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礼到议征
——从林希元看议礼派“以礼立论”政治思想特征

2020-11-17 17:18吴舒岚
闽台文化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安南

吴舒岚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58)

“大礼议”之争是明中期的重大政治事件,影响深远。在现有成果中,学界往往多关注议礼派官员中的核心人物,如张璁、桂萼、霍韬等。早年如南炳文[1]、张显清[2]及邓志峰[3]等学者,都对张璁等人持否定态度,认为议礼派开创了明后期党争和谄谀的不良风气,对此后的政治生态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恶劣影响。近年来,学界重新审视了嘉靖前期的改革运动,纠正了先前对议礼新贵的看法,相关研究可参见罗辉映[4]、李洵[5]和田澍[6]等人的论著。然学界先前对于参与议礼的一般官员都无甚关注,因此对于嘉靖初期的政治革新及礼仪实践的研究并不全面。

林希元,福建同安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此前学界关于林希元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他在泗州救荒的事迹[7]及其易学思想[8],对于他在钦州知府任上力谏讨安南一事则鲜有讨论,只有郑永常[9]在其研究中提到,嘉靖皇帝对于安南的想法很大程度上受到林希元“安南情结”的影响。

事实上,林希元不仅是最早与张璁进行“议大礼”的官员,而且是张璁、桂萼在议礼前期主要的争取对象,林希元在“大礼议”事件中的角色值得更多的关注。此外,林希元在嘉靖朝前期的革新活动和议征安南中表现积极,可以勾勒出林希元与议礼派官员在政治观念上的共识特点以及行为上的连贯特征。本文试图通过林希元与议礼派官员在政治观念和实践上的互动,展示这一群体的政治行为特点。

一、林希元与议礼派的政治交游

关于林希元是否参与嘉靖初年议大礼,前人并无定论。何丙仲《林次崖希元先生年谱》指出:“是年(1524),议礼之争益烈。张璁、桂萼等人开始受到重用。谱主因谪官在外而未与焉。[10]”然细究《林次崖先生文集》中的一些篇目,仍然可以发现他参与大礼讨论的蛛丝马迹。

嘉靖二十年(1541)冬,林希元因安南之役屡次上疏,主张以武力征服安南,与众朝臣意见相左,得罪权臣夏言,被罢免归乡。回到同安之后,他令家仆志兴入京替其活动关系,后作《复京中故人书》。据推测这位故人应当是同为正德十二年同进士出身,彼时任内阁首辅的夏言。文中提到:

志兴传致尊语,且示以朝报,命元速上献考入庙之疏。斯言也,信出于执事乎?否乎?使不出于执事,斯已矣。如果出于执事,诚为至爱。但元尚不能无疑,元平生因不作希世取宠之事,故至今日,岂以中道改节乎?昔与张罗峰共仕留都,相与甚厚,屡以大礼相援。元以福薄,不足以致远辞。是时,未有方、霍二公也。及谪判泗州,张罗峰、桂见山奉诏北上,又亲至泗相援。元以既得罪,不可言大事辞。是时,未有致斋、久庵二黄也。使在留都能从罗峰之招,其位当在方、霍之上矣;使在泗州能从张、桂之招,其位当在二黄之上矣。而皆不能。此元不能希世取宠之一验也。[11]

由此段书信看出,林希元于嘉靖初年任南京大理寺左评事时,与张璁交往甚密,二者“屡以大礼相援”。这也能从张璁赠予林希元的诗文中得到验证:“与君日日得相见,千金买邻吾所愿。轻狂未免多口憎,君岂濂溪吾杜陵?”[12]此赠诗写于张璁抵达留都,并与林希元成为邻居后。张璁提到自己因“轻狂”而处于“多口憎”的舆情中,应是暗指因议礼之事造成群情汹涌的处境。

参照张璁的年谱,正德十六年(1521)七月,张璁上《正典礼第一疏》以支持嘉靖皇帝。同年十二月,杨廷和授意吏部,将张璁安排为南京刑部主事,使之远离朝廷。[13]彼时“大礼议”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议礼派的另一成员桂萼也于南京担任吏部主事。二人以留都作为议礼的根据地,屡屡上疏支持世宗的议礼行动。

