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立德树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学校所有教育活动都应实现德育功能。对于违纪学生,正确的德育与引导是十分必要的,受处分学生的后续德育已然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本文对当前高职院校违纪学生处分工作的德育必要性及现状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受处分的违纪学生德育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违纪学生;德育;策略
随着近年来高校不断扩招,录取分数线下滑,特别是门槛较低的高职院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生源质量出现了不同程度地下降,学生群体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学生违纪现象呈不断上升趋势。一般情况下学生违纪行为主要表现在学习和生活两方面。学习方面主要体现为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缺训、考试舞弊;生活方面主要体现在打架、偷窃、诈骗、夜不归寝,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日常管理,为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壓力和挑战,给德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受处分学生德育工作的必要性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教育不仅要教授给学生科学知识,更要塑造学生的品德和人格。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论述进一步明确和发展了“立德树人”的目标,对新时代高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处分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不能单看作惩罚的措施,而是对违纪学生和学生群体的警示,是鉴别学生是与非、对与错的道德评价手段。通过处分,学生能反思自身错误或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在自我检讨和深刻认识后加以改正,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与道德情操。德育应贯穿于学生在校期间的每一课,包括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
二、高职院校受处分学生德育现状
当前,高职院校受处分学生德育现状主要体现在对学生德育不够重视、缺失预警教育过渡期、德育手段较为单一三个方面。
1.对学生德育不够重视。
学校在制定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时,处分类别、违纪种类、审批流程、申诉程序等内容是重要组成部分,而对受处分学生后续教育机制基本缺失,很可能导致同一学生违纪次数反复叠加、违纪名单中“老油条”类学生人数增多,甚至可能出现违法犯罪事件发生,给学校安全平稳的日常管理埋下隐患;在给予违纪学生处分后,学校更多地将注意力放在处分结果上,往往处罚了之,简单地认为给予处分就能达到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警示目的,对学生受处分后的思想道德状况关注较少,其中可发挥的德育功能并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甚至被忽略、遗漏。
2.缺失预警教育过渡期。
德育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这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许多学校未制定学生管理预警教育机制,在学生出现不良行为到真正违纪之间,缺失德育预警过渡期。学生达到违纪程度前,缺乏警示教育;一旦违纪,学校机械性按照相关处理办法,约谈学生,了解违纪情况,一查实违纪事实,立刻对学生进行处分,效率之高,速度之快。学生在犯错之初,还来不及认识错误,自我反省、降低错误、改正错误,就已被归类为“违纪学生”、“问题学生”。部分学校还会将处分文件放至学生档案,跟随学生终身,这对学生今后发展极为不利,往往对学生造成打击,使其对未来失去信心,产生消极、自卑、厌学等不良情绪,自暴自弃,易引发其他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3.德育方式单一。
学校主要依靠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的日常管理对违纪学生开展德育,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的约谈、督促学生完成检讨书上。在与学生的谈话过程中,老师易忽视学生的心理与情感体验,谈话的目的变成让学生承认错误,师生地位不平等、沟通不顺畅,学生易形成对立情绪;或是急于给学生讲大道理,苦口婆心进行说教灌输,导致学生难以消化,厌烦、抗拒,被动接受教育,德育效果不佳。而真正的德育应当引导学生认清事实,形成共鸣,引发反思,提升思想道德认识。显然,单一、传统的说教、约谈方式达不到显著的德育效果。
三、高职院校受处分学生的德育策略
1.开设“德育小课堂”。
对于考试挂科的学生,学校会统一安排补考或重修。对于违纪学生,学校同样可以开设德育小课堂。德育小课堂不等同于一般德育课程,它是一种微型课,每周可设置1-2节,20-25分钟/节,由思政教师队伍承担。教师以违纪学生真实案例作为授课内容,通过循循善诱,逐步启发,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德育;授课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是讲堂、主题班会、实践活动等,上课地点可以在教室内,操场、食堂、活动室等任何校内场所。违纪学生在处分期限内必须加入该课堂,完成日常考勤与学习任务,教师根据学生课堂表现进行评价记录,期间表现良好者,可按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要求解除处分。
2.建立预警教育机制。
在校期间,当学生出现不良行为,学校应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学校有义务在下达处分前为学生亮起“黄牌”,为他们预留纠正自身的过渡期,尽量引导学生避免违纪,减少负面影响。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管理预警教育办法,明确预警种类、等级、流程。对预警学生下达预警通知书,学生要制定本人的整改计划书,整改计划书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保管,以便平时督促被预警学生。学生所属学院组建学生预警档案,各类预警材料存放到学生预警档案中,并作好动态和跟踪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学生未出现后续不良行为,可解除其预警。
3.以“服务+劳动”促道德改造。
学校应积极发挥道德实践的导向作用,促使学生在服务与劳动中得到教育和改造。学校规定受处分学生必须参加规定时长、次数的志愿服务、社团服务、校园劳动、社会公益等实践活动,学生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关教师对学生服务内容、状况进行详细记录、评价和认定,经考核表现突出且未再有违纪行为者,颁发合格证书,可按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要求解除处分。“服务+劳动”机制不是对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否定,而是践行“以学生为本”的宗旨,给予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和平台。在实践中,学生认识到自身能力和价值,增强自信心和成就感,进而转化为前进的动力,促进学生收获、成长,这样既达到了处分目的,又能满足道德内化的要求。
四、结语
高职院校学生处分工作应该充分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凸显处分对违纪学生的教育意义。当处分生效后,学校要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德育,在德育过程中,充分利用德育小课堂、预警教育机制、“服务+劳动”模式等途径,促使违纪学生能迷途知返、重回正轨,护航学生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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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清1989.7出生,女,籍贯:江西吉安,学历研究生,助教,硕士学位,目前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