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

2020-11-13 09:41胡满松
汽车与安全 2020年8期
关键词:交管部门交通管理道路交通

胡满松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我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需求持续增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职责,要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保安全、保畅通、防事故的各项工作当中,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積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转变治理理念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保护生命,需要强化道路交通各要素、全链条的齐抓共管。重基层、抓基础、强队伍是提升交管工作成效的关键,是稳住交通安全形势的重心所在。

其一,由“补弱”向“做强”转变。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领导干部要立足防风险、补弱项,逐步向接长项、强共治转变,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推动全社会协同共治、多部门责任共担,进而实现安全共享。特别是要发挥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平台优势,加强战略思考、系统谋划,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创新理念方法,扩大社会参与,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营造全社会重视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其二,由“末端”向“源头”转变。路面是公安交警的执法主阵地、主战场,是交通安全管理的末端,必须盯紧人、车、路、企等源头,提高风险治理的能力水平。例如,针对公路安全源头,既要跟进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还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新建道路的规划、设计、验收,不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针对车辆安全源头,不仅要查路面,还要提请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从源头管控,严厉打击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超标电动车、拼装组装汽车等流向路面,遏制隐患上路;针对企业安全源头,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不让不合格的车出站、不让不合格的人开车。交警要坚决把好驾驶人考试这一“出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可防可控。

其三,由“单警”向“多警”转变。在交通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中,交警部门往往单打独斗、单兵作战,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面广、线长,交通状况复杂,警力不足问题凸显。基于此,江西省公安厅党委提出了农村地区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交所融合”的工作理念。“交所融合”“多警联勤”的警务模式,是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提升核心战斗力和综合管理效能的重大举措。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实行体制机制创新,做好融合创新,推动组织架构、保障支撑、勤务调度、窗口整合等工作对接,力推这一警务模式落地生根。

满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升级治理方式

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来自于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体验,来自于交管部门提供快捷、全面、周到的服务举措。公安交管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必须与时俱进、统筹协调,努力创造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体系。

其一,由“粗放”向“精细”转变。建立道路交通现代治理体系,对交通管理服务提出了更精细的要求。从交通参与者需求看,道路交通出行不但要行得通,还要行得更安全、更顺畅;办理交通管理业务,不但能够就近办、现场办,还期待着能够网上办、掌上办、随时随地办。这就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以需求“精细化”为导向,力推执法向机动化、精准化发展,交通组织向科学化、精细化迈进,实现管理和服务的精细化。例如,在治理上要从细节抓起,突出抓“一盔一带”的使用,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在交通组织上,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管理,持续固化“礼让斑马线”和城市路口“待行区”、行人二次过街等秩序治理模式;在交管服务上,推进更多业务办理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努力实现重点企业群体预约办、上门办,为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多便利。

其二,由“人工”向“智能”转变。以“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车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改变着人们的交通行为和交通方式,催生着新业态,也提供了更多实现交通安全畅通的方法和途径。公安交管部门要主动做强城市智能交通、公路防控体系等大数据建设应用,提高防范和服务能力。同时,注重更好发挥数据研判对交通管理的支撑作用,强化研判分析、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出行服务等能力建设,将海量交通管理业务数据优势转化为决策优势、管理优势,推动交通管理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推动交通管理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其三,由“无序”向“有序”转变。交通是城市的血脉,事关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安交管部门要履行好自身职责,着眼于交通管理各方面,做到疏堵结合,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提高现场管事率。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管理力量、管理设施不足,要充分发挥警保合作、“两站两员”作用,最大限度地杜绝管理“真空”地带。

其四,由“预案”向“实战”转变。预案不能仅停留在纸上,而是要抓在手上、练在平时,让应急成为一种随时拉得出、管得住的本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公安交警既要做到前瞻研究,更要时刻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快启动、速落地、善达成,让预案的“含金量”真正显现出来。同时,要坚持以练为战,建立完善常态化、实战化练兵机制,开展公安交警实战大练兵,提高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跨部门应急协作配合水平。

激励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明确治理目标

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全面落实“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公安交警要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其一,由“管理”向“治理”转变。随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他们主动关注、自愿监督、自发维护交通秩序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并借助新媒体平台,通过随手拍、网上向交警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参与社会监督、表达个人诉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主动把握这一契机,从管理者向组织者转变,做好动员发动、互动鼓励和诉求反馈,做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建议者、管理者和监督者,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其二,由“处罚”向“教育”转变。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是大势所趋,更是势在必行。公安交管部门要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在形式和内容上寻求新突破,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警示提醒到位,不仅实现了管理目的,还实现了执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增强了公安民警公信力和亲和力。

其三,由“粗放”向“文明”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生命线,是时代要求和群众呼声。公安交管部门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导执法管理活动,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破除随意执法、权力滥用乃至执法权力寻租,主动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规范权力行使,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贯彻执法适度原则,综合考虑执法整体效果,提升执法现场评估、应急决策和应对处置能力,从执法细节着手,做到执勤装备规范、执法用语文明、执法动作到位。(原载人民公安报)

北京市公安局开发區交通大队积极推动“零酒驾”社区创建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全面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水平和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素质,开发区交通大队于8月26日主动联合“社区交警”深入林肯公园社区,积极推动“零酒驾”社区创建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活动中,“社区交警”对“零酒驾”社区创建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教活动做出动员部署,对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发放了30个印有“畅行平安路、文明经开区”字样的头盔,为社区居民日常出行提供安全防护。同时,重点向居民介绍了“零酒驾”社区创建标准并发放了宣传材料。随后,社区居委会及居民代表结合“零酒驾”社区创建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做出表态发言,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坚持社区先行、居民先行,大力推进“零酒驾”社区创建活动,为营造开发区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环境贡献力量!

最后,开发区交通大队大队长张驰结合“零酒驾”社区创建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做总结性发言。他指出,“零酒驾”社区创建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林肯公园社区为开发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社区,因此,深入林肯公园开展“零酒驾”社区创建及“一盔一带”宣教工作,在社区内设置“禁酒驾劝导员”,将通过警民共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方式,广泛开展自我教育、联动宣传,提升辖区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文明守法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开发区交通大队,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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