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文良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很多形式主义问题,占用基层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提供材料的忙乱中解放出来。眼下,“痕迹化管理”已经应用到各个领域,但学习要笔记、讨论要心得、调研要影像、检查要台账、考核要档案的要求使基层干部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填报表格、编发微信、编写台账、抄写笔记……如此这般,造成基层干部陷入大量无谓的事务中,分身乏术,苦不堪言。
本来,“痕迹化管理”的目的是工作留痕,通过图文资料、影像资料等“痕迹”有效还原工作的开展情况。这既可以防范一些地方、部门以及某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欺下瞒上的言行,又能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强化监督,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还便于查找不足、对标补短,从而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但如果为了“留痕”而“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就很容易导致“痕迹化管理”过多过滥、变味变调,其结果不仅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而且带来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更为重要的是“有痕”背后是“无心”,“留迹”背后是“无绩”,最终会导致“干得好不如留痕好”“工作好不如留迹好”“服务好不如台账好”的新形式主义、新官僚主义现象的出现。所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实行“痕迹化管理”工作之时,要从为基层干部真正减负的目标出发,增强工作的统筹性、实效性、计划性、科学性,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从“事务主义”的泥潭中走出来,心无旁骛抓落实。
一是要强化资源共享,纠正机械式的要材料现象。各级领导机关要注重总结工作规律,形成条理清晰、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工作规程,特别是年初安排工作时要尽可能总结往年的工作规律,并针对当年的工作重点,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提出让基层能够提前掌握规律、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的材料上报要求,让基层知道什么时间该抓什么工作、什么时间该报什么材料,以保障基层工作有序开展,减少“临时抱佛脚”的疲于奔命现象。对基层平时上报的方案、信息、简报、总结、图片、音像等材料,机关的相关部门要注意备份留存,相互共享,不能等到上级检查或调研时让基层再重复上报。尤其对相同的材料,不能每个部门都去要,更不能因某项工作临时需要自己又懒得去查阅基层已经上报过的材料而一个电话让基层再重新上报,从而克服有些材料年年要、次次要、人人要的不良倾向,真正让基层从提供材料的忙乱中解放出来。
二是要坚持结果导向,减少检查的总量和频次。督查检查,是推动工作和抓好落实的必要手段和措施。所以,对基层的督导检查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能整合的整合,能减掉的减掉,将那些形式主义、劳民伤财、虚头巴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律取消。对一些必须考核的综合性项目,则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降低材料在检查考核中的比重,而不能唯“痕”是举、凭“迹”说话,更不能以台账多少论优劣、以材料多少论好坏、以“痕迹”多少论成败,让基层干部不再把大量的精力耗在迎接各种检查组、督导组、考核组之上,从而卸下多余负担,找准自己干事创业的发力点,把更多的精力用来思考如何更好地落实上级重点工程部署、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之上,进而保障基层干部能更加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多到一线倾听民声、多到现场解决发展问题。
三是要完善评价机制,避免追责问责的简单化。在日常的工作中,一个领导干部若是深入群众不到位、服务百姓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到位,难免会受到追责或问责。而如果在对干部考核评价时重“痕”不重“能”、重“迹”不重“绩”、重台账不重群众反映,基层干部自然就会把精力用在留“痕”留“迹”上,也就减少了深入群众、解决问题的时间、精力。因此,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要完善干部的科学考评机制,改变以“痕”评价干部、凭“迹”使用干部的不正当做法,不能因工作落实没有“留痕”、解决问题没有“台账”、服务群众没有“音像”就否定其工作成绩,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甚至对其进行追责问责。正确的做法是把考核的重心放在取得的实绩上、人民的满意度上、群众的口碑上,把评价的重点放在推动中心工作、落实重点工作的作用发挥上,从而真正使广大基层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从留“痕”留“迹”上转到干事创业上来,转到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来。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变种,把整治“痕迹主义”列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点和日常督查检查的内容,通过曝光、问责等有效手段,彻底清除过多、过滥、变味、变调的“痕迹管理”,真正把基层干部从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他们在属于自己的发力点上履职尽责,进而把干事的“痕迹”印在广大群众的心中,把创业的“台账”留在普通百姓的口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