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晓静
(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192)
规划环评作为促进规划绿色化的有效工具[1], 其从战略决策源头解决环境与资源问题的优势已被广泛认可。但由于规划方案实施涉及的行政管理体系复杂,且存在对规划成果理解或分解不到位等因素,常导致成果应用过程中出现要求落空或难以适应管理需求等情形。跟踪评价是建立在环境影响监测、环境损害监察、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检验规划环评准确性以及减缓措施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措施的过程[2];是规划环评与规划实施管控的有效衔接,对促进规划环评成果落地具有积极意义。
跟踪评价作为规划环评的重要补充,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559号)中明确了跟踪对象以及评价内容,奠定了跟踪评价的法律基础。为进一步规范并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2019年生态环境部制定并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跟踪评价是以问题为导向的自我学习和纠偏过程[3]。规划的多样性、特异性、抽象性、复杂性,导致对其进行的跟踪评价在实践中也各不相同。以下以河北某化工园区为例开展应用研究。
化工园区位于河北省临海地区,为省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34.92 km2。该园区2014年完成规划环评,目前已形成4条产业链:盐—碱—化纤、盐—碱—氯气—四氯化钛—海绵钛、氯气—三氯氢硅—多晶硅—单晶硅、氯气—有机硅单体—有机硅中间体,是我国重要的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区。
本次跟踪评价分析了规划范围、空间布局、结构、规模、发展目标、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源种类与分布、污染物排放强度与原规划的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找出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对照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析规划落实空间管控执行情况,重点说明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的变化情况。
2.2.1规划实施情况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园区范围未突破原规划边界,产业结构与原规划基本一致,但经济规模滞后于原规划目标。经济规模滞后于规划的主要原因是原规划对经济的预测较为乐观。原规划中的目标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为17.1%,而根据调查,2014年—2018年全国工业增加值年度增长率为5.8%~7.39%。对园区内主要行业进行分析可知,区内化工行业经济规模仅为原规划的50%左右,但化纤行业产业规模基本达到规划预期,其经济比重亦达到规划目标。
在基础设施方面,园区实现集中供电、供热,供给方式与规划一致,供电及供热能力充足;现有供水能力为500万m3/a,仅为原规划规模的一半;区内再生水厂目前处于停运状态,区域再生水供应能力为0,园区内水资源较为紧缺。
2.2.2开发强度对比
在资源能源利用方面,现有土地产出率达到规划预期;耗水总量未突破规划预期,但万元产值水耗高于预期;综合能耗近年来呈下降趋势,但依然高于规划预期。水耗和能耗过高的原因,一方面与原规划的经济预期过高有关,另一方面与开发区不尽合理的资源利用结构有关,如蒸汽利用率低、再生水未利用等。
在污染排放方面,根据各建设项目在线及例行监测结果,参考《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4]对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进行统计。污染物排放特征见表1,根据统计,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均大于规划环评预期,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来自化纤产业贡献,其中废气71.96%的污染负荷、废水90%的污染负荷来自化纤企业。H2S和CS2是该园区主要污染物,其中2018年H2S的实际排放量是原规划环评预判的17倍;CS2在原规划环评中未予考虑,但2018年实际排放量为633吨。2018年园区废水排放量是规划排水量的3.6倍,COD排放量是规划排放量的2.3倍。
结合产业跟踪情况分析,该化工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高于规划预期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规划过程中的基础设施不到位,如再生水厂未运行,导致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划预期;另一方面,原规划环评考虑欠佳,如原环评未考虑CS2的排放,对H2S的排放预判过低,这导致规划实施中未对上述两种污染物的排放进行重点管理,进而导致目前出现的环境空气质量问题。
表1 污染物排放特征
2.2.3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对比规划环评时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国家和河北省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状况,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1)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满足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但不满足当地要求的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达到《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307—2013)中规定的准Ⅳ类标准。
(2)园区内大部分企业建设围堰及厂内事故池基本满足风险防控要求,但园区无事故应急池,区内未形成有效的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事故状态下不能有效截污和导流;未落实原环评中提出的应急防控体系。
(3)受区内水资源不足的制约,园内部分工业企业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生产,与《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水规计〔2019〕33号)《河北省水资源统筹利用保护规划》《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2018年11月)等相关要求相悖。
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是跟踪评价的核心之一,重点是进行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和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变化趋势分析,同时结合区域资源能源利用上线,分析区域、流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存在的问题及其与规划实施的关联性。
与生态型项目相比,化工园区是通过污染物排放影响环境质量变化,进而导致区域生态系统的变化。因此,在化工园区首次跟踪评价的时候,该部分的分析重点通常落在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上。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以收集园区及周边历史监测数据为主。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以园区周边的两个省监控站的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资料为主进行大气环境质量常规因子变化趋势分析;以园区内历次项目环评中开展的监测资料为主进行特征因子变化趋势回顾性评价。地表水环境方面:充分利用区域每月例行监测数据进行断面达标性分析。地下水和土壤方面:收集跟踪评价期间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中的监测数据,重点判断地下水变化趋势和土壤历史状况。
