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明
莫俪约我在邱家酱园前的小广场见面。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低沉嘶哑,让人莫名地伤感。我心里咯噔一响。年前,我介绍她去吴明的演艺吧上班,每晚就唱四首歌,顺便推销点酒水,一个月下来有五千多的收入。她低着头,一脸的不愿意。我知道她想去文化馆,哪怕是临时工也情愿,但文化馆不是我能说了算的。我有些沮丧。吴明来解了围,他一个劲儿地说,放心,放心,就出出场吼几嗓子,工作轻松得很。说这话的时候,吴明还对我挤了挤眼。
后来,莫俪对我说,她到演艺吧唱歌倒没啥,只是不喜欢里面的氛围。在演艺吧里消费的除了年轻人,多是油腻中年男,个个眼睛里长了舌头。那些舌头在闪烁明灭的灯影下伸展卷曲,让人浑身都不舒服。“这也算是个问题。”吴明耸了耸肩膀说,“像我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男人都快绝种了。”吴明的脸皮够厚的,以前他开夜总会——其实就一摸摸歌吧,昏黑的灯光下,喝醉了酒的男男女女搂搂抱抱,呼哧乱啃,没个正行。幸好遇上严打,摸摸歌吧开不下去了,改成了演艺吧。这其中的缘由,我不能讲给莫俪听,怕她受不了。用吴明的话说,莫俪是个纯粹的孩子。过去的糗事就让它过去,没必要拿在人前说,给人添堵。潮流激荡,莫俪所在的文化公司玩完了,她几次找我帮她找关系,争取到文化馆去,让我都怕了。我找吴明,争取让莫俪到他的演艺吧上班。吴明眼睛一亮,捋了捋头发说:“你说的莫俪是不是会唱川剧的那个莫俪?”在得到肯定后,吴明拍了一下大腿根说:“那可是人才啊,莫说来上班,就是天天坐着,也得开工资啊。”
这话听着就怪瘆人,我说吴明你是想让莫俪来坐台啊?吴明连连摇手说:“兄弟,你这是哪里的话,现在什么最珍贵?人才啊!咱们得尊重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得了,让莫俪老师来我这里准没错,这演艺吧的舞台就是她的了,别说唱歌,就是唱川剧都没问题。没班子?那也不是问题,买几十张川剧碟子不就行了?你放心,我保证买的都是正版,原味川剧。”我说这些我都没啥担心的,就是不放心你。吴明怪笑,拍了拍胸口说,都是朋友,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莫俪到吴明的演艺吧上班,我去捧了两次场。见我来,莫俪很高兴,唱了一段《白鳝观景》。灯光流转,莫俪手执话筒站在铺着红绒毯的小舞台上,演绎白鳝仙姑,把几个正在喝酒的小年轻看得目瞪口呆。朦胧的灯光下,莫俪举手投足有板有眼,她的唱腔音韵饱满,委婉深情。时光倏忽倒退,莫俪在城楼上踮着脚步虚空舞着水袖的身影在我眼前铺展开来。我前脚刚踏进回忆的门槛,一个小年轻哐地一下,把酒瓶砸在地上,说唱的什么玩意儿嘛。吴明脸色苍白,从后台跑出来,又是送酒又是道歉,小年轻才罢休。莫俪哭丧着脸走下台来。
“我是不是唱错了?”她低着头问我。
“没错。”我舔了舔嘴唇说,“是我们都老了。”
“呸,你才老了。”莫俪说,“我才十八岁。”
很多时候,老去的不是年龄,是生活的状态。二十六岁的莫俪坚信自己十八岁,说明她的精神状态很好。和我不一样,我不过三十,内心早已是秋后树枝上的蜘蛛网,千疮百孔。有些东西不管时间如何流逝始终存在,譬如我和莫俪,从小在一条巷子里长大;有些东西却没法说得明白,比如莫俪对川剧的态度。生活如戏,但她入戏太深了。“莫俪的包里还揣着本宋词,有那么厚。”吴明伸开手指,表情夸张地说。我觉得读书是个好习惯,没什么好奇怪的。吴明点了点头,一脸严肃地说:“我也要好好读读书。”
无事不登三宝殿。莫俪说要见一面,电话里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非得见了面谈。仿佛我是她闺蜜,只要是事儿就得分享一下。已经入夏,女贞子树的花开得分外繁烈,一串串一簇簇,在墨绿的枝头招摇,浓郁的花香肆意流淌,让人眩晕。
