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子
现在我就走在这条路上,是这一条而不是那一条。这些小路像天然气管道一样把乡下人的力气输出去,再换成钞票运回来。等账目上有了足够多的零,他们就从村里搬出去,翻身成为城镇居民。我曾和他们一样,带着逃离土地的激情,渴望移民去大城市。现在,我走上了一条相反的路,我从城市回到了农村。很难向人解释这个决定,好在也没有多少人问我。
小路的两旁种满了无花果树。那位神的儿子曾诅咒一棵不肯提供食物的无花果树“永不结果”,那树便立即枯干。现在我看到的就是这些干枯得几乎可以听到断裂声的无花果树,它们在冬风中微微发抖,衰败得叫人很难相信它也有过春天。这些我很晚才认识的植物,入侵般占領了记忆中的田地,我好像回到了别人的故乡。当然,和许多农民一样,我没有对田园抒情的能力,所以哪怕土地面目全非,也并不令我悲哀。
这些无花果树是一个温州人种下的,这位中国的犹太人,不知为何没有像他的同乡那样去人群聚集的地方诵读祖传的生意经,却跑到这个深埋在国家中部的乡村,同这些谈不上多肥沃的土壤眉来眼去。四年前,他承包了家乡所有的田地,说是要打造一个无花果之乡,留在村里的老人和妇女便成为他的雇工。像是要报复土地的压迫,乡亲们捣碎世代修整的水田、埂子、沟渠,砍掉田间杂生用以歇阴的树木,又截断流向汉江的小河小溪,以便种植和浇灌这些原产于中东的果木。为了树立乡村招商引资的范例,县电视台一度前来拍摄他们劳作的场景。温州老板还计划在果园边起造一栋别墅,说是要建一个五星级酒店,配合采摘旅游的发展。然而美梦易碎,今年年初,温州老板静悄悄地走了,留下两百多亩无人打理的无花果树和那七层神话般崛起的毛坯房。这栋未完成的建筑物已成为这一带的地标,不管走到哪儿都能看到它,简直有点埃菲尔铁塔的意思。
那辆橘黄色的美式校车,每天早上七点准时经过我的身边。它负责将各村的小学生送到镇上的中心小学,傍晚再把他们接回来。司机总是叼着烟,摁三次喇叭,跟我打招呼,孩子们则把脑袋探出来,冲我喊“哈喽”,我像守林员一样冲他们微笑、挥手。在这项早晨的仪式结束后,我便往回走,一转身就看见我的家,那栋矗立在村头的三层楼。村里的青瓦红砖房大都被这种丑陋的新屋取代:正面很仔细地贴上了白色瓷砖,另外三面却是涂抹得不甚均匀的水泥墙,阳台和窗户外面则全都安上了防盗网。当我看到那些老人面无表情地站在窗户后面,总疑心这些防盗网的真实用途是阻止他们跳楼。
五年前,父亲的摩托车在县城的十字路口与一辆小汽车相撞,他用七根摔断的肋骨、肺部挫伤和被摘除的脾脏,换来了宝马车主赔付的十三万块钱。这栋房子便是拿这钱盖起来的。搬进新家的那年春节,父亲带我参观新居,他像房地产销售员一样殷勤地走在我前面,向我一一展示各种细节,配有净水器的厨房,装着热水器的卫生间,宽敞的楼梯间,哪里费了多少斤水泥,用了几块空心板他都记得一清二楚。最后他站在大门前像欣赏自己的器官一样心满意足地望着这栋楼,还说自己命好,撞上了一个有钱人。那一刻我多少有些心酸,然而事实已经证明,我是一个没出息的儿子,没有挣大钱的能力,父亲对我的教育投资显然已经彻底失败,只是他迟迟不愿承认。父亲的设想是,他和母亲住一楼,门前的空地可以种菜、养鸡;二楼铺上了木地板,安好了空调,留给我将来结婚用;三楼则只放了一张床,给姐姐回家省亲住。一家人其乐融融地住在一栋楼里,这便是一个乡下人心中的理想国。
遗憾的是,这栋楼如今却只住了我一个人。或许还要算上母亲吧,她的遗像就立在一楼的春台上,每次进门都能看见那张笑得看不见眼睛的脸,好像她对自己的死很满意。去年在深圳的时候,我总是忘记她的死。一个雨声细密的清晨,我梦见母亲在无人的病房里呻吟,醒来后掏出手机,翻到她的电话,犹豫要不要拨过去时,才猛然记起她已经去世大半年了。而现在,她的笑每天都在提醒我,她真的已经死透了。
从我去县城念初中算起,我离开这座姓方的村庄已经整整二十年。村里有许多我不认识的人,他们也不认识我。以前我是城里的陌生人,现在是村里的陌生人,这种身份的游离甚至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去南京上大学时我的农村户口迁过去变成了城镇户口,大学毕业后户口没有着落,我想迁回农村,却遭到了组织的拒绝,因为这种想法有悖现代化的进程。于是我成了一个既没有土地也没有房产、在任何地方都只能是暂住的中国人。我想这样也好,我不用在任何关系网中落户。有些面孔我当然还记得,只是忘了该怎么称呼。村里的称谓不按年龄而依辈分,我甚至得管一些年纪和我相当的人叫爷爷,我早就记不清这些复杂的宗族关系,索性一个也不叫,反正我已经习惯了被人视为傲慢。
因此,当一个老人从小路的大雾中钻出来、带着狐疑的目光打量我时,我迅速转过头假装去欣赏无花果木。
“你是方明胜的儿子吧?”没想到他主动开了口,更没想到他能认出我。这些年我费尽心机缩小自己与城市的差距,还以为我至少在外表上抹除了乡土气。
“是我。”我本可以告诉他认错了人,却做出了肯定的答复。
“丁则明还记得吧?我是他老子,他现在也在家。”他把抽完的烟头扔到地上,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你今年怎么没有出去做事?”
