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写入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既必要也可行
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来自司法实践,旨在解决商事交易中的合同僵局。合同僵局是非违约方主张继续履行、违约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诉求冲突导致的必然结果,在实践交易中大量真实存在。如果不妥善解决,必然带来重大效率损失,对双方当事人和社会来说都是一种无谓的消耗。现行法情势变更原则、继续履行排除规则等都有其特定指向,德国法重大事由解除规则并不成功,均无法有效化解合同僵局。因此,民法典起草中将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写入民法典是回应社会现实需要、实现民法典制度创新的良机。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是合同解除的例外规则,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它不会颠覆合同严守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带来额外的道德风险,也并不违反我国既有法律传统。起草中的民法典写入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既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承韪
1 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领域深度应用的思考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了“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研发,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领域尤其是刑事证明中得到深度应用。人工智能在刑事证明中的引入,以统一证据标准为核心,重点围绕证据标准指引、证据规则指引、单一证据校验、证据链和全案证据审查判断、要素式讯问指引和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展开。该系统具有辅助性、开放性、有限性等特点。统一证据标准使得“证据标准”这一概念具有了理论创新意义,它既区别于证明标准、又与证明标准紧密关联,属于证明标准的下位概念。证据标准化不可避免地加剧了法定证据主义倾向,实质性地侵蚀了自由心证主义。尽管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具有规范办案行为、保证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等作用,但应注意防范它在道德性、有效性和程序性方面所存在的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熊秋红
2 诉前程序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问题
作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诉前程序的意义在于为行政机关提供了自我纠正的机会、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检察权谦抑性品格。但诉前程序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动诉前程序适度司法化势在必行。构建具有司法特征的诉前程序机制,可以改变检察建议的单向性结构和检察监督行政化的错位格局。检察权的司法属性、特定领域检察权司法化运行的成功经验以及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实施成果,都为诉前程序适度司法化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诉前程序适度司法化包括检察权能的司法化和检察权运行方式的司法化,具体体现为检察机关保持中立地位、检察人员相对独立办案、确立对审听证程序等。
——河海大学教授王春业
3 反恐活动要注意兼顾人权保护
恐怖主义作为世界性的公害至今仍未根除,国际反恐现已成为全球性、多层面的广泛行动。恐怖主义、反恐先后与人权发生关联,而人权保护早就是人类文明的普遍共识。恐怖主义、反恐与人权的现实关系可以总体上梳理概括为:恐怖主义是对人权的最大践踏;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包括少数人权薄弱和失衡;整体人权建设有利于恐怖主义萌芽的铲除;当前反恐活动给人权保护带来一些挑战。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反恐和人权的同步发展而提出如下建议:人权主张在反恐危局前应作出适当让步;改善少数族裔的人权以防范其受恐怖主义利用;为实现反恐使命而整体促进人权;反恐活动要注意兼顾人权保护。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