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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神圣家族》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次合作完成的文本,他们借助着批判以布鲁诺·鲍威尔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这一契机,开始清算并逐渐超越曾经对他们产生深刻影响的旧学说,这一过程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神圣家族》所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历史观方面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历史是现实的人的活动”、“物质生产实践是历史的发源地”、“实现自由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等重要的哲学观点。虽然二人并未就价值论问题进行直接论述,但“历史观与价值论在哲学领域分别处在不同的层次,任何自然观、历史观和思维观之中都有自己的真理观和价值观。”[1]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也体现着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二者联系紧密,不可分割。
何为历史的主体?作为客观唯心主义者的黑格尔将绝对精神当作最高层次的客观的抽象,认为绝对精神这一精神实体是宇宙万物的本质和基础,绝对精神就是历史的主体,人仅仅是这种精神实体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承担者,人类的历史是抽象的、客观的绝对精神的历史。以布鲁诺·鲍威尔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则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将历史完全歪曲为人的精神的自我运动过程,并将人的历史活动归结为人的主观精神的历史活动:“这种‘精神’既然把现实只看做一些范畴,它自然也就把人的一切活动和实践统统归结为批判的批判的辩证思维过程。”[2]对此,《神圣家族》的序言部分明确指出:思辨唯心主义的危害在于“精神”代替了现实的个体的人,将“批判”变成了一种超验的力量,并宣称“肉体是无益的。”[2]此时,马克思、恩格斯以唯物主义者的姿态,将“现实的个体的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并不断向历史观领域延伸,提出现实的人才是历史的真正主体。
马克思批判了思辨唯心主义将人解释为抽象的、思辨的“自我意识”,认为现实的人是特殊的自然存在物,是“生活在现实的对象世界中并受这一世界制约的人”[2],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对象作为为了人的存在,作为人的对象性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了他人的定在,是他同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同人的社会关系。”[2]历史并非思辨哲学家所说的“精神达成自我意识的工具”,也不是人格化的、追求自身目的的神秘主体,历史是且仅是现实的人的活动。恩格斯提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马克思、恩格斯不否认历史运动中渗透着人的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是一种精神运动,他们克服了思辨哲学家仅考察人的活动的思想动机的缺点,进一步考究人的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条件和经济根源,进而发现历史不过是渗透着精神因素、遵循特定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种特殊的物质性运动。
需要注意的是,此时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对费尔巴哈用“人”本身来代替“无限的自我意识”的观点持肯定的态度;另一方面,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频繁地使用“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无产阶级”、“资产阶级”、“群众”等词语,体现出他们与费尔巴哈的区别——马克思、恩格斯正在尝试着摆脱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的思维范畴,不局限于人的自然属性,转而从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社会关系等角度来理解“现实的人”,并把社会历史理解为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存在。这个超出费尔巴哈而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观点的工作,是由马克思于1845年在《神圣家族》中开始的。”[3]
那么,何为价值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分析历史主体的方法对应着寻找价值主体的方法——现实的人作为历史的主体,同样也是价值的主体:历史是现实的人的有目的性的活动,人的一切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追求真、善、美的活动,都是人的价值活动。人类社会及其历史与人的价值活动之间具有普遍必然的内在同一、互为表里的关系,他们既不是某个抽象的、不变的本质与它所派生的现象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现实世界中的客观存在与主观意识的单纯认识论关系,也不是一种彼此外在的二元对立的关系。也就是说,社会历史本身就是人的价值活动及其结果,或者至少本身就包含着这方面的内容和意义。现实的人既是历史的主体,也是价值的主体,这在历史观层面复归了人与历史的关系,捍卫了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在价值论层面明确了“价值”这一哲学范畴的主体,为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研究奠定了理论根基。
