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宇欣 李梦文
摘要:《郑风》作为十五国风之一,在从汉到宋的经典阐释里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宋代以前,学者们根据孔子“郑声淫”的观点,从音乐的角度批判《郑风》。到宋代,朱熹将《郑风》和郑声联系在一起,定义《郑风》为“淫奔之诗”。但是从《郑风》的诗歌本意来看,诗歌语句并不符合朱熹对于“淫”的定义,因此朱熹“郑风淫”的观点并没有合理依据。在历史上,古人仅提及“郑声淫”而未有“郑风淫”一说。
关键词:诗经 郑风“郑风淫” 朱熹
中图分类号:I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17-0110-03
诗的作用是多样的。它不仅具有审美价值,还能体现各地不同的民风,而且还为统治阶级了解民生提供了途径。对于后世而言,诗又有教育意义。正是因为如此,作为中国诗歌源头的《诗经》得到了历朝历代统治者以及文人的重视。人们不仅吟咏诗经,还解读诗经,提出新的观点。在此过程中,由于时代的不同,学者们对《诗经》的解读已出现了差异。关于《郑风》的解读便是其中一个例子。由于文化氛围的改变、对前人观点的误读等多种因素,《郑风》在宋代背上了“淫”的骂名。然而《郑风》是否果真如朱熹所说是“淫奔之诗”?导致《郑风》被众多文人误解的原因是什么?本文将主要结合《郑风》和《诗集传》,分析“郑风淫”观点的合理性,并对《郑风》被误读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郑风淫”观点的提出
学者们对《郑风》的讨论并不是从宋代开始的。早在春秋时期,学者们就对《郑风》进行评论。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孔子所说的“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和“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殆”。但是在宋代之前,历代学者并没有明确对《郑风》在内容上进行批评,而是照搬孔子“郑声淫”的观点,更多地认为“郑声”是“乱雅乐”的淫声,从音乐的角度批判《郑风》。
直到宋代,学者们才将矛头指向《郑风》的具体内容。从此以后,“郑风淫”的说法在世间流传开来。郑樵在《诗辫妄》中首先对《将仲子》的主旨提出质疑:“无与于庄公、叔段之事”,而是“淫奔之诗”。随后朱熹受郑樵的影响,在其诗学著作《诗集传》中明确地将“郑声淫”之“郑声”指向《郑风》的21篇诗,并结合具体篇目进行辨析,正式确立了“郑风淫”这一学说[1]156。《郑风》共有21篇,其中被朱熹认定为“淫诗”的就有15篇,分别为《将仲子》《叔于田》《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狡童》《褰裳》《东门之墠》《溱洧》《风雨》《子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
何为“淫”?朱熹将“淫”解释为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显然,“淫诗”则为描绘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的诗。例如,朱熹评价《山有扶苏》为“淫女戏其所私者”;《狡童》为“淫女见绝而戏其人”;《溱洧》为“淫奔者自叙之辞”。如果两人是正当关系,显然不会用“戏”这个字。除此之外,朱熹还将《卫风》和《郑风》比较,认为“郑卫之乐,皆为淫声”,但由于“卫犹为男悦女之辞,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是,则郑声之淫, 有甚于卫矣”[2],因此《郑风》比《卫风》更“淫”。在朱熹的評论中,我们不难看出理学的影子,朱熹认为《郑风》淫的理由一是《郑风》所描绘的情情爱爱不符合“三纲五常”,皆是“女惑男之语”;二是有关男女之情的篇幅过多,而且男女肆意放纵感情,直白地表达自己的欲望,显然不符合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除了对《郑风》内容的批判,朱熹还把《郑风》与“郑声”等同,认为无论是诗歌的具体内容还是音乐,都是放荡不堪的。当然,如前所述,对“郑声”的批判并不是从朱熹开始的。
二、《郑风》与“郑风淫”
基于对《郑风》的重新解读,朱熹提出了“郑风淫”一说。虽然《郑风》的确有许多描绘男女爱情的篇章,但笔者认为,并不是每一篇都像朱熹所形容的一样是“淫奔之诗”。换言之,朱熹的解读并不完全符合诗经原意,有很多牵强附会之处。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朱熹是故意误读《郑风》,以此来为理学提供依据。因此,我们仅凭朱熹一家之言而去下“郑风淫”的结论是缺少依据的。本文将列举几例进行分析。
