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庆
“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处于关停状态或被移作他用的情况占比不少,请问省民政厅,对这个问题怎么看,今后怎么办?”
2020年9月22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天宁抛出了第一问。
在约两个半小时的专题询问中,10位常委会委员、2位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和2位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通过现场和视频连线相结合的方式,与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互动问答。此前的9月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年人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养老保障、做好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养老服务专项监督并进行专题询问,推进养老服务法律法规实施和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助力养老服务“重要窗口”建设。
浙江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约为23%。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民生福祉、社会安稳、全面小康。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省8个设区市被列为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养老服务工作连续两年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走在全国前列。
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不断健全。
“十三五”期间,省级和各地养老服务法规政策建设不断推进。省委、省政府发布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新目标,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养老服务补贴、护理人员培训、医养结合、购买服务、养老机构管理等系列文件,切实加强对地方的业务指导,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供给。
自省人大2015年出台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来,杭州、宁波市人大分别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绍兴市人大出台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定,湖州、舟山市人大已经或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法规,养老服务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养老服务硬件设施不断完善。
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共下达养老服务建设体系补助资金38.63亿元。全省建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4万个,实现全覆盖,2018年起推进乡镇(街道)居家养老示范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建成849家,均超出“十三五”规划目标值。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增多,“十三五”规划要求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护理型床位占比,均实现目标值略有超出。兜底保障能力增强,实施敬老院改造3年提升工程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截至2019年底,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共35.7万人,占老年人口数的3.1%,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值。
养老服务重点措施不断探索。
在医养结合方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在探索多种模式。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已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182家,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115家;同时,推进社区居家医疗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立健康自助检测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慢病随访以及上门巡诊等服务。
在失能老人照护方面,自2016年起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1个国家试点市、4个省试点县(市)的试点工作。到2019年底,累计参保人员829万人,待遇享受19416人,有效缓解失能老人家庭面临的生活照料和经济负担困难。
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按照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引进上海等省外养老服务知名企业,培育绿康医养、金色年华等本土品牌,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目前,民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为68.4%,年底有望达到“十三五”规划的70%目标。
开门见山直面问题
“部分地方存在新建小区均未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未按规定保质保量配建、配建的未能及时移交等问题,请问下一步怎么加强有效监管?”
“‘十四五时期,针对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保障?”
“我省目前开设有养老护理专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分别有多少,在校生数量如何?‘十四五时期,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面有什么更多打算?”
专题询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开门见山,直接向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发问。
近年来我省坚持大格局谋划、大手笔投入、大力度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对照“重要窗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不少差距。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省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思想认识需要厘清统一、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医养结合瓶颈问题亟需突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需要总结、养老护理队伍短缺依然严峻等。
比如,在思想认识方面,统筹应对认识不足。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由卫健委负责,老龄办职责由卫健委相关处室承担,工作协调有待深化。科学应对认识不足。针对城乡、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经济条件的老人需求差异,服务针对性不强,“一床难求”与床位空置率高并存,生活照料过度和医疗康复缺乏并存。
近年来,我省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大,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照料中心运行不平衡。地区不平衡,部分地方存在关停或被移作他用的情况;城乡不平衡,有些农村因人口居住分散等原因,照料中心使用率不高;管理不平衡,有些地方由老年协会管理,侧重娱乐活动等情况,与老年活动室功能重叠。
服务供给较单一。如有的地方把财力物力过多投入到助餐、配送餐服务等,日间照料、临时托养、上门探询、保健等相对缺乏。
设施仍需加强。部分地方存在新建住宅均未落实“四同步”要求,未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未按规定保质保量配建、配建的未能及时移交;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适老化设施改造推進较慢。
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居家老人直接获得感不强。发给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的服务补贴,有些地方采用现金发放,家属没用到老人身上;有些地方提供的上门服务集中在家政服务,对老人照护偏少,不能体现政策效应。
在医养结合瓶颈方面,主要表现在老年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社区老年医疗服务可及性不强、政策集成融合不足等。
此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需要总结,养老护理队伍短缺依然严峻。
目前,我省每万名老人拥有养老护理员15人。开设老年护理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较少、招生较难,“入职奖补”政策吸引力不强,实施7年受益人数仅67人,毕业后真正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很少。现有护理员队伍以40-60岁为主,受限于年龄和教育等条件,技能难以提高,高级护理员、技师护理员占比13%。养老护理还没有形成专门职业体系,从业资格、待遇保障等未纳入专业管理范畴,职业认同感差,待遇低,人员招不进、留不住。
“十四五”期间,我省老龄化程度将加深,“十四五”末将达25%,养老服务任务艰巨。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增多,养老服务专业化、多样化要求提高,失能失智照护刚性需求凸显,养老服务消费也会逐渐增长,给养老服务工作带来新的要求。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求,既要保障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又要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的精准、效率,使有限的资源、财力发挥更大的作用,给养老服务工作提出更多挑战。
锻长板、补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们要以本次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为契机,进一步锻造长板、补齐短板,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奋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在专题询问结束时的讲话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指出。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要求,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提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六大方面建议。
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顶层设计。在政府责任上,要针对机构改革新情况,提升协调层级,加强部门配合,解决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落实问题;在资金投入上,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转变,从补机构向补服务转变,避免现金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在服务布局上,重新整合优化养老设施布局,升级改造农村养老设施,提高机构入住率和服务可及性;在服务内容上,增强医疗卫生、康复照护专业服务,满足不同年龄段老人需求;在家庭责任上,弘扬孝亲敬老的中国传统孝文化,严格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巩固家庭养老功能;在社会参与上,要培育社会力量,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推进配套产业发展,拓展相关领域就业,挖掘养老服务事业产业潜能。
进一步增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范照料中心运行主体,完善照料中心服务内容,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要求,加快社区和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机构进入社区提供服务,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的社区、社工、社会组织“三社联动”,发挥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优势,健全家庭和邻里照顾支持政策。
进一步推进医养康养深化。要着眼老年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需要,着力构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要努力增加老年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挥县域医共体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要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理配置提供上门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生,科学设置医保支付和个人支付范围比例,破解上门服务难。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家庭转接有序的康养服务体系,合理界定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生活护理的范围和界限,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进一步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要总结全省试点经验,多维度开展综合评估,研究筹资方式、参保人群、等级评定、待遇水平等制度设计。要加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研究,探索建立多层次保障制度,发展长期照护商业险。要优化护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护理服务产业发展。要研究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效衔接,减少不必要的医保支出。要研究落实失能老人的监护问题,保障失能老人经济利益和人身权益。
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系统谋划解决养老服务队伍难题。一方面,要打造专业人才、护理员、志愿者三支队伍。另一方面,要形成养老服务职业体系。系统研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制度,加大奖补力度,降低奖补条件,提高标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职业荣誉感。
进一步培育养老服务消费市场。要出台老年人增收计划,鼓励低龄老人再就业,加强再教育,加大政府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力度,实现老有所为;切实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待遇。要推进社会资本开发养老消费市场,支持康复辅具、智能养老设备、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培育养老消费新业态,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教育、地产等行业相融合,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