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军,伊力哈木·伊马木,卢 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新疆矿产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近年来随着新疆社会经济各方面快速发展,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地表、破坏地表植被,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原本就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必须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同时,新疆国土面积大,生产建设项目多且分散,监管任务重,而目前主要监管方式仍是传统的现场监督检查,时效性差、费时费力,因此急需采用信息化等先进手段开展监管工作。近年来,水利部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充分运用遥感、无人机、移动终端等多种信息化手段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时效性和监管能效[1]。在这一背景下,新疆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在2015—2018年分别对吉木萨尔县、哈密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对监管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分布情况、扰动情况、合规情况及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掌握了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状况、方案实施等情况,实现了对吉木萨尔县、哈密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并为最终实现全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奠定了基础。
为推动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根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新疆结合自身实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5—2016年实施计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的实施目标、主要任务、进度要求和组织分工等,为开展好全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新疆于2015年启动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2015—2017年,选取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吉木萨尔县位于天山山脉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介于东经88°30′~89°30′、北纬43°30′~45°30′之间,东同奇台县为邻,西与阜康市接壤,北越卡拉麦里山和富蕴相连,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165 km,距昌吉州200 km,面积8 170 km2。吉木萨尔县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石油、煤炭、天然气、油页岩等30多种矿。吉木萨尔县境内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集中,人为扰动强烈,主要集中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按照《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以及“2018年至少在一个地级市实现监管全覆盖”的要求,选取哈密市(两县一区,面积13.89万km2)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哈密市地处新疆东部、亚欧大陆腹地,介于东经91°6′~96°23′、北纬40°52′~45°5′之间,东与甘肃省酒泉市相邻,西与吐鲁番市、昌吉州相邻,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连,北与蒙古国接壤,既是新疆通往内地的交通要道,又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哈密市矿产资源丰富,储量大、品质高,主要有煤炭、石油、铜、镍、铁等76种,占新疆目前探明矿种总数的60%以上。哈密市境内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集中,人为扰动强烈,主要集中在巴里坤县三塘湖乡、伊吾县淖毛湖镇等。
1.2.1 监管模式
新疆国土面积大(166万km2),但生产建设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因此,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新疆近年来采用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区域监管模式,即针对某一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通过对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图矢量化,实现对已批复生产建设项目空间化管理,基于遥感影像对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的扰动状况进行遥感监管,从而掌握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空间分布、扰动状况、建设情况等信息,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管工作提供依据。采取区域监管模式符合新疆实际,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监管成果质量。
1.2.2 监管方法和技术路线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总体实施方案要求[2]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开展区域监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资料准备、遥感监管、成果整编与审核评价。资料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整理监管区域历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报告表、批复文件、防治责任范围图等资料,同时收集、处理监管区域遥感影像。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治责任范围进行矢量化;根据遥感影像和野外调查结果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解译标志;结合解译标志,开展对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进行勾绘及属性录入等遥感解译工作;通过解译结果和防治责任范围的空间叠加分析初步判断扰动合规性;根据扰动合规性初步判断结果,采用移动采集设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状况现场复核工作,并根据现场复核结果,对遥感监管成果进行修正和完善。最后是开展报告编写、监管成果整理、审核及录入系统等工作。具体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图1 区域监管技术路线
1.2.3 监管成果分析
吉木萨尔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共收集到2011—2017年吉木萨尔县境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资料齐全的5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料,项目类型主要为以露天煤矿、火电工程、加工制造类项目、其他小型水利工程、油气开采工程。根据遥感影像和野外调查结果建立不同类型生产建设项目解译标志,共建立27套遥感解译标志,结合解译标志,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解译,共解译扰动图斑98个,通过解译成果与防治责任范围图的空间叠加分析初步判断扰动合规性,利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开展现场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监管成果进行修正。
哈密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共收集到2012—2017年哈密市境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资料齐全的4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料。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火电工程、风电工程、输变电工程、其他电力工程、其他小型水利工程、井采煤矿、油气开采工程、油气管道工程、城市管网工程、房地产工程、其他城建工程、加工制造类项目等。根据遥感影像和野外调查结果建立不同类型生产建设项目解译标志,共建立27套遥感解译标志,结合解译标志,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解译,共解译扰动图斑152个,通过解译成果与防治责任范围图的空间叠加分析初步判断扰动合规性,利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移动采集系统开展现场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监管成果进行修正。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新疆水利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水保处牵头,水保监测总站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各项目县、市水利部门积极参与,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在解译扰动图斑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区自然地貌,吉木萨尔县、哈密市主要土地类型为戈壁、沙漠,自然地貌与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区的纹理、色彩较为相似,如枯水期河流在影像上呈现白色条带状,类似车辆碾压过的痕迹,容易判定为扰动,故应对疑似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加强现场复核。
(3)在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过程中,针对一些特征点少、背景地形图不清晰等情况,利用少许能看清的地名,通过地图找到位置,从而间接查找特征点进行防治责任范围与影像配准;对于部分只有示意图的项目,如四周有相邻项目,可利用相邻项目的附图中可用的特征点信息,间接进行影像配准。通过多种方式,提高防治责任范围图矢量化质量和效率。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料管理仍有待加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未报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并且存档的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料不完整,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并且大部分资料是纸质的,不易保存、查询,以上问题对水土保持方案资料收集、整理造成极大困难,增加了外业调查、复核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最终监管成果的质量。建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同时积极采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资料的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动态掌握已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为切实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提供支撑。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不规范。一是部分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提供项目区坐标,并且缺少准确的生产建设项目位置信息,造成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解译非常困难。二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制图,防治责任范围图未提供项目坐标信息,或缺少明显的特征点,很难将防治责任范围图准确校正,导致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化困难,最终影响合规性初步分析成果。建议方案编制单位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在生产建设项目概况的章节详细描述项目区的位置(包括项目区经纬度和准确的地址),还应规范制图,在方案防治责任范围图中添加地理位置信息。
(3)基层技术人员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固定,缺乏从事水土保持信息化的专业技术人员,水土保持信息化各项工作推进举步维艰。建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基层从事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人员的帮扶,通过培训、集中办公、现场指导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基层从事水土保持信息化人员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