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启勇
在村级组织中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民民主自治的高度统一,在届中推行“一肩挑”,应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搞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在村级组织中推行“一肩挑”,应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发放资料、网络推送、粉刷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一肩挑”有利于集中统一领导、降低村务开支、提高运转效率、增强凝聚力等各方面优势,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和支持“一肩挑”,认识其在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应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政策理论,认真领会《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战略规划》、《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形成共识。
二、严格考察识别,把握人选标准。乡镇党委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根据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等各方面表现,全面考察“一肩挑”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把目光瞄向那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正派人、明白人、文化人、年轻人、能干人中,注重把业绩考核与日常表现结合起来,把工作评价与群众口碑结合起来,把组织意图与个人意愿结合起来,真正将对党忠诚、甘于奉献、能力突出的人选识别出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兼村委主任。在本村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三、分类制定措施,平稳有序推进。届中推行“一肩挑”,关键是解决“谁挑担、谁退岗”的问题,党组织应充分征求两委班子、党员群众的意见,经村级组织讨论,乡镇党委研究,综合分析研判,对不胜任、不适合担任现职的干部,采取谈心谈话、组织调整、辞职、罢免等措施,腾出书记或主任岗位,为实施“一肩挑”创造必要条件。针对书记兼任型、主任兼任型、上级选派型、提名补选型等各种情形,应分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经上级党委任命或村级组织补选,落实书记、主任“一肩挑”。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村情实际,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分批分次,有序推进。
四、强化培养教育,提升能力水平。实施“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量增加,任务更加艰巨,对个人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工作能力有了更高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加大培养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县级党校培训、“领头雁培训”、学历提升工程、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实地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增强他们的履职能力和致富带头能力,努力把村党组织书记培养成为政治理论过硬,组织协调能力强,引领各项事业发展有力的综合型人才。
五、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肩挑” 集党务、村务于一身,赋予了村党组织书记更大的权力,要坚决避免“家长制”“一言堂”现象,加强权力监督,给权力运行划上红线,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实现民主集中领导。应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制度以及党务、村务、财务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四议两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级各类组织向党组织定期报告制等制度,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集体决策,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党员的相关权利,落实村民的公共事务参与权,推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