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史蒂文·卢克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诠释及其困境

2020-11-13 09:47宫维明
唐山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道德观克斯正义

宫维明

(上海外国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1600)

马克思主义究竟是赞成道德还是反对道德?对于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来说,这是一大难题。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美一些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就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艾伦·伍德、理查德·米勒和安德鲁·科利尔等人以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多次出现批判道德的语句为由,断言马克思主义是反对道德的,而凯·尼尔森、柯亨和罗德尼·佩弗等人则针锋相对,坚称马克思主义是赞成道德的,由此形成了一场延续至今、影响深远的激烈论战。史蒂文·卢克斯(1)史蒂文·卢克斯(1941-),现任纽约大学社会学教授,其研究主要涉及了政治学、道德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领域。他还曾任教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锡耶纳大学与伦敦经济学院。(Steven Lukes,以下简称卢克斯)在这场论战中独辟蹊径,他提出:马克思主义既反对道德,又赞成道德,而且这两者并不矛盾,因为它反对的是法权的道德,而赞成的是解放的道德。卢克斯这种独具匠心的阐释令人耳目一新,并迅速在分析马克思主义学界掀起一波研究热潮,不少学者还就此将他纳入“马克思主义道德论派”的阵营中,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卢克斯的误读。卢克斯对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态度是比较复杂的,很难给他贴上任何一派阵营的标签,因此有必要对他的研究成果展开深入辨析。

一、卢克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二维阐释

作为一名长期研究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学者,卢克斯很自然地投入到分析马克思主义学界的这场论战中,他以《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这本书为主要武器,公开发表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独到见解。

卢克斯开篇就提出部分学者的困惑:“马克思主义对道德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把道德本身解释、揭示和谴责为过时的概念;另一方面,又把道德看作是与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相关之物,敦促他人要信仰和呼吁它。”[1]1-4为了展现这一矛盾,卢克斯选取了一个颇具代表性的例证:马克思1864年在起草《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2)卢克斯在此犯了一个错误,他在原文中这样表述“It is true that in 1864 he helped draft the General Rules of the International Working Men’s Association”,而问题在于,1864年马克思帮助起草的是在伦敦发布的《协会临时章程》,而非《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General Rules of the International Working Men’s Association),后者是1866年才在日内瓦大会上批准公布的。时要求协会成员承认:“这个国际协会以及加入协会的一切团体和个人,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他们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的基础,而不分肤色、信仰或民族。”[2]但同年稍晚些时候(3)马克思在1864年10月21日至27日间完成了对《协会临时章程》的修订,而给恩格斯的这封信写于1864年11月4日,前后只有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差。,马克思又在给恩格斯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在《章程》引言中采纳‘义务’和‘权利’这两个词,以及‘真理、道德和正义’等词,但是,这些字眼已经妥为安排,使它们不可能为害。”[3]显然,在卢克斯列举的这一例证中,马克思几乎在同一时间段内对道德采取了截然不同的评价,卢克斯指出在马克思主义著作中还能找到很多这样的例子。正因为如此,在不少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看来,马克思主义对于道德的态度是自相矛盾的,它似乎有时会激烈地批判和谴责道德,但有时又会饱含热情地呼吁和颂扬道德。

卢克斯坚定认为这种所谓的矛盾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两者并不相互抵触,他这样写道:“我相信,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把法权的道德与解放的道德区别开来,这是我依据马克思的本意在他那里找到的。”[1]27显然,卢克斯认为只要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的道德概念进行二维划分,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所批判的道德是法权的道德(4)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主义著作中有很多种关于道德的文字表述,但并没有直接出现过“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这两种概念,它们是卢克斯自认为在依据马克思本意的前提下总结出来的。,而所颂扬的道德是解放的道德,就可以破解所谓的矛盾现象。

(一)批判法权的道德

卢克斯首先引用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段话:“至于谈到权利,我们和其他许多人都曾强调指出了共产主义对政治权利、私人权利以及权利的最一般的形式即人权所采取的反对立场。”[4]在卢克斯看来,这段文字就是马克思主义对法权的道德采取批判立场的最准确表述。

