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在亚里士多德幸福观中的重要性

2020-11-09 03:11陈宸
现代交际 2020年17期

陈宸

摘要: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要追求幸福的生活,追求幸福的生活就是最高的善,幸福不同于其他德性,幸福是一种因它自身而被人们所追求的东西。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善”表示了事物向“好”的一种状态,是人们的行为想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幸福体现在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中,德性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道德德性 理智德性 中道 善

中图分类号:B5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17-0224-03

幸福一直是人们思考的问题,对于幸福也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亚里士多德却表明,造成幸福的是合德性的活动,并且这种合德性的活动应当具有持续性,最幸福的人将他们生命的最大部分持续投入到这种活动中,这样才能拥有稳定的幸福。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人生总是在做着和思考着合德性的事情。

一、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表述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说过“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在人们的生活中,实践活动无处不在,这些行为的背后都追求某个目的,每一个行为的目的都是不同的,而它们最终的目的,或者说人们实践所最终追求的那个最高的目的,就是幸福,幸福是至高的善。因此,人类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都是实现最高的善,获得幸福。亚里士多德这样描述我们所追求的善:善体现在人们的每一个行为中,行为的目的体现了善,善的目的各不相同,善的种类也多种多样,但所有的善的目的都可以构成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阶层,这个阶层与人们最终想要达到的最高的善是统一的。虽然人们做每一件事情的目的都有差别,但人们的所有的活动都应当有一个最终的善。这就表示了人们的任何活动最终都有一个目的,并且这些目的最终也指向一个最高层次的目的,人们所做的这一切的活动都是为了那种永远只因其自身而被选择的、不是为了其他的什么原因而被选择的那个最终的目的——最高的善,即幸福。例如,人们为了制作家具而去伐木,为了追求名利而去学习政治,但幸福却只是因为幸福本身而被人们所追求。“幸福是自身就是善的东西”“幸福就是人生的最终的目的”“幸福是终极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

幸福作为一种最高的善,是一种延续性活动,不是單独特指那种时刻。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自足的、完善的,而不是专门描述一种品质的词语,幸福是人类特有的、体现于实践生活中的,因为如果是幸福是一种品质的话,那么拥有某些品质的人就是拥有幸福吗?好比睡觉也是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难道说睡着的人就是幸福的吗?这显然是不对的,因为睡着的人是没有差别的,并且也没有品质上的差别,那么幸福在此时也就没有差别了吗?因此我们说幸福不是一种品质,幸福应该在人们的实现活动中得以体现。

亚里士多德认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人们的生存状态便是对幸福与否的反映,幸福是一种持续性的好的状态,但也不可否认的是,人们对什么是幸福的追求也是不相同的,就如每个人想过怎样的生活也不是统一、一致的。假设一个人认为拥有快乐就是幸福,那么他的行为只需让自己获得快乐便足矣,这样他的生活很容易成为一种享乐的生活。虽然享乐的生活可以让人快乐,但这不是长久地获得幸福的途径,享乐的生活的幸福只是短暂的,那亚里士多德认为什么样的幸福才是最好、最长久的呢?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都反映了幸福,因此他将人们的生活方式划分为三大类,这三种生活方式也正体现了三种生活状态以及三种不同的幸福生活,第一种便是享乐的生活,这是快乐主义者追求的快乐的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最低级的幸福;第二种是政治的生活,这是人们追求荣誉、名利、权利等的幸福;第三种则是亚里士多德最提倡的生活,思辨的生活,思辨生活的幸福源于人内在的智慧,是最接近圆满的幸福的。

二、完满的德性是实现幸福的前提

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中,合德性的生活是人们拥有幸福的前提要素,德性是获得幸福的必要条件。在人合德性的行为中必然体现了作为善的内在价值,由于幸福是人人所追求的最终目的,造成幸福的是合德性的活动,那么想要获得幸福,就要使人们灵魂合德性的现实活动达到至善,因此我们说德性是获得幸福的前提,也可以说离开了德性,幸福也就无从谈起。事物只要是有了一些益处或优势就可以说它有了德性,德性使它具有一个良好的状态来完成其现实活动。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表示,“德性是使一个事物状态好并使得其现实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正如,一匹马的德性就是跑得快,一名将军的德性就是指挥好军队。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想要拥有幸福的必要前提就是要拥有德行,否则即使拥有再多的财富、再高的荣誉以及地位,都不能够拥有真正的幸福。