我不知道莫俪为什么会把会面的地点定在邱家酱园的小广场上——那个只有巴掌大的地方根本不配称为广场。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钻过宽窄巷子从那里经过。宽窄巷子是两家人互不相容的一个范例,现在倒成了古城的一个景点,每天都有人来拍照。我从巷子穿过,主要是抄近路,可以少走百十米路。酱园广场前面有一株粗大的黄葛树,枝繁叶茂,把阳光生生截断了,很是阴凉。平时,树下坐满了老头儿和老太太,衣着简朴,头发花白,但个个精神矍铄,仿佛打了鸡血。他们坐在自带的小板凳上围坐在树下打扑克。通常是打扑克的人少,围观的人多,一片喧哗。我曾经产生过错觉,以为那是一块风水宝地,会让老人们变得年轻。
我站在广场的黄葛树下等莫俪。几个老人边打扑克边朝我瞟。他们的目光不怀好意,让人如芒刺在背。我想撩起衣角扇风,才发现穿的是短体恤,心里有些毛躁。女人出门总是麻烦,恨不能把全身的花都绽放出来。莫俪尤其如此。除了嘴唇有点厚之外,在广东巷的女孩子里,莫俪算得上比较漂亮的。大凡姿色出众的姑娘总会有点骄傲,莫俪也不例外,于是便得罪了巷子里不少人,大多是女孩子们和她们的男朋友。大伙儿便拿她的嘴说事,说她是嫦娥下凡被猪八戒亲了一口,好好儿的一张脸全毁了。话是长了腿的,很快就跑到莫俪耳朵里了。她很伤心。一次聚会,她当着大伙儿的面问我:“马伟,你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我的嘴是不是长得像猪嘴?”我回答她:“瞎说,你那是性感!”彼时,我已醉眼朦胧,用手托着她的下巴,说:“你的嘴唇比舒淇的都要性感。”
大伙儿都看得出来,我的举止轻佻,言不由衷——舒淇是明星,莫俪只是文化馆一外包人员,身份天差地别。所谓“外包”也就是文化馆有忙不过来的活儿,把台子搭好了,请人来唱戏而已。说莫俪是“外包人员”有点儿抬举她,她充其量是接了活儿的文化公司请去的临时工。我没有觉得当一个临时工有什么不好,至少我对莫俪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还不如她快活——在台上,她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而我只能把工作和生活中的忧伤苦闷放在酒精里,浸泡出一个个虚无的梦想,最后变成无端的抽搐与失眠。
我说莫俪性感的时候,她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突然搂住我的脖子,狠狠地吻了我一下。她的嘴唇饱满温润,还带着股甜香。我的脑袋轰地一响,酒很快上了头,我对自己说:“莫俪,我要娶你。”后来,我把这个想法讲给她听,她噗嗤一声笑了,说:“你想多了。”
莫俪是有想法的姑娘,绝不会贸然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一个事业单位的小职员,用她的话说“好歹要找一个才貌双全的相公”。我承认自己读过几本书,能说会写。她莞尔一笑说,马伟,你太女了;再说,你存折上也没攒几个钱吧?好歹一个巷子里长大的,这厮一点儿旧情也不念,分秒把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自信摧成粉末。
这都是莫俪还没有去吴明演艺吧前的事情,现在讲出来,只是想说明一下,莫俪并不像吴明对我说的那样“纯粹”。但我还是愿意和莫俪一起分享她的事情,哪怕她明确提出让我再为她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
莫俪牵着莫大方从街角走过来。我皱了皱眉头,满腔的激情像退潮的海水,三五两下只剩下一堆苟延残喘的泡沫。莫大方是莫俪的爷爷。老头儿大脸盘子大嗓门,一说话,脸上的皱纹如同内心汹涌的悲伤。对自己曾讨过生活的涪江,莫大方有太多关于水运历史的讲述,可往往聚不了题,说不上五句话就会扯到城市和官员们身上去,他的情绪如波光粼粼的江水,隐藏了太多不满和愤懑。从船务局退休后,城市正在扩张,薪水微薄的他除了望着生长的楼房发出感叹外,只能恼恨自己在水面上呆得太久,以至于忘记了还有城市和一些胡乱生长的东西等待着他。这让他感到无比失落,时常喝醉了酒跑到城墙上去骂人。