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海东 何鲜桂 马莹琰
摘 要 建立视力和屈光发育档案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重要办法。但一直以来,国内外均缺乏相关的筛查标准,导致我国日常开展筛查工作无法规范和统一。2019年6月,推荐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1171—2019《中小學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正式公布,其立足上海市实际情况,汲取适宜的方法和技术,提出了可行、可靠,适用于当前大规模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筛查的工作规范,以期减少因屈光不正带来的视力损害,提高我国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全文介绍该标准的制定过程、遵循原则、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建议。
关键词 屈光;发育;标准;儿童;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R77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20)20-0016-03
Interpretations for Shanghai local standard ‘Rule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Screening of Refractive Error for School Aged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ZOU Haidong1,2, HE Xiangui1, MA Yingyan2
(Shanghai Eye Diseases Prevention & Treatment Center / Shanghai Eye Hospital, Shanghai 200040, China; 2. The Shanghai General Hospital,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80, China)
ABSTRACT It is an important way to prevent and control myopia in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to establish the files of vision and refractive development. However, there has always been a lack of relevant screening standards at home and abroad, which has led to the inability to standardize and unify the daily screening work in our country. In June 2019, the recommended Shanghai local standard DB31 / T1171—2019 ‘Rule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Screening of Refractive Error for School Aged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was officially announced. Based on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Shanghai, it has absorbed appropriate methods and technologies, and put forward feasible, reliable, and applicable work specifications for large-scale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refractive error screening to reduce the visual impairment caused by ametropia and improve the eye health level of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in China. This manuscript describes the process of formulating the standard, the principles followed,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standard,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implementation.
KEY WORDS refraction; development; standard; children; adolescent
屈光不正是目前全球视力损伤的首要原因,其中近视已成为影响我国当代和未来人口健康素质的“国病”。2015年《国民视觉健康报告》指出,如没有有效的干预,到2020年,我国5岁以上近视患病人口接近7亿,患有高度近视的总人口将超过4 000万人[1]。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16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体育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8月30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2]。在该方案中,明确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2]。
然而,我国一直没有中小学生视力和屈光不正筛查的规范性文件。我国中小学校传统上仅开展裸眼远视力检查,结果无法用于了解孩子们近视等屈光不正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有些地区已要求在中小学校开展近视筛查,但各地所用筛检指标和界值并不一致,操作方法和结果反馈科学性不佳,导致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实效大打折扣。因此,我们认为亟待在传统的学校视力筛查方法基础上,立足实际,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拟定安全、可靠、受检对象接受度高、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特异度的标准,应用于上海市的儿童青少年。2019年6月,由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牵头,上海市医学会眼视光学分会、上海市学校卫生保健协会、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共同参与起草的推荐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T1171—2019《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予以正式发布。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小学生视力及屈光不正筛查的标准文件,从而为我国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明确了技术规范。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为上海市医疗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 标准制定过程
2007—2013年,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项目组在上海市政府连续两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支持下,探索并建立了国内首个大规模儿童近视筛查、转诊、干预、建档、随访和信息化动态管理模式,为全市一百多万4~18岁儿童和青少年建立了屈光发育档案筛查[3-6]。在实践中,项目组日益认识到制定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的重要性,因此于2014年初,向原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申请,成为2015年度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地方卫生标准预研制项目《学龄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筛查规范》。2017年6月,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更名为《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列入《2017年第一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直至2019年6月27日正式审查通过。从2014年立项后5年来,项目组在总结自身研究和工作经验基础上,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相关资料,深入咨询了多家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及国内外本领域相关专家,努力摸清本市实际情况和水平,按照地方标准制定的具体要求,形成了标准初稿。随后,经过连续八轮会审和函审,征询近30位来自于眼科、学校卫生、预防医学、教育管理、标准制定領域的专家和一线实践工作者80余次,收到了近150条建议和意见,经仔细讨论,反复修改编撰,最终定稿。