德性是人在其现实活动中生成的,是在活动中培养的,是先用后有的,在特有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优点。正如一个人做了慷慨的事,才是一个慷慨的人,做了节制的事,才是节制的人。只有当人真正地实践了某事,才能获得某种德性。幸福不能被人们选择,它只是在人们做了正确的选择之后,在人们某种合德性的活动中实现幸福。人们要正视自我理性的运用,有意识地将个人潜能转化为现实,理性是人的特性,是人的内在善。

德性体现在活动中,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的行为或者选择体现了一些优势或者益处,这些优势、益处就是人们在活动中、在行为的选择上所体现的道德品格。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德性包括理智层面以及道德层面的德性,就是说,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道德德性,一种是理智德性。人们习惯性的行为实践使得道德德性得以实现,并且只有做了有德性的事才可以成为有德性的人;而理智德性是依靠教育得以实现的,理智德性是道德德性的导航者,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两者,道德德性是人自身的行为德性,理智德性是人们学习而来的。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德性有友爱、大方等,理智德性包括智慧、明理等。

1.道德德性

道德德性是一种非理性德性,这种非理性部分是一切生物都具有的,不是人类独有的,动物植物以及人类都有道德德性,例如成长,是一切生物都具有的潜能。但作为人的道德德性,正如很多哲学家都表明的一样,灵魂是区别人与动物的,人的道德德性虽然是非理性的,但通过后天的教导、学习,非理性的部分有了理性,并且理性制约非理性,使人们灵魂中非理性的部分获得了理性的形式。

道德德性不是后天教导而成的,它是一个地区生活的人约定俗成的,使人们的习惯性风俗礼仪,道德德性强调了一定的社会背景、一定的社会人群和有限的地区内而形成的,是一部分人的共同认知以及共同认可的合理的品质。就其生成条件来看,道德德性与人的实际伦理生活是无法割裂的,它确定了人们的感情取向、对某些行为认可和选择等。例如人们大多认可温和,反对暴力,认可勤劳,反对偷盗等等。但道德德性毕竟是人灵魂中非理性的那部分,受到理性制约的程度相对较小,道德德性极易被人的欲望所控制,例如人们虽然认可勤劳的生活,但很容易会被不劳而获所诱惑,因此对道德德性进行一定程度理性的制约是非常有必要的,避免人走向歧途。道德德性关注人的行为的德性,一种行为是经过理性的思考并完成得好,才是道德德性所追求的,人们也才能通过做有德性的行为拥有德性。

2.理智德性

理智德性又被亚里士多德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思考其始因不变的理智德性,一方面是思考可变的事物的实践的理智德性,理智德性一般是指科学、技艺等,实践的理智德性则主要为明智这一德性。这些理智德性大多需要经过培养和历练才能获得,一个人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和进行实践积累才能具备一定的理智德性。

技术是关于事物的理智德性,例如将一根木头制作成为桌子,做桌子的目的不是为了做桌子,而是因为使用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有对木头的测量、取舍等等,这就说明理智德性要通过实践德性来达成。另外,实践也是判断一个人德性水准的关键,日常行为体现道德品质。实践活动能够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明智需要长时间积累相关经验,但是年轻人没有经受过此类实践活动。”这表明了明智是十分重要的,明智包含实践经验的积累,这是需要时间和行动的,因此年轻人就很难拥有明智了。

实践的理智理性主要指的是明智这一德性。一个人拥有明智这一德性,就可以进行审慎的思考以此促成好结果的出现,避免坏结果的发生。并且明智与我们前文讨论的技术、理智、智慧等都不同,它是一种基于实践而谈的一种理性,是同善恶相关的、合乎逻辑的、一种求真的实践品质,这种德性使人们做出正确的判断,明智是人们对待事件进行理性的思考,既考量对待他人是否公道,也考量对己是否有益,是一种在“双赢”的基础上对公道的思考,在适度的基础上拥有普遍的理性思维的能力,并且让他人对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同样认可和贊同。