他骂人没有定向,词汇却很丰富,吸引了一大批愤世嫉俗的老头儿。时间久了,莫大方骂人词穷,便开始讲述年轻时候拉纤行船的水上经历,且大多是自己和女人之间的那些糗事。莫大方说他行船回来后,常去码头找他的相好。码头边一溜边的青瓦房已经衰朽不堪,让他常常在做爱的时候,产生房子上的椽子或是瓦片会掉下来打在他的脊背上的想法——那些虚妄的想法从未变成现实,倒是青石街面上突兀响起的脚步声让他惊惧,让他力不从心,每一次都在紧要关头败下阵来,让人家很不高兴,后来就不要他去了。莫大方的讲述令人浮想联翩,受到老头儿们的欢迎,大伙儿便邀他去广场上打扑克摆龙门阵。这让他很快找到了存在感。
广场上老头儿老太太多,莫大方能找到话题聊天,让他感到快活。莫俪的妈妈方青对他没事儿就去广场找一帮子老头儿老太太聊天颇为不满,别看都发白齿缺,差着辈儿呢。她不担心莫大方会给她和老莫找个后妈回来——作为儿媳妇儿,她在家里没有多少话语权,更何况丈夫老莫和他姐姐都站在同一战线上,坚决反对莫大方再婚:快八十岁的人了,找个老太太回来,不是累赘么?莫大方去广场就图一个嘴上的快活,刷刷存在感。老莫要做生意,只有方青扶着莫大方去广场。时间久了,也就嫌烦了。
莫俪说她妈妈约了人打麻将,她顺便带爷爷到广场上来坐坐。莫大方眯着眼看我,说:“这不是陈家的那个小猴子么?”我说我姓马,叫马伟。老头吧嗒了一下嘴,摇了摇头,把脸撇开了,扫视围坐在黄葛树下的老人们。
“又少了一个。”莫大方感叹说,“见天走一个,熟人是越来越少喽。”
都是阎王惦记着的人,说没就没了。莫大方有些伤感。但那些伤感很快就消散了。围坐在树下的人堆里又多出了几张新面孔。老头眨巴着眼,对莫俪说,走,扶我到树底下去坐。
“让他呆在这里,我们找个地方去喝茶,好好儿说话。”安顿好爷爷,莫俪掏出手绢扇风,细密的汗珠在鼻头上闪闪发亮。她的嘴唇更加饱满了,我咽了咽口水。
莫俪的声音还是那么甜,甜得像滚过蜜的汤圆儿。上小学的时候,我常常去莫俪家里听莫大方摆龙门阵,其实是想多看一眼莫俪,听听她的声音。但莫俪老是呆在屋子里不出来,咿咿呀呀练声,让莫大方心烦意乱,拍着桌子吼:“叫丧啊!”屋子里声音低下来,过一会儿发出“咿——”的一声颤音,把莫大方额头上的皱纹激荡成水面的波浪,一层层翻起来。
莫俪八岁起便开始学习川剧了。
莫俪学习川剧和她爸老莫有极大的关系。老莫杀猪卖肉,刀法精绝,人说要九两,他一刀下去绝不会多出半两,算是广东巷的奇人。除了杀猪卖肉,老莫还喜欢川剧,背得好些本子,没事儿就到南城门茶楼串一票。作为票友,老莫不唱男声,唱女声。实在难以想象,长得五大三粗的老莫扭扭捏捏扮女生是个什么样。但听我妈说,老莫唱得好,一开口,让人感觉是曾梅芳在唱。
小时候,为了吃糖,我和莫俪跟老莫到华光庙去看戏。戏台上,满脸油彩的大脸姑娘咿咿呀呀。老莫说那不是个娘们儿,是曾梅芳,啧啧,天生好嗓子。
曾梅芳一大老爷们儿,扭着水桶腰唱女声,把老莫迷得神魂颠倒,厚着脸皮要拜曾梅芳为师。曾梅芳好歹是个角儿,哪能随便收徒。老莫花了半条猪,曾梅芳才勉强同意教他几招。半道出家,老莫的骨节儿都长实了,没法练身段,只能从嗓子上下功夫;加上常年杀猪,身上沾染了戾气,嗓子也细不到哪儿去。曾梅芳让他每天嘴里含个乒乓球,一说话便往嘴里吸气。乒乓球咬坏了十几个,改用核桃。核桃皮实,在老莫嘴里也变得滑溜起来。好几次,我找莫俪玩儿,老莫从嘴里嘟噜出俩核桃出来,核桃皮薄脆,用指头一弹就跑出核桃仁来。老莫把核桃仁交给我和莫俪吃,我怕上面有他的口水,连连摇头。嘟噜了一撮箕核桃,老莫一说话就嘶嘶作响。
老莫资质有限,顶多成个票友,决定让女儿来实现自己的心愿。带着莫俪去找曾梅芳拜师。曾梅芳是川剧团的顶梁柱,能唱《皮金滚灯》《白门楼》,也唱《二回门》,但真正让他声名鹊起的是反串花旦。老莫觉得让莫俪跟曾梅芳学唱戏,前途无量。莫大方坚决不同意孙女学唱戏,认为那是下贱门路。莫俪便和爷爷对着干,天天在家里练声,气得莫大方手脚乱颤。
“三教九流啥不好选,偏就选了个下贱的行当?!”莫大方对孙女儿学习川剧极为反感。老头儿自己拉过纤当过船夫,已经够让人瞧不起了,没想家里还有人选了个比自己还要差的,这不是走下坡路了?莫家算是完了。莫大方拍着大腿哀叹,老子上辈子做了啥子孽哦,搞得现在一代不如一代!
