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亚红
跨入新时代,诚信不仅是对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制定了目标、步骤、路径和总要求,为我国乡村发展擘画了美好蓝图。但是,毋庸讳言,相对于多年来城市的快速发展,乡村振兴之路还十分漫长,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原子化”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如何重新构建已经岌岌可危的乡村诚信体系,优化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
在城镇化的推动和农业生产的变革中,乡村传统的社会关系在转变,农民的价值观念也在转变,村民之间的合作和关联衰减,乡村社会逐漸趋于成员疏离、个体独立的“原子化”状态。
乡村社会趋于“原子化”
——社会“原子化”。化学术语中的“原子”指化学反应不可再分的基本微粒。将此术语用于对社会的考察,是指社会上个体越来越孤立的状态,就像互不干扰的原子一样。“原子化”的主要表现为个人之间联系的弱化、个人与公共世界的疏离以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个人道德规范失灵等一些基本的社会联结被破坏的现象。“原子化”社会的最主要特征就是个体意识强烈化、行为自由化和决策独立化。社会的“原子化”直接导致社会活动中集体力量萎缩,整体秩序的维持主要依靠社会监督和法律强制。
——农村社会“原子化”的形成。传统乡村地区的居住环境是基于集体的产权、物权关系,以及密切的血缘和地缘联系,居民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盘根错节的紧密交织关系,因而乡村更倾向于是熟人社会。乡村独特的利益关联和诉求构成天然的黏合剂,居民顾及乡情、亲情和“脸面”,形成乡村社会普遍遵守的“乡规民约”或行为规范。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改革的快速推进,农村的人口数量和结构以及社会形态都在发生变化。原来依靠农业劳作获得生存条件的农民,其身份在不断发生变化,生存来源也不断多元化。从事非农生产活动的农民数量越来越多,大量农村人口的农业生产经营逐步走向兼业化,甚至完全脱离农业。他们大规模地离开世代居住的农村进入城市,成为事实上的城市居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留在乡村的农户,大多是单打独斗地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村集体活动很少,村民之间的联系日益稀松。总之,在城镇化的推动和农业生产的变革中,乡村传统的社会关系在转变,农民的价值观念也在转变,村民之间的合作和关联衰减,乡村社会逐渐趋于成员疏离、个体独立的“原子化”状态。
——乡村社会“原子化”的主要特点。从形成过程来看,乡村社会的“原子化”与城市社会的“原子化”有所不同。城市社会的“原子化”自城市形成之始就相伴而生,是城市固有的形态特征之一;而乡村社会的“原子化”则是与乡村逐步走向衰败直接联系在一起:农村人口严重外流,人口密度下降,难以支撑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提供的市场服务,直接导致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无法下沉,而来自市场的服务也无法在村落中展开,加之老龄化、村落熟人社会的消解、基层组织的涣散无力等,使乡村过疏社会面临空前的危机和困局,去合作化、去组织化和去邻里化特点凸显。
——农村社会“原子化”对乡村诚信的影响。传统乡村信用基础主要来源于血缘关系、宗族规约和集体规制,相应地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力量主要来源于德治和自治,村民行为规范依靠自我约束、家族约束和村集体约束。随着乡村社会逐步走向“原子化”,村民集体作为一个整体抵御外来侵害的功能在人口急剧减少过程中逐步弱化,乡村公共事务甚少有人关心,社会关系疏离,人口单向外移等。这一系列因素打破了原有的乡村信用环境,使得基于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信用基础式微,来自村民之间的社会监督缺失,村民个体对其行为负责,而不用顾忌所在集体的约束,加之社会不良现象的诱导和影响,行为失范、社会失序、经济失信等现象时有发生,乡村社会的诚信体系破坏严重,亟待重建。
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政治生态欠佳。“原子化”社会背景下,乡村素质较高的人员外流严重,村级组织一方面难以吸引到得力的工作人员,导致基层组织功能软弱涣散,执行上级决策能力有限,更不用说谋划村级集体事务;另一方面,一些村霸村痞乘虚而入把持基层组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不负责不担当等“贪腐苍蝇”行为比较常见,黑恶势力、不良宗族势力、非法宗教势力等三种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肆无忌惮地损害着村集体和其他村民利益,破坏着基层政治生态。另外,“原子化”的乡村社会结构下普通村民组织化程度偏低,对基层组织和村集体工作人员监督乏力,对乡村治理话语权缺失,乡村社会的和谐和活力严重受损,乡村基层组织难以实现有效有序治理。
——经济诚信弱化。“原子化”社会对乡村经济领域的诚信影响也不容小觑。乡村疏离而关系松散的居民、内卷化的农业生产、弱化的规制和管理,使得契约精神和经济信用生长的土壤流失,不守经济合同、金融活动信用低、假冒伪劣盛行、地下赌博、经济诈骗等现象随之出现。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承包经营过程中,村民与经营者签订协议后,不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操作,随意违约停止承包关系,损害经营者利益,破坏市场经济基础;有些村民抱有“借钱的是大爷”的心态,从金融机构借到款后,不按期归还,甚至有人就没打算还;有些村民为了自身利益,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任意添加违禁品,而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横行已经成为很普遍的现象;还有些乡村,诈骗和地下博彩横行,老百姓深受其害。