1.《叔于田》
朱熹认为,《叔于田》“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悦之词也”。然而全诗并没有具体描写男女之情,而是从一位少女的角度描写青年猎手的英勇。从原意看,“叔”不仅“洵美且仁”,而且会饮酒服马,因此得到少女的芳心。在年轻的猎手走后,这位少女咏叹自己的思念,反复赞叹猎手的美。虽然《叔于田》的确体现了少女对猎手的喜爱,但全诗并没有写猎手的内心情感,因此它并未像朱熹所言是“相悦之词”。此外,根据《叔于田》的“姊妹篇”《大叔于田》的内容来看,这两篇的描写重点并非男女之情,而是写猎手的英勇表现。因此,将《叔于田》归于“淫诗”是有悖公正的。
2.《将仲子》
对于《将仲子》,朱熹引用了莆田郑氏的话:“此淫奔者之辞”。“将仲子兮,无逾我里”“将仲子兮,无逾我墙”“将仲子兮,无逾我园”,不难看出,热恋中的男子因为想早日与女子相会,所以想要翻墙来见女子。诗中的确描写了男女之情,男子的行为过于奔放,但是这种男女之情并没有不合礼法之处。一种解读认为,诗中女主喜欢仲子,但由于害怕“父母之言”“诸兄之言”“人之多言”而拒绝了仲子。孔子对此诗的解读是“《将仲》之言,不可不畏也”[1]156。孔子都对诗中女主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因此不存在越礼之行为。还有一种解读认为女主本身对男子无意,只是借“父母之言”“诸兄之言”“人之多言”当作借口拒绝仲子。按照这种解读,《将仲子》则是一首完完全全的拒爱诗,而且是女子拒绝男子,因此是不可能出现朱熹所抨击的“女惑男”的行为的。
3.《有女同车》
朱熹对《有女同车》的评价为“此疑亦淫奔之诗”。的确,《有女同车》描写了一男一女同车而行,但全篇并没有对越礼之举的描述,而只是描写了女子的美貌和美德。《有女同车》与《叔于田》在内容上有相似之处,《叔于田》是描写少女对猎人的赞美,而《有女同车》则是描写贵族男子对贵族小姐的赞美。在本诗中,“女”是一位德貌双全的贵族姑娘——外表上“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内在上“洵美且都”“德音不忘”。这样既美丽又举止端庄的女子是符合中国传统审美要求的,因此笔者认为此处朱熹对女子的批评皆为无中生有之辞。再者,朱熹同样认为“彼美色之孟姜,信美矣而又都也”,证明朱熹对该女子的态度并非贬义。因此其“淫奔之诗”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
综上所述,朱熹对《郑风》的解读有很多牵强附会和自相矛盾之处。因此仅从《郑风》的内容分析,我们不能得出“郑风淫”的结论。
三、“郑声淫”与“郑风淫”
实际上,朱熹对《郑风》的偏见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论语》《荀子》《吕氏春秋》中都有对“郑声”的批评。如《论语》中记载“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之慢,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荀子》中记载“姚冶之音,郑卫之音,是人之心淫”;《吕氏春秋》言“郑卫之声,桑间之音,次乱国之所好,衰德之所说”。然而,古人所言的“郑声”并不等同于《郑风》,古人批评“郑声”的原因也不是朱熹所理解的“淫奔之诗”。因此,朱熹强行将“郑声淫”转化为“郑风淫”是不可行的。以下将做详细解释。
从类型上看,“郑声”不同于《郑风》。《郑风》是指郑国人创作的诗歌,着重强调诗本身的文字内容,而“郑声”则是指春秋时期郑国地方音乐,与《郑风》的内容无关。据《礼记》记载,“魏文侯问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敢问:古乐之如彼,何也?今乐之如此,何也?”。因此不难看出,郑声是一种不同于古乐的新乐。从节奏上看,《郑风》大多是三、四言混合,句式变化比较大。这就说明“郑声”大都节奏多变,急管繁弦,表达的感情或激昂慷慨,或婉转细腻,与节奏平和舒缓的古乐节奏大异其趣。[3]这也就解释了为了孔子会对“郑声”提出批判。对于偏爱古乐的孔子来说,这样的音乐不合传统,会导致礼崩乐坏,因此才会排斥郑声,提出“郑声淫”的主张。但是,孔子仅是站在音乐的角度进行批评,而没有批判《郑风》的内容,因此朱熹将“郑声”等同于《郑风》是没有依据的。
对于“淫”的含义,“郑风淫”和“郑声淫”也不相同。朱熹的“郑风淫”指《郑风》多写男女之情,纵欲放荡,淫逸不羁,扰乱礼教。而“郑声淫”中的“淫”则指过分、过度。《左传》中记载季扎观乐时对“郑声”的评论是“其细也甚”。因此郑声之“淫”指其音乐形式不符合雅乐的标准。一是郑声的节奏变化大,与古乐不同,因此“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二是音调较高,超过了五声音阶的标准,因此孔子认为郑声有失节制,称之为“淫”[4]。倘若按照朱熹对于“淫”的理解解释郑风,那么《诗经》也就不符合孔子所说的“思无邪”的评价了。此外,朱熹所说淫于女色之“淫”,古人写作“婬”[1]157,由此更加证明古人并未指责郑风拘泥于男女情爱。因此将“郑声淫”解释为音乐的演奏不合传统、有失节制更加合适,而并不是像朱熹那样认为郑风是罪恶的。