反观林希元的书信,他提到自己与张璁在南京“以大礼相援”之时,方献夫和霍韬二公还未加入议礼,可见林希元是最早讨论大礼的官员之一。而后林希元以“福薄,不足以致远”的借口,推辞了张璁、桂萼等人进一步的邀约。真正的原因不得而知,或许是与桂萼之间的龃龉使林希元逐渐远离了议礼的核心。

嘉靖二年(1523),林希元谪授直隶凤阳府泗洲判官,但议礼派成员并未就此放弃林希元的支持。嘉靖三年(1524),明世宗即下令调席书、桂萼、张璁等赴京参与有关事宜的商讨,上京途中张璁、桂萼二人前往凤阳拜访林希元,与之言大事,而后二人又上疏论“两考之非”。虽然林希元在书信中又以“元以既得罪,不可言大事”的理由撇清了自己与张璁辈的关系,但可以得知,此次见面过程应是愉快的。林希元记录下了自己与桂萼“握手言和,杀鸡为黍,授我以《荒政》,赠我以佳语[14]”的见面经历,并对此表达了感激。不无理由相信,张璁、桂萼这篇有关“两考之非”的奏疏,背后应有林希元的参与,至少也是与林希元进行过讨论的结果。此时黄绾与黄宗明还未参与到议礼活动当中,林希元仍是议礼派中的重要人物。

这样的推论,源自林希元在《复京中故人书》篇中明显的矛盾性。一方面他承认自己是最早与张璁讨论大礼的人,以此向夏言证明自己有能力完成他“上献考入庙之疏”以复官的建议。而另一方面,他却又在言语之间撇清自己与议礼派官员的关系。这既是忌惮于夏言与张璁长久以来的矛盾,也是由于他对夏言此计是否可行持有的保留态度。

《明伦大典》颁布后,“大礼议”事件暂告一段落,但林希元也并未就此与议礼派官员分道扬鞭。其实早在嘉靖六年(1527)《明伦大典》颁布的前夕,林希元就曾因方献夫、霍韬之荐被起用为大理寺寺副[15]。此后桂萼对他也有知遇之恩,林希元文集中就曾提到:“岭表起废,公在铨衡。昔者相违,略无纤芥,然后知先生于人,不以贵易交,不以小嫌大。”[16]可见林希元不仅保持着与议礼派良好的私人交往,在官场晋升的重要环节也有赖于身居高位的议礼派成员的帮助。

然而为何在议礼派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的林希元,却未在其文集中留下关于“大礼议”的记载?从林希元文集的编修情况可知一二。明清两朝,《林次崖先生文集》经历了万历、乾隆和光绪年间三次修订,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万历年间同乡蔡献臣的首次整理。

据清代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为其所立传:“蔡献臣,字体国,同安人……惟才迁主客郎,四方朝贡一依典制……再调仪司郎,冬至,习仪台省争班,献臣力执旧典。”[17]可见,蔡献臣在礼法上是旧典的维护者。同时考证蔡献臣的师承得知,其为苏俊门徒,学采朱熹、蔡清、陈琛等理学大家。文集的原序中蔡献臣提到“封事全收,余汰一二”[18]。可见林希元的奏疏是经过蔡献臣的整理,并被其淘汰了一些。

回顾“大礼议”事件,在论及议礼派的思想背景时,学界以不同的个案追溯议礼派与阳明心学的学术关联。如欧阳琛就提出,赞礼诸臣思想渊源,多为姚江王门高第,则此一新旧大夫集团之政争,实与当时王学及正统朱学之对立有关[19]。如此便不难想象,身为旧典捍卫者并且师承正统朱子学的蔡献臣必然对这批持着“非人情则非礼”的议礼官员有着深刻的门户之见。

值得一提,林希元本人也是闻名于世的理学名宦,著有《四书存疑》《易经存疑》等理学著作。然而,他对阳明心学及其门徒却并非一概排斥推拒,他与议礼派背后的南海士大夫集团就保持着密切的交游联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编者在其文集的提要就曾指出,林希元虽“排其(指王阳明)《传习录》最力”,但他也“与守仁门人季本同年相善,与本之书亦不少假借其师(即王阳明)。[20]”可见林希元也涉猎王阳明的思想。

