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维护推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2020-11-16 02:26余红艺
浙江人大 2020年8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法规动态

余红艺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是当前地方人大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本届以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秉持“量、质、效”并重的工作理念,在加快立法步伐的同时,聚焦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关于建立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的决定》,在全国率先探索形成一整套维护和增强法规“生命力”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这一机制坚持运用系统思维,统筹兼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将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的各项工作集成化,实现人大立法和监督的深度融合,有效打通法规“立改废释”并举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性梗阻,持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法规实施效果。

法规动态维护的首要任务在于加强对现行有效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法规条款内容的跟进检视,以提高后续工作靶向性。比如全面推行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规定法规实行一年后的六个月内,由主要实施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比如建立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及国家部委、省政府规章动态变化信息资料库,规定主要实施单位每半年自行对照检查,据此提出本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建议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同时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时在线检查。比如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规定施行已满三年的地方性法规均应运用全面评估、专题评估、集中评估等方式,开展立法后评估。比如建立面向公众的法规实施舆情信息收集平台。

法规动态维护,“动态”是前提,“维护”是手段,关键在于形成“环环相扣”的全链条运行机制。针对上一环节发现的法规中与上位法不相一致、与改革发展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在与立法计划有机衔接的基础上,及时启动法规修订、修改或废止程序,通过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有机结合,确保法规紧跟法制统一要求、紧贴宁波实际情况。针对法规未有效落地问题,在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政府完善配套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专项审议、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开展跟踪监督,建立问题清单,一个一个销号,直至问题彻底解决。此外,这一机制还重点聚焦法规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将维护关口前移,即在法规审议中就向政府发出配套文件清单,要求在法规正式实施前制定出台,并将其纳入規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

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同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为此,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将探索开展法规维护效果评估,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升立法质效,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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