历史从何而来?黑格尔认为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发展创造了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历史演变;以布鲁诺·鲍威尔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则在《文学总汇报》中鼓吹精神、“自我意识”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不可替代的绝对地位,试图用思辨的、批判的历史取代现实的、群众的历史。马克思针锋相对地说到:“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2]马克思、恩格斯把“实践”作为人的精神和思想的起点,以“人的实践力量”来论证人的历史主体地位和实践主体地位,认为人类社会历史本质上就是现实的人们的实践活动,这种活动不是精神的自我认识或自我运动,而是一种物质性的活动。因此,单纯的认识论式的历史观并不能正确地反映真实的历史,只有立足于“实践”的角度,才能找寻到历史的发源地。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首次提出历史的发源地问题,认为历史并非产生于纯粹的精神领域,而是发源于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之中。他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把自然科学和工业排除在历史运动之外”[2]、“认为历史的诞生地不是地上的粗糙的物质生产,而是在天上的迷蒙的云兴雾绕之处”[2],提出想要真正地认清历史,就必须认识这一历史时期的工业,即生活本身的直接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践是人类与动物相区别开来的基本方式和标志,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着历史时期,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作为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形式,它决定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是历史的发源地。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从异化劳动出发,讨论了劳动的异己性方面;而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强调了人的物质生产实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对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群众的辩护印证了他们对物质生产实践的高度重视。青年黑格尔派诬蔑劳动人民:“工人什么东西也没有制造,所以他们也就一无所有;他们之所以什么都没有制造,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始终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的需要的某种单一的东西,是平凡的工作。”[4]马克思反驳到:“‘工人什么都没有创造。’要是撇开单个工人不能生产任何完整的东西这一事实(这是不言而喻的)不谈的话,这种论点简直就是疯话。批判的批判什么都没有创造,工人才创造一切,甚至就以他们的精神创造来说,也会使得整个批判感到羞愧。英国和法国的工人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工人甚至创造了人。”[4]马克思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实践出发,初步提出了“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以及“两种生产”等唯物史观的重要思想。同时,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4]物质生产并不是可以人为的、漫无目地的,还是必须要以客观物质存在为前提条件。因此,一切物质资料、精神生产以及人本身,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它们共同构成了人之所以存在的现实基础。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这些现实基础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即社会历史的规律。社会历史规律和自然规律一样,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
那么,价值从何而来?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对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实践的强调也同时回答了“价值从何发源”这一问题。“实践,作为人类特有的对象性感性活动,是人类生命的本质形式、人的特殊存在方式。而价值和价值关系,则是实践的内在目的和普遍内容;人作为主体,以自己本性、需要、理解、评价并适应和改造一切客体,从而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从实际内容看,人的社会实践本身就是人的价值活动。这一点首先是用于物质生产劳动。”[1]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实践”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的批判”不同,实践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实践结果是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客观物质性活动的客观结果或效果,而价值就最终体现于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对于主体而言)的效果和效益之中:“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其总的性质和趋势,是使客体同化于主体,为主体‘服务’。因此,它构成主客体相互关系亦即实践活动中的‘主体性内容’,或内容的主体性方面,即‘价值’。”[1]从实践以及实践结果的角度理解价值,就是从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对主体的效果和效用出发来理解价值,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实践、精神创造实践等等,都是实践的具体变现形式,物质生产则是实践的首要形式。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以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价值的发源地,认为人民群众不仅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创造了属人的价值;人民群众还通过实践改造主观世界,提升自身的认识、实践能力,不断提升创造价值的能力;同时,人民群众通过实践不断丰富着人与人、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价值关系;最后,人民群众通过实践也不断证明着人的价值。
