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民营港口企业安全现状调查及其建议

2020-11-09 07:26马小龙于士功王富军
价值工程 2020年30期
关键词:安全现状安全管理

马小龙 于士功 王富军

摘要:文章通过对马鞍山市29家民营港口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调查,发现该市民营港口企业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及建议,为今后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政府的安全监管提供依据。同时为其他城市民营港口企业的管理提供可参考的方向,也为其他城市民营港口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Abstract: Through investigating the safety status of 29 private port enterprises in Maanshan City, it discovers the deficiencies in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private port company, and puts forward rectification opinions and measures to provide a basis for future safety management of port enterprises and government safety supervision. At the same time, it provides reference direc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rivate port enterprises in other cities, and also provides reference for the safety management and safety supervision of private ports in other cities.

关键词:民营港口企业;安全现状;安全管理;安全建议

Key words: private port enterprises;safety status;safety management;safety recommendations

中图分类号:F27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30-0088-03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企业配套的现代物流也快速发展,港口运输以其运能大、成本低、污染小等诸多优势越来越受到各企业的重视。近年来我国长江干线的港口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1]。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下游,与南京、芜湖相邻,地处长三角经济圈,是长江十大港口之一。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目前马鞍山市三县三区共有港口企业39家,其中国营港口企业10家,民营企业29家,民营港口企业再全是港口企业占了约3/4。国营港口企业主要分布在市区,位于长江干流上,各个民营企业分布在市区和各县,部分分布在长江支流上,具体分布见表1。

在马鞍山市民营港口企业虽然数量与国营港口企业相比数量较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且成立较晚。通过查找,与港口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的资料主要针对大型港口企业,虽然长江流域非法码头整治后,港口企业安全管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与成立较早、有着完善管理体系的国企相比,其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对于马鞍山市民营港口企业极大的方便了周边企业的货物运输,但这些民营港口企业是否能安全生产也是决定企业员工健康及影响着周围企业,尤其是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其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可能对周边企业造成严重的影响,故该市民营港口企业的安全现状情况应当引起重视。本文通过对该市民营港口企业的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各类企业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的问题,提出解決港口码头安全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该市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港口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提供依据,同时为其他地区的民营港口企业管理和监管提供可参考。

1  民营港口企业概况

该市29家在民营港口企业中,90%以上的企业规模比较小,泊位大小未超过1000吨级,泊位个数不超过2个,员工不超过30人。这些港口企业中超过一半以上为设置堆场,货物采取车船直取。除了海螺水泥码头、盘锦水泥码头属于企业自备码头,其他企业均为对外营业码头,外来车辆较多。这些企业大部分为直立式码头形式,只有四家为浮码头,各设置有趸船1艘。由于长江水位受到汛期影响,部门码头夏季汛期可能被淹没,需要停产。通过调查,29家企业中大部分使用起重机进行装卸,有4家企业使用到皮带机,其中滁河上有3家企业不涉及起重机和皮带机等装卸设施,直接由货车倒到船上,货物只能出口,不能进口。各企业装卸的货物大部分为散货,主要是矿建材料,例如黄沙、碎石、水渣、钢渣,部分企业也进行铁粉的进口,件杂货较少,主要为钢铁;涉及危险货物的企业2家,涉及集装箱企业1家;危险货物企业集中在当涂港区,主要进行油品的装卸;集装箱码头位于城区,主要服务于周边需要进口的企业。马鞍山市民营港口企业规模及吞吐量如表2、表3所示。

2  安全检查结果

根据《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J297-2017)等规范,同时结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马鞍山市29个在民营港口企业的安全检查,接下来笔者从港口码头企业与相关法律、规范的符合性、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性、员工培训、消防和应急预案的管理五个方面对检查结果进行论述。

2.1 港口码头企业与规范的符合性

经过2017年非法港口码头企业整治,各企业在选址与总平面布局的检查中都是符合要求,涉及2家危险货物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安全距离也均符合要求[3]。经过对码头前沿水深的调查,部分企业需要定期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清淤,否则在枯水季会影响船舶的靠离泊,尤其是在长江支流的码头。在检查码头的安全设施时,一些码头系船柱、护弦损坏,尤其是建于上个世纪末的码头,由于维护保养不到位,系船柱、护轮坎损坏、护弦脱落、消防栓锈蚀及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晰等[4]。一些码头设施简陋,货物直接由货运汽车翻斗倒进船舱,安全设施不到位,例如图1。还有一些企业考虑节约成本,将本来设置的港口设施移走,例如图2为某企业皮带机装船泊位,原来设有趸船,装卸船舶靠到趸船后进行装船,图中将趸船拖走,船舶直接靠到皮带支架上进行装船,使得船舶不能进行有效固定,可能发生船舶碰撞事故,还会可能使得船舶对皮带支架进行撞击,造成码头设施损坏。