那么,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要批判法权的道德呢?卢克斯认为基于两点理由:第一,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所标榜的权利、公平和正义等道德概念在本质上是意识形态的,其真实功能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要批判和揭露它们;第二,资产阶级认为物品匮乏、利己主义盛行、善恶不分和信息混乱这几大因素导致了人类社会的冲突,所以需要一套权威规则(包括权利、公平和正义等道德概念)来维持秩序。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导致冲突的这些因素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产物,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则会消失殆尽,因此,它们不是证明法权的道德得以存在的充分条件,法权的道德并非是永恒不变的价值[1]30-34。

值得关注的是,卢克斯在近期(5)卢克斯2015年在《新劳工论坛》(New Labor Forum)上发表Marxism and Morals Today一文,在文章中首次提出马克思主义对于法权的道德展开过“三层批判”,这再次引起分析马克思主义学界的关注和讨论。又对马克思主义为何要批判法权的道德进行了更深入的剖析,在他的最新研究成果中,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对法权的道德所开展的批判是多维度的,可以划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批判,马克思主义直接对权利、公平和正义等道德概念展开批判,谴责它们已经沦为虚伪的道德说教,所担负的真正功能就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第二层批判则更加深入,马克思主义开始批判法权的道德得以存在的环境条件,即资产阶级所宣扬的物品匮乏、利己主义盛行、善恶不分和信息混乱四大因素。马克思主义认为这是一种理论上就站不住脚的虚假宣传,因为导致冲突的这些要素只是暂时的外在条件,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它们都将逐步消亡,从而无法证明法权的道德必须要永久存在下去。显而易见,资产阶级之所以强调导致社会冲突的几大因素,主要是为了掩盖导致冲突的内在根源。第三层批判是根本性的批判,马克思主义挖掘出导致社会冲突的根本原因是阶级对立,反推过来,资产阶级宣扬法权的道德实质上是为了掩盖阶级对立这一内在根源,让无产阶级迷失在虚伪的道德说教中,从而忘却自身寻求解放的神圣使命。因此马克思主义要大力批判法权的道德,促发无产阶级意识的觉醒[5]。卢克斯所论述的“三层批判”可以用表1来表示(6)该图表是笔者结合卢克斯的原文所绘制,文字和单词之间不是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只是为了更清晰地再现卢克斯的论证过程。。

表1 卢克斯的“三层批判”

(二)颂扬解放的道德

卢克斯接着指出,马克思主义对法权的道德进行批判,主要是为了颂扬解放的道德。那什么是解放的道德呢?

卢克斯指出:“对马克思来说,人类解放预示着摆脱人类奴役的史前时期,其通过工资束缚和剥削而达到顶点,因此,解放就是完成透明的社会统一和个人自我实现的理想。”[1]29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所呼吁的解放的道德是一种摆脱奴役、实现个人自我发展的道德。那么人类被奴役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卢克斯从异化这个概念入手,他这样写道:“到底要从什么中解放出来?异化是这个问题最基本、最常见的答案……一方面,异化可能被视为人的潜在发展的压制或阻碍……另一方面,异化存在于阻碍或抑制那种自由发展的东西中,即对马克思主义所独称的‘真正的自由’的限制。”[1]80-84也就是说,卢克斯认为马克思主义想表达的是,异化阻碍人的自由发展,使得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遭受双重奴役,但人们还被蒙蔽在法权的道德的抽象宣传中,意识不到自身的真正使命。因此,马克思主义要积极颂扬解放的道德,最终缔造一个不存在任何阶级对立的世界,使得个人彻底摆脱异化,并获得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在卢克斯看来,分析马克思主义学界争论不休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观问题已经得到彻底解决,他自信地宣称:“一旦我们领会到马克思主义谴责为意识形态的、过时的是法权的道德,而采纳为自己的是解放的道德,马克思主义对于道德态度的矛盾就解决了。”[1]29卢克斯的这一见解非常有启发性,也促发学界要多维度地研究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但必须要注意的是,区分两种道德只是卢克斯论证版图中的一块,如果就此认定他属于“马克思主义道德论派”就有点草率了,卢克斯接下来要论证的内容更能反映他的真正立场和用意所在。

二、卢克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质疑

卢克斯在区分了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后,进一步提出,如果批判法权的道德,否认它存在的合理性,那么解放的道德何以可行呢?卢克斯就这个问题展开了两方面的质疑。