好几次,我去找莫俪玩儿,她都躲在屋子里练嗓子不出来,让我很是失望。我妈说练嗓子得大大方方的啊,老对着墙根练咋行?怎么也得到宽敞点的地方练才能吼出气势。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和莫俪商量去城楼上练嗓。
“那不是全巷子的人都晓得了?”莫俪连连摇头,“我才不要让大家晓得我在学唱川剧呢。”
真不知道这丫头是怎么想的,学唱川剧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我爷爷说唱戏是下贱的行当。”莫俪瘪着嘴说。
“那你还天天在家里练?”我有些纳闷。
“爷爷不喜欢的我偏要去做。”莫俪说:“他老是不让我干这干那,我就偏偏做给他看。”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劝她,你已经唱上了,将来还得到舞台上去唱,超过你爸,超过老曾,一个广东巷算什么?莫俪眼睛亮了起来,想了想,低声说,那我就小声唱。
一下了学,我就到城楼上去等莫俪。莫俪来了,东瞅瞅西望望,见没外人,干咳一声对我说:“马伟,你帮我看着点儿,别让外人上来。”城楼是公共场所,我管得住别人的腿?但我还是使劲点了点头。站在墙根处,莫俪虚空挽了个水袖,轻轻叹一声,低声浅唱。我被她的姿势吸引了,张大了嘴。她白了我一眼:“转过头去,你盯着,我唱不出来。”
我坐在城墙跺上,背对着莫俪,听她哼唱。风从江面上吹过来,穿过街巷,扑倒在地面上,潮潮的;我整个身体仿佛浸泡在水中,水草挠着我的脚丫和腰肢,温柔而又调皮。
在莫俪的低声浅唱中,广东巷的灯光次第亮起来。广东巷名头响亮,但却和广东一点儿也不搭边。听老一辈的人讲,以前水运发达的时候,有广东过来的客商在巷子口建了会馆,还修建了戏楼,夜夜锣鼓,十分热闹。古城棚户区由广东巷、江西街、外南街三个地方组成,紧挨着涪江码头,棚户区没有改造前,从码头上过来,全是青瓦房,街道是青石板铺成的,已经踩得光滑。街面上飘荡着火锅味儿、烟叶味儿和浓浓的汗味儿。店铺前的屋檐上,挑着招牌旗子,颜色陈旧。据莫大方讲,以前码头水运兴盛,商旅往来频繁,这一片儿比城里还闹热。到了傍晚,低矮的门房里漏出光来,便有抹了脂粉的女人,或靠在门柱上,觑街面上的人;或叼了细长的烟杆儿,在昏暗里站定,见着走单的男人便轻咳一声,抑或大大方方招呼去屋里坐。那些拉纤行船的人在吊楼里或是街面的店铺中吃过茶酒,一身劳乏都散去一半,又在这街面的门房里,享受和船上不一样的温暖。有相好的,也有不识得的,都温言细语。在这小天地里,洗个热水澡热水脚,吃一碗醪糟蛋,亲热一番,最后把挣来的钱分一些给女人。相好的知道男人的不容易,不愿意要这钱,红着眼睛嘱咐男人注意安全,不要让水里的猴子拉住了。行船的人心比骨头软,叹一口气,悄悄把钱放在梳妆台或者是柜子上才走。跑船拉纤,心里便有了些细细的牵挂,如同饥渴劳累时,在荒野河滩做鼎锅饭冒起的缕缕炊烟。
莫大方年轻的时候当过纤夫,用他的话说,稀奇古怪的事情见得多了。关于跑船拉纤和古城这一片儿的旧事,他最是熟悉不过,且讲得绘声绘色。他的讲述总能吸引住人,连在高中教书的老邓听了都感慨不已:就这水平,不比个作家差!
