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所同
爱诗容易写诗难,话虽俗却是真的。爱上诗于我是个意外,几十年居然坚持下来,应是盲目的意外。像在石头里点灯,流水上刻字,赤脚踩着蒺藜去拜佛,一直做着这等无望的无用功,全赖盲目热爱。曾经这样表述过我的诗:“不仰视不低头不想假声歌哭/不以茶饮兑换咖啡,任由泡沫泛滥/无雨的云太闲,多糖的话太甜/唯美或审丑只差半步,不想用脂粉/掩去雀斑;我就是一件旧衣服/不缀流行纽扣,也不系时髦领带/更不想换成昂贵而拉风的丝绸/拒绝越多喜欢越少。我的诗/是一块布满擦痕,裂纹与苔藓的石头/只想从下面翻出一个啼哭的婴儿”。态度端正,也努力过了,可惜,我还未能翻出那个啼哭的婴儿,还不能“像一根细弦为一大群声音说话”。
诗人一生都在寻找自己,什么时候找到了,什么时候才能与别人区别开来;诗人还必须具备一种能力,即能否将日常情感上升为审美情感?这个过程漫长而复杂,最考验一个诗人综合实力;此外,从及物及事具象表达到抽象而智慧表达,更见一个诗人的精神气象,那些具有哲学背景和认知高度的诗才得以产生;前人留下经验之说不过短短几句,却概述了诗歌创作的全部要义与秘密;要命的是这些为诗的经验与秘密,具体到个体诗人的创作实践,不可仿制或排异力十分强大,如果没有足够的反作用力,绝望将是注定的。许多流行诗,就是因缺失了反作用力,不由自主泛滥成灾的。
与西方诗人相比,中国诗人一到年龄稍大便写不动了。原因也许很复杂,不便细说,在深感吃力之余,如果还不忍舍弃,就应虚心地向年轻人学习,向书本学习,不断地向实践学习;要克制名利和虚荣,要端正姿态,放下身段,打碎守成习惯,或许多少可以延缓创作寿命。就题材领域而言,从有新诗以来,我们依然停留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写作;其实早在五六十年之前,西方就有人开始实践以自然为中心的生态写作;从这个角度去看,我们的诗歌理论是滞后的,似乎放弃了倡导和引领的作用;基于这一想法,我试着写过一首《自然诗人》,企图发出一些自己的声音,但毕竟微弱,相当于自己又消音了。严格来说,每首诗的生成,都有其秘密,每首诗与前一首诗都有区别或不一样才好;这是创造与仿制的分野,我一直告诫自己应这样做,总因力所不逮,只能遗憾了。
我的诗是敞开自己的一种方式,是尽量真实说出与尘世生活的关系,是对卑微如蚁一生的感受和交代,也是我热爱并留恋这个世界的写照;我只有轻的重量,多的承受,少的选择和慢的滞后,到了这个年龄,还有诗陪伴已经足够;“一叶翻霜两鬓秋,三生有梦逐东流。幸逢诗事写蓝调,不向青山问白头”。这是我的一首古体诗,不服老的意思还在,但毕竟用旧了自己,时间无情,磨损一切,偶尔豪壮一次,权当自勉了。
美国诗人马特·兰德在他74 岁生日时写了一首诗:“我与谁都不争/与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用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该走了”。我喜欢这首诗并抄在床头,他说出了我没有说出的话,实践了“我有你没有的”应是诗歌的意义;好诗或好诗人的标准应是如此。现在,我就是一张写满潦草字迹的废纸,记载着瞎子摸象和刻舟求剑的盲目和愚钝,但我毕竟来过、活过、爱过,曾有的不平、恩怨,甚至敌意变得宽容;我像小路是大路的错误,像老虎也有吃草花纹,更像一只蜗牛背着唯一的行李,一边攀爬一边寻觅一边向死而生,当某一天离开这个世界,我把留下的带走,把带走的留下,如果有谁还在意这只空无的贝壳,谢谢!你就是我此生唯一的知音。打住,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