由此可知,至少在嘉靖年间,阳明心学与朱子理学之间并无如此深刻的门户成见,学人的思想也并非泾渭分明。但随着嘉靖末年世宗不理朝政、政治恶化、党争日益激烈始,人们对这批开党争之先河的议礼派官员深恶痛绝,这点见诸万历年间范守己、徐学谟、沈德符等大家的文集中。蔡献臣或许是出于对同为理学名臣的林希元的曲折回护,又或者是身处万历年间的舆论压力之下,希望通过删减林希元有关大礼的上疏,保存其死后的清白名节,故而“汰其一二”。尽管如此,仍然可以通过林希元交游的蛛丝马迹还原他当年与张璁、桂萼等人的友好关系,以及他在“大礼议”事件中归属的政治派别。

“大礼议”事件拉开了议礼派主持的“嘉靖革新”运动的序幕,为改革储备了一批凭议礼上位的官员并扫除了守旧势力的阻碍,也初步奠定了包括林希元在内的议礼群臣“以礼立论”的行为特征。这一特点也在“大礼议”事件后林希元的官宦生涯中体现了出来,并付诸实践。

二、革新主张与地方礼仪实践

田澍在《嘉靖革新研究》一书中将嘉靖十八年(1539)以前议礼派所主持的改革活动,统称为“嘉靖革新”,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对明代二祖以后诸帝因循败政行为的尖锐批判。他认为,与杨廷和集团按照惯例仅仅依据世宗即位诏书并以恢复孝宗政治为目的的“新政”相比,张璁、桂萼等人所提出的“祖宗之天下”和“天下之天下”观念显然更为激进[21]。这种由明代“二祖之制”向“皇祖之制”观念的转变,也体现在了林希元的政治思想中。

正德十六年(1521)世宗即位两个月后,林希元就对即位诏书中以武宗弊政为革除对象一事提出了批评,并要求依据洪武祖制革除自宣德以来的各种弊病。其疏言:

太祖高皇帝酌百王而立法,后世无不渐失其旧,全赖中兴之君整顿修复之。今诏书所更革者,独正德间事耳,以前初未之及。至于言者请去东厂诸事,陛下又委之旧规,不知此近时弊政,非我圣祖旧制也。果是旧规,则祖宗之法固有万世所当遵者,亦有不可尽循者。今于所当遵者不难更改,至于不可循者,乃欲守之而不变,是岂善守祖宗之法者哉!臣愿陛下勿尽泥旧规,凡自宣德、正统以来随时更置,间有不利于国、不便于民者,俱照更革;正德年间事例尽与除去,以复太祖之旧。[22]

可见在革除弊政的总体方向上,林希元与议礼派成员都不赞成杨廷和集团守成孝宗之制的保守方案,试图恢复太祖旧制以革除历年弊政。

落实到新政的具体举措上,林希元与张璁等人也有着许多相似的观点。以撤销镇守中官为例,在世宗即位诏书中,承认了镇守中官存在的合法性,并明确表示仍要继续派遣镇守中官,只是要以所谓的“廉能老成”者代替“贪刻显著”者。然而桂萼却提出应当“断然复太祖之旧,除百数十年弊习,罢还镇守,不更差遣,使天下泰元咸得乐业,则虽有大灾,民无离上之心,实为庆幸。”[23]

在林希元于嘉靖元年(1522)所上《新政八要疏》中也有同样见解:“夫寺人之职,宫廷是司,疆场守御非其所务。以疆场之重委之宫廷执役之官,岂我太祖、太宗之法哉![24]”不同于杨廷和集团对于内臣的妥协退让,这批官员显然更具有与宦官之流斗争的决心。

此外,于取士、削减宗室禄米、整饬言路和实行科道互纠等政治举措方面,林希元与张璁等人看法也有着高度的相似性,此处不再赘言。此外,在具体施政措施中,议礼派官员以礼法制度大做文章的特征也为林希元继承下来。这在嘉靖时期的孔庙改革中体现得十分明显。

在儒家思想中,孔庙是“道统”的象征,与君王所代表的“治统”相对立。鲁哀公十七年(前478),孔子庙始建。唐贞观二年(628),升孔子为先师,肯定了孔子为万世师表的地位。自此以降,孔庙礼仪代有增容,有宋一代尤为著称。然而这一日益显荣的趋势却受扼于明世宗,“道统”与“治统”关系于此时发生逆转。