繁华不再,却能勾起人的好奇。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在这一片青瓦房里寻找古城昔日的风光,除了在墙角的泥土里翻到几片烂瓦和灰扑扑的地牯牛之外,没找到会馆和戏楼的影子。我和莫俪穿过巷子,爬上高高的南城楼,只看见低矮的青瓦房灰蛇一样蜿蜒伏在地面上,街道两旁伸出来的各色遮阳伞和篷布把街道挤成一溜缝。赶场的人在那道缝里躲躲闪闪,有的像狐狸,有的像兔子,有的像螃蟹,倏忽往来,看不清面目。我把这个奇妙的想法告诉给莫俪,她瘪了瘪嘴说:“你的比方实在是差劲得很,回去好好补补课。”
一溜沿儿的青瓦房多是栅架结构,墙面是敷了黏土的竹篾夹上去的,薄薄的一层,很不隔音,一到饭点,锅碗瓢盆的声音、吵闹的声音混着饭菜的香味儿在瓦面下乱窜。吃饭的时候,父亲就用筷子敲着盘子抱怨,窜味儿了,窜味儿了。我觉得好,一个菜里有几家人的味儿。可惜的是莫俪家距离我们有些远,没有她妈妈做出的水煮肉片的味儿,实在令人遗憾。方青做的水煮肉片是广东巷的一绝。一想起她做的水煮肉片,我就会流口水。
在广东巷吃了五十年多年窜味儿的菜,父亲发誓要到城中心去搞一套商品房住。关于城市开发和古城棚户区改造是他最关心的事情,一有风吹草动,他便莫名地兴奋,让我妈给加菜,他要喝一杯。家里的酒瓶子越垒越多,也没见有人来开发广东巷,父亲有些气馁。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古城棚户区改造来了,一拿到赔偿款,父亲便去城中心买了套商品房。算是上楼了,父亲对我妈说,今后给我们马伟找媳妇儿也得上个档次。
我和莫俪在古城找了家茶馆坐下。这里离酱园广场近,能照看到莫大方。其实,莫大方不需要莫俪照顾,不到十分钟,他就和几个生面孔的老头儿老太太接上了头,处得相当融洽。
莫俪低着头看茶杯。青绿色的茶叶在杯子里浮沉,叶片上的绒毛散开来,围着茶叶打转,缱绻不舍的样子。我说莫俪心急火燎把我拽来,不是让我陪着你静坐吧?她瞟了我一眼,眼波流转,让我差点儿把想要娶她的话飚出来。
“马伟,你觉得吴明这个人咋样?”莫俪啜了一口茶水说。
“吴明是不是欺负你了?”吴明是我的哥们儿,我们中学一个班,一起逃过学,一起打过架,一起看过小电影,但他后来开了摸摸歌吧……我把莫俪介绍到他的演艺吧上班,这些经历从没有给莫俪讲过,难不成他老毛病又犯了,想打莫俪的主意?我有些恼火:“这个混蛋,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欺负到你的头上了……”
“你想什么呢?”莫俪皱了皱眉头,说:“吴明对我很好。”
莫俪初到演艺吧,以为是吴明看上了她唱川剧的底子,一开口就是川剧,即使唱歌也带着川剧的腔调,来场子里消费的小年轻哪听得懂这个,嚷嚷着让莫俪一边凉快去,是吴明给她解的围。吴明建议莫俪就唱戏剧腔调浓的歌曲,比如《贵妃醉酒》,比如《前门情思大碗茶》,不多唱,每晚就三首。莫俪底子厚,很快在演艺吧站稳了脚。其他演艺人员不干了,莫俪一晚就唱三首歌,凭啥和大伙儿拿一样的钱?纷纷要求涨工资。吴明又站出来力挺莫俪。最让莫俪感动的是,演艺吧里时常有油腻大叔来玩,喝醉了酒,把莫俪当成销酒的小妹了,拉着要求陪酒。陪酒也就罢了,手还长了脚,不经意间往不该跑的地方跑。一见到这种情况,吴明总是第一时间站在莫俪身前。那些家伙打趣吴明:老吴会心疼人了,怕不是要给大家找一个嫂子?吴明嘿嘿笑。
莫俪觉得吴明对自己好。莫俪就是这样一个姑娘:容易感动。听莫俪讲吴明的好,我心里酸溜溜的。吴明还读书了。白天,演艺吧里没人来,吴明翘着二郎腿,呷着咖啡,一本正经地读唐诗宋词——为了讨莫俪的欢心,这小子没少下功夫。
“马伟,我想了很久,觉得吴明人不错。更重要的是还有共同语言。”莫俪说,“我想和他处处。”
我差点一口茶呛在嗓子眼儿上,半天没回过神来。莫俪找我来,就是要告诉我,她要和吴明好上了?莫俪拉过我的手说:“从小你都护着我,我俩比闺蜜还要好,这么大的事儿,我当然得和你商量。”我看她一脸幸福的模样,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我陪着莫俪去城楼上练嗓,我妈对方青说,咱们马伟和你们家莫俪简直是天生一对儿。方青舌头顶出两片瓜子皮,说黄瓜还没有起蒂呢,屁大点的娃儿懂个啥。老莫是巷子里唯一一个会唱戏的屠户,经济条件比一般人家殷实,方青时不时从油腻腻的钱箱抓一把钱,买衣服买化妆品。只要买了新衣服,方青就摇摇摆摆挨家串门,让人家称赞她的新衣服。我妈就多次称赞方青简直是模特身材,什么衣裳往身上一套都光彩照人——不仅当着方青说,还当着老莫的面说,老莫很高兴,割肉的时候总会多出一二两来。
