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使用好M 站促进I/M 制度落实新常态

2020-11-23 05:33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徐彩琴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20年15期
关键词:焦作市机动车检验

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徐彩琴

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杨安科

我国目前推行的I/M制度是通过在用车辆排放性能进行定期检测及抽检,并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使其排放性能恢复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制度。I是Inspection的简称,为“检查”之意,M是Maintenance的简称,为“维护”之意。M站是机动车排放超标维修治理站,也是依据相关法律承接对排放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业务的经营企业。M站通过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后,由I站对维修治理后的车辆再次进行排放检测,合格后出具公正的结论。通过机动车的“使用、检测、治理、监管”使排放超标车辆的检测治理形成真正的“闭环管理”。

焦作市北依太行、南临黄河,是以煤炭、化工等行业为主导向旅游业转型的城市,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之一,山前特殊的地理条件造成大气流通不畅、污染严重,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而经该市晋煤外运等路过车辆每天达15万多辆,自有大型柴油营运车5万多辆,其在用车辆排放污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更是引人关注,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做好M站建设,实施I/M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超标维修治理是当务之急。根据2014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在2016年便创造性建设了17家M站,通过运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原环保部、交通科学研究院的调研论证,但还存在部门不衔接、没有配套制度、没有法律法规支撑、技术不规范等问题,使I/M制度落实处于不正常状态。到2019年初,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出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年底前全面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焦作市又高标准地建设9家M站,规范了对在用机动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强制维修,使排放超标机动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彻底解决了主体责任、处罚联动、监督管理的问题,实现了正确使用、严格检测、创新监管、规范治理,促进了I/M制度落实的新常态。焦作经过不懈努力,坚持走认识到实践的路子,创造性地推动了机动车排放治理事业的发展。

1 M站建设运行的积极作用

1.1 M站建设是“大气污染防治”对机动车排放治理的要求

“空气污染已成为全世界城市居民生活中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我国从改革开放以后,经历了“富起来”的几十年快速发展,虽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工业文明和城市发展有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却把数10亿t计的废气和废物排入大气之中,给人类和环境带来巨大灾难。因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提升广大群众的福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随着在用汽车的不断增加,城市大气污染已由煤烟型转化为煤烟和机动车排放混合型,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排放产生的PM10等颗粒物较高、排放产生的NOx远远高于欧美。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0年6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亿辆,其中载货汽车保有量达2 944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10.9%。柴油货车定期排放检验一次通过率约为85%,部分排放超标机动车未得到维修治理,而是采取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伪造排放检验结果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排放超标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实施的在用车检验与维修制度(I/M制度),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实现了闭环管理,使在用车排放合格率显著提升。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目标,《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了全面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制度。据专家分析,实施I/M制度将带来至少20%的污染物排放降幅,因此,要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M站建设,强化排放超标车辆的维修治理势在必行。

1.2 M站建设丰富和完善了现有汽车维修体系

目前,我国现行的汽车维修体系主要内容有基础条件、设备设施、技术标准、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随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现有基础上补充和完善汽车排放超标治理的相关技术、人员和装备,不但丰富和完善了现有汽车维修体系,而且也使机动车排放超标维修治理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由于M站建设是在现有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从事发动机专项维修的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基础之上,增加在用车排放超标治理的相关检查维护治理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内容,完全符合汽车维修体系建设和完善。杜绝了除发动机专项维修以外的其他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建设M站,这是因为汽车排放超标维修治理是需要进行工况维修才能达到排放超标治理的目的,其他三类汽车维修企业是无法完成的。

1.3 M站建设是实现机动车排放超标治理“闭环管理”的基本条件

机动车排污治理“闭环管理”是检测、治理、监管三位一体的有效生存模式,M站的建设,是实现汽车排放超标治理“闭环管理”的基本要素。对于汽车排放超标治理,I站与M站相互依存,I站通过对汽车排放进行检测发现排放超标车辆,排放超标车辆到M站去进行维修治理,M站治理后的车辆排放是否达标,以I站的再次排放检测结果为准。车主在不知道自己车辆排放是否超标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自觉到M站进行排放维修治理的,只有通过I站检验检测、定点检测、移动检测、遥感监测等发现排放超标车辆,将其数据直接传输到交通运输、环保检验监管系统,再通过网络软件进行程序规范,将这些排放超标的车辆锁定,排放超标的车辆只有到M站进行维修治理,经I站排放检测合格,并将相关数据传输到监管平台后才能对车辆解锁,车辆才能进行年度审验。目前,这是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转变过程,只有相互依存、加强监管,才能实现闭环管理,达到排放超标车辆强制维修治理的效果。