嘉靖九年(1530),张璁在世宗的首肯之下,提出了降杀孔子祀典的建议:“孔子宜称先圣先师,不称王;祀宇宜称庙,不称殿;祀宜用木主,其塑像宜毁;笾豆用十,乐用六佾。”[25]黄进兴认为,这次对孔庙的降杀,是嘉靖对于早已制度化的“道统”的挑衅,并刻意予以贬低,以打击文人集团的士气[26]。在孔庙的从祀上,张璁等人更是主张修建启圣祠以祭祀叔梁纥、曾点等人。过去学者以为,这种提高圣人之父祭祀地位的行为,尽管是为了避免“子尊父卑”,悖于人伦的情况发生,但更多是为了逢迎世宗对其父兴献帝的崇祀,是“大礼议”事件之延续[27]。

此外,议礼群臣还对嘉靖御制的《敬一箴》进行了一番政治意义上的解读。《敬一箴》本为世宗读书所得感悟。然而按张璁的解释,明世宗所著《敬一箴》及注五箴却是发明心学,因此“敕工部于翰林院盖亭竖立,并敕礼部通行两京国学并所在提学官等纂刻于府、州、县学,使天下人士服膺圣训。”[28]后世之人将此举视为世宗重塑“道统”的象征,通过修建敬一亭来代表君主权威,以“治统”来压制“道统”。

林希元对此次贬低“道统”的行为积极响应。林希元他不仅在奏疏中称赞世宗“铭敬一(箴)释四箴,心法接百圣之传”[29],更是在地方祭祀上付诸实践。嘉靖《钦州志》提到,嘉靖十六年(1537),林希元于文庙之东修建敬一亭。两年后他更是对文庙进行了一番重修,增建坊表和启圣祠[30]。尽管方志中的说法十分简略,并未具体指出林希元对文庙的规制做出了哪些改变,但配合其修建敬一亭和启圣祠的举措,不难想象他应是在地方上推行了议礼派的祭礼改制。

综上,由林希元在“嘉靖革新”中的行为可以更加清晰地勾勒出他与议礼派成员观念一致的特点,也能够进一步肯定了他归属于议礼派政治阵营的事实。

三、“兴亡继绝”与征安南主张

议征安南事件是嘉靖朝改革运动的分水岭。此时张璁、桂萼等人大多致仕,故而并未在他们的文集里留下关于议征安南的记录。而林希元却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得十分积极,将他的言论与张璁在“大礼议”中的观点相比,也可以看出二者在思想上的连续性。

嘉靖十五年(1536),礼部尚书夏言、兵部尚书张瓒等力言安南莫登庸篡王夺国,朝贡不修,决宜征讨。朝廷命右都御史毛伯温、咸宁侯仇鸾治兵待命。对于是否讨伐安南,官员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十八年(1539),朝廷任命黄绾为礼部尚书前往安南,但黄绾未能完成颁诏安南的任务,这使得嘉靖皇帝大为恼火。毛伯温、仇鸾于隔年统兵赴广州,大兵压阵,企图迫使莫朝投降[31]。

自任广东按察司佥事时,林希元就极为关注安南的情况。嘉靖十五年(1536)安南事发,时任钦州知府的林希元认为时机已到,于四年内连上数疏,主张以武力方式收复安南。议礼派的一些官员与林希元有着同样的看法。林希元在《安南事始末记》中记载:“至军门,以语总制林省吾公,公曰:‘此事我不能为,前见霍兀涯常讲此事,可往问之。’及问兀崖,答曰:‘桂见山素有此志。’”[32]可见桂萼、霍韬也素有收回安南的志向。

在写给桂萼的祭文中,林希元更是表达了不能与之共谋安南的遗憾:“(次崖)视学五岭之时,余有安南之志。及接渭崖之论,始知先生之起阳明者,不为思田。何豪杰之士,心有同然……公今已矣,夫复何为?余与渭崖区区之怀抱,恐亦徒付之梦寐也。”[33]可惜安南之议发酵之时,桂萼早已离世,而张璁与霍韬也相继离开政治权力核心,林希元于安南事件上孤立无援。

