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监督格局 提高监督工作质量研究

2020-11-09 03:06吕南宁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20年22期
关键词:大监督优化措施电网

吕南宁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8-023-04

摘 要 电网体系发展一直以来都与民生密切相关,要想切实提升电网体系发展的稳定性必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实现整体运营的高效性。监督工作作为电网体系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近些年开始逐渐被管理层所重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切实做好企业监督工作成了电网体系当前的工作重点。“大监督”格局是现阶段电网体系监督工作的工作目标,我国电网体系已经初步构建了“大监督”格局,充分整合现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成效,但是如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此项工作是电网体系未来需要努力的。本文以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为切入点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的研究背景,然后明确了研究思路和目标,之后对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的构建意义以及公司监督体系运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该企业开展工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提出了几点优化措施,最后再次明确文章研究中心,并对未来研究方向进行展望,希望能够为日后研究提供一定基础信息数据。

关键词 大监督 电网 优化措施

一、研究背景

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使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有了质的飞跃,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具有规模大、资金投入多等特点,所以其内部控制管理活动相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更加复杂。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一直以来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关注度都较高,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以及保监会等各部委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一系列法规来实现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规范。与此同时,我国国有企业也在不断完善自身内部控制体制,完善以业务为基础、以流程为脉络、以风险点为对象、以制度为保障、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廉洁管控机制。监督活动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有相当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将生产经营管理纳入监督工作范围,监督工作是日常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贯穿于集团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电网企业属于典型的国有企业,同时也是民生基础性行业,科学、合理地开展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切实提升其内部控制活动成效。目前,我国电网体系已经与时俱进初步形成了“大监督”格局,但是这仅仅是监督革新的第一步,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不断优化和完善。

二、研究目标及思路

本文通过对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为切入点进行分析,充分考虑到了该企业的典型性以及S供电局监督体系构建的完整性,鉴于此对“大监督”格局构建情况进行分析来更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措施,在为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升级提供有效信息依据的同时也为电网体系中其他组织监督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一定参考信息。具体的研究思路如图1所示:

三、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构建意义

(一)提升各项经济业务开展的有序性

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的构建可以通过监督使得公司领导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日常运营各项工作开展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通过及时纠正可以促进其日常业务按照特定的方式方法进行,科学履行各项程序,进而提升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开展的有序性,为运营整体效率的提升提供一定保障。

(二)实现各类资源优化配置

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及时发现各类资源配置上的缺陷,这些配置的不合理性不仅仅表现在资金的收支方面,而且还表现在固定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通过对这些业务情况分析以及所存在的不足的发现和反馈有助于领导层对各类资源配置做出及时调整,实现各类资源优化配置,为公司持续稳健运营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现公司运营风险防控

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的构建可以通过评价方式得出分析结论,并针对结论中一些数据的异常之处进行调查研究,进而发现内部和外界影响因素。对于一些不法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可以通过监督要求其更正和做出一定惩罚处理,对于一些由于行业环境、相关政策等风险因素,可以通过汇报方式将外界风险因素上报给公司负责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以便于领导层就此做出正确的应对风险措施,有效实现单位运营风险防控。

(四)实现公司廉洁风险的防控

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的构建可以实现廉洁风险的防控,从内部角度出发企业本级的监督可以更好地具体业务角度出发来对各个部门具体业务开展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进行监控,能够发现细节问题,有效避免一些隐性廉洁风险的出现,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大环境;从外部角度出发 S供电局监督委员会可以从战略发展大方向去对企业开展各类业务是否存在着廉洁问题进行监督,通过考察其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是否合规合理来防控廉洁风险,杜绝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构建现状及本级监督工作开展问题

(一)S供電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构建现状

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现已形成了“大监督”格局,上至该大集体企业集团总部,下至大集体企业各下属公司,各级监督体系已经实现了互联。具体监督组织机构构建情况主要包括三个层级:第一层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集团党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集团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和纪工委书记兼任,成员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第二层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部,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审计部主要负责人兼任;第三层级,业务领域监督工作小组以及企业检查小组。其中业务领域监督工作小组设在集团总部各部门,组长由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由总部各部门分管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兼任,各小组自行确定一名监督工作联系人。下属公司监察小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组建监察小组,其中组长由党(总)支部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兼任。小组成员必须包括1名本公司财务人员和党群监察岗人员,其他小组成员选用熟悉业务、技术、项目管理和物资采购等人员兼任。具体结构以及职责如图2和表1所示:

(二)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下本级监督工作开展问题

本节对S供电局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下,下属公司层级监察小组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根据走访调查可以发现本级监督虽然初步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监督构架,但是具体内容并不完善,不利于监督工作开展有章可循,难以为“大监督”格局的完善夯实基础,具体分析如下:

1.监督检查计划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雖然该公司实现了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按要求定期制定本公司自我监督计划,并开展自我监督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业务协作、物资采购、费用开支、内部规范管理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记录单》。但是对于这些监督检查计划的细则并没有进一步明确,检查的方式也局限于定性的监督,通过书面文字形结果,但是诸如物资采购、费用开支单纯定性的监督检查并不能够满足实际情况,不能够将一些隐形问题具体化和量化,没有可靠的风险指标体系作为监督工作的支撑,难以及时发现经纪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不合理、不合规之处,不利于监督工作质量的提升。

2.缺乏动态的实时整改监控机制。现阶段该公司在不断落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建立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台账》实行挂号整改、销号落实,确保整改切实有效。但是这种整改监控机制是静态的,仅仅能够保证在一段时间内整改效果的落实,而且缺乏后续的动态跟踪机制。但是公司的运营是持续性的,短时间内控制管理问题的解决并不代表此类问题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需要建立持续性的动态整改监控机制,以便于更有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跟踪,通过监管力度的增加实现良性监督闭环。

3.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没有得到明确。现阶段该公司提出要加强本公司廉洁风险管控工作,监督本公司全体员工履职、廉洁从业情况及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但是本公司全体员工履职、廉洁从业情况及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内容存在着复杂性,不同部门的员工相应的职责也都不同,进而其监督标准也存在着差异性,进而需要不同的监督方式方法,而且对各类业务方式方法的选择上就需要通过数据信息搜集、业务实地调查等多元化方式来进行具体设定,而现阶段本公司由于人员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并没有对各类业务的监督方式方法进行进一步明确和优化。

4.缺乏快速的监督检查结果反馈机制。现阶段该公司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已经初步构建了反馈机制不仅协助做好上级单位对本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本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反馈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完成情况,而且还能够定期组织本公司内部监督工作会议,做好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按要求定期报送《监督工作报告》至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但是根据走访调查发现反馈工作在时限上存在着“踩点”现象,反馈的主观能动性较差。该公司通常情况下都是在要求的最后几天对各类问题进行上报,且上报方式也是通过纸质版资料,没有实现对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而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在一定时限内处理即可,有一些问题涉及了公司的基本运营和管理需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这种反馈方式显然不能够完全满足公司内部监督需求。此外,在监督反馈程序链上还存在着过长的情况,层层反馈的情况并不利于问题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不利于监督工作成效和质量的提升。

5.对于违纪违法的问题举报的保密细则有待完善。现阶段该公司对于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或线索,填写《问题线索移送交接表》,并及时报送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但是对于问题线索的保密工作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没有明确问题线索提供人的保护机制,一旦出现一些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有可能对线索提供人切身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同时也不利于通过员工视角来实现对一些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监督主观能动性的提升,不利于监督工作质量的提升。

6.对于监督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有待加强。由于该公司属于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而S供电局隶属于电网系统,本公司对于监督重要性的宣传工作主要是依照上级机构的精神,通常采用下文件的方式进行宣传。虽然这种宣传方式具有正式性,但是由于内容过于文件化所以一些内容不利于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理解和掌握,一些监督工作重点难以进行有效落实,宣传影响力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由于对于监督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力度不够,所以无论是监督部门本身还是各个业务部门开展和配合此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较差,不利于监督工作的顺利推进[1]。

7.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该公司现阶段已经响应上级主管机构号召,配齐本公司监察小组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并能够及时上报人员调整情况,但是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监督机制人才队伍人数仍然不能够满足公司监督工作实际需求,即使能够兼顾到所有经营业务,但是对于业务的监督深度仍然有待加深。同时,该公司监督人才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升,存在着专业技术水平不足的情况,不利于监督工作规范化的实现。

五、对于S供电局下属大集体企业“大监督”体系构建和完善的几点优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计划细则

