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内生动力 助推脱贫攻坚

2020-11-18 03:50
支部建设 2020年31期
关键词:扶志内生动力

□ 黄 涛

一、内生动力的理解

(一)内生动力的提出

1988年习近平任宁德地委书记时,就提出“扶贫先要扶志,要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2012年12月,在河北阜平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又强调,扶贫要扶志,有志气、自力更生很重要。2018年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注重激发内生动力”,要从人的观念、能力、干劲方面着手,调动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8年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也强调,加强扶贫扶志,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显著特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二)内生动力的内涵

内生动力是贫困个体自身激发的谋求发展的原始驱动力,涵盖文化能动性、自我效能、动力和动机等多方面,除了健康的体魄之外,更注重精神层面的积极向上、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二、内生动力不足的表现

(一)意识层面:消极等靠思想严重

生产生活积极性不高,被动享受国家扶贫政策,伸手要“小康”。思想懒惰散漫,没有把国家低保、五保兜底政策当作暂时性扶持、长期性激励提升政策来看,内心向往成为低保、五保户。

(二)行为层面:主动脱贫参与度低

贫困人口不愿主动参与各种扶贫项目,对脱贫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对于免费的技术培训反复动员也不愿意参加。对各种利用小额贷款利息优惠政策发展生产的项目,既不愿主动了解优惠的政策,也不愿了解发展的项目。如电商技术培训,涵盖了产品介绍、营销技巧、网络构建等多方面的实用内容,对疫情期间的产品营销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村民参训的积极性不太高。

三、内生动力不足的成因

主观方面

(一)因循守旧导致的贫困心理

墨守成规,安于现状。故土难离,对“易地扶贫搬迁”害怕不能生存;外出打工又嫌约束过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素质和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亟待提升,谋求独立自主发展的动力不足。

(二)贫困文化导致的认知偏差

贫困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使贫困人口普遍有着固化的屈从意识,不愿意去尝试新生活。把自身的贫困原因归结到政府和他人身上。不是在帮扶干部的支持下大力发展产业项目,而是对帮扶干部评头论足,对帮扶单位说三道四,谁能给我弄回钱来我就说谁的好。

(三)小农意识导致的故步自封

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没有大局意识,对国家和社会感恩不足,认为获得各种政策优惠是理所当然的。在慰问品发放时,贫困户不是对帮扶责任人购置的慰问品表示感谢,而是关心这个慰问品值多少钱,是不是比去年的多、比邻村多,得到多的到处炫耀,发得少了怨声载道。

听到巡库员在喊叫:“快快,上北坝,库面见水了。”迟恒心一惊,转身也往北坝跑,追上七、八台装得满满、“突突”吼着跑在坝面水泥路上的拖拉机,车灯映过的库面,已是一片汪洋,再涨三十来公分就平了坝顶。

(四)脱贫知识技能匮乏

生产基础设施落后,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多数贫困人口仍以体力劳动,或者低技能就业为主,无论是乡村本土还是外出就业,核心竞争力不足。

客观方面

区域性自然禀赋不足,如土地贫瘠、交通、通讯不畅,收入来源单一,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等,使困难群众的发展信心受挫,发展动力受到了影响。

政府层面

一厢情愿,外在帮扶与内在需求错位

村情民意走访不足,帮扶干部提供的帮助与贫困户需求发生错位,一定程度影响了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贫困群众自身能力的问题,帮扶干部在帮扶项目的管理上一般更具优势,但同时也使贫困群众对项目的选择,组织运行、实施等的表达权、参与权、话语权不足。

组织涣散,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农村空心化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壁垒的作用难以发挥,工作统筹困难,村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心有余而力不足。极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落后,对贫困群众的实际意愿和具体需求把握不足,缺乏斗志和担当,难以成为脱贫攻坚中的“领头雁”。

责任混淆,帮扶工作定位不清

帮扶责任强调较多,对帮扶对象是否配合工作与提供支持考虑较少。个别贫困户认为,脱贫是帮扶干部的事,到期脱不了贫,上面就会追究责任。如此不良认知也给贫困主体内生发展动力的激发造成了障碍。

四、提升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攻坚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培育贫困群众依靠勤奋劳动实现脱贫致富意识,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是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重要理论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主观能动性学说和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科学灵活运用。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把握规律,立足长远,“扶志扶智”,提升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具体讲就是围绕提升内升动力这一总目标,建好一个党支部,开展两项教育,关注项目三环节,落实摘帽四要求。

建好一个党支部:党建与脱贫同频共振。“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传帮带作用,规范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四议两公开”制度,把农村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实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同频共振,相融互动。要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级创建活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在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发展本领、改进作风形象,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品质生活营造平安稳定的硬环境、好环境。

开展两项教育:“扶志”与“扶智”同时发力。一是感恩奋进教育。扶贫要扶“志”。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贫困户中开展精神文明、法律常识、政策法规以及感恩奋进教育,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精神贫困问题,改变乡俗民风,唤醒贫困群众主动脱贫意识。二是个人素质教育。探索建立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农民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农民由“身份”向“职业”转变,变“填鸭式”推送为“点单式”配送,用“柔性”服务解决群众“刚性”需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关注项目建设三节点:立项、运行、成果要闭环。在立项前,应广泛调研,将贫困群众需求和县乡扶贫项目有机结合,使贫困户的需要与政策支持相匹配,市场需求与贫困户的能力相匹配,把利弊得失讲在前面,让贫困户充分理解。项目运行中,应让贫困群众对项目运行、实施、管理等有发言权和监督权,努力化解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的后顾之忧。同时,要把 “五地一产”(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入市改革作为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市场化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一个契机,通过对农村资源资产的规范量化、整合打包、集成入市,盘活集体闲置半闲置的土地资源,进而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脱贫攻坚。

落实摘帽四要求: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要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扶上马送一程,做到脱贫不脱政策,确保脱贫户继续享受原有政策举措。做到脱贫不脱帮扶,定期“回访”已脱贫户,掌握其脱贫后的收入、生活、就业等情况,全方位预防和化解返贫风险。要加强对边缘户和不稳定户的动态监测,适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精准帮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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