2.2 企业规章制度的符合性

根据对港口码头企业各类规章、制度的查看,每个企业都基本建立了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但部分规章制度已经不符合最新规定要求,部分港口企业规章、制度有欠缺,部分规章制度也没有根据要求张贴到醒目位置或发布到各岗位。企业都设有码头装卸、皮带机使用等安全操作规程,但部分操作规程没有及时修订,对于各个岗位安全责任制却与实际不相符,也没有按照设置的进行考核。

2.3 员工培训

通过对港口企业现场作业人员培训记录的查看,涉及危险货物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按照最新法律规定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但部分普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取得合格的上岗证书。通过进一步和现场作业员工进行交流,发现部分港口码头企业员工并没有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学习,有些员工对于皮带机、起重机等设备的危险点还不清楚,而且较多员工没有认识到在粉尘环境下佩戴防护口罩的重要性;总体来说一些企业存在对于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较少,而且即使培训了也未进行相关考核。

2.4 消防和应急预案的管理

通过对各港口企业各类消防设施及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的检查,各港口企业的消防设施配备基本到位,危险货物企业能对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定期更换,普货企业存在部分灭火器材过期,没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个港口企业编制了和企业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但通过查看企业预案演练记录及现场员工询问发现,各企业没有重视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造成预案演练频次不足,演练方案和记录也是形式化。

3  发现的问题和安全建议

通过现场查看和汇总,该市民营港口企业主要主要存在部分企业装卸设施比较落后,安全设施损坏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没有及时更新、落实、消防设备、器材维护不到位、员工内部安全培训及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演练频次不足等问题。

对于部分港口企业装卸设施比较落后,不符合《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6-2020)等新规范要求,由于这些企业建设较早,按照新规范要求以后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时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较多普货码头安全设施损坏,附属设施不能够满足《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J297-2017)要求,尽管每三年更换《港口经营许可证》时,都会积极进行整改,但为了节省开资损坏了就不积极去维修、更换。对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责任制未及时修订实施,应要求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重新修订,并保证制度设置在明显位置,这些规章制度基本由从事安全工作人员制定,相对全面,但对于码头操作人员都是确认制度张贴了就完事了,根本不去看,故当地港口企业管理部门要还是要积极宣传和检查力度;通过调研和查看,该市这些港口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比较详细,且都由专家评审通过的,但是大分布企业只在港口管理部门检查时,才知道预案需要培训和演练,故这些安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针对以上问题,港口管理部门应监督企业演练,必要时参加部分企业演练,同时要求每个港口、码头企业在应急预案备案时或按时必须生产安全事故预案演练记录,积极引导企业让企业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由于港口监管部门人员较少,部分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比较薄弱,不能很好指导企业进行安全管理,故建议港口管理部门可以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港口、码头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让企业知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最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  结论和其建议

本文通过对马鞍山市民营港口企业的检查、调研,发现该市民营港口安全问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历史遗留问题,主要为装卸设施比较落后和安全设施陈旧、损坏;另一类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较弱,对港口码头安全管理不重视,同时当地港口监管部门人员较少、专业技术薄弱和监管疏漏,致使港口码头管理人员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接下来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及自己的经验提三点建议,给其他城市内河港口码头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提供依据。

①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港口、码头,要定时对码头设施进行检查,不满足安全要求的,马上要更换,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到位;对现场作业员工要定期培训,对企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和当地行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专家请教,保证港口、码头安全、顺利运营。

②政府部门要履行其行业主管和安全监管的职责,对港口码头企业要经常性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港口规范的应当场要求其进行整改,如果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进行处罚,并及时通告其他各企业,引以为戒;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试取证要适当加大难度,其安全知识储备及安全意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发证;港口行业主管及安全监管部门也可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以保证企业处于安全的经营状态。

③周围企业、居民及企业内部员工要起到监督作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港口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港口管理部门匿名举报,以保证自己居住和工作环境安全,港口管理部门对于举报属实的要采取嘉奖。

参考文献:

[1]李慧.2019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企业生产形势分析[J].港口与航运,2020.

[2]钱志武.必须加强新形勢下长江港口安全工作[J].港口安全,2010.

[3]JTS166-2020,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S].

[4]JTJ297-2017,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S].

作者简介:马小龙(1988-),男,河北张家口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矿山安全与健康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唯金属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安全评价;于士功(1983-),男,安徽亳州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矿山安全与健康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唯金属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安全工程、安全评价;王富军(1986-),男,河南周口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矿山安全与健康国家重点实验室,华唯金属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化学工程、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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