我妈对方青的骄傲很是不满,告诫我不要和莫俪走得太近。她说,也不晓得老莫是咋想的,都这年头了还让娃儿去学川剧,再说现在的人都看电视去了,就是学成了谁还去看川剧?我想告诉母亲,莫俪是真心喜欢川剧的,但这是我和莫俪之间的秘密。莫俪说,很多次走过华光庙的戏楼时,她都看见自己站在舞台上,头上的花钿随着碎步轻轻颤动;锣鼓声中,水袖翻飞,仿佛脚下踩着云彩,要往天边飞去……
莫俪给我讲述的时候,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好笑,因为她是认真的。在城楼上练嗓的时候,莫俪还练走台,练劈叉,拿大顶。她劈叉能坚持十分钟,让我看着都疼。她把这些讲给我听,是把我当做最亲密的朋友。就如同现在,她要和吴明处朋友,也来征求我的意见。我难受极了:她不明白我对她的心么?虽然她曾明确告诉过我,不会嫁给我这样的“闺蜜”,但也不该和吴明好呀。我说你了解吴明不?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了解他的过去。”莫俪说,“只要他将来对我好就行。”
她的话让我打消了控诉吴明“罪状”的念头。我低下头喝茶。清香宜人的茶水变得苦涩。窗外,三三两两的游人走走停停,指指点点,像是在演哑剧。
和莫俪在古城分开后,我好几个月都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也许是我刻意回避,也许是太忙了,没有想过打听她的消息。有那么几回,吴明打电话让我去喝酒,我以要搞创作为由推辞了。闲暇的时候,我看书打发时间,顺便写写小说,没想几篇小说在刊物上发表了,挣了点稿费,激发了我创作的兴趣。在单位里,我干的是些无关大局的活儿,很难入领导的法眼,升职基本无望。写写小说还能挣点小钱,让我找到某种寄托,顺带来的好处是,和几个搞文化的人成了朋友,隔三差五整个酒局,收获一耳朵的赞誉。
一次,在酒局上意外见到老曾,应该叫曾老——曾梅芳,老头满头银丝,腕戴佛珠,举手投足一股大师范儿。我记得,莫俪跟着他学戏没几年,剧团就解散了,他拉了几个要好的演员组了个草台班子,到乡村去演出。按照老曾的想法,乡村偏僻文化生活严重缺乏,特别是那些远离城镇的山区,出个门都难,更别说文化生活了,剧团下乡演出不愁没有市场。但现实却狠狠地打了他一记耳光:几年光景,连最偏远的山村里,家家户户都买了电视,川剧根本就没人看。老曾只好拖着一班人跑庙会。其间,有人过生日请剧团去演唱,台上,老曾卖力演唱,台下酒肉飘香,没一个人的眼光朝台上瞟过。老曾突然哑了声,拖着水袖走下台,对几个伙伴说,不唱了,这玩意儿完了。
曾梅芳说,有一段时间,他想起关门弟子莫俪来,莫俪虽然学戏的时间短,但模样好,声音甜,入戏深,要是有她在,剧团说不定还会火几年。这只是他的臆想,在一帮子老演员面前,莫俪就是个不入阁的孩子,顶多算半个票友。
草台班子解散后,曾梅芳无所适从,去东门市场卖菜。他没做过生意,算账慢,买菜的人要搭几棵葱搭两头蒜,没几年本钱都搭进去了。反倒是票友老莫帮了他一把。老莫和几个票友凑了一笔钱,帮他开了一家文化公司。
“现在,莫俪可是咱们公司的台柱子。”曾梅芳说,莫俪就是公司盈利的保障。眼前这个曾让人备受尊崇的老人何时变得如此市侩,让人唏嘘。曾梅芳似乎看出众人眼里的不屑,把佛珠攥在手里,半仰着头感慨道:还是以前好啊,人心里干净,生活里有艺术。众人都说,曾老就是艺术泰斗,对文化艺术贡献功不可没,云云。桌上嚷嚷声一片,马屁与唾沫齐飞,混着酒香,让人沉醉。有人提议为曾老敬一杯,曾梅芳端着酒杯颤巍巍地站起来说,我还是喜欢以前,可以单纯地唱戏,哎,现在想唱也没地儿唱了。
和曾梅芳的感慨比起来,我更关心莫俪。莫俪不是在吴明的演艺吧上班么?先前,莫俪在几个广告文化公司辗转,串串场,还是我介绍她到吴明的演艺吧上班,半年前,她告诉我要和吴明处朋友,怎么又到曾梅芳的文化公司去了?我想莫俪肯定是遇到了什么事,心里蓦地生出丝丝缕缕的牵挂来。