“今年假多,我多休几天再走。”这些年与父母的通话,已经让我习得了随时说谎的本领。丁则明这个名字唤醒了我的记忆。丁父通过我的父亲确认了我的身份,我则借由他的儿子构建起他的形象,我甚至从他嘴角挂起苦笑的角度中忆识出父子二人的神似。
“有空去看看丁则明,你们两个老同学也有好多年没见了吧。”说完,老人就走了,我听见他又点上了一根烟。等我回头时,他已经消失在茫茫的雾中。
忽然就想起多年前的一场大雾,我和丁则明约好去镇上游玩,我在雾气中走到路口的苦楝树下等他。雾越下越大,盖住来时的路,我怀疑他不会来,正准备往回时,他却出现了。春节刚过,我们上街收集那些残留在道边的小爆竹,镇上放的鞭炮总是更多更大。没多久,我们的口袋就鼓了起来,正准备回家时,我在卖酒的小店门口捡到一张十元的钞票。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我们买了很多零食和玩具,又买下打火机把口袋里捡来的爆竹全部放掉,再换成甩到地上就可以炸开的“落地响”。我们度过了童年里最奢侈的一天,回家时天已经黑了,自然免不了父亲的一顿打,我想挨打是值得的,只是没想到父亲发现我口袋里的玩具后,认定我从家里偷了钱,一怒之下就把它们全都扔进了门前的水塘。那天夜里,我摸黑走到塘边,双手插进口袋,意外发现里面还留下了一颗玻璃珠,在悲愤的心情中,我把它也扔进了塘里。当我想起这件事,最先听见的便是这一声清脆的结束音。
偶遇丁父之后,那些与丁则明有关的童年小事一一浮现,它们竟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死得那么彻底,我甚至有了去找丁则明叙旧的冲动。小学毕业之后,除了几次偶遇,我们只在镇上的餐馆里见过一面。那次同学聚会上本来答应要来的几个女生都说临时有事,叫那些有意想要见证女大十八变这一美学奇迹的男生很有些索然。同学里只有我和丁则明还在大学里念书,其他人已经去粤语区做了好几年苦力。和村里的长辈一样,他们将大学生视为一种上等人的身份予以赞美,却又想要在酒量、力气和嗓门上把我们这些书呆子给比下去。丁则明的脸没什么变化,一眼就能认出来,体积却发生了剧变,像是有人将儿时有点圆胖的他猛拉成高而瘦削的模样。他不停地抽烟,一包烟很快抽完,又去外面买了一包,继续为这场漫长的聚会增添烟雾的缭绕。我和丁则明不停在桌面上挥手,以防那些苍蝇落下来抢食,后来我放弃了防卫,他还在与苍蝇搏斗。
我们留下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却几乎没有联系过。我从他不时更新的社交状态得知,他后来在北京做了图书公司的编辑,不时分享一些新书信息或营销活动。在我看来,那是一种与我无缘的高级的文学生涯。这几年我不再使用社交媒体,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我总是忍不住这样想。我不知道丁则明这些年都经历了些什么,他为什么要回到村里,是否只是稍作停歇。这些疑问却不足以令我跨过内心的死海,去复活一个在记忆中沉睡已久的形象。
两个月前,快要过年时,我决定回家。也许用还乡更准确一点,因为我没打算再出去。我没有告诉父亲我的计划,我的全部家当只有一个行李箱外加一个双肩包,他一时看不出端倪,仍像往年一样拿出好酒招待我,然后在桌子上为已经离世的母亲,以及虽然在世却和离世差不多的姐姐摆上碗筷,营造出年夜饭的气氛。等到年过完了,父亲终于耐不住性子问我买的是哪天的火车票,我说我已经辞掉了深圳的工作。他愣了一下,眼神慌乱,很快又恢复了镇定,说回来歇歇也好。我们的谈话从来都是适可而止,有着海明威式的简洁,不过水底下的冰山仍然是冰山,没有任何解读的空间。
母亲去年年初的离世促成了我的决定。其实对于她的病死,我并没有多伤心,尽管我知道我应该伤心。随着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她逐渐从具体的母亲变成抽象的母亲,我总是猛然发现她好像又老了好几岁,现在又猛然发现她已经死了。当我从深圳赶回来,母亲的遗体已从医院运回家中。按照家乡的习俗,她的脸上蒙上了一块白布,我犹豫要不要揭开看一看,又很怕她会拿那双连皱纹里都裹着笑意的眼睛瞪我。在母亲的葬礼上,我甚至都没有落泪,我很想像我的姐姐那样号啕大哭,却忘了该如何制造泪水。
直到守灵夜,我才知道两年前医生就建议母亲做心脏搭桥手术,但母亲认定自己的命不值得花费那么多钱,而父亲则打听到这门手术治标不治本,而且风险很高。于是他们决定合伙欺骗我,他们要把家里不多的积蓄留给我结婚用,尽管我早就向他们表明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这个消息让我有些愤怒,我很想把这股怒火从我心里挖出来倒扣在父亲头上,它却没能维持一炷香的时间,我还没来得及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叫住在守灵仪式上端茶递烟的父亲,它就像青烟一样消散了。如果我把母亲的死归罪于父亲,他大概也只会默默接受,然后在沉默中将他的可怜传染给我。这些年父亲身上的暴力倾向已经渐渐消失了,这反而叫他看起来有些弱不禁风。