通过跟踪分析得知,自规划实施以来,园区及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与规划环评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不完全一致。在规划执行期间,区域SO2、颗粒物和NOx常规空气质量因子得到改善,但特征污染物H2S、CS2浓度呈上升趋势,且各建设项目允许排放量已超过或接近大气环境承载力;区域地表水氨氮及总磷超标严重,未呈现出预期的改善效果。概括来说,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出现一定程度的恶化,需要引起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实施部门的高度重视。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的公众参与兼具传统特点及自身的独立性[5],侧重于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所产生的环境影响意见,通过对意见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聚焦公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而识别、厘清矛盾冲突根源。本次跟踪评价中公众意见调查分为三部分:一是收集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公众对于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投诉意见,并分析原因;二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6]的要求,按工作阶段进行信息公开;三是组织座谈会,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全面了解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
公众投诉意见的收集途径主要包括: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上举报、环境投诉、当地政府的“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12345”市长热线、监督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自2017年以来,园区内公众投诉增多,投诉内容中71%涉及环境空气质量,9%涉及废水排放。公众意见集中在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监管、定期公布各项污染物监测情况、加强危废处理等环境管理领域。
上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显示,该化工园区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是大气环境质量问题,调查结果有助于评价者进一步聚焦跟踪重点,并最终通过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和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逐步跟踪分析,锁定H2S、CS2浓度是区域投诉的核心。
根据规划实施进度,该园区产业规划基本符合原规划,但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与原规划环评预期不完全一致。尤其是环境空气中的H2S和CS2浓度变化趋势超出原规划环评预期,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开展规划时对化纤产业的认识不足,未充分考虑到上述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导致环境管理中存在一定空缺。
环保措施有效的标准是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已落实,且规划实施后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环保措施包括企业和园区两个层面。其中企业层面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具体废气、废水、固废处置措施;园区层面的环保措施包括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置中心、环保监控以及应急防控措施等。
根据调查可知,园区内各企业均采取了积极的废气和废水治理设施,废气基本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区内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且符合纳管标准。但在园区层面上,依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尽管目前各化纤企业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但区内H2S和CS2排放量依然超出或接近大气环境承载力底线,区内公众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投诉较多,即在目前的产业规模下,现有废气治理设施不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2)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满足当地最新的环境保护要求,需要从目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标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307—2013)中规定的准Ⅳ类标准。
根据规划已实施情况、区域资源环境演变趋势、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有效性分析等内容,结合国家和河北省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考虑规划后续实施开发强度预测,从以下三个层次提出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针对原规划、规划环评以及审查意见中提出而未落实的基础设施部分,如园区供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等,提出具体应补充建设的工程规模、实施时间和进度要求;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逐步完善和调整区域水资源利用结构、减少污水排放量,进而降低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提出园区事故池建设要求,从环境的角度给出选址建议和容积建议。
针对园区不满足国家和河北省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的地方,如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提标改造事项,根据文件要求列出时间进度,提出实施要求。根据园区及周边环境特征,跟踪评价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能源利用等方面,提出园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供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参考。
针对区域生态环境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如H2S和CS2的排放已接近或超过大气环境承载力,跟踪评价在对化纤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污染源排放特点,同时参照行业管控要求和技术,指导企业共同制定污染物减排方案。同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通过现状评估、后评价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压减许可排放量,从源头上避免企业合法排污但环境无法承受的状况。
规划方案的不确定性以及当时规划评价者认识的局限性导致规划环评具有一定的不完善基因。跟踪评价的重点是实现对原规划环境影响的动态跟踪,而不仅仅是为了验证原规划环评的准确性。本次跟踪评价,应用《指南》,以公众投诉为切入点,通过深度分析,及时定位了河北某化工园区在环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了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有效解决了原规划方案和规划环评的局限性问题,对促进规划环评成果落地具有积极意义。
建议化工园区跟踪评价过程中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为切入点,以公众参与为重要工具,深入分析园区运行所造成的实际影响,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执行、环保措施有效性等方面分析原因,进而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根据本次跟踪评价结果,建议该化工园区尽快推动地表水厂扩建、再生水厂复工以及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高园区的环境管理能力;建议园区根据区内产业特征,认真研究解决H2S和CS2的排放管控,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直接矛盾;建议园区严格执行分区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