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在建工程越来越多,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也十分突出。本文结合工作实际,从在建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特点谈起,阐述其起火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几点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关键词】在建建筑工地;火灾隐患;起火原因;安全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其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给施工企业、施工人员以及周边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较大危害,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研究和探讨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在建建筑工地存在的火灾隐患特点
(一)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施工现场通常存放和使用大量易燃、可燃物品。一般来说,这些可燃烧易燃物品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内,而这些简易用房的耐火等级本身就不符合要求。更有甚者,有的工地由于场地和设施受限,临时房屋和各类物料堆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可燃建筑材料与可燃气体、油料等存在混放现象,甚至直接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巨大损失。
(二)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易造成火灾
建筑工地现场的大型工程机械、机电设备较多,临时线路交织错杂,一旦线路敷设不规范或者老化,容易导致漏电、短路等情况发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部分动火不规范现象,没有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比如焊接火花引燃可燃装饰或保护网等易燃物品引发火灾。
(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不规范
临时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消防车通道不规范。很多在建建筑工地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标准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标准,管理混乱,一些工地现场只配置了很少的灭火器,有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做到初期火灾的自救。部分施工人员为了方便使用易燃的可燃材料,随意堆放、杂物混杂,导致堵塞消防车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停靠最佳位置进行灭火作战的展开。
(四)生活场所管理混乱,火灾风险高
很多在建工地的员工宿舍多是耐火等级较低的临时彩钢板房,其中人员密集,设施简单,可燃物品较多。部分员工安全意识较差,吸烟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为了躲避检查,藏匿烟头,这样更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同时,宿舍搭建时考虑不够周全,未设置足够电源插座,导致乱拉电线现象较多,特别是部分员工在冬季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大功率电磁炉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了电气火灾风险。
(五)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十分薄弱
建筑工地很多人員的文化水平和个人安全意识普遍较低,对消防安全常识不了解。在消防安全问题上,很多人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即使着火也不会有大问题。通常在建建筑工地的员工从事比较繁重的工作,夜间警觉性差,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发现,极易酿成人员伤亡。
二、在建工程的起火原因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电器线路短路或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火花引起易燃、可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线路,在其接头部位处理不当或施工人员在易燃材料作业区碰触或启闭电源打火,引燃易燃材料,形成火灾。
(二)熬炼沥青不慎起火。很多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沥青,沥青在加热熔融过程中,常因温度过高或加料过多,使沥青沸腾外溢接触炉灶火源而引起火灾。
(三)使用喷灯、电炉作业不慎引起火灾。电工、油毡工在预热或热熔材料时,往往因加热时间过长或违反操作程序,引燃热熔材料而起火。
(四)违规焊接。焊割时溅出的高温火花及跌落的灼热物体,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引起火灾。
(五)其他原因。如吸烟不慎、石灰受潮发热、木屑自燃起火等原因引起火灾。通过对历年来在建工程发生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进行分析,大多是在新建工程进入内装饰阶段或收尾前夕,以及在对原有建筑进行改建、维修、安装或拆除敷贴大量易燃、可燃隔热保温材料的空调通风设施时,因焊接、切割或油漆作业用火不慎所造成的。
三、在建建筑工地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
明确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安全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负责日常的消防巡查、检查,同时积极处理,指定专人负责在建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重点巡视检查烟头、火点,电线短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隐患。分包商应对总承包人负责,并接受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造、扩建或者翻新时,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二)严格控制建筑中使用的易燃可燃物料
易燃可燃物料要尽量分开堆放,专人负责管理,储存和使用都要远离火源;对一些高温或易燃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存放和使用的地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和可燃物;材料库或堆放位置要设置禁火标志。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施工现场、仓库、人员和木板一起聚集。在施工区、人员宿舍、仓库等重要部位,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必要时,还可配备灭火毯、灭火器、消防水池、沙沟等,提高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管理火源、热源和电路
对于一些火源,在施工现场要有监管人员负责,做到“人走、火灭、电断”。做饭和取暖的现场,要有负责人责任定期检查。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现场,相关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认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监护人。
(四)现场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对于建筑装饰,也应在无天然采光的区域设置临时应急照明,以满足人员逃生疏散及水泵房、配电房等关键部位的应急操作。对于高层建筑或者建筑规模较大的施工现场,要规范消防车道及回车场地的设置和维护,并视情设置临时救援场地,方便登高消防车的展开施救。
(五)施工现场应进一步合理规划布局
要进一步合理布局消防规划设置,强化消防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风险。根据施工中发生的火灾的特点,在施工组织中,要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保留防火间距、设置消防通道。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材料应相对集中堆放,在生活区与办公楼间设置足够防火间距,确有困难的考虑设置防火隔墙。
(六)做好在建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要不定期地举办建筑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员工具备基本的防火和消防基本知识,强化“四个能力”,从而降低火灾和灾害事故发生的概率,消除不利影响。此外,消防救援部门还应针对重点建筑工地,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展开演练。充分发挥“12345”隐患举报热线电话作用,努力营造良好隐患整治氛围。
做好在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要高度重视,并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和薄弱环节,科学部署,精心规划,稳步推进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作者简介:
卫佑钢,1981.12.09,男,汉族,上海南汇,本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防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