除了相同的主战态度外,林希元在安南事件中的观点更是与张璁早年在“大礼议”中的思想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张璁在“大礼议”事件中的观点可以总结为两点,其一是“继统不继嗣”,强调对于正统的继承应该优先于对孝宗子嗣的继承;其二为“缘情制礼”,认为“人情”的地位应高于“礼制”。而在林希元关于安南的礼法思想中,最突出的莫过于“兴亡继绝”之观念,即宗主维护贡臣“正统不绝”的政治义务。彼时莫登庸篡当权,以黎氏“正统已绝”为由,企图向明朝封贡以获得国内统治的合法地位。在林希元眼中,莫登庸为“篡逆之贼”,理由是黎氏仍有后裔黎宁在世。而进一步分析黎宁的身份之时,可以看出他与嘉靖皇帝有着相似之处,二者都是在前任皇帝子嗣断绝之时,从众多皇室宗亲中被选中出继大统。故而林希元对黎宁的承认,本质上是将议礼派“继统不继嗣”说法移植于安南。

此外,林希元在记录嘉靖十六年(1537)安南黄伯银等人愿归顺明朝的事件时提到:“黄伯银等久沦夷狄,短发跣足,百有余年,父祖子孙时思乡土,诚我陛下之所必匡,孔子之所悯也……臣愚谓宜乘此时宣责安南,使归我侵土,还我人民,将黄伯银等厚加抚集,以慰百年怀土之思。”[34]此番说辞除了夹杂着传统士大夫的华夷观念外,更是林希元“动之以情”的一种策略,以夷地之民的慕华及思乡的情感作为劝谏世宗征讨安南的理由,这种重视“人情”的说法,似与张璁当年所提出的“缘情制礼”十分相似。

当然礼法之辞仅是表面话语,不同的人对“礼”有着不同的阐释,最终都指向背后的政治目的。郑永常就曾指出,尽管林希元以礼立论,也无法掩盖他“置县安南”的野心[35]。而以“正统”等礼法思想遮掩政治意图,正是林希元等议礼群臣最大的共同点。这一特点不仅体现在了早年的“大礼议”之争中,并且一直延续到了议征安南之时。

杜树海认为,嘉靖朝形成了一种关注帝系正统与权力传承合法性的政治氛围[36]。与其说所有官员都受到这种氛围的影响,倒更像是议礼派特有的政治理念。举个反例,时任广东参政的张岳在写给蔡经的信中就提到,“黎正莫逆”的观念应该改变,可因莫登庸请罪之诚,准许他“管束所有之土地人民……且许之暂管,而不与以真封……其黎宁之强弱、存亡,不必深究也。”[37]可以看到,张岳逃避了孰为正统的礼法问题,而更倾向于从军事、财政分析利弊。

四、余 论

若进一步对林希元及议礼派官员的行为方式进行思考,会发现他们“以礼理论”的背后是一种锐意进取、力图改革的政治态度。田澍在论述“嘉靖革新”时就指出了此次改革的一个先决条件,即张璁、桂萼等人的廉洁自律和锐意进取[38]。这种理念支持着他们突破循政弊端,以“皇祖之制”作为政治蓝图。林希元在安南事件中也有同样的态度,他认为安南“汉、晋、隋、唐皆为郡县,因五季之乱而失之……本朝所以既得而复失,盖平定之后,遽掣三帅之兵,不若云南之留重镇。[39]”他始终认为“安南一块之土,终无独立之理,其势必折而入中国。”[40]与其将之视作林希元对于安南的野心,不如看作他在疆域领土上有着恢复祖制的愿望。

最后联系嘉靖革新的大背景,对林希元在安南事件后“罢归”结局进行一个初步的探讨。嘉靖朝中叶的军力、财力是明廷最后选择以和平方式解决安南问题的根本原因。当时的朝臣就曾指出:“竭两广之兵力,尚欠军兵一十七万;竭两广之仓库,尚欠米一百二十万,银三十四万一千两。以一年计之,数且如此,万一持日滋久,溢兵继饷,必奉天下全力。”[41]囿于这样的情况,即使嘉靖皇帝有着强烈的安南野心也断然得不到官员的支持,故而林希元的愿望也只能落空。再者,林希元于征安南事件上屡次得罪夏言、毛伯温等权臣也是他被罢免的重要因素。

