断加强战略沟通,共建“一带一路”,深入人文交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的交往愈加密切。体育文化作为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提升国民体质、展现民族形象和精神风貌的作用[1]。龙狮运动是中华民族璀璨文化的精华,并形成了丰富灿烂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龙狮文化,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文化交往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龙狮运动因其独特的形象、丰富的精神内涵在东盟国家得到传播,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国家都曾举办过龙狮赛事可以看出龙狮文化从传入东盟各国开始,就不断在东盟国家进行文化适应和文化融合[2]。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文化之间难免会存在差异性。已有研究表明,虽然我国的传统文化形式被国际大环境所接受,但是在国际传播过程中失去了其文化特色[3]。在国际传播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传播文化手段、理念、体制等方面的不足[4]。龙狮运动在中国和东盟国家拥有着较好的发展趋势,已经走向了区域化和国际化。
但是,由于国家之间的文化、风俗习惯、文化底蕴的差异,东盟国家对龙狮运动的支持力度不够等因素,导致我国和东盟国家有关龙狮文化的交流与合作仍然存在缺陷[5]。伦理学又称为道德哲学,是一门对人类生活进行系统思考和研究的学科[11]。早有学者意识到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究竟怎么样对待自己的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是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6]。现如今,加强大学生的责任伦理教育[7],对大学生实施伦理教育是促进中国社会健康发展需要,也是各高校履行教育职责的需要[8]。龙狮运动随着世界发展的脚步传播到了东盟国家,在陌生的环境中传播者极易迷失在不同的价值观念中,日趋严重的全球化问题,不断出现的文化种族矛盾和冲突,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龙狮运动在东盟区域传播存在的问题,是对传播过程中对问题的深入挖掘,用以解决其国际传播中存在的伦理问题,促进龙狮运动在东盟国家的传播和文化融合。
传播是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信息交换、交流的行为和过程,其包括主体、受众、传播媒介、传播环境等要素,在传播的过程中,“传播”的行为因其涉及到人的社会关系而受到道德的制约[12]。龙狮文化的国际传播是一个过程,其中既包括传播龙狮文化的传播者,也包括观看龙狮运动的受众。龙狮运动国际传播的效果与传播者的传播行为紧密相连,与受众也密切相关,传播者与受众的内心观念发生变化就直接导致了龙狮运动伦理困境的产生。传播过程中传播的各要素都会对龙狮运动的国际传播产生影响。
在媒体传播过程中传播主体存在着主体道德病态、主体道德认同困难、主体道德行为失范等问题[10]。龙狮运动传播主体应履行其国际传播义务,但是在实际传播过程中传播者的传播行为被其它客观因素或主观意愿所改变,国际传播者存在着对龙狮运动认识狭隘的问题,导致了传播主体思想困境的产生。首先表现为,新加坡华裔对龙狮运动态度的转变。从对新加坡华人进行了解得知,过去龙狮运动是华人聚集在一起的休闲娱乐手段,随着经济发展,新一代的新加坡华裔却对龙狮运动持摒弃态度,认为其利用龙狮运动在新加坡不能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应该被淘汰;另外由于龙狮运动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新一代的新加坡华裔对练习龙狮运动持拒绝的态度。其次,表现为传播者进行龙狮表演的目的发生了变化,以往的龙狮运动在东盟国家主要是作为精神依靠团结华人,传播龙狮文化及其精神内涵,但现在龙狮运动在国际上主要被用作获取物质财富。东盟某些国家的龙狮队伍主要是靠华裔老板领头组成,其组建龙狮队伍的目的是通过商演来收取表演费,组织者为了能更快的商演,常常只对运动员进行短时间的训练便进行商演,使得龙狮运动的技能水平大大下降,也失去了传播中国龙狮文化的原本意义。
传播媒介是指一切能使双方发生关系或联系的人和事物,媒介是大规模传递公共信息的载体[13]。龙狮文化的国际传播媒介包括龙狮活动、龙狮比赛和有关龙狮文化的口头传述这主要的三种,传播媒介将传播者和受众联系在一起,将龙狮文化进行传播,其目的是将龙狮文化传播至东盟。随着各种新兴的传播媒介的出现,龙狮传播媒介沦陷在了道德泥泞里,龙狮表演、龙狮比赛等传播媒介主要被当成追求利益的工具,其背离了龙狮文化传播的道德要求。在东盟国家传播媒介的道德困境时有发生,龙狮队伍被邀请至一些公司门口进行龙狮表演来吸引观众的眼球,提高其公司营业利润。观众希望通过龙狮表演体会到其内在的龙狮精神,但对利益的追求使得龙狮传播媒介被误用,人们对物质的崇尚使得龙狮传播媒介的道德困境愈来愈深。