1.4 M站运行是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减少排放污染的必然要求

汽车在不断的使用过程中,易产生机械磨损和老化,使排放和油耗严重超标,只有通过M站的维修治理,才能使排放超标车辆再次恢复良好技术状况,降低排放污染,实现节能减排。

对于汽油发动机,M站通过对尾气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二氧化碳(CO2)、氮氧化合物(NOx)、硫化物(SO)各种指标的分析,能判断混合气是否过浓或过稀,火花塞、发动机燃烧室积炭是否过多(积炭过多会造成混合气不能点燃或自燃、点火紊乱、作功不正常、输出功率降低、排污增加),气缸、活塞环是否磨损严重(磨损严重会造成压缩不良、窜气、烧机油等),三元催化转化器是否失效,传感器是否失效等,M站通过有针对性的维护或修理便可将车辆恢复正常技术状态。

对于柴油发动机,由于柴油的燃点低,气体压缩到一定程度便会发生爆炸燃烧,完成进、压、作、排的工作过程,极易造成燃烧不充分,导致燃烧效率低,加上柴油十六烷值低,滞燃期长,易造成燃烧系统、排气系统大量积炭,冒黑烟,污染加剧,通过调校油泵只能改变供油量大小问题,根本解决不了冒黑烟问题。而需要通过分析其排气中的微粒物(PM)和氮氧化合物(NOx)等,判断柴油机的技术状态,到M站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治理。在对柴油机进行排放超标治理时,除了需要检查喷油器的喷油情况、气缸压力等之外,还要检查DOF(柴油颗粒过滤器,它可以拦截排气中70%~90%的PM颗粒物)的金属纤维毡制成的过滤器是否堵塞,能否发挥正常作用;检查SCR(选择性催化还原器,是柴油车尾气排放NOx的一项处理工艺,用于净化排气中的氮氧化物,即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喷入还原剂氨或尿素,把尾气中的NOx还原成N2和H2O),治理时不但要对SCR系统进行清洗,还要逐一对尿素质量、尿素泵工况、电控装置等问题进行检测维修。

另外,要依法严厉打击个别M站,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5 000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5 000元的罚款。

1.5 M站建设运行是治理车辆排放污染的长效机制

根据相关部门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机动车保有量是每4人就有一台车,大多数存在于大中型城市。北京、天津、上海等15个城市大气PM2.5源解析工作结果显示,本地排放源中移动源对PM2.5浓度的贡献为13.5%~52.1%。《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19)》显示,2018年,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4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算为4 065.3万t,其中,一氧化碳(CO)为3 089.4万t,碳氢化合物(HC)为368.8万t,氮氧化物(NOx)为562.9万t,颗粒物(PM)为44.2万t;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NOx和PM超过90%,HC超过80%。因此I/M制度的实施迫在眉睫。M站的建设运行,一是能结合车辆的维修保养进行车辆排放超标治理,二是道路运输经营者可根据行驶里程、技术状况进行车辆排放超标治理,三是可结合排放检验检测机构的排放检测结果进行排放污染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为长期有效治理汽车排放超标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通过建立环境保护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协同协调机制,形成汽车排放超标治理的监管体系,有利于提高综合治理能力。M站的建设运行,只有坚持长效机制,才能完成大气污染治理这一政治任务。

2 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的焦作实践

根据M站的作用、“闭环管理”的要求,河南焦作通过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工作,高标准地完成了M站的建设,达到机动车正确使用、严格检测、加强监管、规范维护治理目的要求,真正实现了I/M制度落实的新常态。

2.1 努力提高驾驶人的正确使用技能,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在提高驾驶人专业技能方面,焦作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原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现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19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的要求,在驾驶员培训、从业资格培训、安全培训时,坚持教育驾驶员,在选择安全可靠、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及适合于运输任务车辆的同时,抓好驾驶员的正确使用技能培训。正确驾驶是节能减排的主要方法,如怎样中速行驶,怎样减速加速,怎样正确使用离合器、制动踏板,如何掌握换挡时机等等;正确使用燃料是保障车辆正常排放的基础,要严格执行车辆使用说明书,坚决杜绝使用劣质不合格的燃料;必须使用合格的柴油车车用尿素,尿素罐自动喷出尾气处理液,在SCR催化反应罐中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无污染的氮气和水蒸气排出。这是减少排放颗粒物的最有效的手段。