葬礼结束后,姐姐要赶回广州去哺育她的第二个孩子,也就是我的小外甥。我说我要留下来多陪父亲两天,其实只是不想和她同行。我也说不清我们之间的关系怎么会变成这样,小时候她会拿好不容易省下来的零花钱给我买冰袋喝,而她初中还未毕业就去东莞打工,打工收入几乎全都用来供我读书,按理说我应该报恩才对。但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她从来不肯接受我的钱。无以为报的愧疚感,常常让我在她的面前感到紧张。也可能我的关怀来得太晚,她曾在一个传销组织里待了三年,等我知道这个消息时,她已经逃了出来。后来我试探着问了她几次,她却再也不愿谈起。好在她总算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她的丈夫是鞋厂的老板,足以使他们全家在广州郊区维持一份较为体面的生活,当然前提是她得接受这位老板的出轨。
我也不确定父亲是否需要陪伴,母亲的死对他似乎没有太大影响,农村的夫妻之间本来就没有多少言语,我们家的这一对尤其不爱说话。小时候村里经常停电,母亲在灯下织毛衣、纳鞋底,父亲则坐在更远的地方默默抽烟,两个人像在比赛谁可以沉默得更久。现在父亲有了智能手机,每天吃完饭就掏出手机看短视频,上面有很多农村的美女跳抖臀舞。
我再次从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回到了经济特区,却无心工作,就写了辞职信。我的老板劝了我很久,还要请我吃饭,在饭桌上他许诺给我涨工资。可我不打算结婚生子,也不买房买车,本想要存點钱给父母养老,现在他们还死了一个,我要那么多钱做什么。我的实话吓倒了老板,为了摆脱尴尬的气氛,他指着桌上的椰子鸡,说这汤不错,叫我再喝点。那顿饭快要吃完时,他拿手拍拍我的肩膀,像美国人那样安慰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惜我不像美国人那样信仰上帝和华尔街,我更相信东方人的悲观,未来不过是过去的轮回。我在县城念完了初中和高中,我喜欢死记硬背,一遍遍地重复让我感觉充实。我每天只知道写作业,做卷子,在梦里都在背单词。和很多小地方的人一样,我上大学才第一次去了外地,坐在九月的火车上,心情激动而紧张,无比期待远方的天光,南京的天却没有想象中那么蓝。选择英文系这个专业,因为我的英语成绩总是考得最高;选择那个圆脸的女生做女朋友,因为她说她很喜欢我而我不得不承受这份爱意,就像分手时我必须承受她对我的恨意一样;选择去做外贸业务员,因为临近毕业的招聘会上我只通过了这一场面试。严格来说,这些都算不上选择,而只是被选择,或者说得更准确些,是受罚。你站在地铁门口,车上人很多,你还在犹豫要不要上去,却被人推上了列车。你回过头,想看看究竟是谁在推你,却发现身后只有一群盯着手机的无辜乘客。我常常感到自己就是被这种找不到出处的力推着往前走,往前走,却不知道前方到底有什么。在他们定义幸福的地方,我只看到痛苦,作为一个农村人,我的痛觉显然过于发达了,这可能就是命运的玩笑。不过,多年的独居生活还是让我掌握了维持假死状态的诀窍,我吃得很饱,睡得很足,每天下完班就窝在十平方米的宿舍里看美国的电视连续剧。我已经活成了一个空心人。
年后,六十五岁的父亲决定去佛山打工,一个表亲在那里承包了几个镇子的天然气管道安装,他可以过去打下手,一个月也有三四千块钱。父亲说要帮我凑够去县城买房的首付,他算了一下我俩现有的存款,还差五六万。他表示很后悔当年选择了回家盖房,那时他还没有意识到房子和媳妇之间的绑定关系。当然,他更没想到我会成为无业游民。他将我的失意理解为缺少一个女人,我不想多作解释,索性接受了这个说法,毕竟人间失格的想法过于抽象。我帮他买好火车票,再骑上那辆破摩托车,把他送到了县汽车站。候车室里人不多,我们坐在生锈的铁凳子上抽烟,已有四十年烟龄的父亲嘱咐我少抽点,说烟抽多了对身体不好。
父亲走后,我的作息反而更规律了,天一亮我就起床。母亲喂的鸡还活着,早上我把它们从鸡笼里放出来,抓一把麦子撒在地上,它们的胃口总是很好,啄食的样子让人想起不停叩首的信徒。喂完鸡我就去门前小路上散步,我的婶婶也起得很早,有时她会跑到小路上拦住我,叫我帮她看下智能手机的问题,她总是不小心删掉某个应用软件,却不知道去哪里把它找回来。多年前我的父亲和我的叔叔打了一架,双方都流了一点血,至今两家人都没有完全和好。吵架的原因我之前打听过,现在却忘得一干二净,也懒得再问一次。
有时还会碰到一个白净的小伙子冲我敬礼。他叫方望,年后留在村里、唯一比我年轻的成年人。据说几年前的一个雪夜,他脱光了衣服在镇中学的操场上狂奔,随后又跑到宿舍楼顶要往下跳,是学校的保安拿床单接住了他。他的发病让乡亲们想起了他那多年前投河自尽的母亲,原来她把她的精神问题遗传给了她的儿子。方望的奶奶向我解释说,他的孙子只对自己喜欢的人敬礼。所以为了对得起这份信任,我也朝他敬礼。我们就这样演着这出无人欣赏的乡村哑剧。