四、《郑风》被误读的原因
根据上文,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宋代学者提出的“郑风淫”的观点并不正确。但为何是《郑风》被人们所误读而非其他十四国风?为何对于《郑风》的偏见由来已久?笔者认为原因是多重的,既有孔子提出“郑声淫”的历史因素,也有朱熹从理学家角度解释《郑风》的人为因素,同时还有宋朝“疑经惑经”学术氛围的环境因素。
首先,虽然当前的证据表明《郑风》不同于“郑声”,但对于缺少文献的古人来说,分清二者的区别并不容易,這就使孔子提出的“郑声淫”观点误导了学者们的判断[5]。而孔子本人对“郑声”与《郑风》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划分,评价又十分简短,并没有详尽阐述“郑声”的特点,这就使后来的学者陷入了孤证不立的僵局。再加上孔子对《诗经》“思无邪”的评价与“郑声淫”是相悖的,不仅让学者们在《诗经》中格外注意《郑风》,还增加了郑风淫论考辨的难度。在资料缺乏的情况下,的确更容易造成对《郑风》的误解。
其次,作为理学家,朱熹对于《诗经》的解读自然充满了理学色彩。《郑风》之所以为“淫诗之最”,是因为“卫犹为男悦女之辞,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由此看来,男女之情也不是决定郑风淫的决定性因素,而是“三纲五常”问题。“三纲五常,天理民彝之大节,而治道之本根也”[5]。违背这种常理、天理的《郑风》理当归之于淫。着重拈出郑风加以评说,正是朱熹作为理学家,治经以阐发义理的表现[6]。
最后,宋代疑经改经的风气也为朱熹驳斥毛序提供了学术环境。《朱子语类》中言:“向见郑渔仲有《诗辨妄》力抵诗序,其间言语太甚,以为皆村野妄人所作。始亦疑之,后来仔细看一两遍,因质之《史记》《国语》,然后知《诗序》之果不足信”。 对于朱熹而言,《郑风》就是他否定《诗序》的有利起点。由于孔子有“郑声淫”论在先,于是朱熹便将“郑声淫”转变为“郑风淫”,以此来借孔子之言佐证自己诗学的合理性[1]158。许多学者认为,朱熹并非不知道“郑声淫”与“郑风淫”的不同,而是故意为之。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朱熹所提出的“郑风淫”观点是没有合理依据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过分苛责古人,对《郑风》的误读是时代背景下的产物,朱熹作为理学家,维护自己的观点是人之常情,而且在一个学说尚未成熟时也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其解读会显得生硬和牵强。在文献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学者们的确难以在短时间内为《郑风》正名,从而导致《郑风》长时间以来背上“淫诗”的骂名。不可否认,朱熹的解读虽然有很多漏洞,但它的确打破了原有的《诗序》垄断的局面。对于这种质疑精神,我们必须给予肯定,但对于《郑风》的误解,我们应该抛弃。今日再读《郑风》,没有了理学的束缚,我们便更容易回归诗的本意,体会郑国百姓最真实的情感。
参考文献:
[1]徐正英,陈昭颖.“郑风淫”是朱熹对孔子“郑声淫”的故意误读[J].中州学刊,2012(4).
[2]朱熹.诗集传:卷4[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57.
[3]何红梅.“郑声淫”意义阐释[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4(2):145.
[4]韦丹,朱熹“郑诗淫”辨析 [J].贵州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7(1):35.
[5]陈世武,郑风淫论考辨[J].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11.
[5]朱熹.朱子大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
[6]段丽慧.“郑风淫”:朱熹诗学阐释的突破[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1(5):79.
责任编辑:景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