我给莫俪打电话,还是在古城的那家茶馆喝茶。她裹在一件宽大的羽绒服里,衣领上的貂皮帽子特别夸张,蓬松的金栗色皮毛衬得她的脸愈加窄小。我站在茶馆门前等她,街道上冷冷清清,那些刻意打造出古旧颜色的门店毫无生气可言。翻新过的石板街面上生出斑斑点点的青苔和灰色的狗尿苔。莫俪踩着高跟鞋从街面上走过来,有那么一刹那,我觉得这个场景是那么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
羽绒服有些臃肿,莫俪挪了挪椅子才坐下来。她把戴在头上的帽子理在后面,露出白皙的脖子。她的脸小而苍白,仿佛很久没有见过阳光。我给她点了一杯飘雪,她怕冷似地捧在手上。茉莉花的清香从杯子里飘逸而出,空气中充满温婉的分子,但她看起来没有一丝的愉悦。我们就这样坐着。沉默让人尴尬,我就问她和吴明处得咋样,她抿了一口茶,漫不经心地说:“分手了。”
莫俪和吴明处朋友不久,吴明的前妻带着弟弟到演艺吧要钱。吴明的前妻和他是在摸摸歌吧里认识的,离婚的时候要求吴明每月给两千块钱的生活费,吴明每月准时打在她的卡上,但她觉得吴明给得有些少了,来找吴明每月增加一千块。吴明是不愿吃亏的主,俩人吵了起来,莫俪就去劝解。那女人正找不到发泄的地方,看了看莫俪说:是说吴明个王八蛋舍不得拿出钱来,原来都给了这个婊子!莫俪不承认自己是婊子。两个女人先是口角对战。女人是风月场上混过的,言辞犀利,莫俪没有招架的份儿,女人占了上风,继而拳脚相加。吴明想去帮莫俪忙,被前妻的弟弟一拳打在鼻子上,顿时开了花。莫俪也不是那女人的对手,脸被挠了一把,头发又被扯掉了一绺,一个多月没好意思上台唱歌。莫俪突然觉得吴明窝囊,没点儿男人气,看着自己的女人受欺负只有眼睁睁看着。吴明委屈:我还不是被打了!两人无话。莫俪没去演艺吧的那段时间里,吴明又和一个来客串的姑娘好上了,虽然偷偷摸摸,莫俪还是察觉到了,对吴明深感失望。
莫俪讲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深深地自责:要是我早一点儿告诉她吴明是什么样的人,她就不会经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了。“吴明其实并不爱我,他只是图个新鲜感,新鲜感过了,什么都结束了。”莫俪看出我的局促,淡淡地说。
“早一点儿看清楚这个人也好,时间久了,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呢。”莫俪叹了口气说。我想起和吴明一起去涪江里游泳的情形,我们穿过城楼门,钻过狭小拥挤的街巷,跑向河边。两条江的水流在叫做幺口子的地方交汇,划出一条分明的线条;江中长满青草的小汀上,歇脚的白鹤梳理着羽毛,短腿的麻鸭护着腹下的蛋,警觉地四方张望。拔掉了衣裤的吴明如同一尾黑色的鱼,在水中倏忽射出几米。我还在磨磨蹭蹭地试探水温,吴明早已站在小汀上,看惊起的白鹤和麻鸭,狼狈地飞落到水中,顺着流水飘向远处。吴明挥着手喊:马伟,胆子大一点儿,往前冲。这个场景恍惚还在眼前。我说吴明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莫俪别过头,吐出一片噙了许久的茶叶,继续讲述自己的故事。
和吴明分手后,莫俪在家里呆了二十多天。她需要时间来疗伤。莫大方生了病,也需要人照顾。这个在水上横行了半辈子的人终于把自己安放在了床榻上,再也无力走到广场上去讲述昔日行船的经历,那些充满荤腥和冒险的故事随着他躯体的衰弱成为了其他老人闲聊的话题。在最后的日子里,让莫大方觉得丢了莫家脸面的孙女莫俪陪着他静静走过,莫大方幡然悔悟:这才是自己最亲的人!要是以前支持她走自己的路,保不准孙女能考上个戏曲学校,还能到电视台去演唱呢。现在一切都晚了。没能看着莫俪走上舞台唱戏反倒成了老头心里的一个遗憾。莫俪说,爷爷和她达成了和解。回光返照时,莫大方竟然吼出了几句行船时吆喝的号子,让莫俪热泪盈眶。
为莫大方主持葬礼的是曾梅芳,要是莫大方还活着,会觉得是一种讽刺。葬礼上,曾梅芳唱了一段丧歌:劝亡者莫悲哀,莫把阳世挂胸怀,尧和舜帝都是死,死后之身土里埋;人生无百岁,百岁又如何,古来多少英雄辈,不免俛首困山河……