家里的菜地没多久就荒了,我每周去镇上的超市买一次菜,专挑最便宜的买,只求填饱肚子。镇政府大院旁边弄了一个文化中心,里面有一个小图书室,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心灵鸡汤、教辅资料和网络小说中间居然还摆了几本柏拉图的《对话录》。我每次去镇上买菜,就坐进去读读苏格拉底的教谕,比我想象中的有趣。“分手的时刻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路更好,唯有神知道。”书上那些画线的句子竟全是我想要做记号的。那个卖酒的小店居然还在,老板也没有换过,只是胡子和头发都白了。当年我捡到的十块钱很可能就是他落下的,我带着这个久远的小秘密、提着塑料酒壶去他那儿打四块钱一斤的劣质白酒。在有月光的夜里,我把白酒灌进矿泉水瓶子里,一边喝酒一边去无花果林里闲逛。谁能想到,三十岁出头的我居然过上了幸福的退休生活。
我度过了极其无聊的青春,这无聊深埋在我的体内,反而起到了隔离的功效,使我甘于平庸与乏味。但我还是高估了内心死寂的程度,随着春天的到来,地上、水上和山上的各种植物都开始活动起来,连吹在身上的风都带着绿意,我的脚便有点不受控制。在门前小路的尽头,我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头,而是踏上了通向镇子的主路,又从主路上下来走上一条朝北的小路。几乎所有的土路都变成了水泥路,也变宽了许多。我忽然有了认识那些野花的冲动,也忍不住走得越来越远,像是要去察看春天的边界。当我回头望向丁字路口的那棵开着白花的苦楝树时,才恍然认出脚下的这条路是通往丁家村的。我终于还是要去拜访丁则明了,尽管这决定下得有些稀里糊涂,我也不太确定他还在不在家。
在进村的分岔路上,迎面走来一个扛着锄头的老者,他的笑容有引人开口说话的力量,正好我不知道该往那边走,就向他问路。他不停问我找谁,等我第三次喊出丁则明这个名字时,我才意识到他大概已经聋了,而且聋得比他自己想象中更彻底。正要随便选一条路走,忽然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又听到一阵急促的狗吠,我转过头看见路旁杂生的油菜丛后面钻出三条土狗,后面跟着一个瘦弱的身影。“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就猜到是你。”这是丁则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说完他作势冲狗吼了几句,它们就呜咽着奔走在他的身后。这个重逢的画面有一点戏剧性,他却显得很从容,仿佛他一直在村口等着我似的。
丁则明在我前面带路,他的个头比我记忆中要高得多,步子却显得有些不稳,好像失去了内在的平衡,他不时发出的咳嗽声也强化了这种失衡的状态。很快就到了,他家的楼房几乎是我家的翻版,只是少了一层,门口多了间小石屋。他也住在二楼,我们在茶几边的沙发上坐下,一阵沉默的尴尬后,他起身去楼下取热水瓶,说要给我泡茶喝,尽管我一再推辞。房间里有一面嵌进墙体的黑色木板书架,上面摆满了書。我走近仔细看了看,发现他是按作家的国别摆放的,俄罗斯作家的书似乎最多,放了好几排。书架边靠窗的位置摆了一张书桌,一个竹笔筒里装着一把削好的铅笔。除了书架和书桌有点热闹之外,房子显得空落落的。
“你应该是方圆百里拥有藏书最多的人吧。”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笑着问他。
“都是我在北京上班的时候买的,舍不得扔,就全带回来了。”他端着用一次性塑料杯泡好的茶,水倒得有些满,他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平衡。
“这么多书你是怎么弄回来的?我在深圳也有一百多本书,想过要不要带回家,最后嫌麻烦还是全都卖了。”
“我租了一辆厢式货车,带着这些书从北京开回来的,我就坐在副驾驶座上。那天夜里雾气很大,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可怕的雾,像是人造的……”他顿了一下,像在犹豫要不要继续往下讲,我直视他的眼睛,尝试给出鼓励的暗示,但他没打算继续说下去。我留意到他的脸上似乎挂着一丝大病初愈后的疲倦,从大城市回来的人似乎都会现出这种神情。
“镇上有家图书室,里面居然有柏拉图的书。”我没话找话。
“那几本书是我捐的。”他咧嘴一笑。其实我早该知道的,这镇上除了他还会有谁读哲学书?他的牙齿很白,我猜他已经戒烟了,我的烟瘾却犯了,便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被他瞧见后,他又跑到楼下父亲的房间去给我找烟。
“他到村里的树园打农药去了,中午回来吃饭。”他把一整包烟塞到我手上,我接过来,从中抽出一根。