——乡风文明退化。乡村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文化的根基所在,是农耕文明的发源地和承载地。我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多数都在乡村遗留。乡风文明是乡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形成和传承的优良文化现象的总称。随着社会原子化的加剧,乡村半封闭的熟人社会逐渐瓦解,原子化社会的集体、群体观念淡薄,在自身行为约束弱化的同时,更加趋于个体利益至上,相应地降低诚信成为选择偏好。部分村民对乡土文化选择性失忆,优良的诚信传统正在被对不守信的崇尚所替代,老实守信的人或者诚信行为甚至往往被嘲笑、被污名化,道德失范、社会责任感降低、“劣币驱逐良币”、“坏人淘汰好人”等现象比比皆是。
乡村诚信重构路径探讨
党的十九大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乡村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理所应当包括对诚信社会环境的期待。而持续已久的农村社会“原子化”状态客观上阻碍了农民思想意识的提高,也给构建诚信农村形成了阻力。要重构乡村诚信体系,就要紧紧抓住“原子化”社会的本质特征,化“原子化”乡村为“组织化”乡村,以乡村组织振兴为抓手,建立有效的乡村社会联结机制,增强农村社区的黏性和成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根本上破解乡村诚信弱化难题,让诚信成为乡村居民的自觉。
——强化党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组织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要将散落的“原子”凝聚在一起,必须要有个组织来充当“凝聚核”,这个组织当仁不让就是党的领导。通过强化党的领导,涵养健康政治生态,采取思想引导、建章立制、监督保障等措施,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统揽乡村各项具体事务的能力,带动群众投身于诚信建设。将党组织的领导贯穿村级事务决策和执行全过程,使村民有困难找组织成为一种自然反应,让组织能为村民解决问题成为必然结果。建立起党组织强有力全覆盖的基础环境,破坏诚信的行为将无处遁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组织体系,必须要在党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等方面得到加强,打铁必须自身硬,从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两个方面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对党组织和共產党员的信任度。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解决村集体虚化弱化和边缘化问题,使党组织成为凝聚乡村百姓的核心。
——完善德治、法治、自治相得益彰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传统的乡村社区,德治起着基础性治理作用,以德治重建邻里守望的乡村环境,以教育宣传的手段来提倡和弘扬优良的传统文化,促使村民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可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氛围维护诚信环境。但是,社会“原子化”背景下的乡村利益格局多元而复杂,急剧分化的利益阶层和利益群体各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因此道德的约束力越来越不足以维持健康的诚信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将道德约束上升为法律制度规范,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社会共识和群体力量,保障德治的顺利推进。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短板、难点都在农村,要在尽快完善农业农村立法的基础上,改善农村执法、司法环境,提高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法治监督,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在德治和法治的保驾护航下,积极培育乡村优良文化环境,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打造诚信乡村。实践中有不少村民自治组织探索实行的诚信积分制、诚信档案、文明诚信示范户授牌等等做法都非常有效。
——借助网络弥合疏离,助力重构乡村诚信。随着社会生活的网络化,网络社交已经成为乡村居民信息沟通的主要方式。QQ、微信、抖音等网络社交工具,填补了空间上的物理距离,也拉近了乡村居民间的心理距离,成为村民们线上线下互动的得力工具。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借助村民微信群将村内党务、村务、财务进行三公开,及时发布医疗、教育、养老救助、林木补贴、股权分红等民生信息,保障本村村民可及时接收村内相关动态,并发表意见参与互动,真正做到了村级事务公开、透明、民主。增强村民的联系和互动,让分布于不同地方的村民有归属感和认同感,并能通过网络平台积极建言乡村振兴事务,监督乡村社会发展,弥合“原子化”隔离,重构基于网络的健康乡村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