2 标准制定遵循原则
2.1 坚持科学性原则,注重借鉴已有科学证据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GB/T 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GB/T 17342《眼科仪器 验光镜片》和ISO 10342《Ophthalmic instruments—Eye refractometers(眼科仪器 验光仪)》等标准,在此基础上,参考了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发布的“弱视诊断专家共识(2011年)”[7]、美国眼科学会制定的《弱视临床指南》[8]和《眼科临床指南》、人民卫生出版社的《眼科学》等书籍、WHO制定的《疾病筛查的原则和实践》指南,并搜索了Pubmed等多个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数据库,掌握最新研究进展。在具体研制过程中,项目组反复验证各类筛查指标,结合卫生经济学评估以及人群数据回代后验证,保证其科学性及经济性。
2.2 坚持实践性原则,注重提炼已有经验
项目组前期完成的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已被纳入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累了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研究相关基础性大数据。在本标准研制过程中,注重从实际工作出发,反复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老师的意见,力求使制定完成的标准可直接应用于实践,保证其可操作性。
3 标准具体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筛查方法和转诊建议及筛查后转诊要求。
3.1 筛查基本要求
对屈光不正筛查的基本要求是从筛查机构、筛查人员、筛查场所、筛查仪器设备,以及筛查时间和频率这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强调筛查人员应持有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资格证书,或经过规范化培训且合格。筛查机构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备符合要求的人员。根据已有的若干标准要求,对筛查场所面积大小及光照强度,采用的视力检查表和验光仪进行了限定。出于对标准实行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的考虑,并在听取了专家意见及考虑该年龄阶段儿童屈光发育的规律后[9],考虑儿童屈光变化速度快,规定筛查频率不应少于每年一次。
3.2 筛查方法
对于筛查方法,本标准首先规定了各种检查方法的具体要求,如裸眼视力及戴镜视力检查的具体要求、屈光度数检测的要求。除了屈光不正以外,还要求筛查人员要对其他常见的或严重影响中小学生眼健康的眼部疾病进行识别。对筛查结果记录格式也给予了推荐的模板。
传统上,在我国学校卫生健康体检内容中只有裸眼远视力测量,无法准确区分屈光不正,因而就无法监督屈光矫正服务的科学合理性。本标准明确在屈光不正筛查中加上了戴镜视力指标,采用日常生活视力指标作为判断转诊指标,日常不戴镜者以裸眼远视力作为其日常生活视力;日常戴眼镜者除了检查裸眼远视力,还要加查戴镜(包括戴软镜或硬镜)的视力,作为日常生活视力。对于不同筛查判定下的结果和转诊建议通过表格和流程图加以展示。其中,考虑到小学生与中学生在睫状肌调节方面的差异,部分指标对小学生和中学生采用了不同的筛查界值。
3.3 复查
本标准明确提出筛查后,筛查机构应及时给出转诊建议,对需要进一步转诊复查的对象应发放《复查告知书》,检查结果判断为正常时,也应反馈学生和家长。本标准提供了复查告知书的建议格式供实践一线参考。鉴于本市目前相关工作开展已经具备充足的实践基础,本标准要求筛查机构应组织发动提高复诊率,并整理、保存好相关资料,建立和更新学生视力屈光档案。
4 标准实施建议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医疗机构开展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的筛查。本市儿童青少年屈光不正筛查标准,应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实施。本标准发布后,建议各相关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标准宣传和培训,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复制推广”的模式开展标准的应用实施,引入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及时对出台的标准进行总结和改进,最终达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标准,加快提高本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水平。
2019年,在本地方标准DB31/T1171—2019《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的基础上,本项目进一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反复论证,最终于2020年1月,被评审通过为推荐性国家卫生行业标准WS/T 663—2020《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10],这将为进一步减少我国儿童青少年中因屈光不正带来的视力损害作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玲. 国民视觉健康报告[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6.
[2]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体育总局, 等.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 (2018-08-30)[2020-02-20]. http:// www.moe.gov.cn/srcsite/A17/moe_943/s3285/201808/ t20180830_346672.html.
[3] He X, Zhao R, Sankaridurg P, et al. Design and methodology of the Shanghai child and adolescent large-scale eye study(SCALE)[J]. Clin Exp Ophthalmol, 2018, 46(4): 329-338.
[4] 鄒海东, 何鲜桂. 扎实推进中国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的建立[J].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 2015, 17(10): 581-584.
[5] Ma Y, Qu X, Zhu X, et al. Age-Specific Prevalence of Visual Impairment and Refractive Error in Children Aged 3-10 Years in Shanghai, China[J]. Invest Ophthalmol Vis Sci, 2016, 57(14): 6188-6196.
[6] Sankaridurg P, He X, Naduvilath T, et al. Comparison of noncycloplegic and cycloplegic autorefraction in categorizing refractive error data in children[J]. Acta Ophthalmol, 2017, 95(7): e633-e640.
[7]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 弱视诊断专家共识(2011年)[J]. 中华眼科杂志, 2011, 47(8): 768.
[8] 符竹筠, 刘虎. 2017年美国眼科学会弱视临床指南解读[J].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2019, 37(7): 566-568.
[9] Zhao J, Mao J, Luo R, et al. The progression of refractive error in school-age children: Shunyi district, China[J]. Am J Ophthalmol, 2002, 134(5): 735-743.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WS/T 663—2020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