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郭大秦问: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文件规定:“接续基本保险。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費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本意见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2018年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适用本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各项规定和任务。”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
辽宁锦州市李全亮问: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哪些材料
文件规定:“《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所规定申请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项目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统一调整为按照以下要求执行:‘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补贴的仍需提供复印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湖南长沙市刘庆问:
国有企业要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吗
文件规定:“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国有企业应调整优化工资收入结构,逐步实现职工收入工资化、工资货币化、发放透明化。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工资性支出。”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
江西南昌市刘雨桐问:
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造成无法转移的缴费年限和资金如何处理
文件规定:“因地方自行出台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或因无法提供有关材料造成无法转移的缴费年限和资金,转出地应自收到转入地联系函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参保人员,并配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发生地(简称补缴发生地)妥善解决后续问题。对其余符合国家转移接续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资金,应做到应转尽转。”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
河南郑州市张强注意: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未能提供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的,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对构成工伤不持异议的除外。符合人身损害赔偿条件的,应向其释明可以另行提起侵权之诉。
黑龙江哈尔滨市张震注意:
非法用工单位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依据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非法用工处理意见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应予支持。非法用工单位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不能提供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非法用工处理意见,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认定非法用工关系成立的,非法用工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辽宁铁岭市钟楚楚注意: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诉请的仲裁时效期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从应休年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允许跨年度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请求权时效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