他执意留我吃午饭,我感觉很难推辞,索性应了下来,这时我才想起来我应该提点东西过来。我被他的热情弄晕了,有点不知所措,但他的殷勤似乎没有超出礼仪的范围,以至于我不敢去问那些常规之外的问题。带着这种谨慎,我同他们父子俩一起吃了顿饭。丁父喜欢喝酒,我陪他喝了一塑料杯白酒,这已是我的极限,但喝完白酒他又不顾儿子的劝阻,给我开了两瓶啤酒。他好像很高兴,一面又责怪丁则明滴酒不沾,不像他的儿子,酒都不会喝,接着又怪他炒的菜味道太淡,好好的红菜薹都被他给浪费了。我望了丁则明一眼,感到有些羞愧,好像我跑来跟他争宠似的。他的样子倒是很坦然,像在静静地看着父亲的表演。
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丁父的话越来越多,透露出的信息也就越来越密集。我从中了解到,丁母前些年信了主,总是往隔壁的镇子上跑,因为那里有一座教堂。丁父断定她鬼迷心窍,信了邪教,去年教堂被拆了,更是佐证了他的判断。他以为她会就此消停下来,哪知道她还是经常一个人念叨着天上的父,有时竟忘了给地上的父做饭。他们像往常一样大吵一架,牺牲了不少碗具,他以为会像往常那样很快恢复平静,谁料丁母这回选择一走了之。直到最后我才弄明白这是三年前的事了,他说起来却像是在昨天,也可能他就是靠这种反复的埋怨,来保证妻子的在场,以便维持家庭完整的幻象。
可笑的是,后来我竟然跑到他们家厕所吐了,实在是洋相百出。等我醒过来,看到橙黄色的光透过卧室的防盗网照在我身上,一时竟分不清是清晨还是黄昏。房子里静悄悄的,父子俩似乎都不在家。我走下楼,本打算直接走掉,忽又起意想去门前小石屋里面看看。为了不惊动父子,我只把木门推开一个口子钻了进去,是一个没有堆放多少木柴的柴房,没什么新奇之处。转身出去时,却看到木门后钉着一个用两根木棍合成的十字架,交叉处拿黑色毛线绑住。我从未见过如此朴素、原始而又神秘的十字架,我猜丁父一定没有发现它,不然早就把它拆了。
从柴房出来,我就直接回家了,走到出村的岔路上,我才意识到不告而别似乎有些唐突,但走回去也很奇怪。从丁家村走到方家田,要路过三座村庄,远看上去,里面似乎都没有人的迹象。我看到方望躲在村口的法国梧桐树上,其实是躲不住的,树上还没有长出多少叶子。我怕他跟我敬礼从树上摔下来,就假装没看见他。等我走远后,他大声喊了句“敬礼”,我回头看他从树枝上站了起来,一手抓住枝丫,一手举在额头边。我正准备回礼,他却喊了句“礼毕”。
第二天上午,方望把丁则明带到了我家。他给我带来了两包点心,说是过年时亲戚送的,再不吃就过期了。我说要去给他做午饭,他却百般阻拦,硬说自己没胃口。最后我用清水煮了四个鸡蛋,又泡了两杯速溶咖啡,我们就着点心凑合吃了一顿。饭后,我带他去无花果园里散步。他说他去年来我们村逛过,为了找一棵高大的香樟树。一进村他就惊住了,变化太大,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来。丁家村的田地也有一大半被承包了,但好歹还留下一些,有几户人家还在种水稻、花生和红薯这些儿时常见的农作物。他说的那棵香樟是一棵主干上长满木瘤的古树,以前在这一带颇有名气,树底下常年摆一个香炉,不少人过来烧香磕头。几年前为了修一条直通省道的乡道就把那棵树给推倒了,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
“乡下人似乎比城里人更信奉进步的力量,”丁则明出神地望着已经开始抽芽的无花果树,自言自语地说,“不过没有了土地的农民,这听起来像一个悖论。”
“我看他们挺开心的,好像终于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脸上都挂着胜利大逃亡的喜庆。”他的话听起来有点奇怪,我想了一下,才意识到他是用普通话说的,进而想到,我们之前交流的不畅,很可能是方言导致的,我们的方言是没法表达任何抽象之物的。于是我也讲起了普通话。
“土地是摆脱不了的,因为我们的农民首先是一种身份,而不是职业,你没法辞职不干。身为农民意味着一种命运,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注定了要用翻身来证明自己,它就像一道阴影和一个诅咒那样终生跟随你。城乡差距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而非经济问题。”
“也不一定吧。我在深圳上班时,也认识了一些从农村出来的同事,他们看起来就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城市的生活。偶尔提起农村,也总是带着怀旧的抒情的口气。”
“也许只是善于隐藏罢了,每天都穿不一样的衣服,去星巴克谈恋爱,关心中产阶级的烦恼,带着滤镜去回忆儿时的风景。时间久了,我们就会真的以为自己已经脱胎换骨,其实根本不可能。我们的祖先早就把我们的一切烙上了农民印记,至少这一生是洗脱不掉的。我以前的女友总是抱怨我不够爱她,我也一直找不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回村之后,我终于明白,我只是不能像一个城里人那样去爱她。”
“像城里人那样去爱,是怎么个爱法?”
