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泽宇
律师的工作要用到很多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所以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有偿服务,这其中也包括代写文书。有的时候虽然收费并不高,但收这份钱其实更多的是对律师这份工作、这个行业的尊重……
上周三晚上,我正在刷牙,突然接到老师的电话:“给你介绍个活儿,你看一下微信验证,有个人找我给他写东西,我推荐给你了。你给他写一下,可以挣点小钱。”
我打开微信一看,等待验证列表里面果然有一个昵称叫“绵羊”的人。加上绵羊之后,我们简单聊了几句,原来他结婚还不到三年,等到最近孩子出生,绵羊才知道自己被老婆“绿”得明明白白,这次找我的目的,是想让我代书一份离婚协议。
在收到他发来的材料以后,我问他能不能明天再写,因为已经十点多了,我有些困倦。而且手头没带电脑,没办法写。但是绵羊不同意,他催得很急,因为他约了他老婆明早八点到民政局离婚,他要带着离婚协议去,这份协议是他谈判的重要筹码。
我只好打起精神用手机WPS一个字一个字地码起了协议,等我和绵羊字斟句酌地起草完这份协议时已经是12点半了。绵羊十分满意,非常痛快地转给了我200块文书代书费。
几天后,绵羊再次找到我——他老婆不同意在协议上签字,这一次找我写离婚起诉状。
这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那份离婚协议条款虽然不少,但是其中主要内容只有两项:一是绵羊和他老婆自愿离婚;二是女方放弃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对应的,绵羊给女方两万元现金作为补偿。一旦女方签了那份协议,就等于抱着刚出生的孩子、拿着可怜的两万块钱滚蛋,这和净身出户几乎没什么区别。我早猜到她不会签字。
绵羊虽然坚持说那套价值70多万元的房子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他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其他产权证明上,所有人那一栏写的都是绵羊老婆的名字,共有情况那一栏写的也是共同共有。在法律实务上,判断房屋的不动产产权的主要依据是不动产的登记状况,虽然在事实上,这房子是绵羊付的首付,房贷也是他自己在还。但是在法律上,哪怕绵羊说出花儿来这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绵羊的老婆“绿”了他,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只要不同意签协议,绵羊就只能起诉离婚。不管到时候法院怎么判,他老婆最后得到的都一定不止这两万块钱。
一桩婚姻走到尽头后就只剩下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讲,绵羊老婆是个聪明人。
起诉状写完以后我就发给了绵羊,之后这事儿也就连同我的代书费一起没了下文。尽管我曾经多次向他主张权利,最后得到的最多也只是绵羊的一句:“稍等,兄弟。”更多时候,我的消息都是石沉大海。这让我想起之前听老郭相声时,老郭说过一句话:“世界上最难的事儿有两件:一是把你的知识装进别人的脑袋;二是把别人的钞票装到你自己的口袋。”当时我只想着听段子,没仔细想这茬儿,现在细细地品,郭德纲诚不我欺也。
其实思来想去,这事儿的问题还是出在我自己身上。绵羊并不享有合法的顺序履行抗辩权,那么先付出了劳动的我为什么不能请求对方履行给付义务?于是就在刚才,带着起床气的我决定和绵羊撕破脸皮,愤怒地拨通了绵羊的微信电话。这一次绵羊也不出意外地挂了我的电话。我愤怒且克制打出了一段话:“就200块钱跟您要了这么多回,整得我也挺没意思的了,显得我格局很小。”在责备对方的同时保留了我的风度。在做好了绵羊删我的微信好友“跑路”的心理准备的同时,我深刻总结了本次事件的经验教训——等我独立执业以后一定要先收费后办事,否则当事人的一切许诺都是画大饼,千万不能信。
就在我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绵羊反而大手一挥给我转了220块钱,并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多给你20。”那一刻,身为一名懂点法律的“讨薪民工”,我觉得我的人格尊严被冒犯。于是我有点“屈辱”地点了微信收款,并决定用这20块钱给自己的晚饭加个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