(一)解放的道德何以想象

卢克斯问道:“如果不认可正义与权利原则,解放还可以想象吗?”[1]94在他看来,如果一个社会中没有法权的道德,那就很难想象人与人之间的共同关系是如何构建的。人们对于公共资源的需求、意见分歧和信息混乱这些因素会完全消失吗?如果它们不可避免地导致冲突,那么在一个摒弃了法权的道德的社会中,究竟依靠什么去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卢克斯说:“当然,可能有人会反击称,这些原则将是社会主义的正义原则和社会主义的权利原则。”[1]95但如果说存在这样的正义原则和权利原则,那么“它似乎预设了这样一种社会,生活在其中的人(天使?圣人?)和谐相处,他们的个人利益既不相互冲突,也不和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发生冲突”[1]95,这种社会消灭了私有制、异化和剥削等因素,使得人们不再因此而产生利益冲突,从而能够和谐相处,乃至不需要任何法权的道德。但卢克斯接着提出质疑:“在消灭资本主义特有的利益冲突时,不会相应地引起其他的利益冲突吗?……除了诉诸于规定权利和义务的审慎性道德原则,那将是正义原则,还能怎么解决个体和公众层面的这种冲突?”[1]98-99卢克斯的不断质疑其实想表达的就是:“如果回避这些问题,那么马克思主义的解放愿景就只能是一种不明确的、因而站不住脚的社会和政治目标。”[1]99也就是说,卢克斯认为如果拒绝认同法权的道德(7)笔者认为,卢克斯在此似乎有偷换概念的嫌疑,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批判法权的道德,就是否认法权的道德具有现实性。实际上,如果说法权的道德包含权利、公平和正义等概念,那么马克思主义对它们展开批判,并不是否认这些道德概念本身,而是否认被遮蔽本源意义的所谓“权利、公平和正义”等道德概念。,那么就无法想象解放的道德。

(二)解放的道德何以可行

再者,如果不认可法权的道德,那么解放的道德可以实现吗?卢克斯把它细化为两个小问题:“没有对正义与权利原则的认同,解放的道德能在实践中存在吗?它能实现吗?”[1]94对于该问题的第一小问,卢克斯态度十分明确,他认为物品匮乏、利己主义盛行、善恶不分和信息混乱等因素还会持续存在,因此,法权的道德就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拒绝认同法权的道德,那么解放的道德也不会在实践中存在。卢克斯近期再次重申了这一观点:“在二十一世纪,我们所说的根本性批判面临着不可逾越的挑战,无论是从世界、地区、国家还是地方范围上来看,对于权利原则的吁求显得愈发急迫。”[5]在卢克斯看来,在现如今全球化大背景下,人类社会对于自然资源的掠夺变本加厉,致使水和燃料资源日益枯竭,再加上各种利益冲突、军事碰撞和种族仇视等不安定因素,这些都使得马克思主义所说的阶级对立问题愈发激烈,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更为凸显,因此更不能轻易否定法权的道德。对于该问题的第二小问,卢克斯考察了一大批学者(包括卢森堡、考茨基、托洛茨基、卢卡奇、萨特和梅洛·庞蒂等人)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研究成果,认为要想实现解放的道德所呼吁的目标,就不能放弃法权的道德这种合法性手段,否则只会使得权利和正义原则在实践中被扭曲,进而导致社会主义事业因此而遭受挫折。对于解放的道德何以可行的问题,卢克斯的答案是:“特别是,尽管马克思主义有丰富的自由观和引人入胜的人类解放愿景,但它没能详述正义、权利和手段-目的问题,因而对我们必须生存于其中的世界的非正义、侵权和不择手段等无法做出足够的回应。”[1]141一言以蔽之,卢克斯认为否认法权的道德,解放的道德就不可能在实践中存在,也不可能会实现。

至此,卢克斯解读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完整意图才显现出来,实际上他的论证过程是分两步走的。第一步,首先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进行二维演绎,目的是解决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被指摘的矛盾现象。卢克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概念区分成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指出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是前者,颂扬的是后者,两者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反而具有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第二步,卢克斯在前述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质疑,即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虽然在理论上没有矛盾,但它没有处理好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之间的关系,使得两者处于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批判法权的道德,进而否认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就会致使颂扬解放的道德成为一种空洞的幻想,并最终在实践中造成偏差。不少学者在评述卢克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研究时,往往只关注他的第一步辩护,却忽略了他的第二步质疑,从而造成对卢克斯思想的误读,把他看作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论派”的坚定支持者。

