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环境视角的甘洛县土地整治思考

2020-11-18 08:51徐金凤李立娜
南方农业·上旬 2020年10期
关键词:耕地整治土地

徐金凤 李立娜

摘   要  土地整治的生态转型已成为其发展新趋势,也是新时代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人们普遍重视数量、轻视质量、忽视生态。从生态环境保护视角,深入分析甘洛县土地生态环境现状及土地整治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甘洛县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建议:加强水土保持工程与生态景观工程的结合;建立以农户为主体的生态管护制度;权衡复垦土地、耕地后备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多功能性;加强多规衔接,实施“耕地生态占补平衡”;加强资金管理,实施经济鼓励。

关键词   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0.28.006

当前,我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如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重要抓手,认识到保护环境守土有责,实现生产生活方式低碳、环保、文明的“绿色化”转变。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是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县域内坡耕地占耕地面积的90%以上且零星分散,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甘洛县以土地整治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针对甘洛县的实际情况,从可持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出发,推进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兼顾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1 土地生态环境现状

1.1 耕地质量差,利用效益低,优质耕地减少快

1)甘洛县山多地少,坡耕地面积比重大,平地少,县域内多为中低产田,生产水平低,单位面积产量提高难度大。2)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发的荒草地和滩涂面积虽然较大,但开发难度大,利用效益低。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耕作方式粗放,导致耕地养分流失、肥力下降严重。4)受环境条件的制约,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公益事业用地大量占用优质耕地,导致优质耕地面积减少较快。

1.2 农村建设用地分散,布局杂乱,空闲地多

受传统习惯的影响,甘洛县农村居民多数是一院一屋,临田、临路而建,依势而居,居住较为分散,且布局杂乱,随意性大,点多量大面广,用地粗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差,部分农户人畜共居,生活条件恶劣。

1.3 耕地重用轻养,质量下降

部分地方存在农田基础设施长期失修,农户“懒散”耕作,农业生产中不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问题,造成农业土壤质量下降、地力衰退,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1.4 土地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差

甘洛县地处川西南边区,位于大凉山北部、小相岭东麓,为四川盆地西缘向青藏高原地势过渡的高山峡谷地带,属深切割高山区,山高坡陡,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加之过度采伐、放牧、开矿等行为更加剧了水土流失[1]。境域内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危害严重,生态环境脆弱。

2 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甘洛县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和土地整治规模不断扩大,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对自然的利用广度在不断加大,深度也不断增加,随之产生了土壤污染、水环境污染、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景观破碎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危及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事实上,以往土地开发利用中产生的诸多生态问题,并非来自开发利用行为本身,而是缘于人们过分强调土地开发利用的经济价值,忽视了生态价值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因而降低了土地开发利用的质量和效率,影响了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能力。

2.1 农用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土地整治运用一系列的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其对土地生态系统有影响,影响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特点[3]。一方面,由于整治区域长时间裸露,导致土壤面蚀和风蚀,进而造成土层脊薄、土壤肥力下降;农用地平整时使用推土机、铲运机等重型机械,也不同程度地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土壤质量;灌溉水渠修建中大量使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地下水补给受阻,影响土壤养分循环效益。另一方面,在农用地整治中,大量使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导致一定区域内形成孤立的区块体,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和布局变化,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物种的交流、扩散,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

2.2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通过彝家新寨、异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合并、住房统一规划,改变了农村居民点分散布局的状况,缓解了农村建设用地的紧张局面,并减少了对耕地的占用,使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利用效益最大化;设立垃圾集中投放点,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处理,使农村的生活垃圾得以有效治理;实行人畜分离、厕所改造,改善了农村人居生活条件,农民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从而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保护。但是,合村并镇后农村庭院逐渐减少,使居住区变得集中和拥挤,由于排水不畅、清淤不及时等,导致被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污染了的水体侵入土壤、流入河流,带来新的污染,引发疾病;此外,原有田间道路系统等由土质变成质地坚硬的砂石、灰渣、水泥,严重破坏了微生物的生存环境[4]。

2.3 复垦土地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甘洛县大力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而复垦土地仍具有生态脆弱性,存在使用污染的客土引起耕地二次污染的风险;灾毁地复垦也可能因地形地貌被破坏、植被消失等,导致抗灾害能力减弱,引发次生灾害。甘洛县有近9%的未利用土地,耕地后备资源丰富,但其开发利用多重视土地的宜耕属性,忽视了其他属性用地的生态调蓄功能。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不合理地开垦荒草地和滩涂湿地,常常引起土地沙化、土壤盐碱化、土壤污染等土地退化现象,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不仅使土壤肥力下降、利用效益差,还会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水旱灾害频发[5]。