“我也说不清。我现在甚至认为爱情根本就是城里人的消遣,乡下人的精神还没有进化到需要爱情的阶段。对农村人而言,婚姻只是一种最小单位的众筹方式,与爱无关。我们身边从来就没有过爱的例子,也没有接受过爱的教育。所以在城市里,我们只能学着去爱,但终究还是学得不像,一不小心就露出原形。”
“我不认为城里人比乡下人更懂爱情,相反,城市的爱情更像商品,很多时候就是一种等价交换。”
“你把我说的乡下人和城里人换成中国与西方也是成立的,毕竟中国就是世界的农村。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以西方为参照物的话,中国人确实活在爱的范畴之外。”
两个三十多岁的单身汉站在田野上聊起什么是爱,不禁让我感到一种好笑的凄凉。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栋被遗弃的别墅前面,也可能我们本来就是朝着它走的,它太过显眼,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块从天而降的陨石。我本以为能遇上一两个乞丐,却发现里面干净得很,接着我就意識到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在农村见过乞丐了,大概他们也全都进了城。
楼梯间已经建好了,我们决定爬上去看一看。所有的门窗都是空的,楼顶的视野便显得开阔,能看见一整片无花果树,在树丛上飞舞的喜鹊以及远处一层叠一层的丘陵。我又有了登高时常有的那种想要做点什么大事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的心情。我侧过头,看到丁则明的脸上也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也许他有和我一样的念头。这一层的天花板只盖了一半,我们站在可以望见天空的那一半里,站久了就感觉有人在上面直视着我们。
“你相信天上的那位总管吗?”
“很难说服自己去相信,尽管我知道这不是一件需要论证的事。二十世纪的祈祷和诅咒都太多了,我总感觉它已经忙不过来,所以它再也不能迈进新的世纪。更重要的是,我不能理解中国人在《圣经》里的缺席,也理解不了神对中国人的冷漠。从这方面来讲,我是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还不如我的母亲。”
“你没有去找过她吗?”
“她就在隔壁镇子上帮人做早点,店主是她的教友,一个守了三十年活寡的女人。我每个月会去看她一次,她就住在那家小店的储物间里,进门要钻过一道窄门。她似乎过得还不错,证据是我能看见她的牙齿了,以前她从来不笑。父亲很少出村,也不跟人来往,可能他真的不知道母亲去了哪儿,也可能他只是假装不知道,三年前他也只是去几个亲戚家敷衍地找了找。他们吵了一辈子,这个结局挺好,简直就是一出喜剧。”
“和你的父亲住在一起,你不会感到压抑吗?”
“小时候我们去镇上捡鞭炮你还记得吧,回家之前我已经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但没想到他下手那么重,我的腿几乎要被他打折了,跛着脚走了一个多月。不过比起肉体上的惩罚,我更害怕他嘴上的讽刺和攻击。语言的伤害有时比匕首更锋利,辱骂相当于谋杀,是一种被低估的恶行。父亲的阴影因而一直尾随着我,在班主任、上司、准岳父甚至是城管、门卫、安检员那里,一个手势,一道眼光或一句叹息都能将我制服,我总是瞬间退回儿子的状态,进而做出丧失人格的决定。我终于意识到,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去反抗任何集体和制度的,也不可能真正理解西方文明。所以我必须找到污染的源头,清洗我的童年。这是一次心理学实验,有点像冲击疗法。效果还是明显的,这一年来与父亲的朝夕相处,终于使我不再畏惧他的声音,我在沉默的对视中把他童年强加给我的暴力全都还了回去,现在我对他只剩下同情。其实我什么也不用做,仅仅是从北京跑回村里这件事就能让他的自尊心受到重创。我也很意外地发现自己身上竟残留了许多父亲的痕迹,不只是肢体上的动作,也包括一些看待世界的方式。我终于明白,文艺的作用是有限的,这些年我拼命地读书、看电影、听音乐,开口闭口都是大师,但这些东西很可能也只是装饰而已,很难从衣服变成身体。只有把父亲的余毒全都排出去,我才能获得真正的新生。当然这样说好像我是跑回来复仇似的,其实最开始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找个不用付房租的地方静下心来写点东西。我要写的主题就是弑父,所以我决定回到村里,像人类学家一样观察自己的父亲。”