历史将何去何从?古往今来无数哲学家通过观察和思考人类社会的发展脉络和历史走向,不约而同地将追寻和实现“自由”当作历史预期和未来前景。然而,如何实现自由则往往取决于对历史主体的认识以及对历史必然趋势的把握,这也是哲学家们在自由的实现问题上众说纷纭的缘故。以《神圣家族》所批判的对象为例,青年黑格尔派以“批判的批判”的化身自居,宣称批判家才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是代表着精神的、积极的英雄,而“非批判”的群众则阻碍了历史前进的脚步,是通往自由道路上的绊脚石。同时,青年黑格尔派认为群众只要在精神领域进行纯思想的变革,也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批判家,从而摆脱束缚,实现自身的自由解放:“只要他们在思想上征服了资本这个范畴,他们也就消除了现实的资本;只要他们在意识中改变自己的‘抽象的我’,并把现实地改变自已的现实存在、改变自已存在的现实条件、即改变自己的现实的‘我’的任何行动当做非批判的行为轻蔑地加以拒绝,他们就会现实地发生变化并使自己成为现实的人。”[2]马克思、恩格斯揭露了青年黑格尔派所谓的“自由”只不过是自我意识和抽象的个体的自由,其主体前提和实现途径都“建立”在纯粹主观的、思辨的基础之上,既不能正确揭示现实的人的社会历史的必然规律,更谈不上符合历史的必然趋势。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由不是先验的世界秩序,也不是人的抽象精神活动,而是人的生存实践发展状态,是人在历史活动中不断生成和发展着的历史进程,而私有制正是阻碍全人类实现自由解放的症结所在。在《神圣家族》中,他们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者和资产者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了无产阶级消灭私有制的历史使命,为实现自由和解放指明了道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作为私有制世界的产物,二者共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无产阶级为了消除自身作为私有制下受剥削一方的现状,则必须要消灭使它沦为无产阶级的私有制。因此,私有制的灭亡是私有制自身内部存在的矛盾的必然结果,无产阶级起来消灭私有制、实现自由和解放是历史的必然性的归宿。“由于在已经形成的无产阶级身上,一切属于人的东西实际上已完全被剥夺,甚至连属于人的东西的外观也已被剥夺,由于在无产阶级的生活条件中集中代表了现代社会的一切生活条件所达到的非人性的顶点,由于在无产阶级身上人失去了自己,而同时不仅在理论上意识到了这种
损失,而且还直接被无法再回避的、无法再掩饰的、绝对不可抗拒的贫困——必然性的这种实际表现——所逼迫而产生了对这种非人性的愤慨,所以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2]无产阶级必然能够承担并实现他们的历史使命,这是由无产阶级的生存境况、生活条件直接决定的:极度悲惨的生存境况、极端恶劣的生活条件,激发了这个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被压迫阶级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极其强烈的革命意志和极其热情的革命活动,这种强大的意志和行动使无产阶级成为不可战胜的革命阶级。马克思提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这就预言了无产阶级终将带领最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的历史必然趋势。
那么,何为最高价值追求?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对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必将实现的理性推断同时也揭示出实现自由解放就是无产阶级的最高价值追求。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无产阶级的利益和所有被压迫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完全一致的,也正是这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又决定了无产阶级有能力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吸引到自己身边,从而联合起来,共同为推翻旧制度、旧世界而努力。因此,实现“自由”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论思想体系的“拱顶石”,其一切理论的目的和指向都是为了追求和实现解放全人类这一伟大的历史宏愿和最高价值。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一最高价值追求并非主观臆断、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由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无产阶级由于其本身的存在必然在历史上有些什么作为。它的目的和它的历史任务已由它自己的生活状况以及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整个结构最明显地无可辩驳地预示出来了。”[2]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必然性面前,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向着自由解放这一最高价值追求,联合起来推翻私有制,挣脱压迫在身上的“枷锁”,才能使自己的本性和本质力量得以自我实现。
诚然,马克思、恩格斯撰写《神圣家族》的初衷并非为了研究价值论问题,但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理论根基和基本观点却蕴藏在这部著作的字里行间:首先,现实的人的存在是社会历史的首要前提,也是价值得以存在的逻辑前提。同时,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推动着历史不断前进,价值也就产生于人按照人类自身的尺度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之中。最后,在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懈抗争和共同努力下,人类必将摆脱受自然奴役和被制度压迫的历史,朝向自由解放的最高价值追求不断前进,最终实现“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