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玉岭 刘炜炜/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双创”视阈下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是指为了适应我国“双创”活动的开展,职业院校在新时期职业教育思想或办学理念指导下,在职业教育办学实践中,通过专业课程设置与建设,为实现职业院校办学目标,组织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过程而形成的规范化的结构形态和运行机制,它是当前职业院校为适应“双创”活动而采取的最基本的运作方式,强调的是职业院校通过实施和管理自身的教育活动来更好地推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快速发展。
相关部门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或发展计划来推进集团化形成和发展,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明确提出了“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性意见。教育部的《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提出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强调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支持政策、加大对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资金投入等。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密切了企业界与教育界之间的联系,对于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在相关部门的主导下,各地方建立了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如辽西北职业教育联盟、沈阳近海职教集团等等。这些联盟或集团的建立,大大促进了地方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出了更加适用型的职业技术人才,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我国实施职业教育的主要机构是地方职业院校,各地方职业院校与与地方企业建立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关系,地方职业院校主要按照企业所需技术人才的的意愿对高职院校的学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高职院校不仅有计划地培养高职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还要有针性地对不同层级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同时,参与校企联盟的企业可以选派企业中的高级技术人员到院校进行兼职或全职授课,与高职院校教师在教学教育方面进行有效探讨和研究,及时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需要而进行课程改革,不断提高高职院校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如朝阳师专在与北京神州数码和北京中航天使联合办学中,企业就派出了专职技术人员到校做讲师,通过学院的课堂教学来提高高职院校的职业技能水平。同时,联合办学企业为高职学生提供到企业实习的机会,帮助高职学生在企业实践活动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术能力。
随着我国创新创业活动的日益发展,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大,具有工匠精神的高职人才培养已经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企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特别是具有工匠精神的创新人才。因此,企业为了提升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主动推进教育改革活动,并以企业集团化经营模式与高职院校进行积极合作,建立有利于企业未来人才需求的校企联盟。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应该依托企业这一平台,借助于相关部门的扶持,并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企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及其企业自身发展的实力情况来进行有针对性的集团化运营。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出台有利于推进“双创”实践活动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法规,引导企业主体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而高职院校则可以根据自身专业发展特点,以实践者的身份来参与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与经营,为不同专业及层次的毕业生提供合格学历及其学位支撑。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这不利于集团化的健康发展。一些成员单位中的专业课教师虽然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在授课过程中能够把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但是一些专业课教师由于其企业生产和管理经验不足,在教学中不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所讲述的理论知识在一定程度上会脱离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实际情况,这样的教学模式不利于为企业培养出企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因此,集团成员单位有必要提升专业课教师的企业实践能力和水平。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集团主要是以相关部门为主导而形成的,因此,有效的监管是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健康运转的重要保障。职业教育集团会涉及到不同的社会行业、领域和部门,只有发挥相关部门的主导作用,它才能够有效地运转起来。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之初,相关部门能够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但是,随着集团化的不断发展,相关部门对职业教育集团运营方面的监管却相对滞后,甚至在集团化运行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日渐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较为单一的行政命令不能够使集团成员单位实现实质性的融合。由于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融合性差,大多数集团成员单位看不到集团发展给他们带来的益处,最终导致他们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职业教育集团的实践活动,甚至一些集团成员单位退出了职业教育集团。另一方面,职业教育集团的定位以及隶属关系模糊导致集团运转不畅通。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的数量比较多,而每个成员单位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由于各个单位在集团中的定位和隶属关系不明确,常常会导致集团不能够得到顺畅运转,集团成员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这些都不利于职业教育集团的健康发展。
职业教育集团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有融合性较好的外部结构,还需要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结构。而目前,对于某些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而言,集团的内部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进一步完善集团的业务性内设机构,使内设业务机构逐步健全,使其人员配备日益齐全,使业务机构的办公软硬件设施及其所需经费得到切实的保障。
从目前陕西区域性职教集团的发展现状来看,集团内部成员的合作层次较浅,主要表现为学校和企业间的合作仅限于安排接收顶岗实习,学校内部学生还不能实现升学等形式的流动,职教集团内部的资源还不能实现有效共享,职教集团的发展后劲不足。
“双创”活动激发了全社会青年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为高职院校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教师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高职院校必须以“双创”为契机,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不断加强具有工匠精神的教师队伍建设,为高职院校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提供师资保障。高职院校可以采取“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来增进教师与企业的密切接触,不断提高高职院校教师工作的总体能力和水平。一方面,高职院校可以定期地指派专业课教师进入企业,参与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实践活动,通过教师亲临其境的企业现场接触,激发教师根据企业需求而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可以把合作企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引进校园,让他们走上讲台、走进班级、走入高职学生群体,以言传身教的教学模式感染和熏陶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和实践的积极性,进而提高他们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过程中,也增强了高职院校教师与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教学方法方面的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高职教师的教学和实践辅导能力。
校企合作属于一种双赢的运营模式,它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培养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在教学实践中要进一步推进与企业在专业方面的精准合作,让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依托于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客观实际,在专业理论教学以及实训实践方面结合企业需求进行改革和创新,培养出企业或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技术人才。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知识转化能力,高职院校必须积极与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引导高职学生到基地参与企业的生产及管理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转化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只有校企深度融合,共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才能够为学生拓展更大的专业发展空间,并为企业培养出合格的建设人才。同时,深度的校企合作,有利于加速高职院校的教学改革步伐,使高职院校所开设的专业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进高职学院职业教育集团化的进一步发展,为企业和社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技术人才,实现高职院校办学的跨越式发展目标。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存在着外部结构融合性较差、内部结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这不利于集团化的快速发展。由相关部门主导的集团化成员单位之间的运作协调程度比较差,集团成员各自为政的现象仍然存在,集团化发展过程中的各成员单位不能实现高度的融合与协调,集团化的“合力”不能得以充分实现。因此,只有建立协调的集团化运作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集团化“合力”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促进集团成员单位的教学改革的健康发展。在协调的集团化运作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地方办学特色和行业办学特色,最大程度地挖掘并发展地方和特色的办学模式,让地方办学和行业办学比较突出的高职学院作为职业教育集团的牵头单位,以便于加速职业教育集团化的发展。譬如,北京电子信息职教集团、辽西北职业教育联盟、沈阳市汽车职教集团等,这些集团模式充分发挥了牵头单位的地方和行业办学特色,发挥了它们在集团中的引领作用,更好地促进了地方特色和行业的融合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