2.2 结合“三检合一”落实好I站建设,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为降低运输成本,减轻运输经营者负担,国家决定全面改革货运车辆检测检验工作,决定把营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环检(尾气排放检测)合并为 “三检合一”。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积极召开了全市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为有效管控排放超标车辆,在改建和新建站中坚持把I站建设放在第一位。在改革中克服了“一是各县市运管部门自有综检机构,有保护本单位利益的行为;二是面临着本单位二级机构生死存亡、工作人员下岗的问题;三是过惯了依靠行政职能保护老检测站的日子,没有人投资、没有人领着干,怕审批麻烦等;四是有的检测站已适应了单一管理模式,不愿意多头管理”等问题,经常听到是骂声、怨气声。我们坚持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引导工作,争取得到大家的理解,开放了检测市场,打破了垄断经营的体制。根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要求,于2019年9月底全部完成了I站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全市新建改建22家检验检测机构,全部达到了“三检合一”标准,实现联网运营,确保了I站运行使机动车排污检测常态化。

2.3 强化“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运用,促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目前,焦作市的网络监管系统,一是“三检合一”已通过交通运输部通信中心联网与运政网连接,可以在通信中心对I站检测结论实时监控,在办理年审手续时可以看有没有通过I站检测,否则就不可进行年审。二是对于排放超标车辆,在维修治理时可以在交通运输部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网查询基本信息和维修记录,维修治理后信息数据可以上传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网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网络对接。三是建立了机动车排污监管网络系统,焦作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在河南省率先建立了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系统,将机动车检验程序在软件上规范并建立了两级审核(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局审核和市级监控中心审核)模式,较大程度上减少了检验报告数据不规范的现象,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实行“黑名单”制度,由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抄告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维修治理。四是落实车载OBD的安装工作,利用“车载终端+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OBD商用车大脑服务与交通运输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实现了实时数据采集、网络传输、实时监控、数据储存等功能,满足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与排放超标维修治理闭环管理的要求。对定期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维修后到同一家I站进行复检,机动车排放超标维修治理企业,应根据从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获取的排放检验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维修。通过“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运用,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与排放超标维修治理闭环管理的常态化,既减少了车主和监管部门的矛盾,打消了车主对监管部门的疑虑和不信任,又把控了M站的有效维修治理,解决了环保检验程序上的弄虚作假行为,也就是用网络系统抓监管促发展,真正实现了闭环管理,完善监管执法模式。

2.4 高标准建设运行好M站,推进I/M制度落实新常态

(1)团结协作大力扶持。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控制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强机动车排污的治理,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王树人局长在交通运输系统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会议上明确提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是车辆技术管理的中心工作,必须打赢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政治任务”。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的精神,立即让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与运管部门联系,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焦环发〔2019〕52号),多次召开例会,明确了建设M站的具体要求和规定,研究解决M站的建设与发展问题,让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通过多方积极努力,为M站的建设争取了50万元资金,用于建站资金扶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机动车排污治理为中心创造性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M站的建设任务。可以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重视支持是完成M站建站任务快速有效的根本途径。

(2)共同把关建设M站。根据焦作市《关于开展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自愿申请、合理分布、标准化建设、大数据共享的原则,规范全市M站建设,提出了建设标准、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要求,同时对M站建设程序上作了明确规定,坚持先立项再建设后启用的原则。2019年6月全市共有25家汽车维修企业立项建设M站,通过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和道路运输管理局共同考察、了解、优选,确保建设M站数量要与当地机动车保有量、超标排放车辆维修需求相适应,维修企业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能与交通环保部门联网,最终确定了9家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建设M站。由武陟宏泰公司的维修企业作为市M站建设试点,做到“四统一(站室面积统一、机具设备统一、标准制度统一、人员培训着装统一)、三公开(价格公开、检查公开、治理公开)、二规范(规范作业流程、规范接交手续)、一承诺(签订质量保证责任承诺书),给排放不达标车辆一个“家”,让它们在家“修整”一下,恢复一下“体力”后继续“工作”,“治理之家”确保了焦作市排放不达标机动车得到有效治理。

(3)坚持标准化治理。坚持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突破口,请专家进行专业培训,达到会使用设备、会检验、会治理的要求,用制度管理约束人,用标准规范作业程序,严格标准作业流程,按技术条件进行维修治理。焦作运管部门严格督促M站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技术标准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单及车载诊断系统记载信息等,准确诊断并合理维修,防止小病大修或过度维修,防止以简单更换排放控制部件方式代替对车辆真正的故障诊断和维修。焦作市试点的M站先运行,2019年9月份已全部投入运营,到2020年5月底已对5 237辆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在维修治理上坚持了先检查后治理、先清洗后更换的原则,采用严格按检查结果分类,分析判断确定部位的维修治理方法,逐一维修治理解决车辆排放超标问题,逐步形成了排放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新常态。

正在指导M站建设培训的环保科技专家吴波说,“目前焦作市M站的建设已经走在河南及全国的前列,冒黑烟的柴油大货车经治理达标后,可减少90%的大气污染排放”。可以说焦作人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战胜了重重困难,取得巨大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建设使用好M站,实现了I/M制度落实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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