冬天没有散尽,黄昏还是有寒意,丁则明咳嗽了几声,像染上了风寒。我把送他到小路的尽头,转身往回走。黄色校车又在鸣笛了,我退到路边,让它先走。很久没有接收过这么多信息,以至于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米粒般的念头在冲撞却无法独立成形。我坐在阳台上抽烟,凝视渐渐暗下去的黑夜。想起那些深圳的失眠之夜,我忽然意识到,驱散黑暗的也许是那些失眠的眼睛,而不是路灯。乡村没有失眠的人,便只有似乎根本就等不到黎明的黑暗。
我一开始就推测丁则明是回来写作的。对于我们这些从小地方走出去的人而言,文学是有宗教意味的,而且成本很低,这或许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工厂里有那么多打工诗人。我没有告诉他去年辞职后,我也想过要重新拾起青春期写诗的爱好,将这些年的苦闷提炼成一本诗集。然而,在电脑屏幕前枯坐良久,我却只是反复打出又删掉一个“啊”字,空白文档上那慑人的白加深了我对时间流逝的恐惧。
为了忘却时间的压迫,我网购了几瓶伏特加,尝试像俄罗斯农民那样酗酒,但是深圳的天气对待酒鬼太友善,不提供醉死街头的冷。呕吐物也令我恶心,吐完之后我还得强打起精神将它们清理干净。我猜可能是地点不对,便又找了一家酒吧,点了一杯最贵的威士忌,一边摇晃着杯底的冰块,一边用村上春树的眼睛打量酒吧里光鲜的男女。不过他们都很正经,看上去像在谈生意,一点醉意也没有。我换了好几家酒吧,一家比一家高档,情况却没有任何改善,空气里总是弥漫着数钱的声音。我想我还可以去买春,毕竟这自古以来就是沉沦的标志。足疗店、养生馆、男士会所,我不知道哪一个才会提供这种服务,便决定采取就近原则。我抽着烟,在小区附近那家招牌很大的亮着红光的店门前徘徊良久,却找不到长驱直入的勇气。尽管已是深夜,街上还是有很多路人,他们的目光好像都有了道德审判的意味。那些修长的女人从大堂走出来,拉开门鞠躬送走客人,想到我可能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发生关系而她们此刻离我只有几米远,我就紧张得口干舌燥。我想起那些并不愉快的性爱回忆,担心对方会嘲笑我的无能,这些年精神的无能必然会进一步作用于身体的无能。终于,在抽完半包烟之后,我还是灰头土脸地回到了租处。
在诗人、酒徒、嫖客的尝试均告失败之后,我就决定回家了。也许就像丁则明说的那样,我也是一个精神上的农村人,虽然没有挣钱的能力,眼睛却总是盯着经济基础,灯红酒绿的上层建筑与我无关。我不可能成为自由主义者,也不敢像唯美主义者那样赞颂所有的美。以前我只是在朦胧诗的意义上顾影自怜,从未考虑过这一切都是由身份决定的。想到这一点,我忽然很想见到丁则明。我隐约感到,我能透过他的分析重新理解过去的生活,进而辨认出未来的痕迹。遗憾的是,本该成为朋友的我们,这么多年来却疏于联系。
我骑上了父亲的摩托车,这辆车的反光镜已经碎了,码表也不再显示,坐垫已经脱离车身,只能拿绳子绑着。父亲出车祸时骑的就是这辆车,对于这辆车的性能他颇为自得,我本来打算给他重买一辆,他却坚持声称这辆车至少还能骑上十年。不过现在,我也感觉它很符合我的形象,排气管里可怖的突突声就像发自我心底的哀鸣。
在丁则明家坐了一会儿后,我们决定去村后的树园逛逛,三条狗闻讯立即摇头摆尾地跟了过来。一间老屋的墻壁上留着一句红色的计划生育标语,“宁添一口坟,不添一个人”,屋前有一口连着小河的水塘。丁则明说,这口塘以前溺弃过不少女婴;在路过另一口方形水塘时,他说其实他们村早就和北京发生过关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村里来过两个从北京过来插队的大学生,其中一人失足掉进这口方形水塘淹死了;而村后的水渠里,还淹死过一个右派和一个流氓犯。他说狗跟着他散步时,偶尔会忽然停下,畏葸不前,冲着虚空狂吠,这个时候他就相信鬼魂是存在的。听他这么讲,我忽然发现我一点也不了解自己村庄的历史。
园子里除了栽有香椿、银杏、枸骨,还有许多我没见过的景观树。它们都是商品,一旦长好,就会连根挖出来,再用黑色的薄布裹住根部,运出去卖钱。据丁则明讲,这片园子是卸任后的村主任承包的,原本是要给每家每户发点土地赔偿费的,丁主任却好像把这事给忘了。不久前树园的铁门上挂了一块硬板纸,上有毛笔写成的告状,说再不落实赔偿费,就要告到县政府去。结果丁主任一眼就认出来那是本村退休的乡村教师写的,他提了一瓶酒和一条烟登门拜访,第二天告状牌便消失了,村子又恢复了平静与和谐。
“现在我经常能在我们村看到整个中国的结构。”用方言讲完这件事,丁则明又说起了普通话。这时传来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一个身影在繁密的杂树丛中隐现,来人正是丁主任。原来我是认识他的,丁家村和方家田属于同一个行政村,他以前也是我们的村长。还记得念小学时,学校组织我们去他家割过稻谷、摘过花生,美其名曰勤工俭学。他用脸上的皮冲我笑了笑,随后板着脸问我是哪个村的,直到我说出我父亲方明胜的名字,他才恢复政客般的微笑,放心地走远了。
“他的笑的确让我想起了《新闻联播》,也许他就是照着电视机学的,”我望向丁则明,他的脸上却露出痛苦的神情,像在默默忍受体内某个器官的疼痛,“你没事吧?”
