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幸,陈卓
(三江学院,南京 210012)
在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中,不同层次规划解决不同的问题。城乡总体规划主要确定城乡的功能定位、规模和发展方向等宏观问题。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则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之下细化该地区的功能配套、用地指标,既具有整体功能方向引导性,又要求详细确定每一个地块的经济技术指标,对城市建设具有直接控制性。城市设计则是分析城市形态,开敞空间、建筑布局,着重从形态和秩序方面提升城市形象,避免地块各自为政,争奇斗艳。
虽然研究的对象都是城市空间,但控规更强调通过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关注社会公平,提升地区活力,而城市设计更加关注空间实体,特色塑造。二者关系互为补充,互相支撑。
随着城镇建设用地日趋饱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解决该地区发展需求和用地供给的矛盾,其中,确定土地建设指标是核心。控规一旦获批即具有法定效应,不能轻易调整,然而,这些指标大多为设计师凭经验制定的,缺乏依据,导致在控规的实施过程中,计划赶不上变化,控制指标与实际需求不符,从而带来控规的反复修编和图则调整,为规划审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为了提高控规指标的科学性,优化控规城市形态引导,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加载城市设计内容早已是非常普遍的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 年颁布的《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明确提到:“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中,取得向下传导的法定化途径【1】。
越来越多的规划管理部门将控规与城市设计同步编制,或者城市设计先于控规的编制,以期加强控规指标的科学性。一般来说,城市设计的范围是该控规的重点建设地段,如南京江宁淳化片区控规基本与该片区的梅龙湖片区城市设计同步编制,在这个阶段,城市设计可以较为全面地辅助控规的编制,从最初就把握片区的整体空间形态,有利于提升整体空间秩序,明确开敞空间体系、建筑天际线以及地标的位置,并以用地和指标的形式在控规中确定下来,促进了城市设计成果转化为法定控规文件。
在地块的审批过程中,城市设计同样起到辅助指标制定的作用。在地块审批前,规划管理部门为了确保所给出的指标合理,通常会进行城市设计可研分析,从建筑布局、交通容量、环境容量等方面综合分析地块的开发强度。城市设计从一定程度上成为辅助指标制定的手段。
为了加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机融合,编制单位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实践,如在控规成果中增加以图则为单元的城市设计导则,用以辅助单元空间形态引导,但由于是先有控规指标,后有城市设计,而非通过城市设计推导出用地指标,设计导则仅仅起到展示效果,不能起到实质作用。
城市设计对控规的引导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不同空间尺度的城市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和方向存在差异性【2】。总体城市设计侧重于宏观层面的特色定位和城镇空间特色的架构,适用于中小城镇。片区级城市设计是从地区空间协调角度分析该片区的空间形态和景观体系,地块城市设计的重点是通过建筑布局推敲指标和形体空间,3 个层次城市设计引导的重点如表1 所示。
以城镇为研究对象的总体城市设计,更关注整个城市核心特色空间架构,它提出的特色定位对城市总体规划有很大的帮助。下面以南京江宁淳化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阐述城市设计在控规编制过程中所起到的引导作用。
表1 不同尺度城市设计引导重点分析
淳化控规与淳化新市镇城市设计同步展开,在编制过程中,控规组与设计组在道路交通网络、开敞空间体系、开发强度分区、景观架构,特色塑造等多方面进行了交流。其中,交通网络架构、功能分区和配套由控规确定,而在高度分区、重点地块引导、开敞空间和景观体系方面受城市设计影响较大。
3.1.1 空间形态引导高度分区
片区级城市设计要对片区的高度分区进行统一分析,在梅龙湖东畔的居住用地高度分区引导中,为了避免临湖居住建筑高度一致的情况,在高度控制中特意将局部居住地块高度降低,以形成起伏有致、高低错落的滨湖天际线。梅龙湖西畔的地块高度将35m 和24m 间隔布置。同时,设计通过对视角的分析,明确该地区标志性建筑的位置,并将该地块高度控制在100m 以内。
3.1.2 重点地块布局引导
城市设计可以辅助控规引导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服务和管理用地及绿地广场用地的空间布局。城市设计需要考虑开敞空间是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视线廊道,是否有利于形成系统的绿化网络,是否可以形成良好的景观体系,从而推敲绿地广场的具体位置、规模大小、绿线的宽度。如城市设计提出延续梅龙湖—青龙山湿地公园生态廊道,加强梅龙湖空间景观向四周的渗透,淳化控规依据城市设计预留了生态廊道和滨湖绿地,如图1 所示。
图1 梅龙湖—青龙山湿地生态廊道设计引导图
城市设计也可以在公共建筑具体位置的选择上为控规提供建议,公共建筑的形态不同于普通住宅或办公,建筑形态丰富,在城市设计中可以利用公共建筑的位置打造富有变化的城市形态和景观节点。如图2 所示,城市设计仔细推敲市民广场和文化馆的位置,使其拥有最佳视线角度关系,控规也因此明确了文化用地的具体位置和体量。
图2 滨湖市民文化广场设计引导图
3.1.3 开敞空间体系及特色塑造引导
在绿地系统和城镇特色提炼方面,城市设计也提供了很多思路。如设计提出保留老镇文化肌理,保护传统风貌区的街巷空间格局和尺度,布置多种形式滨湖漫道,以梅龙湖为核心向外渗透的绿廊,都为控规提供了设计思路。人们将城市设计内容纳入控规图纸和文本中,如在道路规划中提高传统风貌区的巷道密度,布置滨湖弹性支路。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将滨湖绿线的形态和宽度进行适当的调整。
地块城市设计主要推敲地块的容积率、高度、密度和绿地率,其中,强度和高度的开发控制组合指标也分别是效率和美观的2 项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3】。一般来说,从经济角度出发,希望土地开发强度的最大化,而从美学角度考虑则要求地块建筑与周边城市环境协调。开发商与规划管理部门之间的博弈通常通过城市设计手段来沟通解决。如淳化新市镇北部的汽贸城地块用地指标确定过程中,意向开发单位便请了设计团队对该地块进行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多次参与控规组、总体设计组的讨论协商,以期形成良好的门户形象,就区域交通衔接、高层建筑的位置和形态、地块绿化率、与青龙山视线关系等方面做了反复的推敲,最终在用地指标、高层建筑退让、绿化率等方面达成共识。这是对重点地块的更为深入的分析,可以辅助控规指标的确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关系是互为依据、互相补充的。城市设计虽然不是法定规划,但可以辅助编制法定规划。控规的编制也要善于利用城市设计手段把握城市整体空间形态,设计师更要学会用城市设计思维方式来进行控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