三、卢克斯二维诠释法的理论困境及其破解

在分析马克思主义学界针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这场论战中,卢克斯独树一帜的解释促使大家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所论述的道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如果不作多维度和多层次的区分和梳理,就轻易得出马克思主义赞成道德或反对道德的结论只会曲解马克思主义的本意。但是,卢克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概念进行二维划分还是过于简单和绝对了,再加上他没有厘清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的内涵以及两者间的逻辑关系,以致陷入进退两难的理论困境中。

(一)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的内涵反思

究竟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涵盖了哪些概念?如前所述,卢克斯认为法权的道德涵盖了正义、公平、权利和义务等概念,而解放的道德则包含自由、和谐和解放等概念。但问题在于,这种简单的两重性划分会人为地导致这些概念之间的对立,难道法权的道德不可以包括自由、和谐和解放等概念吗?难道正义、公平、权利和义务等概念不可以纳入解放的道德中吗?实际上,卢克斯自己也受困于这种划分而不自知,他在宣称破解了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矛盾后,重点提到了一个令他感到困惑的问题:“如果法权的道德是意识形态的和即将过时的,而解放的道德被马克思主义视如己出,那么,我们该如何解释这一事实,即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时似乎在谴责资本主义的不正义和不平等?”[1]46也就是说,卢克斯的困惑在于,马克思主义既然批判了资产阶级的正义概念(批判法权的道德),为何又会站在正义的立场(赞成法权的道德)上谴责资本主义呢?其实,破解这一困惑的关键就在于,正义这个概念既可以属于法权的道德,又可以属于解放的道德,如果把卢克斯在这个问题中提到的第一个正义归结为法权的道德,而把第二个正义纳入解放的道德,不就没有他为之困扰的矛盾了吗?如果卢克斯非要把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概念划分为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那么他也应该意识到,正义、公平、自由和解放等一系列概念并非要么属于法权的道德要么属于解放的道德,而是可以同属于两者,只不过同一个概念在属于前者和后者时所体现的内涵不同。不难从上述内容中看出,卢克斯之所以在对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的内涵界定上出现混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恰恰犯了自己所强调的不能对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概念进行简单推断的错误。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并没有专门的篇章来系统阐释道德理论,大部分的相关论述都散见于各个章节中,因而牵涉到很多种关于道德的表述,包括不同阶段的道德、资产阶级的道德、道德说教和真正人的道德等,如果要进行划分的话,那应该是一个需要多维度阐释的系统工程,而不是简简单单一分为二就可以解决的。

(二)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的逻辑关联

在卢克斯看来,如果拒斥法权的道德,那么解放的道德就不可能存在,法权的道德是解放的道德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卢克斯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质疑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在实践中的可行性。但问题在于,法权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之间到底是什么逻辑关系?这首先需要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中剖析道德这一概念。马克思曾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序言中概述式地总结过唯物史观:“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6]在唯物史观看来,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意识形态,它属于特定物质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这就决定了道德具有历史性,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存在所谓永恒不变的道德。而卢克斯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只是纠结于逻辑层面的概念辨析,缺乏从生产方式的层面去深入挖掘道德的内涵和本质。进一步来看,唯物史观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还可以从恩格斯的这段话中得到清晰展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7]也就是说,道德实质上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其决定于具体的物质生活生产方式,本质上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服务的。显然,卢克斯所说的法权的道德属于意识形态式的道德,它在阶级社会中只能成为虚伪的道德说教,功能就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其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发生了分裂,所以马克思主义要对它进行批判,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无产阶级被统治阶级包装的道德意识形态所蒙蔽,才能唤醒和保持他们的斗争意识。而卢克斯所说的解放的道德实质上属于真正的人的道德,它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可以得到完全意义上的实现,此时阶级和国家都已消亡,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每个人都能获得自身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其在形式上和实质上获得了真正统一。因此,卢克斯所说的解放的道德要想存在和实现,不是在认同法权的道德的前提下,而恰恰在于要拒斥法权的道德,揭露它的意识形态本质,回归概念的本原意义,确保它获得内在的真实性,使得解放的道德获得现实可行性。这样来理解的话,在不承认法权的道德的前提下,如何想象解放的道德以及如何实现解放的道德等问题就可以得到解释了。可以说,如果卢克斯掌握了唯物史观的解读方法,或许就不会试图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作出二维划分,并得出马克思主义只是批判法权的道德却赞成解放的道德这一结论,自然也就不会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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