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市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19年国家发改委反馈的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8项指标评价优异、4项指标评价优秀。同时,成都还荣获2019“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城市”奖。
对标落实省纪委十八条措施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成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从2018年开始,成都市对标国际化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坚持不懈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经过持续努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取得了较好成效。
但也还有一些短板和不足需要花大力气推动解决,比如,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反馈成都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有开办企业、跨境贸易、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3项指标仍与国际化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虽然这些工作本身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但其中也包括了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
为此,成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担当,注重跟进监督,全面夯实责任,进一步推动相关主责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找准不足、补齐短板。
近日,成都市专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就全面深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讨论,重点围绕提升投资贸易、获得许可、要素匹配、政策支持、司法保护这5个方面便利度,以及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度、消除市场进入壁垒等进行了具体研讨,提出了相关实施方案,让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享受到更加平等的待遇,持续优化成都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内容、责任时限,这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开展监督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工作方向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以权谋私等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但个别公职人员在服务企业中“清”“亲”不分或界限把握不准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营商环境建设,对此,成都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列出了10条正面清单和8条负面清单,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倡导什么、反对什么,从制度层面回答了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中“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
一方面,旗幟鲜明鼓励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为企业服务。领导干部只有跟企业主动接触,才能更好更贴心服务企业发展。
比如,《实施意见》对公职人员参加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举办的洽谈交流会、陪同接待等活动,都作出了一些支持性规定。
同时,成都市纪委监委通过采取积极“请进来”等方式,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面对面座谈对话,主动收集意见建议,认真督办解决。又积极以开放的姿态“走出去”,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并督促相关单位上门走访企业、服务到位。
另一方面,明确要求公职人员在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既要支持经济发展,又要坚决防止出现“经济要上、纪律要让”的错误思想,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加精准履职、精准监督,精准地为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比如,在负面清单中明确公职人员不准“新官不理旧事”,不准对历史遗留问题置若罔闻、推诿扯皮,不准在服务企业中有不作为及“懒散拖”等行为。
再比如,当前正聚焦发改、住建、卫健、人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力推进系统治理工作,就是要通过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开展警示教育等,增强公职人员廉洁意识、法纪意识,引导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交往中,守住底线、把好分寸。
成都市高度重视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市委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出台《关于加强对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同志和人员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的工作办法(试行)》,就是要消除大家的顾虑,让大家放开手脚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好务。
成都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对推进创新改革中,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出现失误的,只要是出于公心、没有谋取私利、认真履职尽责的,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最大限度地减轻和从轻处理。同时,对那些诚心为企业服务,受到不实反映举报的,及时进行公开澄清,不让那些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的干部心里“添堵”。
对因为这些问题受到处理、被问责的干部,更要倍加关心关爱,只要继续积极干事创业,表现突出,影响期过后,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大胆选任使用这些干部,进一步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
此外,近年来,成都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日常监督中,还坚持一手发现问题,一手发现先进典型。比如,在开展疫情防控督查、不作为及“懒散拖”专项治理等工作中,都始终坚持这一原则,大力发现并在全市表扬了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好干部,进一步鼓励大家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