最为关键的是,此时政治局面已不复“大礼议”之后的进取之势。田澍认为,在嘉靖十八年(1539)之后,大规模的革新活动基本上结束了。其主要标志有二,一是嘉靖十八年(1539)前后,作为世宗推行革新所倚信的主要力量——张璁、桂萼等议礼新贵已经完全退出了嘉靖新政,后续诸臣既无强烈的变革之志,又难以与世宗融洽相处,使革新局面难以持续,更谈不上对原有革新的突破;二是此年世宗因革新成效明显,政局稳定,由勤政求治向疏政废事转变,使许多行之有效的革新措施日渐废弛流于形式,又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政治危机。[42]这点从世宗对于征安南态度的转变也可探知一二。嘉靖十八年(1539)后世宗明显已疲于应付来自各方的压力,所以当他再一次看完林希元的奏疏后批道:“安南事已简命文武重臣往议,诸臣勿复妄言。”[43]失去了世宗的首肯,也不再具备其他议礼成员的支持,林希元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征安南事件是嘉靖初年的革新运动结束的句点之一,朝廷局势由早年的锐意进取再次滑向守成之势,议礼派的政治主张彻底失去作用,保守派的政治观点再次成为主流。从这个层面来看,包括林希元在内的这批拥有改革志向的官员以议礼始,也以议礼终。从“大礼议”事件到议征安南,伴随着的是议礼派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林希元的罢归结局,是议礼派官员失败的一个侧面印证。

注释:

[1]南炳文:《嘉靖前期的大礼议》,《故宫博物院院刊》1983 年第2 期。

[2]张显清:《明嘉靖“大礼议”的起因、性质和后果》,《史学集刊》1988 年第4 期。

[3]邓志峰:《嘉靖初年的政治格局》,《复旦学报》1999 年第2 期。

[4]罗辉映:《论明代“大礼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教研室主编:《明史研究论丛》第三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年。

[5]李洵:《大礼议与明代政治》,《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 年第5 期。

[6]田澍:《嘉靖革新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年。

[7]相关论文参考李秋芳:《林希元救荒思想述论》,《农业考古》2008 年第6 期;鞠明库:《明代荒政的特点及历史评价》,《云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年第5 期;陈前军:《明代荒政思想论析》,《东方论坛》2016 年第5 期等。

[8]相关论文参考何乃川:《林希元的易学观》,《鹭江职业大学学报》2003 年第1 期;李育富:《论林希元〈易经存疑〉对〈周易本义〉的注疏价值》,《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4 期等。

[9]郑永常:《征战与弃守——明代中越关系研究》,台南:成功大学出版组,1998 年。

[10]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5,第715 页。

[11]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177~178 页。

[12][13]张璁撰、张宪文校注:《张璁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年,第322~323 页,第539 页。

[14][16][33]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563~564 页。

[15]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717 页。

[17]李清馥撰、徐公喜校注:《闽中理学渊源考》,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 年,第737 页。

[18]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2 页。

[19]欧阳琛:《王守仁与大礼议》,《新中华》1949 年第12 期。

[20]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707 页。

[21][38][42]田澍:《嘉靖革新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年,第66 页,第77 页,第2 页。

[22][25][28]“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明世宗实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年,第129 页,第2823 页,第1578 页。

[2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编纂委员会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诏令奏议类》,济南:齐鲁书社,1996 年,第96 页。

[24]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21 页。

[26]黄进兴:《优入圣域:权力、信仰与正当性》,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年。

[27]赵克生:《明朝嘉靖时期国家祭礼改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明世宗实录》,1983 年。

[29]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164 页。

[30]林希元辑:《嘉靖钦州志》,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1 年。

[31]张廷玉等撰:《明史》,北京:中华书局,2000 年,第8331~8334 页。

[32]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156~157 页。

[34]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142~143 页。

[35]郑永常:《征战与弃守——明代中越关系研究》,台南:成功大学出版组,1998 年。

[36]杜树海:《皇帝、“国王”与土司——从“议征安南”时间前后看明嘉靖时期的帝国意识形态》,《厦门大学学报》2016年第1 期。

[37]张岳撰、林海权,徐启庭点校:《小山类稿》,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152 页。

[39][40]林希元撰、何丙仲校注:《林次崖先生文集》,2015 年,第137 页。

[41]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皇明修文备史·安南奏议》,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 年,第832 页。

[43]“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明世宗实录》,1983 年,第48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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