公司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过程中应当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业务协作、物资采购、费用开支、内部规范管理等重点检查内容基础之上进行进一步完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取必要的管理评价指标,通过建立二级或者三级指标评价体系来实现监督方式的量化。同时,在对结果进行量化分析过程中还应当重视监督指标风险值的设置,通过对比分析来发现运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同时,公司在对检查计划进行细化过程中并不能够舍弃必要的定性监督,尽可能地实现监督检查定性和定量的相结合,进而促进监督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构建动态实时整改监督机制

公司应当积极购动态实施整改监督机制可以引入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台账的信息化建设,这样可以为动态整改提供一定保证。同时,公司应当对监督部门提出一定要求要求其对于所发现的问题,应当根据问题的持续性,分类设置动态跟踪整改监督期限,在期限内进行监督,在到最后期限内如果没有再发生此类问题在进行销号,有利于切实解决运营问题,实现良性监督闭环[2]。

(三)明确监督工作具体内容

考虑到该公司全体员工履职、廉洁从业情况及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内容存在着复杂性,不同部门的员工相应的职责也都不同,所以公司应当设定差异化监督标准,根据不同的部门以及具体业务类型制定特定的监督方式方法,对于日常业务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业务要采取实时动态监督,对于涉及内容复杂的业务要采取实地监督的方式,通过明确监督工作具体内容使得具体监督事项有章可循,促进监督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完善监督检查结果反馈机制

对于公司现阶段监督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在时限上的“踩点”现象,公司应当对监督检查结果反馈机制进行完善,并对反馈信息方式进行严格要求。对于所需反馈信息的类型在时限要求上进行严格管理,对于涉及公司的基本运营和管理需要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实现电子和纸质材料的“双重”报送,尽可能地满足公司内部监督需求。同时,公司应当尽可能地缩短监督反馈程序链,确保所需要反馈的问题能够及时送达,为应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一定保证,促进监督工作成效和质量的提升。

(五)進一步完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保密细则

公司应当进一步完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保密细则,要对问题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并对于信息泄露责任进行明确,对线索提供人切身利益形成保护作用。这样不仅能够切实提升员工对于参与公司内部监督工作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够通过员工视角来实现对一些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为“大监督”格局的完善提供一定助动力。

(六)加大对于监督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力度

公司应当认清自身的位置,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不仅要积极观察落实上级机构对于监督工作开展的精神,而且还应当考虑到自身运营实际情况采取多元化方式对监督工作进行宣传和落实,在正式化宣传模式基础之上采取活动、会议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来促进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理解和掌握监督工作对于公司运营的作用,提升宣传影响力。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切实提升公司监督部门本身以及各个业务部门开展和配合此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进而间接提升所提供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质量,为监督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3]。

(七)加强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虽然现阶段该公司已经响应上级主管机构号召,配齐本公司监察小组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但是上文中已经提出该公司监督机制人才队伍人数仍然不能够满足公司监督工作实际需求的情况。鉴于此,公司应当重视监管人才的引入,根据实际情况对所需人才资质进行确定,采取正规化选聘方式选择一些高素质人才担任相应职务,实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公司还应当对现有的监督人员实施继续教育培训,优化其知识结果,提升其专业技术水平,做好上级下发的监督目标以及本级的具体业务,促进监督工作规范化的实现。

六、结语

总而言之,在电网体系“大监督”格局的构建使得监督工作更加规范,而要想充分发挥“大监督”格局的作用,下属公司的监督体系建设至关重要。本文着重分析S供电局大集体企业“大监督”格局下,下属公司层级监察小组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计划细则、构建动态实时整改监督机制、明确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完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保密细则、加大对于监督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力度以及加强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几点有针对性优化措施,希望能够为电网体系“大监督”格局的构建夯实基础。

电网体系作为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行业,实现其内部控制的规范化、成熟化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而类似行业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进行研究虽然是对电网体系“大监督”格局的构建提出一定建议,但同时也希望能够以点带面通过研究为其他行业提供一定文献参考,为企业发展的持续性、稳定性的实现献出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应超,王怀斌.以高质量培训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J].现代企业,2019(12):77-79.

[2]刘元元.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营销体系的构建探析[J].中国商论,2019(23):101-103.

[3]毛清.浅析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运用[J].四川有色金属,2019(04):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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