“他刚走过来时,我竟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因为我害怕他听到了我对他的议论,可见我体内的病毒还远远没有清理干净,”丁则明苦笑一声,“还有件事要向你坦白,我之前可能在你面前把自己说得太高大了。其实我的忍耐力还不如你,去年回家不到半年,我就感到难以忍受。那天我去镇上收快递,站在小镇的十字路口,看着满街飞舞的塑料袋,在路边等着接客的摩托车,我的心底忽然升起了对大城市的乡愁,那些车水马龙之中有多少暧昧的可能性啊。我想我还是高估自己了,原以为离人群更远,可以离人类更近,没想到回乡之后却像是被开除了国籍,遭到了流放。问题是我还能第二次逃离乡村吗?河有第三边岸吗?正当我犹豫要不要逃回北京时,我的肺上却长了一块阴影,我的生存也就再次蒙上了阴影,这次是真正的生存阴影。”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事实上随着他的表达文学性越来越强,我甚至有点怀疑他是在念诵他刚写完的小说段落。他说去年秋天,他咳得很厉害,一开始他以为是烟抽多了,戒烟之后,症状却没有缓解。他去县医院拍了片子,医生说没法确定阴影的病因,叫他去武汉复查。武汉的大医院也找不到病根,但排除了肺结核和肺癌的可能性,医生建议他暂时不要去雾霾严重的城市,每个月去医院复查一次。
后来我又去了两次丁家村。我已经听不到丁则明的咳嗽声了,他也感觉自己的病已经痊愈,并声称所有的疾病都是心理疾病,而他已经解开了自己的心结。他的话密度越来越大,那些书面化的句子似乎全都是反省与沉思的结果。不过我也越来越感到自己没有同他对话的能力,也怕打搅他的写作。我从他那里借了几本书,一面看,一面等他来找我。
夏天很快就到了,绿皮的无花果也开始成熟,在我的想象中,它们的味道和苦瓜差不多,没想到竟然这么甜。七里八乡的人都骑着摩托车跑过来摘免费的果子,大多是老年人,有的还带着他们的孙子。地里的蒿草长得很高,他们钻进去的时候脸上都挂着笑意,像是在和谁玩捉迷藏的游戏。我也进去摘了一袋,打算骑上摩托车带给丁则明尝尝。进门后却感觉气氛有些不对劲,好像有人在暗处望着我,四下望了望,发现春台上多了一幅遗像。照片上的人眼神空洞,看起来很沧桑,一开始我以为是丁父,看到老人从楼上走下来,我才意识到那是丁則明。
“上个月他去武汉复查,肺里的阴影变大了,胸腔里有了积液,医生就叫他住院。他这个病怪得很,像肺癌又不是肺癌,只能当肺癌治。住院之后恶化得很快。白天一直发烧,夜里就冒冷汗。一粒九百多块的靶向药,一天要吃三粒,吃了一个星期,人就没了。叫不到丧葬车,只能送到殡仪馆给火化了……”丁父忽然顿住,望了遗像一眼,“要我说,他根本就不该从北京回来,不回来就不会致这个病。”后面他又说了几句话,我却再也听不清了。
从丁家出来后,我骑车去了镇上,到超市买了一大包面粉和两箱油面。超市门口有抽奖活动,我排在几个老人后面,抽中了二等奖,奖品是一大包捕蝇纸。回家的路上,摩托车把我带进了路边的沟渠,我抬不起来,索性把它留在那里。我在沟里捡到一个装过化肥的蛇皮袋,便将绑在摩托车后面的干粮塞进袋子,驮了回去。我每天只吃一点,这些食物够我存活很久了。家里一开始还有鸡蛋吃,后来鸡一只接一只地饿死了,我挖了个坑把死鸡全都埋掉。家里的苍蝇渐渐多了起来,捕蝇纸便派上了用场。所有误入其中的苍蝇都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先是惊恐地挺直身子,鼓动翅膀,想要奋力挣脱,却发现自己越陷越深,六只脚被牢牢锁在地面。接着它们稍作休息,像学者一样冥思苦想,等待下一次冲刺,却没想到它们的舌头、眼睛和腹部也都渐渐被缚住。终于它们放弃了全部抗争,瘫倒在地。很难不把它们的垂死挣扎与人的状况联系起来,我们的每一次努力换来的都是更为窘迫的险境,而死亡是唯一的真正的结局。
我的病态终于还是引来了乡亲们的议论,两个月后,婶婶打电话把父亲从佛山叫了回来。父亲仍然活在他的逻辑世界里,他开始走动起来,希望能找人帮我相亲,他甚至已经为我安排好了一场。据说那个姑娘年纪也不小了,但很有志气,一个人从上海回来承包了一片葡萄园,当然她的生意做垮了,不然也不会同意同我这样的无业游民相亲。我答应同她在镇中学门口的奶茶店见一面,当父亲坐在我的床边沉默地抽烟时,我知道这是唯一能将他从我身边赶走的办法。赴约的路上,下起了带着冷意的秋雨,我看到方望光着身子从我身边飞奔过去,他挥舞双手,大喊大叫,像在向我展示生之喜悦。他跑得那么快,那么自由,我忽然感觉所有人都该像他这样活着,而他就是为了活成这样才故意装病的。
在长有苦楝树的路口,我拐去了丁则明家,我想要上楼去他的房间看他有没有留下什么手稿。大门却上了一把锁,门口的狗只剩下一条,它勉强支起身子抬头望了我一眼,又瘫倒在地。我向村后走去,本来是想去找丁父,却径直穿过树园,朝北走上了一条两车道的水泥路,没走多久它就中断了,路还没有修完,但还是可以沿一条曲折的土路继续走下去。我忽然意识到,只要一直向北走,我就能抵达北京,我还从来没有去过北京。我有点被这个想法给迷住了,在冬天到来之前,我还能走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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