曾梅芳唱的丧歌和绷着道士腔的丧歌完全不一样,他有深厚的川剧唱功,把生冷的词句变得充满柔情,让死去的人恨不能坐起来,让听的人眼泪直流。曾梅芳被自己的唱词感动了,几度哽咽。他红着眼,把头转到没有正式向他磕头拜师的莫俪身上。沉浸在无比伤感之中的莫俪被老师的唱词深深地打动了。她走到爷爷的灵柩前,接过曾梅芳的唱词,以《黛玉葬花》的调子讲述失去至亲的悲痛,追忆了爷爷带给自己和家族甚至整个广东巷的深切关怀和照拂。莫俪的讲述让前来吊唁的亲朋们感到疼痛,那种疼痛在腹腔里生长蔓延,直到莫大方被送进了火炉,那种疼痛还在身体里攀爬。
莫俪的表现让曾梅芳大惊失色,他感到羞愧感到惊喜。莫俪跟他学习川剧时,他只把莫俪当作一个对川剧有兴趣的孩子来教授,尽管偶尔让这个孩子吃了点儿苦头,内心深处却从没想过要把莫俪当作一棵好苗子来培养——也许,自己在那个时候对挚爱一生的川剧已失去了耐心。现在,曾梅芳决定好好培养莫俪,让她继承自己的衣钵。当然,不是演唱川剧,而是用戏曲的功底唱丧歌。他主持,莫俪演唱,公司的业务必定蒸蒸日上。曾梅芳还产生了把公司交给莫俪打理的念头,但这需要时间。
莫俪被老师的话震撼了。她从没想到自己从小学习的川剧,最终会以另一种形式在一个特别的舞台上演出。她可以接受在演出川剧时别人的嘘声和漠视,可以到演艺吧唱歌顺便卖酒水,但曾梅芳的这个想法太大胆,让她一时转不过弯来。老莫对曾梅芳的提法表示赞同,曾梅芳一直是他最敬重的老师,曾梅芳的想法是与时俱进的,是深思熟虑的,也是符合现实的。方青比较反对女儿为死人唱歌,她认为那是令人丧气的活儿,会完全丢掉老莫家的脸面,但当曾梅芳说准备把公司交给莫俪打理的时候,她的态度立刻发生了转变,她鼓励莫俪:不就是唱几句嘛,唱给谁不是个唱,活人死人有啥区别呢?
莫俪经历了三天五夜的煎熬,一边是失去亲爱的爷爷,让她陷入悲痛;一边是老曾隔天上门鼓吹,和方青软硬兼施的诱导,她决定试一试。
在曾梅芳的支持下,莫俪完成了她在殡仪馆的第一场演出。她的声音凄婉悲切,让前来送葬的人都洒下了泪水。莫俪的表现让曾梅芳感到满意。没想中间出了幺蛾子,死者生前的好友认出了莫俪:这不是在演艺吧唱歌的那个戏子么?死者的妻子很快得知了这个消息,她对丈夫生前到摸摸歌吧、演艺吧勾三搭四极度不满,幸好他死得早,要不还会沉溺在不休的扯皮和吵闹中。死者妻子一脸仇恨地望着泪水涟涟深情演唱的莫俪,认为莫俪就是曾经引起她和丈夫争吵打架的第三者。她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慨,冲到灵前,给了莫俪一巴掌。莫俪当时就被打蒙了,幸好曾梅芳及时上场把她解救了下来。得知原委后,曾梅芳拿出曾老的派头,以死者为大的讳言让家属平息了怒火,又旁敲侧击以不同的途径为徒弟鸣不平。曾老的力量不可小觑,死者妻子顿时哑了口,愿意多拿出五千块钱平息事端。莫俪的演唱得以继续下去——曾梅芳安慰她说,家属情绪失控,这事出人意表又在意料之中。莫俪对此表示同情,答应师傅要把演出坚持到底。
在莫俪的丧歌声中,死者妻子将满腔恨意化作倾盆泪水,她的哭声让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都吃了一惊,大家纷纷议论:这是多么深厚的情感,多么真挚的爱情!可惜,这份情感随着一方的过世而变得虚妄。生死两茫茫,天人各一方。如此而已。
首场演出为莫俪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也和她成了朋友,愿意把业务介绍给她。曾梅芳真的老了,他放心地把公司交给莫俪,自己成了顾问,有事就顾,没事就去古城喝茶。他常感叹,当年收了这么一个好徒弟,简直是上天的眷顾。
我们就这样坐在茶馆里,时间慢滞而又悠长,如同窗棂上行进的蜗牛。这只壳上带着水汽的蜗牛许是从江边的草丛里爬过来的,许是顽皮孩子耍腻了扔在窗台下的。但我相信,它爬过的路途都比我和莫俪走过的路更长。在莫俪的讲述里,我觉得它于我似曾相识,可我在记忆里只找到了几只曾在老街墙根下刨出的地牯牛,它们的身体灰扑扑的,软软的,没有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