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立功
为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河北省沧州市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让人人都可成为城市管理员,促使城市治理问题得到及时采集、迅速解决,由“事后解决”转向“防患于未然”。沧州市城管局将各相关市直部门全部纳入“全业务移动办公平台”,实现城管与其他职能部门无缝对接,成为市民参与管理机制中问题能够快速交办的关键。2018年初至今,市民参与管理系统已接收市民举报案件近4000件,总体结案率在85%以上。
社会治理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在社会治理中仅仅依靠某一种社会力量难以处理我国现代化转型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难以克服高密度人口社会潜藏的风险。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政府治理,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但现实中,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参与热情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有关部门曾就社会治理存在的最突出问题进行问卷调查,选择最多的两项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意识或能力不足”和“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治理不充分”,占比分别为55%和50%。由此可见,创新社会治理迫切需要群众参与。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同时让“全民参与”成为社会治理的新模式。社会治理有效的关键,在于把满足人民的需要作为出发点、落脚点,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动和幸福感,这样才能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确立群众的主体地位。要让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主力军,各级政府要坚持紧紧依靠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虚心向群众学习。同时,要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提升群众的参与热情和治理能力,让群众把“大家事”当成“自家事”,让“分外事”变成“分内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事实也证明,无论开展什么工作,只有群众的广泛参与,工作成效才能事半功倍,再难的事也会变得简单,社会治理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