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外省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检疫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等文件的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外省生猪及生猪产品入湘实行指定通道管理有关事项通告。
1.凡入湘外省生猪及生猪产品,必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等有效证明和检疫标识,从指定通道进入,并接受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监督检查。经过查证、验物、消毒等检查程序,并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上签章后方可进入。
2.湖南省共设立浏洪高速浏阳大瑶等29个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名单见表 1)。
3.凡未经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签章运入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违反本通告规定接受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以及在湖南省指定通道发现违法违规运输生猪及生猪产品的,由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今后湖南省若调整入湘其他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由省农业农村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表1 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