龙狮运动的国际传播环境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之中,龙狮运动兴起于中国,由中国华裔将其带入东盟国家,龙狮运动始终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进行传播与发展,随着时代的和平发展、科技的普及,再加上东盟各国的经济、文化等方面本身与中国有很大的差异,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等差异都会对龙狮运动的国际传播产生影响,文化的生存环境发生变化,使得国内龙狮运动的传播方式无法适应传播环境的差异性。国内的龙狮运动的传播方式无法让东盟人民准确的学习到龙狮运动的动作技术,也不能让他们学习到龙狮文化的精神内涵。
龙狮文化在东盟国家的传播效果不仅与传播者紧密相连,还和受众密切相关。受众对龙狮文化认同偏颇,其本身就是伦理困境。龙狮文化的受众未持公正的、客观的态度去接触、认识龙狮运动,仅根据内心的主观认识理解龙狮运动。东盟人民在其本国观看龙狮表演或比赛时,仅仅关注其外在的形态和技术,不去思考其中的寓意及内涵;东盟人民对在其国家街头龙狮表演时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龙狮运动就是用来获取物质财富的工具。还有许多东盟国家的留学生在中国留学时会主动申请参加龙狮比赛,但通过对其参加舞龙运动目的进行了解发现,留学生为了满足其求奇心理把龙狮运动当成其娱乐的工具。由于受众的认同偏颇使得其在学习龙狮运动时无法真正理解龙狮文化的内在精神,也无法真正的参与到龙狮运动中来。
东盟区域龙狮运动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伦理困境和悖论,多是传播者的伦理道德意识模糊所导致,加强对传播者的道德素质教育,提高传播者的道德意识刻不容缓。一方面龙狮组织应定期对其组织成员进行道德教育,宣传国际传播过程中的道德要求,应让龙狮运动员清楚伦理冲突的弊端,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另一方面传播者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龙狮文化的东盟传播,应树立欣欣向荣、自强不息的国际文化形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者,在面对个人利益诱惑时,要坚持国家利益在前,个人利益在后的原则,传播者需清楚的明白其个人的不道德行为会给国家利益带来的影响,抵制不良利益的道德诱惑,正确的控制其价值追求。
通过调查发现,在国内,龙狮运动国际传播主要有对留学生进行有关龙狮文化的演讲,上课或者在高校组建留学生队伍参加中国大学生舞龙舞狮锦标赛等方式。在东盟国家传播时的方式除了国内的传播方式,还有通过商演等方式。无论是以演讲、上课、交流活动还是以商演的方式,传播者和受众在龙狮运动传播过程中都要正确的利用传播媒介使龙狮文化更好的走向世界。媒介作为传播信息的载体获取物质财富是传播龙狮运动的手段,但将龙狮文化传播至世界才是最终目的,不偏离道德轨道,载体作用的正确发挥与传播者、受众密切相关,二者应掌握道德尺度,正确发挥其功能。
法律是道德最后的底线,但是法律规定外的行为需靠道德规范进行约束以调节社会秩序。龙狮组织的管理者应树立为组织领导与服务的观念,在对组织进行领导的过程中应建立和完善其组织的领导制度,将道德规范成文化以促进龙狮组织成员实现自我管理。一方面要明确组织成员的职责和义务,不管是采取何种传播方式进行龙狮文化的传播,各成员都有义务将龙狮精神传达给东盟国家人民。另一方面传播者应将义务与责任内化,严格遵守组织条例,共同探索龙狮运动在东盟国家传播的最佳方式,积极的适应在陌生文化环境的文化差异性,尊重东盟国家的语言、文化、信仰,勿与其发生悖论与冲突。另外组织应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协调组织的内外关系。成员之间因其职位、职责的不同要各司其责来促进龙狮运动的传播。组织成员应严格按照组织制度进行龙狮文化的国际传播,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规范的国际传播环境。
舞龙文化自起源起就被中华民族认为是情感、意念、思想意识的动力源泉,是精神的寄托;舞狮文化显现的不畏邪恶,刚健勇猛的精神也成为鼓舞中华民族发奋图强、开拓进取的精神引导[9]。龙狮协会或组织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以及公益性的龙狮表演等方式将龙狮精神传递给各东盟国家的受众人群。应采取迎合受众人群年龄、职业、性别、价值观念的宣传方式,纠正受众人群对龙狮文化的错误认识,加深其对龙狮运动的正确认识,让受众在正确、客观的条件下接受龙狮文化,龙狮技术传授者在对受众进行龙狮技术传授时,即使短时间内传播受众无法理解龙狮运动的精神内涵,传播者也应循序渐进,让受众真正的了解龙狮运动的精神内涵。
龙狮运动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中华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有利于增强我国的文化自信,推进构建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对东盟区域龙狮运动国际传播的伦理困境,传播者、受众应从自身做起,加强其伦理道德建设,协力减少传播过程中的伦理悖论和道德冲突,营造健康的传播氛围,提高龙狮文化在东盟国家的传播效率,促进龙狮运动的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