3 甘洛县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建议

3.1 加强水土保持工程与生态景观工程的结合

水土保持工程是土地整治中生态保护的关键。在农用地整治中不应只是单纯的地块合并、调整改造,还需要维护生物和景观的多样性,践行“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提升工程质量,加强绿色基础设施修复,保护农村的自然生态景观,促进生态平衡。

根据整治区域水土资源调查结果,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可以在原有水利、土地整治、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技术的基础上,加大生态景观化工程的技术投入,科学规划设计适宜不同地域特征和生态敏感性的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此外,兼顾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还需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加强工程方案的后续设计和监管,强化施工监理,有效履行水土保持方案。

3.2 建立以农户为主体的生态管护制度

1)在落实政府投资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更加注重对具有地域特征的乡村景观、乡土历史遗产的保护,结合乡村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和民俗风情等人文条件,有计划地推进以农户(土地使用者)为主体的项目实施制度,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防止外来者在利益驱动下有意或无意地侵犯农民利益。2)引导农用地流转,落实“三权分置”政策,让农民拥有更多财产权,成为耕地的“主人”,切实解决好农民的生活安置和就业问题。3)加大对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推进农业和旅游业的有效融合,以产业兴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保证农民增产增收,助力脱贫攻堅。4)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3.3 权衡复垦土地、耕地后备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多功能性

工矿废弃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灾毁地的复垦,应立足于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生态功能恢复,谨慎确定其用途,找到土地整治与土地生态修复契合点,进行流域区域治理,提高土地的植被覆盖率,恢复原生生物群落,重建土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土地生态涵养能力。

在合理有序开发、复垦耕地后备资源的同时,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中积极推进零散分布的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将集中连片耕地后备资源纳入国家统一规划,加强后续耕地质量的监测与评价,防止粗放利用及撂荒,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鉴于耕地后备资源的多重属性特点,其开发利用工作还应当统筹规划、综合开发,除了宜耕属性外,还可考虑宜园、宜林、宜牧和旅游观光等生态功能属性,处理好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之间的关系,协调好耕地、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及其他用地之间的关系,降低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保护耕地生态系统多功能性,使土地开发利用综合效益最优化。

3.4 加强多规衔接,实施“耕地生态占补平衡”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开发利用和保护增值并重”的方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积极开展跨部门协作,充分考虑土地整治规划与城镇发展规划、农林牧业发展规划、生态园区规划、风景旅游规划的衔接,及时对因土地用途改变而导致的生态环境变化进行监测分析,加强耕地占用的土地用途管制,有计划地实施“耕地生态占补平衡”,加强耕地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防止不合理的开发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污染等生态问题;建立规划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6]。此外,还应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施后的利益相关者的反馈意见,不断修正规划设计方案,构建多利益相关者参与项目实施的制度,把管护任务尽可能落实到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

3.5 加强资金管理,实施经济鼓励

土地整治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技术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不同类别、不同部门的资金之间存在相互交叉[7]。1)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应统筹各部门的相关资金,将其作为土地整治的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土地整治资金的使用。2)通过各种途径拓宽土地整治的资金来源渠道,除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外,开辟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只有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对因恢复和维护区域生态系统而受到损失的个体,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费用,切实维护不同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土地整治中。3)土地管理部门充分利用“3S”等现代科技手段,实行土地整治动态监测,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直接参与者和农户进行经济鼓励,以加强对耕地的管护,进一步提高其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

4 结语

土地整治与保护生态环境并不是一对必然的矛盾,相反,如果我们牢固树立起绿色发展的理念,以科学规划为指引,对土地进行合理地整治和开发利用,以建设促保护,那么这些行为非但不会破坏生态,还会对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白仕红.凉山州甘洛县某滑坡变形破坏特征及形成机制分析[J].科技视界,2014(33):308,338.

[2] 李晨,刘新峰,彭哲,等.基于规划视角下的省级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以安徽省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2(28):14042-14044.

[3] 哈元琪.生计资本禀赋对农地整治项目农户有效参与的影响[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8.

[4] 赵连武,郑秋玲.关于土地整治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考[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自然科学,2016(2):320.

[5] 李虹晔.土地整治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J].国土资源,2018(8):42-43.

[6] 刘月莉.四川甘洛铅锌矿区植被生态调查及重金属超富集植物的筛选[D].雅安:四川农业大学,2008.

[7] 张勇,汪应宏.生态文明视域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生态工程研究[A].2013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论文集[C].北京: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2013:437-446.

(责任编辑:易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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