理智德性和实践的理智德性的关系,也是相辅相成的,是目标与手段的关系。正如健康和治疗的关系一样,健康是最终要达成的目的,而治疗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医生则首先要明确目标是达到健康,并完成目标,才可以称他的手段是善的,否则一个没有达到健康的目的的医生不能称之为好医生。正如我们所说过的,理智德性大多数是可以通过教育等方式获得、培养的,而实践理智德性是可以让人们发现其潜能并充分发挥,实践理智德性通过系统的教育和教导让人们认识到某种德性,并且在实践中将其运用,从而让人变得更好、更聪明。

3.道德德性与理智德性的关系

在亚里士多德的表述中,道德德性是人们通过其好的习惯性行为获得的,理智德性是人们后天被教导、通过自己的学习而获得的。道德德性、理智德性以及理智德性的内部各环节都是相互联系着的,它们之间可能可以构成一个从认识到实践、从理智到欲求的有层次的等级关系。实践的理智德性在这个等级关系中有着极重要的地位,首先道德德性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其次,实践的理智德性使实践中的人们获得理性思考、分辨善恶的能力,实践的理智德性帮助人们在进行道德德性的实践活动中对行为进行分辨,保障了“好”的德性的获得,最后实践的理智德性既是属于理智德性,又立足于实践,是人们分辨行为、获得德性的前提。实践的理智德性与道德德性相互融合,两者密不可分、共同提高,实践的理智德性帮助道德德性分辨行为的善恶,道德德性树立行为所要达成的目标,实践的理智德性便是达成目标的手段和对其进行理性的判断,做出中道的选择。这也就是将思维从认识的层面带到具体的实践活动中来,通过中道的选择,让思维变为实在的道德德性,实现对善的追求。

4.合乎完满的德性——中道

事物的德性指的是事物的状态好并很好地完全其角色的品质,而人的德性就是一个人能够好地完成某种实践行为的品质。这种“好”的品质便是一种中道,是一种适度,体现在人们的品格状态中,而品格状态是由实践的理智德性在理性的约束下选择的,它保障了人们在选择过程中避免了过度,但这不能凭借计算或者测量得到,因为它只体现于实际的行为中,“若一位技师,如我们所说的那样以中间为标准而工作,那么德性,如自然一般,要比一切技术都准确和良好,因此它就是对中间的命中。”亚里士多德德性观的本质就是中庸,无论是人的行为还是人的感受失去平衡和适度,都会产生失误,只有保持中道才能做到“好”。亚里士多德举例说,冷漠和放纵是两种极端,而节制则成为一种美德;吝啬和挥霍的中间是慷慨,也被人们所赞美,这种中间的状态就是中道。人们的行为,无论过度还是不及都将产生失误,只有把握了恰当的标准才能获得成功、取得称赞。

三、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观对幸福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对德性的讨论,正是由于他重视幸福,完满的德性才能拥有长久的幸福,合德性的行为才能获得幸福。虽然每个人可能仍对幸福有着不同的解读,例如,对一个病人来说,得到好的治疗恢复健康就是幸福;对于一个贫穷的家庭来说,拥有财富便是幸福;对于拥有名望的人来说,得到人们的拥护便是幸福,但这都不是最完满和最终的追求。幸福应当具有延续性,幸福是人们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只因其自身而被人们追求的,而我们所讨论的德性,人们获得德性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获得幸福,幸福从本质上是完善、自足的,是出于意愿的实现活动。

四、结语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以及对德性和中道的讨论,对当下生活仍有重要启示,幸福是人们永恒追求的,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学说包含大量的人应当如何生活的智慧,对于当下的我们提高精神境界、促进社会发展、追求幸福有着重要的启示。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苗力田.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3]苗力田.亚里士多德选集:伦理学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